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小娟的女孩子眨了眨眼,她们有几个即将嫁做人妇的女生都来学煮饭,为的是以后嫁人洗手做羹汤,没料到班上竟有一个一表人才的俊男,谁不窃窃私语?
“哇,你女朋友好幸福喔!”小娟羡慕极了,“我未婚夫就希望我来学,为什么不来学嘛!”
齐灵犀看着眼前的女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原本想阻止,但是句句言下之意感觉是在称赞他,他也就换上笑容,乐意的听下去,顺便搜集一些资料。
果然,男人愿意下厨,对女人来说,即使只是偶尔煮个一顿也会让她们感动莫名。
这是很怪的现象,因性别与传统各异,跟他在一起的女人,很习惯在上床之后把功夫放在菜肴上头;隔天早上都会早起做早餐,或是意图煮顿什么大餐的,很可惜,他对这种行为没什么感动的想法。
他不懂有佣人在何必亲自下厨,更别说她们煮的一点都不好吃,还不如去餐厅用餐;而即便煮得好吃,那一副她是他女人的模样,让他看了更不舒服,因此他通常选择漠视那桌菜,直接穿上衣服出门走人。
然而女人却觉得这是很感动的事啊……真的很奇妙。
“所以呢,你刚打电话给女朋友喔?晚上要请她吃自己煮的饭吗?”那太太还真是听得完全。
“咳!嗯!”他觉得有些难为情的点了点头。虽然萧采枫不是他的女朋友。
他没什么女友,从不想去认真经营一段感情,或是认真交往因为没有女人可以让他起心动念。
交往是一件累人的事,就像经营一份事业一样,要去维持、要花时间了解、得花时间陪伴。要维持长时间的关系,得先让他愿意跟那女人长久相处,不过这些年证明,他总是把绯闻与风流摆在前头。
或许曾经跟某几个人有过较长久的关系,但是那份感觉会随着时间而风化,仔细算算,最久的好像是学生时代的纯纯爱恋,维持了一年之久,最后因发现对方比较爱他的钱而告吹。
然后这些年下来,就只剩下唯一的一个红粉知己。
嗳!他有脸孔、有家世、有金钱,女人必然趋之若鹜,男女之间的事,还是当做社交活动有趣得多。
“那你等会儿要专心一点喔,火别开太大。”小娟突然好心的建议,“你个性太急了,火太大,菜不一定好吃呢!”
“是吗?”齐灵犀回过神来,连这即将嫁人的女人,都如此注意他的一举一动吗?
只要他稍微加把劲,这叫小娟的年轻女孩也会是他的囊中物。
不过,他现在没有那个心思。
“我们大家今天一帮你好了!”小娟拉了拉那太太的手,“煮顿好料的,让你女朋友吓一跳。”
齐屡犀精明的眸子泛出笑意,相当难得的接受他人好意,他已经在脑海时幻想萧采枫讶异的神情,这给他相当大的鼓舞。
她像是奖品,是他努力烹调后能获得的大奖。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的在意萧采枫,一开始只是希望能够博取好感,进而让她愿意协助调查韦薇安而已,但是……很多事情,在那顿相亲晚餐、在电话中,在她愿意陪他出席哥哥的婚礼后有了变化。
至少他为了她,来参加这种烹饪班!
这件事除了秘书还没人知道,他下了封口令,这件事要是传出去,后续效应太大,他还不知道怎么自处。
他只是单纯的很想看她讶异欣喜的模样。
对,应该只是这样而已。
萧采枫人坐在计程车里,不知道照了几回镜子,显得有些局促不安;望着外头绵延的车阵,她又忍不住手表,像是在赶时间。
指尖在膝上点呀点的,她看着掌心揉了又展开的纸条,上头是齐灵犀转述的地址,他下午打电话来,邀她共进晚餐。
她很犹豫,因为最近他的来电频率开始增加了,虽然不至于说些言不及义的废话,但是她发现就算他说的是废话她也很想听!
更别说他来竟邀她出席齐家长子的闪电婚礼,她是真的吓了一跳,因为一般来说,共同出席婚礼的都是男女朋友,不过齐灵犀说得很理所当然,因为她是唯一不会以他女友自居的女人,所以带她一起去是最完美的。
她那时一听到这个理由就答应了,天晓得她雀跃极了,只是后来才想到,他无缘无故干么非带女伴不可?
今晚是他一个月来第一次的晚餐邀约,扣掉出席婚宴,又是难得的再次约会,可是他不是相亲的对象,因为他是齐灵犀耶,条件优越、投怀送抱的女人众多,哪可能参加相亲。
她知道他所为何来,恐怕是为了说服她协助调查某个失忆女人的背景,但是他却几乎没有再提到那件事。
她得承认,虽然齐灵犀是个霸气十足的男人,但他还是有人迷人之处!
他风趣、睿智、精明,懂得太多太多,所以无论什么话题,他都能够插上嘴。
唉,假相亲宴那顿饭,恐怕是她吃过最有趣的一次了。
可惜他不是相亲的对象,也不是什么追求者,那为什么却对她再次提出邀约呢?
尤其,这一个月以来,他曾经请花店送来小盆栽,理由是征信社里绿化不足,但是那上头的小花却教她心旷神怡。
她不敢想那种可能性,但她是女人,还是会期待。
快七点了,她紧皱着眉头往前方望去,完全不动的塞车,她讨厌破坏计划的任何事情,齐灵犀跟她约七点在纸条上的地址见面用餐,就应该是七点。
“这离目的地还有多久?”她不耐的问着司机。
“小姐,还有三个大路口喔!”司机也很无奈。
“我用跑的。”她给了司机车资,匆匆忙忙就下了车。
“小姐,很远耶!”司机嚷着,想叫住她,但是她已经关上车门,灵巧的往一边的人行道去。
三个路口顶多十五到二十分钟,她如果用跑的……萧采枫低首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行头,开始后悔下午所做的决定。
今天晚上,她有个相亲宴。
但是她不但取消了,还因为齐灵犀的邀约,真的回家去拿了一件非套装的衣服,回到办公室换穿。
所以她脚上踩着高跟鞋,要怎么跑啊?啊啊,她痛恨自己的反常,不按计划做事的结果,就是会让她遭遇到许多不可预测的突发状况,她不该来的!萧采枫喃喃念着,脚步却直往前行。
因为高跟凉鞋有系带的,一要细细的带子圈在她的脚踝,这种鞋子只适合拿来走路,绝对不适合跑步!萧采枫只能跟竞走一样疾步往前走,心再急也没办法赶时间。
灰暗的天空忽地迸出一阵银色光芒,她倒抽一口气,瞪着那发亮的天空看,不会吧……
三个路口之外的齐灵犀还没心思顾及时间,他正努力的把下午的成果一一微波加热,或是倒进锅里快炒,对他来说,摆盘是很难的一件事,他正努力的找出厨房里的餐具。
佣人晚上全给了假,他把所有厨柜都打开,拿出几个自己喜欢的盘子。
萧采枫会喜欢怎么的风格呢?啧,算了,管她喜欢什么盘,重点在他下午辛苦烹调的食物好吗!
他尽可能细心装盘,用纸巾擦掉多余的油渍,电铃声忽地大作,他才惊觉时间已经很晚了。
奇怪,他边走向客厅,边盯着时钟瞧,七点二十?这不像是萧采枫会做的事。
“喂!”他看着对讲机的大萤幕,里头是一个堪称狼狈的女人。
“齐灵犀?”那声音有点发颤,但是口吻听得出来是萧采枫。
“你怎么好像跑百米来似的?”他带着笑意,为她开了门。
然后侧耳倾听,才发现有些沙沙声响隐约传来,在萧采枫坐电梯上来前,他还有时间往窗外瞧,拉开窗帘时,齐灵犀一怔,外面下雨了?
他赶紧快步往更衣间去,拿了条干净的大毛巾,因为他注意到萧采枫一头的湿发,恐怕不是他误以为的香汗淋漓,而是落汤鸡了!
他拉开门时,门外刚好站了他今晚的宾客。
不过一瞬间,两人都以诧异的眼神,直视着彼此。
萧采枫差一点点以为她走错地方了!齐灵犀给她的地址不是一间餐厅,而是一个高级社区大楼,她重复看了又看,在倾盆大雨中寻找,才犹疑的往大楼管理处询问。
地址一报,管理员立刻笑吟吟的为她开门,直说齐灵犀有交代。
这是哪儿?她又冷又湿的打着喷嚏,还一边犹疑着,这里绝对不会有餐厅,他请她吃哪儿的晚餐?到他家吗?
这让她又惊又喜又怀疑,依照齐灵犀的大男人作风,不可能轻易的邀请女人到他家共享什么烛光晚餐,要是常这样的话,他的情史照片就不会永远出现在哪个名模住处、或是哪间知名的六星级汽车旅馆了。
第3章(2)
管理员借了她一把早已没什么效用的伞,她穿过庭园跟公设,按下了对讲机,她无法形容听见齐灵犀的声音时,心里那种放心又温暖有感觉。
“我不知道下雨了。”他忙不迭将手上摊开的大毛巾往萧采枫身上包裹,“不过我以为你坐计程车来?”
“塞车,我下车用跑的。”她的声音依然在颤抖,盛夏的雷阵雨,还是会让人冷到发抖。
“为了准时?”他轻笑,按表操课,的确是她的行径。
“那是礼貌。”她白了他一眼,全湿的头发贴在脸上,还不停的滴着水。
真是可惜了!齐灵犀拉上铁门,看着站在玄关处的背影,她今天不是穿套装,而是一身雪纺纱的嫩黄洋装!脚上不是黑色的包鞋,而是白色的高跟凉鞋,露出她匀称的小脚跟漂亮的脚踝。
结果,他刚刚只看到一个淋得湿透的狼狈女人,还有……
她黑色的内衣,跟同款的蕾丝内裤,从那透明的洋装内衬出来。
萧采枫紧拉着大毛巾,因为全身湿漉漉的,让她只敢站在门边的毡毯上,不敢轻举妄动;她没有料到齐灵犀竟然邀她来他的住处,而来到住邸应该惊讶的她,注意力却全放在齐灵犀身上。
她看了好几次,才确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