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作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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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作白马王子-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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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舒晴觉得不好意思,昂着脸正想开口说话,却意外见到了一个十分眼熟的少年。
  那个少年上身穿着T恤,下身穿着嘻哈牛仔裤,脚蹬着水蓝色的布鞋,走起路来大摇大摆的。
  就在即将与舒晴擦身而过时,他忽然停下了脚步,回过身来,上上下下地瞧着她。
  “咦?是你呀!小胖妹。”他叫杜可斌,正是那日约好骑机车夜游时,撇下舒晴不管的人。
  舒晴看着他,厌恶地撇撇嘴。“有什么事?”
  就算他化成灰她也认得他,不过,她并不想与这种烂人打交道。
  “呦,今天挺跩的喔!怎么?陪你哥逛街呀?”杜可斌半点也不在意上回过分的行为,伸来一手推推她。
  舒晴厌恶地闪身,将他当成了瘟神。
  “要你管!”瞪了他一眼,她恨不得能快点闪人。
  倒楣死了!连逛街都会遇到这种烂人。
  “怎么了?你还在为那一晚我放你鸽子生气呀?”
  杜可斌讪笑着,对于女生,他一向很在行,何况,他对自己的外貌可有十足十的自信,只要一个笑容加上几个酷酷的表情,不把眼前这个小胖妹迷得七荤八素才怪。
  “那一晚?什么事?”舒晴装迷糊,根本懒得理他,接着,她转向禹钧尧,对着他说:“真倒楣,居然遇上了一个瘟神,钧尧哥,我们赶快走吧!”
  舒晴一手拉起了禹钧尧的袖子,直觉想将他给拉走。
  魅力首度发挥不了作用,对于一个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少年来说,舒晴漠视的态度,成了杜可斌的奇耻大辱。
  “喂!我都没说你胖,你居然敢说我是瘟神?”突兀地伸来一手,他一把拉住舒晴。
  “我有说你是瘟神吗?是你自己对号入座吧?”舒晴不甘示弱,因为他捏疼了她。
  禹钧尧夹在两人之间,暂时没开口说话,沉默地观察着。
  “你说我对号入座!?”杜可斌觉得颜面无光,居然让一个小胖妹给羞辱了。“我都还没说像你这样的胖子,也不在家照照镜子,居然还有脸敢参加机车夜游,我放你鸽子,只是一般人的正常行为。”
  “你的意思是说我该谢谢你啰?”舒晴被他气炸了,咬牙切齿地问。
  “谢谢倒不必。”手往额前的发丝一拨,杜可斌摆出了一副很酷的表情。“如果你肯对我鞠个躬、说声对不起,我倒是可以大人不计小人过,考虑考虑让你当我的女朋友。”
  “当你的女朋友?”舒晴真想吐。
  当他的女朋友!?她又不是做了几辈子坏事,才没那么倒楣!
  “是呀!”杜可斌自信满满,三角眼睨着她看。
  对于他的态度,舒晴已忍无可忍。“省省吧!我才不希罕当你的女朋友。”何况还要她鞠躬道歉,他想都别想。
  “你……”对于舒晴的断然拒绝,杜可斌颇意外。
  “我怎么样?对于你这种自以为是的烂人,我如果当你的女友,岂不要倒八辈子楣!?”
  舒晴的个性耿直,已到口的话不吐不快,惹得杜可斌恼羞成怒,没多想地出手,一巴掌甩向舒晴。
  啪地一声,这一巴掌打得扎实,舒晴的脸当场红了一片,在场的三人也同时怔愣住。
  过了一会儿,杜可斌自觉理亏地清清嗓子,不过出口的话却教人几乎气得当场吐血──
  “也不看看你自己长得一副胖样,像我这样子的人肯当你的男朋友,你应该要跪地叩谢了!”
  舒晴一手抚着颊靥,麻辣的痛感充斥着她的脑门。
  她也想反击,无奈整个人还深陷在那一巴掌的错愕之中。
  “小晴说得没错,你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烂人!”禹钧尧的反应早了舒晴一步,他出手护着她,同时赏给了杜可斌一拳。
  砰地一声,那一拳扎实地打在杜可斌的腹部,将人给打飞到几步外,俯趴在地上爬不起来。
  “这一拳除了是还给你打了小晴那一巴掌之外,还对你那一夜放鸽子的行为,给予你一点点教训。”禹钧尧看着地上的杜可斌,表情森冷地说。
  关于那一夜需要搭便车的始末,舒晴曾经向他提起过。
  “小晴不会交你这样的烂人当男朋友,她的将来,值得配像我这样的人。”收回犀利的眸光,禹钧尧低头检查起舒晴颊靥上的红肿,最后又撂下一句狠话──
  “以后,你最好离小晴远远的,否则见一次,我会找人扁你一次。”然后,他一手牵起舒晴柔嫩的手,将人给带离了现场。
  跟着他的脚步,舒晴的手紧紧地攀附着他的。从他代替她赏了杜可斌那一拳起,她知道,自己对他除了恋慕之外,又多了分敬畏。
  她小小的心房中,除了他,已注定容不下其他的男人。
  然而,他们彼此却不知道,那一夜之后的分离,两人竟从此天涯两地。
  一个月后,舒晴的父母在旧金山的生活已稳定,在他们的安排和坚持下,舒晴转学到旧金山就读,开启了留学生的生涯。
  半年后,禹钧尧因为一起突发事件,心伤地离开台湾,没依计画前往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而是飞往英国,从此定居,直到命运转轮的安排下,两人又前后地回到台湾。
  不过,那已是在多年之后……
  第二章
  时间是最好的魔法师。
  它能不着痕迹的改变人、事、物,这些事情在舒晴的身上得到印证。
  经过岁月的洗礼,她已不是当年的小胖妹,不仅外表变得纤瘦清丽,连脑子也不再像从前一样的单纯可欺。
  不过,有一点倒是没变,那就是记忆,关于她对禹钧尧的记忆,和对他的爱恋,不管经过了数年,仍然没变。
  午夜十二点,她习惯性地坐到书桌前,打开电脑连上线。如预期的,萤幕上MSN的对话框中,很快地闪现了一排字──
  “可爱的小晴晴,你准备好了吗?打算何时动身呢?”
  是以婕。舒晴马上认出了她,很快地输入自己的想法──
  “我准备明日一早就出发,还好我爷爷最近到旧金山去度假,否则他一定会问东问西。”
  提到舒晴的爷爷,那是岁月改变人事的另一个见证。
  由于年事已高,三年前,他就退休了,适巧那一年舒晴回到台湾,所以就搬到台北与她同住。
  “老人家关心你嘛!这是人之常情。”
  贾以婕的字幕闪动快速,一如她明快的作风,很快地就切人了今晚上线的主题──
  “我传了一些媚儿给你,你知道我查到了什么吗?看完之后,可别太惊讶。”
  “别卖关子!”舒晴回给她简单的一句,趁着空档打开信箱收信。
  “记得上回你告诉我,你是何时离开台湾的?”以婕在萤幕上键入了一个笑脸。
  “问这干嘛?”舒晴回给她一个发呆的表情。
  “当然是有关才问喽!你知道那个带赛的男人是何时离开台湾的吗?”带赛两个字或许不怎么文雅,但贾以婕决定暂时用它来作为禹钧尧的代称。
  “贾以婕!”舒晴在电脑上键入了一个生气的符号。
  她不喜欢以婕这么称呼禹钧尧,哪怕这个事件尚未水落石出,她的钧尧哥永远都是她心目中最敬爱的人!
  “好吧好吧!不称呼他带赛先生也可以,我想……以后说到他,我就用Q先生代替好了。”字幕上出现一整排的C,会这么说只是逗逗舒晴。
  “随你,快说你要说的事吧!”舒晴边打字,边看着传过来的资料。
  “如果我记得没错,你上回说,你离开台湾前往旧金山,是在你升高一就读了将近一学期之后。”
  “是。”舒晴应答得明快。
  “那么,你知道Q先生在你离开台湾半年之后,也前往伦敦就读了吗?”跟据她的一个从事征信社的友人给予的消息,还有更劲爆的。
  “关于这个,记忆中,我好像有听爷爷提过。”还记得刚到旧金山的那年,她因为分外想念台湾的一切,在水土不服的情况下生了场重病,后来病好了,人却瘦得只剩皮包骨。
  或许是因为身体健康不佳,使她更加怀念台湾,所以就常常偷打电话给爷爷,因而辗转由爷爷的口中,探询一些关于禹钧尧的消息。
  “我查到的资料说,他原本该是要前往哥伦比亚大学就续的。”以婕的缺点就是喜欢做弄玄虚,不将话一次说完。
  “这又怎么样?搞不好是他家人觉得哥伦比亚大学不够好。”舒晴的手指在字键上移动得飞快。
  “我看不是。”以婕的游标点出了一长串的点,并在句末连上一个特大号的惊叹号。
  “我由一堆档案中找到了这样一则新闻,等一下这则新闻也一同E过去给你看,不过,我挺好奇的想问问你,你以前听过顾筱玫这个人没有?”
  “顾筱玫?”舒晴在字幕上键入一个问号。
  “看你的反应,我已经能断定,你根本不知道你的Q先生有女朋友?”以婕大胆地猜测。
  “女朋友!?”果然,舒晴给的反应是一个发昏的大眼娃娃。
  “我可怜的晴晴,你的初恋该不是暗恋吧?”贾以婕很难不往这方面猜。
  舒晴先回给她一个很大的吐舌娃娃,才接连着键入一排字──
  “就算是,也无所谓吧?毕竟这跟他不可能是个杀人魔这件事,根本毫不相干!”
  以婕真想为她掬一把同情的泪。“你的纯纯之爱真令我感动,不过告诉你,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个好消息,当年Q先生所交往的那位顾筱玫小姐,已经是不存在的人物了。”
  “不存在?是……”舒晴的心猛地一跳。
  “她已经过世了。”贾以婕边翻着手上的资料,边快速在字键上移动。
  “已经过世!?”舒晴的字幕定格了数秒,才又恢复移动。
  “告诉我,他是因为这个原因,才毅然决然的离开台湾,也将预定好要前去哥伦比亚大学进修的行程,改为到英国去的吗?”
  或许他跟女友约定好要一同到美国进修也说不定,然而女友过世了,为免触景伤情,他才临时更改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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