没多久,番红花一溜烟跑回来,又一溜烟离开,再跑,再一次跑……看得银狐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他只是拉稀,真的,大人。”血狱会成员肯定地道。
“不可能!他一定在掩饰什么,比如偷察地形,掩埋异物……你应该检查一下他拉的稀。”
“大人,我摸过那些稀了。真的,里面只是一些没消化的菌菇。”
“了解了,他想破坏我们的照明系统。”
“那要吃好多年才行啊。大人,他可能只是嘴馋,想尝尝鲜吧。”
“谁会蠢得去尝夜光菌?如果他故意装蠢,那就更有问题了。总之这小子行为诡异,以后你负责监视他。”银狐摸了摸胡子,望着番红花又一溜烟地跑过。
众人吃饱喝足,松弛地靠在椅背上,泛起阵阵困意。
“孩子们,恭喜各位正式效忠血狱会,成为一名光荣的刺客。”银狐肃立在餐桌前,双臂缓缓举起,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做出一个环抱的武技姿势,仿佛托着一个旋转的无形之球。
高登的灵感立生反应,“看”到一个眼球虚影浮出银狐身后,像漩涡一样转动。
这是通灵技!
高登蓦然一惊,全神戒备。通灵技是武技的进化,一万名修行武技的修炼者,通常只有一名才能进化出通灵技。即便在眼镜蛇这种底牌雄厚的古老家族,这个比例也不过缩小一半。像银狐这种掌握通灵技的武者,已经有资格向当地王室申请荣誉贵族的封号了。
银狐的声音柔和而充满诱惑:“自今日起,你们的肉体、灵魂皆属血狱会,你们要虔诚奉献自己的一切。小刺客们,跟着我郑重宣誓:血狱会是我的父,我的母,我赖以生存的血和乳……”
眼球的虚影越转越快,散发出蛊惑精神的异力。少儿们目光渐渐迷糊,跟着银狐一五一十地念诵。
高登急咬舌头,竭力保持清醒。但他的灵感明显受到眼球的刺激,反应更快,猝然一震。“轰!”他的精神世界发出奇异的鸣响,脑海中,突兀地出现了一根白如霜雪的獠牙,散发出无限深邃的寒意。
高登的神智顿时清明,他不露声色,表面上跟着银狐念诵,暗地里惊诧不已。
这根雪白的獠牙是什么?和灵感又有什么关系?它为何突显脑海,还能抵抗精神蛊惑?
高登用眼角的余光瞟瞟四周,发现自己并不是唯一清醒的人。阿泰就在身旁,呼吸急促,紧攥着一柄折断的银汤匙,尖锐的断口深深扎进渗血的手心。
那一定很疼,但无愧于蛮人少年的惊人意志。
而番红花半蹲在他右边,苦着脸一个劲地揉肚子。雀斑坐于左侧,面容扭曲,嘴里不停重复着同一个词。高登受过唇语训练,分辨出了词意——“狗屎狗屎狗屎!”
“我们掌控死亡,我们人人畏惧,我们主宰一切!”银狐转动手臂,最后的结束陈词变得狂热而充满煽动性,“告诉我,你们要什么?”
“杀人,放火,当血狱会的钻石级杀手!”
“我要绑架世上所有的富翁!”
“驾,驾,我要把国王的女儿当马骑!”
众人像从梦中惊醒的疯子,大喊大叫,如痴如狂。
最令高登吃惊的是番红花。红发少年扭摆屁股,语无伦次:“我是电,我是光,我是唯一的神话——干掉血狱会,解放全人类!”
宣誓结束后,银狐带少年们参观了大部分沙窟。
这些沙窟当年居住着沙穴人的僧侣,或许还存放了大量的典籍、财宝,但无疑都被血狱会搜刮干净。如今这里划成几十个区域,改造成训练基地。
哪些窟室是格斗场,哪些是训练场,哪些是图书馆,哪些沙窟严禁入内……银狐都向他们一一讲述清楚。
最后,他们来到起居区,每个人分到一间窟室。
窟室又窄又小,不足十个平米。里面陈设简单,摆放着一张木板床、训练服、几套刺客专用的黑色连帽紧身衣、软皮底的靴子和一些生活用品。墙角的壁龛内,竖着一个显示时间的小沙漏柱。
每间窟室的门上,刻着不同的号码。高登的房门上刻着“13”,这是他在血狱会的新名字。从明天起,少年们必须忘掉自己的本名,以号码称呼彼此,违反的人将受惩罚。
高登记下所有人的号码:阿泰是2号,番红花是11号,雀斑是12号,翠茜是46号,格鹰则是1号……
银狐走后,疲惫的众人各自安寝。高登发现獠牙并未消失,一直悬浮在脑海中,散发出晶莹的寒光。
高登试着操控它,但獠牙不为所动。他想了一阵,认定獠牙源自融入大脑的精神碎片。与生俱来的凝固精神力,高登原本极为痛恨,谁料世事无常,它似乎摇身变成一座宝库,蕴藏着迷一般的奥秘。
勾惧灵的袭击,将这座密封的宝库凿开了一个小口子。
高登合衣躺下,环视四周,确认窟室里没有监视的孔眼。他的目光移向室顶,盯着上面的一丛橙色光蕈出神。
完全干旱的环境,是不可能长出孢子植物的。古代沙穴人的僧侣,也不可能生活在没有水源的地方。因此,沙窟中一定存在地下河。
有水就有生命,刚好可以解释兽肉和水果的来源。唯有如此,刺客训练基地才能在幽灵戈壁自给自足,不需要远程补给,避免泄露了基地的位置。
高登敢肯定,这片沙窟的下层,隐藏着一个更辽阔更神秘的世界。他想起大厅的庞大骨柱,下面可能才是沙穴人真正的祭神圣地,毕竟在这一层,他还没见到过一座神庙。
不过这几年,他无需轻举妄动、刺探情报,活下去才是唯一的任务。
临睡前,高登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腰,那里贴着一块巴掌大的梦貘皮。
梦貘是远古的传奇级凶兽,以梦为食,早已绝种。它的皮具有变色变形的奇效,高登后腰的这块梦貘皮,俨然和周围的皮肤融成一体,瞧不出丝毫差别。
这是眼镜蛇家族的三件传世秘宝之一,价值足以买下一个普通的小国。如果不是高登地位特殊,任务凶险,根本得不到。
在梦貘皮里,藏着一根尖锐无匹、纤细如发的针。
那是高登最后的底牌。
深夜十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勇气比想象中更强大啊!”
深夜十一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毅力比想象中更可怕啊!”
深夜十二点。
“银狐大人,11号又在吃光菌了!”
“了解,这条杂鱼的肠胃比想象中更健康啊!”
凌晨一点。
“银狐大人,大人醒醒,11号还在……”
“……”
第一卷 第十四章 早起的鸟儿有血吃
凌晨四点,高登准时睁开双眼,从沉睡中苏醒。
狭小的室内闪烁着蒙蒙菌光,他瞥了一眼沙漏,起身下床,捡起一枚尖砾石,在墙角划出一道浅浅的印痕。
斑驳的砂墙上已有三十六道划痕,意味着,他已经在基地渡过了整整三十六天。
高登扭动脖子、手腕、脚踝,按部就班地活络肢体。先是手脚环抱,全身蜷曲如球,继而双腿拉开,呈一字形劈叉……自从在基地学习武技以来,他发现杂耍术有很好的辅助功效。既然他决定走技巧派的路子,那么肢体的柔韧性、协调性就尤为重要,这套古杂技流派的秘传在这方面独具功效。
他身上近百个风孔张开,息微术犹如滔滔波浪,奔涌风孔,让一个个别扭的杂技动作变得流畅如水。他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一秒内就能完成一个动作,衔接下一个动作。
半个小时后,高登全身发热,微微出汗,体内气血浑然贯通,就连风孔也舒畅了几分,一吸一呼之间,身躯轻盈得像要飘起来。
他换上训练服,推开窟门,走向餐区。
距离晨训的时间尚早,其他少年还沉浸在睡梦中,餐区里只有两名胖乎乎的厨娘忙着准备早餐。一个拿着钢叉,从烤炉里取出一只只热腾腾的羊角面包,摆在餐桌的竹篮里。另一个把腌肉切成许多薄片,放进铁锅煎熟,饱含油脂的肉香四溢。
餐桌上还摆着几大桶蜂蜜水,一瓶鲜红的血浆,一盆蒜肠,一大盆麦片拌葡萄干以及一筐盐水煮的鸟蛋。鸟蛋个头很大,像是鹰隼的蛋,灰白色的蛋壳上布满青色的小圆斑点。
高登坐到餐桌前,两个厨娘漠然地瞥了他一眼,仍旧自顾自地忙活,好像完全没有看到他一样。但高登还是感觉到她们窥视着他,两双松软的眼皮底下不时投来锐利的光芒。
整个基地共有几十个这样的勤杂工,他们是血狱会无孔不入的眼睛,盯牢新来的少年,暗暗观察他们的一举一动,将一些异常行为汇报上去。
除此之外,还有百来名血狱会的修炼者负责安全、警戒、巡逻。而这仅仅是高登在明面上看到的人数,想要在基地搞鬼,难度极高。
高登拿起那瓶血浆,一饮而尽。血浆是凶兽的心脏血,腥味扑鼻,酸涩难咽,却是大补气血的好东西。每顿早餐只限量供应一瓶血浆,先到先得。高登一直来的最早,霸占了这个最大的好处。
他放下空瓶,拿起一枚鸟蛋,敲开蛋壳,吮吸里面半生半熟的蛋浆。鸟蛋味道很香,入口即化,顺着喉管生出一丝丝清甜的气息。
在伙食上,血狱会并不苛刻,瓜果鱼肉敞开供应,都是些补气安神的食物。对高登而言这只是粗糙的大众货,但对大多数出身穷困的童奴来说,血狱会丰盛美味的大餐诱惑难挡。何况银狐说一旦成为刺客,赚金币就像喝水一样容易,谁还会舍得走呢?
这样花上几年功夫,血狱会就能把少年们驯化成忠实的走狗。高登捻碎了手上的蛋壳,这些少年全是他的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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