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之囹》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宿命之囹- 第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周兴叹气“你就别强装镇定了,这不是儿戏,真的非常严重。危及生命。”
  我泄气的咣当一声靠在沙发背上,再也坚持不住了,骂道“我他妈怎么就这么倒霉……”
  周兴推了推眼镜“姚远,这细菌,只这一批,全部进入了你的血液,即使你挠别人也不会传染别人。也别骂了,听我说点颠覆你世界观的。”
  我立即闭嘴,坐直身子,知道他要讲不死卫士的事了。
  周兴端起水杯润了润喉“我小的时候,八九岁吧,我爸得到了一个秦朝的墓志拓本残片,大概意思是这个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不死卫士”,以黄金来选定,这黄金只出现一次,那个带着它出现的人将不死。这些选择不死卫士的黄金散落在中国各地,经过千年万年来挑选卫士。这个墓主人应该是创造这个“不死卫士”的重要人物,所以他把这件事记录在自己的墓志中,只可惜年代久远,拓本更是残片,只是墓志中的一段罢了。
  永生不死这个诱惑太大了,那时候我爸还认认真真的搜集了几年相关资料,可是,最终也没有什么收获。当然不会有收获,这一切根本就是古人的迷信,如果真有一种方法可以令人永生不死,这个墓主人就不会有墓了,他自己都死了,可见世上是没有人可以永生不死的。
  本来见你这个黄金指环时我没往那想,我爸这么一提醒,我也觉得你发生的这些事似乎跟那个不死卫士的传说有点相似。”
  我点点头,有些疑惑“可是,总不会是一只猫帮这黄金选定了我,然后送到我面前吧?太扯了!而且,我如果摘了这玩意儿就离死不远了,跟不死能扯上关系吗?”
 

  ☆、第五章 狗血淋头

  周兴喝了口水,缓缓的说“这是最可怕的,用一种细菌让人无法摘去,然后一生一世的跟着你。古人这么做自然有他的目的。”
  我睁大眼睛“什么目的?”
  周兴道“我总觉得,一定不会那么简单,从古至今,有的词义扩大化,有的词义缩小化,但不死这个词不会再有其他解释。墓主人在墓志中写这段,就一定有这回事。至少看起来是这么回事……古人这么做一定有目的。至于目的是什么,只有天知道了。”
  我接道“秦朝早就灭了,都灭了两千多年了!能有什么目的?留下这些鬼东西干他妈什么!都是封建迷信!这些混蛋!”
  周兴摇头“姚远,这个世界上,几千年来,最厉害的人物非秦始皇莫属。他是个狠角色,如果这一切是他的安排呢?”
  看着周兴那副阴森森的嘴脸,我浑身汗毛竖起,瞪周兴一眼“你还是相信已知科学吧!”
  周兴咧嘴笑了“这也只是个传说,不必太在意。当务之急是别被人夺了你的黄金指环,被夺了你可就死定了。至少要给我半年时间研究你身上的细菌,说不定我能找到办法治好你。”
  我点点头“我会小心的,你抓紧研究,跟多方敌人斗智斗勇的日子我可坚持不了太久!”
  周兴翻了个白眼“你在我办公室呆着吧,人来人往的,安全。我去工作了!下班去我家住吧,我跟你作个伴,免得你半夜被人抬走,毁尸灭迹都没人知道。”
  我躺在沙发上,嘴里念道“你跟我作伴好歹也有人知道我被毁尸灭迹了,是吧?”
  周兴已经冲我挥挥拳头,走出了房门。
  黄昏时分上了周兴的车,你看,人的命运天生就是不同的,我们的周大帅哥,刚参加工作就开着几十万的车、有单独的办公室,我则天天跑步上班;人家的爹直接给他一套24小时有人站岗的高档小区,还是三室两厅。我爹则给我一套两室一厅;看门大爷负责巡逻扫院的。同样是名牌大学毕业,人家天天救死扶伤、兼爱天下;我则搞搞户籍、添人进口……我幽怨的撇了周兴一眼。
  周兴挑眉“怎么?”
  我干笑两声“呵呵,那个,没什么,我想先去周天王那,还有些问题想不通。”
  周兴也不答话,发动车子,迎着夕阳,奔那片开发商拆不起,矗立在那又很碍眼的老房子而去。
  到了周家,周天王正在准备晚饭,周兴递给我一杯果汁,我端着果汁倚在厨房门侧“周兴跟我讲了那个秦朝拓本的事儿,似乎太玄了,老爷子,拓本上写的,你信吗?”
  周天王正在切菜的手停了几秒,然后继续切菜,不经意的说着“那是看得见却摸不着的宝藏,谁有了它谁就拥有了一切。”
  我撇撇嘴,看向周兴,想看看他的反应,周兴却坐在沙发上,两手捧着果汁杯,弯着腰,眼神涣散,像是在思考什么,或者说失魂落魄比较贴切……
  我坐到周兴旁边“在想什么?”
  周兴回过神来,弯弯嘴角“没想什么,我觉得还是先调查想杀你、夺你黄金指环的人比较实际。”
  我点点头“恩。对了,我称它为黄金齿轮。”
  我摸着手指上那块不规则、凹凸不平的,类似齿轮的黄金。周兴点头“齿轮,恩,很形象。”
  周天王端着最后一道菜上桌,然后招呼我们上桌吃饭,我们边吃边聊,我请周天王帮我查一查开车撞我、企图用人偶偷我黄金齿轮的人都是什么人,如何才能摆脱。
  老爷子答应明天帮我查,最后对我说“用人偶企图偷你黄金齿轮的人就不必查了,我略知一二。对他,只要你看紧了你的东西就行。他不会伤害你的。”
  我和周兴都很意外,放下筷子等老爷子继续说“那是一个神秘的家族,他们有多少人,住在哪里,没人知道。他们多次出现在图门江附近,自称操纵者。他们这个家族,每一代都会有几个人出世,所谓的出世是相对于避世而言的,整个家族的人都隐居世外,只派几个人出来与时俱进。他们有他们的原则,只偷,不伤、不杀、而且低调。他们把偷称之为探囊取物。我曾经跟他们上一代的出世者有些来往。你所说的那个,应该是刚刚出世的新一代操纵者。”
  我点了点头“那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子,他操纵人偶的手段很高明,人偶也很特别。他确实没有对我用杀招,还救了我一次。看来,21世纪了,江湖仍然存在。”
  老爷子的眼睛亮了一下“二十出头?这么小……”
  周兴翻了个白眼,低头扒饭。他一项不能理解痴迷于飞檐走壁、仗剑天涯的我,高中时我捧着天龙八部死啃的时候,周兴总是看白痴一样看我。
  老爷子接着说“江湖不仅存在,还分门别派,各有神通,不过,大家都在隐藏自己,你看街边卖菜的小贩,说不定他就是哪个门派的传人。你看路上飞驰而过的宝马,说不定里面的人就是哪个门派的纨绔子弟。江湖不是神话,江湖只是社会的另一个称呼罢了。”
  我歪着嘴笑了“老爷子,你知道的太多了!”
  老爷子眯着眼,意味深长的笑了。
  这老爷子真是一本厚厚的活字典。我跟周兴的大学在不同的城市,这几年各忙各的,彼此多是手机联系,很少见面。跟老爷子更是多年没见。现在想来,果然是错过了很多新奇的故事!
  想到这,我瞥了周兴一眼,他一般都是慢条斯理的吃饭,还喜欢边吃边聊。今天怎么吃得这么急?一句话都不说。
  我也低头扒饭,想想这两年的事,心里别提多郁闷了!大学毕业后,我回到家乡干刑警,一次任务中出事了,赶上周兴在中心医院实习,他拼了命的救我,总算是把我这条小命捡回来了,周大医生在医院里的高尚形象也是那时候树立的,从那以后我们俩才又开始混在一起。出院后我就被调动到建国路派出所做户籍员了,真的消沉了一段日子,这半年才算是适应了户籍员的生活,如今又被那该死的猫拖下水了……我怎么这么倒霉……
  一顿饭吃的如同嚼蜡,三个人似乎各怀心事。
  吃完饭,我帮老爷子收拾,周兴起身就走了。也没说去哪,我和老爷子对视了一眼,等周兴关上了门,老爷子问我“约会?”我耸耸肩“不知道……”
  我跟老爷子一起看电视,期间也聊了很多关于操纵者、关于拓本的话题,九点半的时候,我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老爷子。老爷子说“今晚你就住我这吧,走,给你铺床去。”
  我忙跟上老爷子“不用,不用,我自己铺就行。”
  老爷子打开一个房间的灯,说“你住这屋吧,周兴平时回来都是住隔壁那个房间。你在这,他肯定得回来住。我就不等他了,乏了。”我点点头。
  老爷子困倦的回他的房间去了。
  我心里盘算,这小子就算是去约会也不至于不言不语的把我扔在周天王这吧!再说,周兴要是有女朋友,怎么也会告诉我啊,心理正琢磨,就听见钥匙开门的声音。肯定是周兴回来了,我开了个小缝,借着门灯的光,我看见周兴浑身是血,吓了一跳,拉开房门几步冲过去,怕惊醒老爷子,只得压低声音焦急的问“怎么搞的?”
  周兴摇摇头“不是我的血。”直奔到卫生间脱掉上衣扔进纸篓,然后用水龙头粗略的冲洗了头部,才松了口气,骂道“真他妈的恶心。”
  我打开热水器,烧上洗澡水,又把毛巾递给他,他才一边擦脸一边说“我出去办点事,回来的路上被人泼了一身血。也不知谁家这么变态,大半夜的泼这个……居然还他妈是温的。”我觉得这事儿又好气又好笑“你没开车啊?”
  周兴摇头“开车就泼车上了,那更吓人,我还不得以为撞人了……”
  “谁让你贴着墙走的!没扔个花盆下来算你运气好。”我的幸灾乐祸溢于言表,周兴眯起眼睛,能感觉到这是他要发飙的前兆,我赶紧改口“太不像话了!大半夜杀鸡就够变态了!杀就杀吧,鸡血还往外泼……”
  周兴挑眉“鸡?这肯定不是鸡血!”周兴这话一出,我的脸就黑了“你确定?”
  周兴点点头“鸡血不是这味儿,不过你也别瞎想,人血也不是这味儿。”
  我点点头,心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