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的100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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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中国的100本书-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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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归月于日也。“(《五行》)月亮本身不发光,它的光源于太阳的照耀,照此而推论,”臣有功归于君“则是合情合理的。
  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概念阴阳五行说,曾被董仲舒利用为其“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服务,《白虎通义》进一步发展和引申了董仲舒的思想,用阴阳五行说为皇权至上的中央专制集权制服务。它特别突出和发挥了“土居中央”的观点,把土列为五行之首,其他的金木水火都依赖土而存在。“土在中央,中央者土,土主吐,含万物,土之为言'吐'也。”“木非土不生,火非土不荣,金非土不成,水非土不高。”(《五行》)这一解释完全超出了《春秋繁露》中关于五行“土居中央”的观点,它将金木水火土明确划分出等级尊卑贵贱,并以此来比附社会,将封建等级制度自然化,从而神化君权,巩固封建统治。
  《白虎通义》的认识论是依附于宗教神学的唯心主义之上的。它所要认识的,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而是由“天”所决定的“道”。所谓“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辟雍》)“道”由谁来发现和传授呢?是通天地鬼神的圣人:“圣者,通也,道也,声也。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闻声知情,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辟雍》)由圣人发现,与天有密切联系的道,就是“天不变,道亦不变”中的道,即封建统治秩序、伦理纲常。
  宣扬维护封建统治的“三纲”、“五常”、“六纪”是《白虎通义》的主要内容。它说:“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故《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三纲六纪》)从三纲出发,它进一步提出三纲之纪,即六纪: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三纲六纪与自然法则是相通的:“三纲法天地人,六纪法六合。”具体而言:“君臣法天,取象日月屈信(伸),归功天也。父子法地,取象五行转相生也。夫妇法人,取象六合阴阳,有施化端也。”(《三纲六纪》)由于封建伦理关系取诸阴阳和天道,因而它就是普遍而绝对的。君权、族权、夫权、神权束缚人民的四条绳索亦以皇帝钦定的形式而成为“法典”,成为完整的束缚人民的精神枷锁。在强调臣绝对服从君的主调之下,《白虎通义》还在《五行》中提出臣对“无道之君”可以推翻的思想。当然,这一思想并未超出董仲舒的改制思想。
  《白虎通义》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全书共汇集43条名词解释,内容涉及社会、礼仪、风习、国家制度、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其中有很多条目汇集了不同的学术观点,有些条目还并列了不同甚至相反的观点,如“王者不臣”条、“王霸”条等,对有关解释都存而不决,以供人们参考。
  《白虎通义》问世以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于它是由皇帝亲自钦定的,内容又包罗万象,在政治、思想、伦理等各个方面,都为人们规定了行为规范。《白虎通义》用阴阳五行来普遍地具体地解释世界的一切事物,大者如“三纲五常”,小者如婚丧嫁娶、日常生活现象,都可以用阴阳五行说去说明,不管如何牵强附会,如何荒唐,说者言之凿凿,听者深信不疑,使阴阳五行成了人们认识与解释世界的万能的“金钥匙”,成为一种思维模式和定式,这对学术的更新、思想的解放无疑是一种致命的桎梏。
  《白虎通义》融合今文经学、古文经学与谶纬迷信于一体,企图统一经学,建立神学经学,并将其奉为永恒的真理,要人们世代相沿,习之、诵之,不许怀疑和批判,这只是统治者一厢情愿的梦想,历史发展的事实告诉我们,经学一旦发展为神学,它的生命力也就接近枯竭了,这是《白虎通义》给我们的启示。从这个意义讲,《白虎通义》宣告了经学的衰落,是经学走向没落与衰败的标志。
  十三:《论衡》
  “疾虚妄古之实论,讥世俗汉之异书”
  《论衡》一书为东汉王充(27…97年)所作,大约作成于汉章帝元和三年(86年),现存文章有85篇。
  东汉时代,儒家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占支配地位,但与春秋战国时期所不同的是儒家学说打上了神秘主义的色彩,掺进了谶纬学说,使儒学变成了“儒术”。而其集大成者并作为“国宪”和经典的是皇帝钦定的《白虎通义》。王充写作《论衡》一书,就是针对这种儒术和神秘主义的谶纬说进行批判。《论衡》细说微论,解释世俗之疑,辨照是非之理,即以“实”为根据,疾虚妄之言。“衡”字本义是天平,《论衡》就是评定当时言论的价值的天平。它的目的是“冀悟迷惑之心,使知虚实之分”(《论衡·对作》篇)。因此,它是古代一部不朽的唯物主义的哲学文献。
  正因为《论衡》一书“诋訾孔子”,“厚辱其先”,反叛于汉代的儒家正统思想,故遭到当时以及后来的历代封建统治阶级的冷遇、攻击和禁锢,将它视之为“异书”。
  汉儒思想体系是董仲舒提出的唯心主义哲学思想,其核心是“天人感应”说,由此生发出对其他一切事物的神秘主义的解释和看法。“天人感应”的要旨就是“天帝”有意识的创造了人,并为人生了“五谷万物”;有意识地生下帝王来统治万民,并立下统治的“秩序”。
  《论衡》书从宇宙观上反对这种见解,针锋相对的提出:天地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由“气”构成,“气”是一种统一的物质元素。“气”有“阴气”和“阳气”,有有形和无形,人、物的生都是“元气”的凝结,死灭则复归元气,这是个自然发生的过程。由“气”这个物质性的元素出发,《论衡》指出:“天乃玉石之类”的无知的东西,万物的生长是“自然之化”。天地、万物和人,都是由同一的充塞于宇宙中的气形成,而且是在运动的过程中形成,所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而人与天地、万物不同的是“知饥知寒”,“见五谷可食之,取而令之;见丝麻可衣,取而食之”。所以,人和五谷不是上天有意创造出来的,而是“气”的“自然之化”。《论衡》书首先从宇宙观上否定了“天人感应”的“天”,还世界的物质性面貌。不过,《论衡》书中所描述的宇宙观,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宇宙观:“天地合气,物偶自生也”,“及其成与不熟,偶自然也”(《论衡·物势》篇)。所以,这种宇宙观只能是人能利用自然,辅助“自然之化”,但终究不得不听命于自然力的支配。这是古代唯物主义的最大缺陷。
  “天人感应”的“天”既造出了人,那么第二点就要降下帝王来统治人,因此就要把君权神化。他们提出了一种“符瑞”说,即把一些想像的和自然的事物,如龙、麒麟、凤凰、雨露、嘉禾、芝草等等,称之谓帝王的“受命之符”。如:夏的祖先是其母吃了一种叫做“薏苡”的草生下的,的祖先是其母吞吃了燕子的蛋而生的,汉高帝刘邦是其母在野地里和龙交合而生,东汉光武帝刘秀是生而室内有光等等。《论衡》书针对这种荒唐之言指出:“薏苡”、“燕卵”根本不能生人,龙与人也不是同类,“不相与合者,异类故也”。“天地之间,异类之物相与交接,未之有也”,“何则?异类殊性,情欲不相得也”(《论衡·奇怪》篇)。所以,要同类的东西才能交合。人都是由父母生的,帝王亦不例外,所谓“圣人更禀气于天”,乃是“虚妄之言”,不足相信。既然天、人、物三者不是同类,不能相合,那么与“符瑞”也就毫不相干了。
  《论衡》书中关于物种交合和生产的说法虽然谈不上是科学的知识,只是一种直观的自然描述,但这种直观的观察都是很真切的。而且,这种见解需要极大的理论胆识,因为他把帝王赤裸裸地搬到了地上,这是“非圣无法”、“诽谤圣朝”之罪,是要遭杀身灭门之祸的。所以,王充及其《论衡》书的伟大之处也在这里。
  汉儒的“天人感应”说在社会历史观上就是“天人合一”的“道统”观。如果统治者取得了这个“道统”,即奉天受命,并有足够的“德教”力量维护这个“道统”,社会就太平。如果统治者没有足够的“德教”力量维护这个“道统”,社会就变乱,新的统治者就取而代之,并把这个“道统”重新延续下去。这样,“天不变、道亦不变”的社会观和“一治一乱”的历史循环论独特地结合到了一起。这种社会历史观的实质就在于“同姓不再王”,世界上没有万世一系的帝王,但统治阶级的对万民的统治却是万古不变的。《论衡》书对这种社会历史观持批判的态度。它认为社会治乱的原因是寓于其本身之中,而不在于“人君”的“德”、“道”;相反地,“人君”的贤不肖是由社会历史所决定的。“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贤不贤之君,明不明之政,无能损益”(《论衡·治期》篇)。而自古而然的“一治一乱”同样是自然的现象,不是取决于“上天”或人的意志。
  《论衡》书是从自然主义的唯物论出发来论述社会历史发展的。从其承认客观物质的力量来说明社会历史是个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发展过程,否定“天”和“人君”是历史发展的力量,否定“德”和“道”及“天不变、道亦不变”这一点上来说是正确的。但其把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归结到“时”和“数”上,认为是一种盲目的自然力量在起作用,否定了一定社会的阶级、集团和个人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作用,这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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