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者,案发的时间与地点,与夜深人静这样的词汇也是格格不入。凶手的胆子很大,且下手干净利落,一击得手,逃之夭夭,竟然找不到目击者。可见此人能够很轻易地潜藏在人群之中,并不引人注意。
碰头会开了半天,竟然是毫无收获。
警队中也有些人与麦涛的关系不错,此刻便将视线投在他身上,想听听这个年轻人有什么高见。
别瞧麦涛平时嘻嘻哈哈的,有些玩世不恭,可开会的时候,却是纹丝不动,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像尊雕像似的。别人看他,他也没什么反应。
除非队长发话,不然他是不会说出自己想法的。
想想自己的模样,麦涛也觉得好笑,嗯,这还是受了凶手的启发呢,就当作是拿胶水把自己的嘴巴粘上了!
果然,众人发言完毕,刘队长瞧了瞧麦涛:“麦涛,你有什么看法。”
这命令一下,麦涛打开了话匣子,滔滔江水般的不绝于耳,“队长,各位前辈,”他总是这样很有礼貌地打招呼,“那我就说说自己的拙见了。”
支持他的人,认为这是当仁不让;质疑他的人,觉得他总爱自我表现。
“凶手为男性,感觉和常人不同,不懂得后悔,不知道放弃。他对上层社会人士、富人和白领存在很强烈的仇恨。这从他总是选择有身份的人下手,就可以看出来。以凶手作案的计划性和胆大程度,他应该在30岁至45岁之间,强壮,有极强的自我控制力……”
话还没说完,薛蓉蓉便插嘴,提出反对意见,“按照你的说法,如果凶手有仇富心理,那么他为什么不选择更富有的人下手呢?从第二被害人身上,我可看不出他有钱。”
第二被害人,就是昨晚遇害的杨瑞星。由于现场没有发现证件,附近居民也不认识,警方还不确定他的身份。
薛蓉蓉本以为麦涛会立刻反驳,没想到他只是笑笑,“薛队长问得对,关于这个问题,我还没弄清楚。”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自己凭空挥了拳头,对方却只是笑笑,并不把她当作对手,薛蓉蓉反倒吃了哑巴亏,没再说话。
“为什么不对富翁,而是只对公司部门领导下手,现在还是个未解之谜。不过这同时也给了我一个提示,凶手看上的,并不只是钱。从陶晓薇一案中就可以看出,她的提包里有车钥匙,而拿到钥匙的凶手,却并没有把车子开走,所以……”
“那也许是因为他不会开车。”又有人质疑。
“对,这当然也是一种可能。甚至是他可能担心,车子太过招摇,让自己被抓住。但是有一个有趣的事情是,陶晓薇的工作证尚在,可第二受害者的工作证却不在了。这很奇怪,从公司离开之后,被害人还穿着工作用的黑西服,那么他的胸卡很可能也在身上。但是凶手却把它拿走了。我的意思是,凶手不仅带走了财物,也顺便带走了死者的身份。”
这一番话,出自艾莲的提醒。
虽然那首翻译过来的欧洲诗歌,并不好听,但是其中有这样的几句:“你的财富、华服、钱币和珠宝,你的房屋和土地,必将受到新主人的照耀。”
在歌谣里,这个新主人也许是死神,但在本案中,倒是与凶手的所作所为有些贴切。
值得注意的是,“照耀”这个词,格外刺眼。
因此,麦涛才大胆地推断:凶手要的,并不是富人的财富;也许他真正的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这话一出,会议室里像开了锅,沸沸扬扬。
一个人,又如何获得别人的身份呢?凶手到底想要得到什么?
麦涛的伎俩(1)
第十一章 麦涛的伎俩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之前的会议中,每位警官的态度都有所保留。“谁人都有遮遮掩掩的时候”,的确是一句至理名言。
警官们三缄其口的原因,倒不是说他们不愿意尽心工作,或者看薛蓉蓉的脸色,只是这案子与普通的抢劫杀人案,有很大的不同。前一天曾到过现场的人自然不必说,他们想起死者瞪大的眼珠就有些不寒而栗;即使没见过那尸体的人,今天也都听说了。
如果这个谜不能解开,凶手的动机也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抓到凶手了。
不过麦涛的一句话,在会议室里瞬间激起了千层浪。麦涛说:“凶手要的,并不是富人的财富,很可能他的真正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这句话说得相当含糊,威力也相当惊人。
“人怎么能得到别人的身份?”
“拿到工作证件有什么用?”
“这又不是侦探小说里的千面人!”
人们议论纷纷,薛蓉蓉对麦涛的说法并不满意,可事发突然,她一下子想不出反驳的言论来。
正在这个时候,会议室的门口,出现了某人的身影。
这人在门口晃荡了一下,听里面乱哄哄的,不知道是否该立即进去。
面向门口的刘罡明队长,一眼就瞧见了他,“哦,小张,有什么事吗?进来说。”
小张是警察局检验科的技术人员,此时手里托着一张报告单,听队长叫他,毕恭毕敬地进来,“是这样的,薛蓉蓉队长送来的证据已经检验过了,在第一现场发现的强力胶,与第二现场粘住死者眼皮的胶水,是相同的。”
绝大多数与会者包括薛蓉蓉自己,都没听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更让她感到纳闷的是,她不记得今天把什么证据交给检验科。
刘队长接过化验单,扫了一眼,刚想叫薛蓉蓉解释一下,麦涛说话了。
只见他悠然自得地娓娓道来:“这件事薛大姐和我打过招呼,就由我来说明吧。众所周知,第二个被害者的眼皮被粘上了,这是否是个巧合,我起初不理解。另外,鉴于本案与陶晓薇死亡一案,使用的凶器和诸多细节都不相同,一时间,我们都很难断定,两起命案是不是一人所为。为此,薛大姐重返现场,发现了在第一现场凶手未完成的工作。
“凶手在第一案的时候,就已经制作了特定的凶器,凶器为上下两个部分,表面上看,跟一支香水瓶子差不多,不过拧下盖子,却可以抽出一支钢针。瓶子里装的,也并非香水,而是强力胶。不过由于第一次准备的疏忽,凶器有个裂缝,他不便使用,这才随手抄起块砖头,砸向被害人头部。
“我们曾经有个疑惑,如果是一般的小劫匪,杀了人,应该赶紧拿着财物逃走。可本案凶手没有这么做,他反而将尸体拖进草丛,究其原因,就是为了粘住死者的眼皮。这个细节我稍后再作解释。”
“第二案件中,凶手完成了这个工作。但在第一案中,他受到一条流浪狗的打扰,而被迫放弃了。事后,装着胶水的凶器,被流浪狗叼进了自己的巢穴,这就是我们发现凶器的过程。
“因此不难断定,两起案件确系一名凶手所为。
“可凶手干嘛要粘住死者的眼皮呢?就像我刚才说的,这就和他取走死者的证件如出一辙。取走证件,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凶手某种不正常的幻想,或者是收集战利品。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拿着这个证件,他也不可能伪装成被害人。因此,他的动机,更多是心理上的问题,而不是实际应用。
“之前说过的,凶手并不是简单的仇富,因为还有许许多多更有钱的富人,他却没有选择他们,而是将目标锁定在公司管理人员身上。我在这里做一个大胆的设想,凶手是个怀才不遇的家伙,他可能在原有的公司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或正要被辞退。这种压力,慢慢变化为对管理人员这个特定阶级的仇恨。两名死者虽然同住在天堂苑,但公司是不同的,可见凶手是从被害人的外观来断定的。两名被害人穿的,虽然都是公司的套装和西服,不过从品牌上,从两人的姿态装扮上,还是能看出他们并非一般小职员,凶手正是看准了这些,尾随他们,伺机下手,杀人还不过瘾,还要将他们的眼皮粘上……”
麦涛说着,刹那间瞪圆了双眼,神情有些吓人地念叨着:“那就好像在说,瞧瞧吧,平时张牙舞爪的你们,也有今天!好好记住老子的模样吧,你们永不瞑目,再也没有翻身的那一天!”
会议室里一片死寂,所有人都看着仿佛鬼上身的麦涛,似乎在这一刻都感受到了凶手对于死者精神和灵魂的无限盘剥。人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 想看书来
麦涛的伎俩(2)
嗯!表演得不错!麦涛总是暗地里告诫自己:你不是和一群学者打交道,别想通过学术方式让他们相信你。如果你想得到警方的最大信任,就要用你的表现来打动他们。这并不是说警察都呆板木讷,而是他们从事破案的工作太长,早就形成了思维定势。
当然,表演要见好就收,太过也不行。麦涛把身子往后靠靠,让自己坐得舒服了一些,继续说:“鉴于凶手的作案间隔很短,地点又都发生在天堂苑。我的另一个想法是,凶手就是天堂苑的人,也许就是个白领,样貌不引人注意,他依然会再次出手,因为他的报复是无止境的。他精于算计,从事脑力方面的工作,不过他的动手能力也不差,可以自己制做简单的工具。他也许已经结婚了,感受到来自家庭和工作的双重压力。这是造成他崩溃和报复社会的原因。他很狡猾,也许每天下班后都在寻找着被害人,他的自制力很强,除非机会合适,否则不会草率出手。如果想要抓住他……”
麦涛故意放慢了语速,确保所有人都在用心地听着,“如果想要抓住他,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派出我们的便衣警察,装作是白领,在天堂苑布下天罗地网,引诱他上钩!”
这是一项极具危险性的计划,即使训练有素的干警们,面对从身后突然袭击的凶手,也有可能措手不及。
袭击只在一瞬间完成,何况又是打击人类最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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