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栋房子虽然很大,有二十个房间,但她可以肯定那股味道是来自底楼的厨房周围。她刚刚已经把厨房和与之相连的走道都仔仔细细地查过一遍了,但一无所获,现在就只剩下厨房旁边的地下储藏室了。
储藏室是这个家的禁地,也是女主人沈碧云的私人王国,她在那里存放了很多私人物品,所以平时很少允许除了她本人以外的人进入储藏室。自从章玉芬跟着女主人沈碧云搬进这栋大别墅后,除非女主人特别允许,否则她是绝不会踏入储藏室半步的。她记得以前沈碧云的大女儿方琪因为偷偷溜进储藏室玩还曾挨过打。
储藏室的钥匙向来只有沈碧云一个人有,要不是今天上午女主人让她把储藏室里的旧旗袍拿出来晒太阳,现在她手里也不会有这把沉甸甸的大铜钥匙。
“玉芬,太阳这么好,把那箱旗袍拿到院子里去晒一晒。”沈碧云出门的时候对她说。
女主人最近身体不好,今天一早又去看医生了,尽管如此,她鼻子却很灵。
“玉芬,你有没有闻到一股味儿?”
“可不是,我也闻到了。”
“你赶紧趁我不在的时候,好好查一查,尽快把这事解决,我不想等我回来的时候还闻到这股味儿。实在不行,就喷点香水吧。”女主人用一块苏绣丝帕捂着鼻子,皱着眉头说完这番话就匆匆离开了家。
章玉芬知道女主人也在怀疑家里有小猫小狗的尸体。
现在女主人出去了,其他人也都不在,章玉芬决定独自到储藏室去好好查看一番。
她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从厨房的柜子里拿出那把大铜钥匙来到储藏室门口。忽然,一股不知从哪里来的风,再次把那股味道吹来,难道那东西真的在储藏室里?到底是什么呢?真的是野猫野狗吗?如果真是它们,它们是怎么进储藏室的呢?她带着满心的疑惑把钥匙插入了锁孔。
锁很灵活,储藏室的门很快就被打开了。
里面黑洞洞的,章玉芬按下电灯开关,顺着台阶往下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心理作用,她忽然觉得这股味道越发浓重了。心突突跳,她开始后悔没有把保心丸带在身边了,她实在很讨厌收拾小动物尸体这种苦差事,上次小狗玻璃的尸体后来就是她负责处理的。当时,她手里拿着那个充满恶臭的箱子,跌跌撞撞地奔出大门的情景现在还历历在目,想起来就恶心!难过!
唉,谁让我是这个家唯一的用人呢?这种事不是我干还有谁来干?每次想到这里,她就为自己的命运感到愤愤不平。
她带着愤恨、厌恶和沮丧的心情走进了储藏室的第二道门。
那气味似乎又重了几分。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绢捂住鼻子,打开了灯。这时候,储藏室里的情景让她惊呆了,她发现储藏室里竟然一片狼藉,她不知道那里面是否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因为上次她进入储藏室已经是几个月前的事了,但是她总觉得不太对头。女主人是爱整洁的人,不会把箱子打开,也不会把漂亮的旗袍扔在地上,更不会把花瓶碎片弄在旗袍上面。
难道这里遭小偷了?!一个念头在她脑子里闪过。
但那股越来越重的气味让她很快忘掉了这个猜想。
会不会是一条野狗在作祟?野狗无意中溜进储藏室,因为出不去最后发了狂?但是,发狂的野狗应该会叫的吧,回想这几天,她好像没听到狗叫声。
四周一片寂静,她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和急促的呼吸声。
她沿着气味四处嗅着,最后,她在一个两米多长、一米多高的铁箱子前站住了。她认识这个箱子,那是她们搬进这栋别墅时,沈碧云专门用来装雕塑的,当时有人给她的继父著名画家黄亚柳塑了一个铜像,现在,这个铜像就被安放在院子的一角。自从雕塑从箱子里搬走后,这个箱子就一直是空的。至少几个月前,那里面是空的,臭味怎么会从这里冒出来?难道有东西藏在里面?
她发现,在所有的箱子中,只有这个铁箱是盖住的。
她缓缓移近大铁箱,因为气味越来越重,她觉得自己快窒息了。她屏住呼吸,把手帕塞进口袋,腾出两只手来摸到了箱子的把手处。啊!她差点惊叫起来,原来箱子没有上锁,它的两个铁环上竟然插了一根擀面杖!怪不得擀面杖找不到了!前几天,方琪要吃手擀面,她还特地去买了根新的来!是谁把它拿到这里来的?这是怎么回事?
她来不及细想,把箱盖缓缓打开。这时候,一股异常熟悉的臭味扑鼻而来,她觉得头晕目眩,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她站在那里停了两秒钟,努力使自己镇定了下来。她对自己说,这事她早就猜到了,没什么可吃惊的,没什么可怕的,不就是个腐烂的死东西吗!死猫死狗她见得多了……她勉强低下头……她以为自己会在铁箱里看到一条野狗的尸体,但是令她魂飞魄散的是,她看见的竟然是一个人!一个男人!
而且,她马上就认出了他,他是女主人的年轻的丈夫苏志文!
他说跟朋友一起去香港了,怎么会……怎么会……
“啊——”
她尖叫了一声,极度的恐惧让她转身就逃,她觉得好像有个鬼魂在身后紧紧跟着要取她的性命,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由于跑得太急,她在楼梯上摔了两跤,她几乎是爬着逃出储藏室的。她一边在心里对自己说“快报警,快报警”,一边跌跌撞撞地直冲到客厅的电话机前。
她喘着粗气,拿起了电话。
“这里是大同路28号,这里、有、有人死了,快、快点来……”她结结巴巴地说完,放下电话,脚一软,瘫软在地上。
淑女之家 2、一片荒地
“我奇怪,你怎么还没得SARS?”凌戈将筷子敲得餐盘当当响。
简东平相信,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不大可能有人在饭桌上跟他说如此恶毒的话,他当时正津津有味地在吃一盘活炝虾,被无端指责后,他茫然地抬起头看着坐在他对面的这个红衣女郎,问道:“你什么意思?”
“你以为把它们弄醉了吃,它们就不痛苦了吗?它们还活着!你在吃它们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过它们的感受?它们也有生存的权利!”她对他怒目而视,口气就像炝虾们的代理律师。
简东平认识凌戈已经有两年了,当初老爸的好朋友林仲杰警官把她介绍给他的时候,说她忠厚老实、心地善良,他听了这句话立刻兴趣大减,因为他知道,通常被人如此评价的女孩都不会太有吸引力。但见面之后,他却惊喜地发现,23岁的凌戈其实是个身高一米六五,身材苗条的漂亮女孩,皮肤白白,头发长长,说话挺直率的,虽然是相亲,她却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只穿了一件朴素的红色夹克衫和一条牛仔裤。“林叔叔说你很挑剔,如果谈不成,我不是白打扮了吗?”她直言相告,他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大大咧咧的小警花。
但接触之后他很快发现两人在生活上的分歧不胜枚举,兴趣爱好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别的不说,光说吃饭这件事就南辕北辙。凌戈最讨厌吃生食和活食,她认为这是残忍的暴行,而简东平却特别爱吃生鱼片和活炝的海鲜,为了维护各自的饮食观念,他们曾不止一次在饭桌上争论过。
后来简东平还发现,凌戈可能是他有生以来碰到过的最差劲的警察,不仅枪法差、武功差、胆子小、特别怕死,还分不清东南西北,有时候还会忘记自己的警察身份,因为感情用事,在工作中常干些让人啼笑皆非的事。
简东平被抢白之后,再看看凌戈今天的脸色,他猜她一定又因为工作上的什么失误被领导训过了。
“你又怎么啦?”他懒洋洋地问道。
“什么怎么啦?我很好,好得很,再好不过了,再也没比现在更好了,还能怎么好?”她没好气地用筷子戳着餐盘里的一堆豆芽,眼神却直愣愣地盯着简东平面前的那盘炝虾。
“到底什么事?”简东平问道。
凌戈把头转向别处,像在气运丹田,简东平静静地等着。过了足有一分钟,她才开口:“我被停职了,他们说要让我干文职,说我不适合干刑警。”
不出所料,只不过这次领导对她的惩罚好像重了点。
“你闯了什么祸?”简东平心里好笑。
“嗨,其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她说。每次只要她的开场白是这句话,简东平就会有种不祥的预感,通常她认为是小事的,别人必然认为是大事。
“你干了什么?”他严肃地问道。
“上个星期三,我们接到一个女人的报警电话,她说自己把丈夫杀了,于是我跟小王一起赶了过去。到现场后,我们先检查了一遍那里的情况,随后就请求支援。趁这空,我就跟那个女人聊了起来。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
“怎么个惨法?”
“她老公虐待她,把她打得遍体鳞伤,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那个臭男人还用烟头烫她,全身都是,连乳房和别的那些很敏感的地方都烫了,这个畜生!”凌戈愤怒地一捶桌子,把旁边那桌的人吓了一跳。
“哦,那你做了什么?”简东平问道。
“我跟她说那个男人是该杀,杀得好。”
“还有吗?”
“我……”凌戈说到这儿突然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我陪她哭了。”
简东平正在吃一块咸肉,听了她的话,那块咸肉应声掉在他的餐盘里。
“你陪她哭了?”他问。
“我还问她为什么不逃走。”
简东平无言以对,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我奇怪,你这种人是怎么混进警察队伍的?停职算是对你不错的了!”
“这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只不过问问她而已,又没真的要放她走,不能私放犯人,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可是,那个男人的确是该杀,你不知道那个女人有多惨!”凌戈竟然还理直气壮,同时没忘记添上一句,“她就跟被你吃的这些活虾一样惨,她还没喝酒呢,受折磨的时候脑子清醒得很!”
说话间,她已经泪光盈盈了。看来这盘炝虾是没法吃下去了。
简东平招手叫来了服务员。
“帮我把这些虾放在一盘清水里。”他对服务员说。
服务员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先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