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还有高人在此啊!鄙人不才,请教阁下姓名。”常知秋双手一拱,慢声说道,轻轻做行礼状。刹那之间,转手一翻,一剑已经斜斜地刺向了桃花,剑光凌厉地笼罩在桃花周身,桃花根本没有逃走的余径!
“卓三郎。”那年轻人淡淡地回答着,左手温柔地把桃花拉至身后护起来,同时右手五指间迅速地夹了四枚黄豆射出去。
那四枚黄豆在空中连成一线,相互借空传力,宛如一柄无形的剑,顶着常知秋的剑尖,双方在中间僵持开来,便都无法前进分毫。随着二人继续施力,须臾之后,随着“哐啷”一声兵器落地,紧接着响起了噼里啪啦的黄豆落地声。原来在常知秋的剑被打落后,卓三郎的四枚黄豆也被剑气劈裂成了五十六瓣,顺次落在地上,甚是悦耳,像是大珠小珠砸在玉盘里一样。
常知秋吃了败仗,知卓三郎在此,今天是不能抓到桃花了,就从地上捡起剑,冷哼一声,带着两队官兵走出去。常知秋刚行至门外,却突然又转过头来,双目狠狠地盯着桃花,深沉着眼睛幽幽地说了一句话:“这具棺材本就是我为桃花老板准备的,所以今天就不抬走了。你看看棺材上还刻着你‘桃花’的名字。所以,你最好先把陈屠夫的尸身料理一下,免得他弄臭了棺材,你日后躺着不舒服。”
青蝉双手紧紧地抱着青远的胳膊,惊恐地看着这群来了又走的官兵,还有门外的那具棺材。只是她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至始至终,桃花养的李小二都没有出手帮桃花?他不是她阳春店里的小二吗?
桃花也觉得很奇怪,在众官兵为难自己的时候,李小二也太袖手旁观了罢。心里奇怪了就要问,所以桃花就问了,“是你报的案?是你告诉常知秋我的罪证,然后让他来抓我?”
“你说呢?”李小二突然睁大了眼说道,眼睛里满是杀人的精气,跟平时睡眼惺忪的样子判若两人。
“难怪今天陈醉这么早就来敲门,只可惜他逃得了你的手,却没逃得了常知秋的手啊……只是你没料到三郎在这里吧?”桃花说着,玉手又攀上了卓三郎的肩头。
卓三郎只低头注视着碗里吃了一半的阳春面,似乎为里面溅上鲜血不能再吃而惋惜,真是浪费。
李小二略有不甘地点了点头,恨恨地说道:“我确实没想到啊!若不然以你个人的武功,今天是逃不掉的。可惜,可惜啊!”
“哈哈”,桃花不屑地笑笑,柔柔地说道,“所以,当你知道今天早晨是三郎发出的黄豆打落你的毛巾,也是三郎发出的黄豆打在青远的快板上时,你就决定在常知秋来到的时候袖手旁观了?你料得没错,是个聪明人,你确实不是三郎的对手,出手了只会死的更快而已。”
李小二深感失策,不住地来回往青远、青蝉旁边踱着步。只是突然之间,他却伸出手抓住青蝉向屋外掠去,还大声地狞笑着说道:“若想救她,拿《胡琴曲》来换!”
卓三郎没有追出去,桃花没有追出去,青远也没有追出去。因为李小二声音传来的时候,他的人已经不见了,声音是从四面八方回应过来的,若找他人,又待到哪里找去?
沉默了半晌,还是桃花出口打破了寂静,她慢悠悠地说道:“还要找她回来吗?”
青远的快板已经喑哑,却从同样喑哑的喉咙里,蹦出来一个很有力的字:“找!”
“到哪里去找呢?”桃花又柔柔地问道。
“通庙!”卓三郎低着头淡淡地说道。
一语甫毕,青远和桃花都转头逼视着卓三郎,一双恐怖的眼洞,和一双清亮的眼眸。
“他的轻功告诉我的。”卓三郎依旧低着头,看似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作者有话要说:开坑第三更,再次撒花~
、【004】 通庙当铺当东西
贫穷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即便是在和平的年代也是一样。
你说,那有什么呀,不就是比别人多吃点苦嘛。别人坐四平八稳的大花轿,我一双腿也能走遍方圆百里;别人到豪华的戏园子里包场看戏,我觉得天桥底下那老头的评书说的也挺不错;别人给孩子物色最好的先生单独授课,我更喜欢孩子不读书不做官守着自家三亩青田落得个逍遥自在。可是,如果别人坐轿你抬轿,别人看戏你学戏,别人给孩子找先生你却拿孩子来卖钱,你还觉得贫穷只是那么回事儿,没有什么好可怕的吗?
当然,作为自诩的世界万物的最高统治者,在任何时候贩卖人口都是不合乎各种金科玉律的。所以,他们就给贩卖孩子的地方取了一个很委婉的名字,叫当铺。卖孩子也不叫做卖孩子,叫做帮忙代养。
通庙不是一座寺庙,而是一个很小的村庄,全村只有二十四户人家,分为南通庙和北通庙两个部分,中间只隔着一条曲曲折折的小土路。通庙当铺是通庙村中心的一家当铺,坐落在南通庙和北通庙的交界处。
白天当各种金银珠宝、钗环首饰,夜晚当小孩子。白天当金银首饰的意思就是,拿白天的生意来掩饰夜晚的秘密。
通庙当铺装着一对儿黑漆的大门,大门正对着里面的大堂,大堂呈细长型,左右两边则是不为人知的真正当铺世界。大门外左右两边各有一个石塑的仙童,八~九岁小孩子个头大小,两个仙童靠在里面的两只手各托了一个大大的仙桃,靠在外面的两只手则各执了一联,连起来就是:
南通庙,北通庙,南北通庙通南北。
东当铺,西当铺,东西当铺当东西。
大门上方“通庙当铺”四个鲜红的大字格外耀眼醒目,只要是路过通庙村的人,没有一个看不见它。
小孩子毕竟不是猪仔、狗仔之类的动物,不会一胎就能产很多。重点是,不会有哪个家长狠着心把自己的孩子当掉换银子花。所以,来当孩子的通常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不是孩子的父母,要么是赌博输的只剩下孩子可以当掉。当然,为了要一个男孩,又养不起太多孩子,只好把女孩当掉的除外。
总的来说,通庙当铺的生意并不怎么好,而且还是夜间生意多于白天。既然是不太合法的事情,天黑了做起来总会方便很多。
通庙当铺的老板李四眼,白天都是躺在躺椅上晒太阳。春日的光线本就不强,再加上微微吹来的三月和风,睡起来甚是舒服。
李四眼的本名并不是李四眼,只是他的双眼周围都有一大片黑黑圆圆的痕迹,像是用墨笔画上一般浓重,还常常像鉴别珠宝的真伪一样打量人,似乎想窥探尽人内心深处的秘密,让人觉得很不舒服。所以,大家就赐给他一个雅号“四眼”,久而久之就连他的本名都给忘记了。对于这么一个写实的外号,李四眼也乐得消受。
这天将近傍晚的时候,通庙当铺里来了一位客人。
一身农家妇女朴素打扮的女人,牵着一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小男孩,东张西望地走进了通庙当铺的大门。
李四眼一见来了生意,笑眯眯地把这女人引到了大堂的座位上,又对儿子李三厉声吩咐道:“小三,给客人上茶!”
李三便提了一壶茶,嘿嘿地傻笑着,过来给李四眼和这女人斟满,又退了下去,在旁边看着。
李三是李四眼的儿子,都十八岁了还未成家立室,因为大家都知道他的脑子有点问题。
凡是人家正常的女孩,没有愿意嫁过来的,嫌他李家除了这一处阴森的院子,并没有其它丰富的财产。媒人多次来给李三说一个不正常的,都被李四眼和胖婆笑着打发走了,说什么再养一个不能自理的,那不净是给自己找麻烦嘛,老两口子没有这么多精力来耗费。
其实最真正的原因是,李四眼的当铺并不是那么容易经营的,若是在规定期限内上交不了一定数目的小孩子,他们李家全部人口都会死无葬身之地,就不是李三娶不娶媳妇这么简单的问题了。
所以客人是李四眼真真正正的上帝,少了客人就等于要了他的老命。李四眼和胖婆老两口子的全部精力,都用在留心客人上。
来当孩子的女人并不多,李四眼透过“四只眼睛”把这女人打量的格外仔细。
只见她一身破旧的衣衫补着两三个补丁,一双灰色的布鞋前面沾了一些泥土,头发随随便便地绾在身后,脸色白皙而略显憔悴,眼睛红红的带着血丝,肿的跟个核桃一样,似乎哭过了很久。旁边的小男孩只是低着头抠手指,两眼的焦点停留在两脚之间,不说话,也不抬头看人。一身衣服虽然破旧但也干干净净,可见慈母对孩子的重要性。
还没等李四眼问她话,这女人就哭哭啼啼地说开了。她自称乱影,这男孩是她儿子,名唤作摇木木。
乱影本是一家青楼的姑娘,虽不是国色天香的头牌,也算是上等姿色了,日日都有客人来捧场,所以平时穿红戴绿、吃香喝辣也是正常的。妈妈见她听话懂事,待客有礼,对她管教也就不怎么严。
直到有一天,楼里来了一个落第秀才,叫做摇青天。妈妈见摇青天穷酸潦倒,不想招待他,又怕他万一日后辉煌腾达了难以相攀,就敷衍他了一月有余。等摇青天银子都花完,山穷水尽的时候,就把他赶到了大街上。
乱影在这一月里与摇青天颇为相亲,日日弹琴饮酒,听他诉说心中的不快,没想到早已情愫暗生。此时见妈妈赶摇青天出去,乱影就跑去为他求情,谁知妈妈翻脸不认人,眼里只有银子最亲。没办法,最后乱影只得把自己积攒的首饰卖掉了一部分,又把摇青天留了下来。之后两人感情迅猛发展,乱影便把自己想嫁给他一起过日子的打算说了出来,摇青天默不作声,算是同意。
毕竟这是乱影第一次求妈妈,妈妈也不难为她,只是要了一笔很高昂的赎身费。一月之后,摇青天出青楼了。为了达到与摇青天结婚这个目标,乱影开始拼命攒钱,一年之后,终于攒够了。摇青天就依约,把乱影接了回家,并且娶她进门。
真正生活在一起之后,乱影才知道摇青天并不是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男子汉,只是一个尽发牢骚的酒鬼。以前在青楼里见他天天喝酒,还以为他是壮志未酬、心下郁闷,现在才知道那都是自己异想天开。
出嫁从夫,乱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