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楼下一通跑,孟爽好容易办妥了住院手续,交了一万块的住院押金。
回去的时候,小护士招呼一声,“你自己认识回去的路吧,认识的话,我就不领你了。”
孟爽赶紧说:“同志您忙,您忙。”
独自一人走在走道上,医院里空荡荡的,除了值班医生就只剩下几个收费窗口还有人。日光灯管投射出清冷的白光,打在半白半青的墙壁上,给人一种凄清的错觉。孟爽深深呼出一口气,这时候才感觉一阵阵潮水一样的疲惫向她涌来。
孟爽捡了张空长椅坐下,太阳穴一阵阵抽疼。她打开背包,取出行动电话,手指本能地按出包飞扬的电话号码,临拨号的时候,却犹豫了。
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指针清晰的指在凌晨1点。这个时候飞扬应该睡了吧?心无端被一种淡淡甜蜜柔情所充盈,这个时候要是飞扬能陪在自己身边该多好?
孟爽心里一阵软弱,随即飞快摇头,为自己涌现出的念头感到羞愧,暗骂自己不懂事。
当时,两人游云台山,包飞扬被伯父包国胜临时召回西京。且不看适时包飞扬凝重的神色,就单单是认识包飞扬这些年来,包国胜从未有过的异常举动,就足够令人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包飞扬来给孟项伟过七十大寿,实则是来见孟爽父母,这件大事,事先他曾告知过包国胜。这点,包飞扬曾和孟爽提及过。包国胜是什么人?混迹官场多年,通达人情世故不说,更是将包飞扬当亲生儿子一般疼爱。这件关系到包飞扬终身幸福的大事,若非的确有相当棘手的事情,包国胜是绝对不会过来打扰。
还有一个,按照惯例,包飞扬抵达西京市后会第一时间给孟爽打个电话报平安。而今天算算时间,包飞扬晚上9点多就应该抵挡西京市了,却一直没有电话打来。更说明,包飞扬一定忙得不可开交。
这种情况下,自己怎么能再给飞扬添乱?
就是这么一想,孟爽最终打消了第一时间和包飞扬取得联系的念头。而包飞扬则错过了宝贵的第一手咨询,孟爽家发生这样的大事,他全然不知以至于十分被动。
此时此刻的包飞扬全然没意思到这些。相反,此刻的他满心都是喜悦,下了火车就打了辆出租,直奔秀丽花园。路上路过一家花店,包飞扬灵机一动,让司机在店门口停下等他一下。他精挑细选了一大捧红色玫瑰花这才心满意足重新钻进车里。
“小伙子,这是去会女朋友啊?”司机从后视镜中看到,忍不住打趣。
“哈哈,这您可猜错了,我这是回家见老婆。”包飞扬大笑。
“难得!小伙子,你可够舍得的啊,这么多玫瑰花挺贵的吧?”司机微露诧异之色。
包飞扬含笑不语,心中却十分不屑。心想这个算什么。
本来,包飞扬取得孟爽家人认可后,与孟爽正式步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他早就想好了,要带孟爽去粤海市的珠宝城给她选一枚钻石戒指。
不过是临时被包国胜急召,这才打断了原本的计划。后来又想,不如自己私下去选一枚,给孟爽一个惊喜。无奈,这段时间他忙工作忙昏了头,钻戒的事情就这么耽误了。现在突然约会孟爽,自然无钻戒可献。这才想到先买玫瑰花,钻戒日后补上。
出租车在街道上飞速行驶,包飞扬手捧大束红玫瑰,鼻端满是馨香。
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给孟爽买花,前世根本没有这个机会。家变之前,他和孟爽还没确立明白的恋爱关系,加上那个年代花店还属于很时髦的新兴产品,包飞扬所在的那个小城市根本没有,就算有,也是价格昂贵的奢侈品,他一个学生凭自己的能力也买不起;等到后来,改革开放,大街小巷满是花店,小伙子送花给心仪的姑娘已经成为潮流,包飞扬也有钱到足够买得起任何名贵鲜花的时候,他却错过了赠孟爽一束玫瑰的最佳时机,佳人含恨去了米国,二人失之交臂,错过了一世。
“小伙子,秀丽花园到啦!”司机的声音唤回包飞扬的思绪。
他飞快收拾心情,付车费的时候还暗笑自己居然也会莫名地患得患失。上一世,那些过去的事情根本没有必要去想;这一世,他和孟爽的未来一片光明。
站在家门口,包飞扬想了想,掏出了钥匙。虽然他很想体验下这种幸福的感觉——新婚丈夫回家,小妻子含羞带怯迎上来,柔声说:“你回来了!”可谁让他捧了这么大束玫瑰花,早就设计好要给孟爽一个惊喜呢。这么一想,包飞扬开门的动作刻意放缓,轻手轻脚旋动锁孔。RS
第四百一十七章 冲撞神虎(一)(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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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开了。包飞扬只觉得眼前一亮。
就见到一位黑发披肩,红裙撩人的美貌女子静坐桌前,白嫩纤长的手指,执着一只高脚玻璃酒杯,竟是在自斟自饮。而看她微泛酡红的玉色双颊,显然是有些微醺。
这个微醺的美女自然就是孟爽。包飞扬短暂地惊讶后,忍不住抿嘴一乐。悄不言声慢慢走近孟爽,将手中的红玫瑰捧至佳人眼前,轻声说,“小爽,怎么不等我就先偷偷喝酒了?”
也许是玫瑰馨香甜蜜的香气,也许是包飞扬轻声的耳语,孟爽这才从孟跃进发病当晚的回忆中惊醒过来。低低惊呼一声,“飞扬,你什么时候回来的?”说话间,她忍不住一阵心慌,自己刚才走神,根本没注意到包飞扬开门进来。更不知道他回来多久了,有没有从自己失神这件事情上看出点什么。
孟爽飞快站起身来,也许是太惊慌了,竟不小心碰倒了手边的玻璃酒杯,啪地一声高脚杯摔在地上,砸得粉碎。
“呀!”孟爽被惊到,为了掩饰慌乱,她慌忙蹲下身要收拾玻璃碎片。
一双大手温柔却强硬的将她从地上扶起来,孟爽抬起头正对上包飞扬严肃起来的脸色,她忍不住一阵心慌意乱,目光闪烁轻声问:“飞扬?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应该是你怎么了才对吧?这么不小心万一割到手怎么办?包飞扬忍不住皱眉,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却不忍心苛责半句,只是温柔地说:“小爽,你别碰这些,当心割破手。来,你去沙发上坐一会儿。我来收拾就行了。”
包飞扬将孟爽扶至沙发上,迅速去厨房取了簸箕扫帚将地上的玻璃碎片清理干净,又拿了干布将地板上的水渍擦干。
他做这一切的时候,孟爽一直偷瞄他的脸色,却在包飞扬目光投射过来的时候,迅速转移视线。好在包飞扬一心忙着收拾根本没注意到这些。
今天的孟爽如此美艳迷人,包飞扬忍不住借送工具去去厨房的空档,透过半掩的厨房门,细细打量起孟爽来。
这两年来孟爽的容貌一如既往的美貌迷人。但那是在外人看来,对包飞扬来说,心爱之人哪怕有一丝一毫的改变他都了如指掌。比方说,十几天没见,孟爽似乎瘦了。从包飞扬的角度看过去,孟爽侧身坐在沙发上,头略微低着,越发显得线条优美的洁白下颌尖尖小小的。
那双湖水一般清澈的大眼睛也因为下巴的削尖而略微拉长了一些。透出一股兼于少女与年轻女子之间的妩媚风情。此刻,她修长秀丽的眉微颦,无端给人一种惹人怜惜的感觉。
视线渐渐往下移,很快,包飞扬的目光定格在孟爽所穿的一袭艳丽的红裙上。
这条裙子是轻薄地桑蚕丝质地,肩带上窄下宽,呈V字型到胸前渐渐收拢,包覆住孟爽丘陵般起伏的浑圆胸型,却极巧妙地露出一点点白腻的乳肌,那一点沃雪一般的腻白被艳丽的大红色一衬托,越发白得晃眼。视线再往下,裙子腰身剪裁极出色立体,恰到好处贴合孟爽柔美的腰线,勾勒出那么一小段惹人的蛮腰。再往下,因为是侧坐的关系,包飞扬很轻易看到被轻薄蚕丝料子包裹住的翘臀轮廓。
包飞扬忍不住在心里吹了一声口哨,记忆中好像从来没看孟爽穿过红色裙子。
孟爽性格爽朗,相貌明丽,从大学开始就多喜欢穿粉色、淡蓝,浅杏这类素净的衣服。后来因为任职粤海市方夏陶瓷化工公司的技术总监,有时候需要出席大型宴会,也多是选一些纯色,比如白色、黑色、淡烟灰这些气质优雅的晚礼服。正红色这样的颜色,包飞扬从来没看孟爽穿过。
记得有一次包飞扬看别的女孩穿红裙子,就笑问孟爽:“好像从来没见你穿过红色。”
当时孟爽是怎么回答的?她说:“红色穿得好就是喜气,穿不好就是俗气。”
包飞扬跟着打趣,说:“那到咱们俩办大事那天你也不穿?”
当时孟爽羞得直用粉拳锤他,临了,却用比蚊子还细的声音说:“真到那天……当然就……”孟爽脸皮薄,最后个“穿”字还是没说出口。包飞扬哈哈大笑,她忍无可忍,红着脸怒骂:“你坏死了,明明知道还问!讨厌!”
今天是怎么了?孟爽非但穿了大红色的裙子,还偏偏选了如此性感撩人的款式。包飞扬微微含笑,心想他的小爽看来是长大了,知道转换穿衣风格走妩媚女人风了。
坐在沙发上的孟爽似乎见包飞扬好久没回来,就站起身,边往餐桌走,边往厨房这边看,轻声唤道:“飞扬,还没收拾好吗?你该饿了吧?咱们先吃饭。”
包飞扬答应一声,顺手打开手边的柜子又取了一只玻璃高脚杯。
“找到了!看我这记性,自己放的酒杯都忘记在哪了,刚才在厨房找了老半天。”包飞扬微微一笑,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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