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躺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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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躺着读-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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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操名下的文章,一向不被文学史认真看待,是认为不够文学吧。被善待的是他的诗。曹操诗至今尚存的不过二十三篇,也并不都是好诗。游仙诗和部分政治诗,简直可以说是拙劣、枯涩、沉闷。可是那些能够称为好诗的作品,的确太杰出了,沉郁苍凉,令人难忘。《蒿里行》记十八路诸侯起兵讨董卓那段史实,其中的名句是“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短歌行》、《步出夏门行》都是普及中学语文课本的名作。 。 想看书来

第二章 文学王族 曹操 曹丕 曹植(2)
曹操以四言诗见长,一反汉代诗坛不脱《诗经》旧习陈套的风气,独领*。但自他而后,四言诗还是衰微了,此后,是五、七言(诗)的时代了。
  如曹氏父子这般,在政治与文学两界都有大成就的,几千年中国史中,再无他例。
  一部《三国》为曹氏父子造像塑型。毫无疑问,它比较简化比较漫画,但都勾画得有来历有些道理。著名的七步成诗的故事是关于曹植与曹丕弟兄相逼的故事。这故事戏剧性太强,正史没有记载,视之为传说罢。“萁在釜下燃,豆在釜中泣。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这样的句子,形象生动,立意沉痛,很感人的。同是五言诗,同样相关的主题,曹植真正的杰作是《赠白马王彪》。
  黄初四年,曹丕做皇帝的第四年,各诸侯王奉旨进京,算得上家族大聚会,但任城王曹彰却在京城突然暴毙。曹彰被曹操爱称为“黄须儿”,是一位骁勇善战的猛将,竟然这般不明不白地死了。曹植等黯然离京。曹植欲同白马王曹彪结伴同行,监督的使者却勒令他们分道而行。曹植愤而作诗,并把这缘由写在诗序里。《赠白马王彪》共七章,全篇八十句一气呵成。章与章之间,末句与首句呼应相连。比方第二章末句为“我马玄以黄”,第三章首句为“玄黄犹能进”;第三章末句为“揽辔止踟蹰”,第四章首句则是“踟蹰亦何留”。环环相连,又层层不同,写旅途的艰辛,写分离的悲伤,有诅咒,“苍蝇间黑白,谗巧会亲疏”;有太息:“孤兽走索群,衔草不遑食”;有强作的壮语:“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有无奈的赠别:“离别永无会,执手将何时”。虽然满怀着悲愤,写出来却并不一泄无余,而于顿挫中放射感人的力量。是一篇伟大之作。
  曹植的写作,分明地以曹操之死曹丕即位为一个界线。此前是*自赏的翩翩贵公子,此后虽贵而封王,却形同囚徒。此前是激情的少年,此后一落为苍凉的中年。他最杰出的作品多写于后期。前期的杰作《白马篇》有一个少年形象,是白马游侠,是征战沙场的英雄。后期的佳作《野田黄雀行》,亦有一个少年形象,却只能“拔剑捎罗网”,救一只误入网中的黄雀,“黄雀得飞飞,飞飞摩苍天,来下谢少年”。曹植长于文学,却志不在此,追求的是“戮力上国,流惠下民,建永世之业,流金石之功”,极欲东灭“不臣之吴”,西吞“违命之蜀”,“闲居非吾志,甘心赴国忧”!但是家族的现实不允许他如此,而且从根本上说,他实在也不具备一个政治家的素质,终究是以文学家著称于世。
  晋之谢灵运有一段著名的评语歌颂曹植:“天下才共一石,子建独得八斗”。《诗品》说曹植的诗“骨气奇高,词采华茂”。最能直接体现曹植才气、词采华茂的,当是《洛神赋》。《洛神赋》的背后亦有一个故事,其生动性和写意性,与七步成诗的故事一样著名,是一个畸恋的故事。《洛神赋》据说原名《感甄赋》。甄是甄夫人,她原本是军阀袁绍的儿媳妇,后来成为曹操军队的战利品。曹操将她给了大儿子曹丕,这使得小儿子曹植耿耿于怀。甄夫人死后,曹丕以其枕赐给曹植,曹植见而泪下,于是甄夫人的灵魂便来与曹植相会于洛水上。这故事只有一点根据,《洛神赋》作于甄夫人死后第二年。但它的不可信也是显而易见的,甄夫人嫁给曹丕是二十三岁,是年,曹植仅十三岁。不过,后人为作品附会故事,无疑要基于一个前提,那作品非常的动人。《洛神赋》是动人之作。写了一个人神相恋的悲剧,极写诗人的爱慕之情和洛神的*之美。其想象的丰富,描写的细腻,文辞的华美,都非同凡响。“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这样的成语,即出自其中描摹神女的句子。
  辞赋最讲究铺陈词采,词采富丽易达到,但同时又不堆砌,又创造生动形象,就非常之难了,非要有高达八斗的才气和功力了。曹植的成就不仅在此,他还将辞赋写作中的华丽又爽朗的功夫,挪用到诗的写作上,开一代新风。
  汉代以来的文人写作,均以辞赋为正经体裁,诗,只是用来酬唱应和,是社交形式的一种。由曹植为代表,文人写作则一变以诗的写作为正经了。不仅如此,曹植的优秀创作,还使汉代文人仿乐府民歌的诗作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曹植是第一个有意将辞赋的对仗形式引入诗歌的,并将炼字的功夫用于诗创作。他创造了许多被后代诗人所留意和学习的名句,比如“秋兰被长坂,朱华冒绿池”,“凝霜依玉除,清风飘飞阁”,其中的动词,都经过精心的锤炼。由此,曹植也开了后代诗人们在诗词上苦心推敲、精心雕琢的先河。
  曹植之诗,现存的只有八十余首,大半是乐府诗,也是最优秀的部分,还有部分是游仙诗、祝颂诗,意义都不大。曹植的诗作,如果有共同点的话,那就是华丽、精美。这一点合乎其兄长曹丕的文学主张:“诗赋欲丽”。
  

第三章  俗人白居易(1)
一个流传久远的故事,虽然它根本没有发生过,但因为它与白居易的名字和诗作结合得如此生动和紧密,所以仍然会流传下去。故事说,少年诗人白居易初入长安,向前辈诗人大名士顾况投呈自己的诗卷。这种行为在唐代非常盛行,被称为干谒,是一种迅速建立知名度跻身文坛和官场的有效方式。顾况听到白居易的名字,便玩笑说:长安米价很贵,居之不易呵。但是,看到白诗中有“野火烧不尽”的句子,便大为叹服,改口说:写得出这种诗文的人,居长安也容易呵,刚才不过戏言耳。后人已经考证总结,顾况与白居易没有见面的机会。就这首诗而言,虽然著名,却并不尽美。全诗是:“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又送王孙去,凄凄满别情。”五六两句是同义反复,犯了“合掌”的毛病。七八两句是点出送别的主题,单取前四句,应该是一首极好的五绝。以后面的意思推断,“枯荣”“野火“春风”是安慰鼓励,被送的或者是个不第的文人不如意的公子。但是,因为“野火”“春风”两句本身具有的广大的包容性,蕴涵顽强生机、坚韧意志,等等象征意义,便具独立的超越性的传诵价值。
  使白居易确立其文学史地位的,是他的诗歌理念和诗歌实践上的通俗与艳丽。
  白居易分自己的诗为四大类:讽喻诗、闲适诗和感伤诗,以及杂律诗。杂律诗是以体裁分,依照诗作的内容,完全可以纳入到前三类中间去。讽喻诗,是批判现实的社会题材的诗,是表达他的“兼济之志”的,是期望干预生活的作品,最能体现白居易的诗歌理想。总括他的文学思想,就是他所谓“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其讽喻诗代表作有《秦中吟》十首一组,和《新乐府》五十首更大一组。“新乐府”以杜甫为渊源,以中唐诗人张籍、王建为先声,因李绅作《新题乐府二十首》而命名。白居易最要好的诗友元稹步李绅的韵唱和二十首,白居易又响应元稹作五十首,李绅之作已失传,元稹之作眼高手低,而以白居易的诗作最为成熟,所以白居易便是这场运动的统领者。白自称他的《新乐府》是“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五十首诗作,一首批判一事物,展现了广大的现实,痛诋贫富不均和诸般社会不公。唯恐人们不明晰其诗的用意,白居易务必在每首诗中点明主题,“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其中的名作,中学课本必选的《卖炭翁》是“苦宫市也”;《新丰折臂翁》,“戒边功也”;《红线毯》,是“忧农桑之费”,讥讽地方官横掠民脂进奉皇帝,“宣州太守知不知?一丈毯,千两丝。地不知寒人要暖,少夺人衣作地衣”。这样的批判尚属温和,《杜陵叟》中就比较激烈了:“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白居易现存诗有近三千首,为唐代第一高产诗人。但其中,他最为看重的讽喻诗不过一百七十余首,比较集中地写于唐宪宗元和初年(公元805至815年之间)。其时他刚刚在中央政府任职,怀有高涨的政治热情,曾一度写下七十五篇政治议论文(《策林》),畅论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元和十年,某节度使遣贼刺杀宰相,白居易以为是有书籍以来之“国辱”,上书请求捕贼,朝内大臣告他越职行事,白居易被贬官江州司马。事件本身只是表面的理由,其实的祸根源于白居易的讽喻诗,那些诗早已触怒朝中权贵。被贬官的白居易,由此便熄灭了他的政治热情,虽然此后,他还写有《与元九书》总结他的文学理念,在杭州太守任上修西湖大堤,在苏州赢得“苏州十万户,尽作婴儿啼”的人民热爱,在洛阳不免作“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的兴叹,但讽喻诗是不大写了。后来,虽然有机会回到中央任职,他也宁愿做地方官,把这种路向作为一条隐逸之路贯彻下去,直到晚年与香山僧人结香火社,出钱修寺,以佛了了。于是闲适诗成为其诗作的最大宗。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三章  俗人白居易(2)
闲适诗,白居易定义为“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这种表达“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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