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尺阳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咫尺阳光- 第5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句话提醒了季布,他从衣兜里掏出钥匙,可是终于拧开这扇铁门的时候他却不觉得轻松,反倒隐约有了不好的预感。他打开门,屋里所有的灯都亮着,却看不见卫未一的影子。
  季布的第一个反应是卫未一自杀了,随即想到这个非常可能发生的事故他今晚竟然没有早些想到,汗从他的额头滴进眼睛,他揉了一把眼睛,胆战心惊地跑进卧室去,没有,再跑进浴室,猛地拉开浴室紧闭的门,还是没有。他不知道自己是应该暂时庆幸,还是更加恐惧。
  他费了半天力气才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给卫未一打电话,可是卫未一的手机又在沙发上响起来,情况跟从前的那天早上很像,只不过季布确定卫未一这一次肯定不是出去给他买早饭的。他抓起卫未一的手机,恨不得把他的手机捏碎。
  魏维从进屋开始就站在门口,看着季布狂躁地跑来跑去,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季布,这个是他给你的吧?”
  季布回过头来,看到魏维拿着一张便签,似乎正在读。他阴沉着脸走过去接过那张便签,看着上面卫未一那歪歪扭扭的字体:
  不要再抽烟了,
  不要再多喝酒,
  不要再跟程剑交往。
  保重,我走了
  ——卫未一
  他的手抖了起来,一遍一遍地看着那几行字,仿佛还能看出更多的字来,看出卫未一的眼泪,卫未一的伤心欲绝,还有卫未一平素里,对他生活习惯的那些嘀嘀咕咕的抗议。
  魏维笑了笑,他突然有些可怜季布,“他真爱你,季布。”
  季布没听见他说话,只是皱着眉头看着那张便签上的最后一句话,【保重,我走了。】怎么可以走呢,来的时候说来就来,不管自己愿不愿意,硬挤进来,走的时候说走就走,干干脆脆。他把那张便签揉成了纸团,一股怒火冲上胸腔,就想要把那纸团狠狠丢掉,可捏在手里却总是舍不得松开,最后塞进了胸口的口袋里。
  魏维看见泪水含在季布的眼睛里,看着这么一个男人哭是很让人难过的事,而且似乎也不太礼貌。他沉默着告辞了。
  季布拿起笔,又写了一张便签,是写给卫未一的,告诉他,自己去找他了,如果这个时候他又回家来了,一定要等他一会。
  季布出了门,却不知道到哪去找卫未一,他想起卫未一从一开始来到他身边的时候,就在不断地说,他不会缠着自己一辈子,实在不行的时候,该走的时候,他就会走。他一直没有在意,现在想起来才知道,卫未一从来也没有把他的身边当做过自己的家,他只是寄居在自己身边,爱情大概是他们此生唯一的纽带。可是,实际上的卫未一没有家,也没有根,他离开了自己,自己就找不到他。
  季布觉得心疼,已经太晚了,他知道是自己错了,可能一直都没有正确过,他没有留过卫未一,他只是以为卫未一不会走。
  或者季布本来就是个只在意这个世界,却不在意自己的人,所以他爱上了卫未一,就直接把他当做了自己人,甚至视作了自己的一部分,于是就一起忽略掉,眼睛只是紧盯着这个世界。
  卫未一失踪前没有联系任何人,除了摄影器材,他没有带走任何东西。没有身份证,没有多少钱,只有随身的衣服。季布日夜奔波,找了警察,找了私家侦探。一个平素跟他有些交情的刑警就事论事地告诉他,以他的办案经验来看,在这种情况下,失踪者可能是选择了自杀而非离家出走。
  季布没有理会他的话,托了很多交情,想方设法请各地的警察帮忙,柏远也在帮他找,只不过他帮不了多大的忙,反而赞同那位刑警的话,“我以前被陈莫甩了想自杀的时候,也想抱着照相机跳悬崖——除了陈莫就是摄影,我总得有点什么陪着。”
  季布没有什么神采的眼睛看着柏远,季布在这些日子里虽然不见得怎么特别悲伤,却越发沉默了,他的头发凌乱了,眼圈青黑,仿佛老了很多,他听柏远说完,也只是慢吞吞地回答, “那么我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总之我得把他找回来,我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外边。”
  柏远的眼圈有些红,他已经不觉得卫未一还活着。他观察季布的表现,发觉季布奇怪地越来越冷静,他猜测季布在心底里或许也认为卫未一已经自杀了,可是季布的这种冷静和有条不紊,似乎是表明,他已经打定主意哪怕是花上一辈子也要把卫未一找回来,不论找回来的是什么。然后呢?大约季布会陪他一生,不论是活着的还是死了的卫未一。柏远忽然想名字是不是诅咒,季布这个一诺千金的名字,可能真给了季布非要信守诺言的命运。

70
    卫未一发觉自己来到了山脚下的一个小城市里。他拎着沉甸甸的摄影器材,在这个小城市里穿行,这里有一条街直贯南北,那条街很短,他步行便可以从这座城市的一头走到另一头。 
    他在形形色色的人身边穿行,这里的街道乱纷纷的,三轮车可以在市区里乱按喇叭,街上的车不是特别多,孩子们可以在没有斑马线的地方追逐着穿过马路,这里的车速也没有那么快,车辆会躲避行人,顶多是司机探出头来大骂一句。 
卫未一随意地乱走着,不知道该到哪里去,该做些什么。他觉得肚子饿了,钱包里剩下的钱已经在上次肚子饿的时候花光了——要么就是放丢了,总之,现在他没有钱,没有手机,他回不去,也走不了。 
    他在街边坐了下来,已经饿得头昏眼花,以前一天不吃饭没有什么,可是现在却受不了。被季布养成的那些严格的作息习惯,并不因为他没有了季布就打算自行消失。 
卫未一有气无力地坐在异乡脏兮兮的街道边上,终于觉得自己的人生走到了谷底。 
他想着自己的糊涂人生,开始的也许就不光彩,就像所有被父母忽视的孩子都会怀疑自己是被人收养的一样,他从小也这样猜测过,所以程剑说他不是卫援亲生的,是他母亲跟别人的私生子,他是相信的。 
    卫未一也许诸事不留心,不在意,可是却不傻,只要看卫援在遗嘱上排除了他的继承权,他也知道是怎么回事。但是他心里还是当卫援是父亲,没有母亲也没有父亲那滋味不好受。其实卫援本来也不用对卫未一有多好,只要有父亲这个角色存在着,卫未一想起来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安慰,何况他从来也不觉得卫援对自己很坏,顶多只能不算是特别好。 
只不过他知道自己一旦成年之后,就不应该再拿卫援的钱了。所以其实就算季布不拿走他的信用卡,他也很久没有从那里面划钱了。他实习换来的薪水很微薄,只是这段时间他要花钱的地方也并不多,所以连季布都没有发觉。 
    但是,卫未一不再花卫援的钱,那只是因为他觉得卫援给他的已经够多了,没有义务再给他钱而已,卫未一自己本身对于金钱和经济的概念并不是很强。没有钱对他来说,就只是不去买新衣服新玩具而已,那些东西有没有都无所谓,何况季布看见他没有什么的时候自然就会去给他买,季布送他东西他自然更开心,比他自己买要高兴多了。再有花钱的地方那个顶多就是发觉打车的时候钱消耗得很快,那就搭季布的车好了。 
    所以,他还没有真正尝过一分钱没有的滋味。以前钱对他来说没有特别的意义,他没有觉得自己很有钱过,但是也不知道没钱意味着什么,他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可以独自花钱,钱就是一些可以换东西的票子,仅此而已。他不是一个奢侈的孩子,小时候他觉得商店里的东西都是他的,所以他也不急着换回很多来,都是想要的时候才去拿——更何况还有很多时候,他更喜欢从别的孩子手里抢东西。只是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这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他的了,他什么也换不了。 
    只是肚子饿这种事实在是太屈辱了——这些天没一件事不让他觉得屈辱。他不想看路人探询的眼光,干脆深低着头,让头发挡住眼睛。他的情绪低落到了极点,终于想到他的人生真是没多大意思,还不如结束了的好。 
    出了这座小城就是中国很著名的一座大山,也许他可以给自己挑一座僻静的山崖,永远沉睡不被人打扰。可是他又想起来,从这儿到那座山也还有好远的路,如果自己一步一步走过去,会不会饿倒在半路上。要是那样的话,他真不如找个下水道跳进去算了,他会成为一条电视新闻,让很多人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忍不住笑。不过他的一生本来就是一个笑话,干脆就以一个大笑话结尾也没有什么了不得。 
    他就那样任由自己胡思乱想着,忽然意识到有个小孩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站到了他面前。他不想冲小孩喊滚开,只好任由那个小孩子看自己。 
    他继续深深地低着头,忽然间眼前多了十元钱,攥在小孩的小胖手里,“哥哥,给你。” 
    卫未一吃了一惊,抬起头来,看着面前那个胖嘟嘟的小男孩,他正挺着小肚子站在他面前,手里拿着十元钱,见他不要,便把钱放在了他的膝盖上,转身就跑开了。 
    卫未一回头看见他跑到一个小女孩身边,那小女孩高他半头,看起来比小男孩大一些,大约六七岁了,她开始责备自己的弟弟,“你真傻,他不是要饭的。” 
    “怎么不是?”小男孩不服气地反抗着,“你看他也是背个包,坐在路边。前几天咱们看到那个母亲病了,不能念书的姐姐不也是这么讨钱的吗?我爸爸也给她钱了。” 
    “那才不是呢!”小女孩不好意思地偷偷瞥了卫未一一眼,“你看他面前的地上也没有用粉笔写他为什么讨钱啊。他可能就是身体不舒服了,所以坐下休息一会。你看见他的鞋了吗?那双鞋哥哥也有,是名牌,很贵的。你可真傻,如果人家不是乞丐,你却给他钱,他会觉得你羞辱了他。” 
    “什么是‘羞辱’?”小男孩眨着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好奇地问他姐姐。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