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原谅,我红颜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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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原谅,我红颜颠倒-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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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不对的啊!我以为你要跟陆阮芸一起了,我想着你跟她一起,我就没资格找你回来了,可是你为什么是嫁给另一个莫名其妙不想干的男人,他比我好吗?”
  “陆阮芸呢?她干嘛去了?”
  “嗯?小阮?陆阮芸呢?你不和她在一起了么?那和我一起,还和我一起吧,好不好?我们回家,不结婚,不嫁给那个男人,好不好?”
  “为什么你要扯到陆阮芸头上?”
  “因为小阮爱她啊!”
  “我不爱你吗?”
  “不爱呢!因为不爱,所以才会离开我吧!”
  “是因为这样吗?”
  “不是吗?那是什么?”
  轻轻柔柔的对话,安安静静的说着,还有她撒娇和孩子气的声音,阮珍秀却觉得入骨的心痛和冷淡。
  “你到底是来干什么的呢?”
  “不是说了吗?把小阮抢回去啊,我们约好了的!你还记得吗?你记得的吧,那天晚上,我们说,如果你结婚了,我就好像骑士那样把你抢回去!”
  “傅明歆,还是趁着别人没有发现之前你快离开吧,我不会跟你走的!”
  傅明歆把头离开她的肩膀,看着她高兴的笑着,仿佛没有听到她说话,“小阮你今晚好漂亮——”傅明歆的唇阮珍秀吻上她的唇,绵缠热烈地吻着,阮珍秀闭上眼睛,“傅明歆,不要这样!”
  “为什么?小阮那么漂亮,就好像新娘子,小阮我们来结婚吧!”傅明歆忽然想起什么似的,高兴的拉着阮珍秀走到床边,一推,阮珍秀撑起身体,发怒,“傅明歆……”傅明歆听不到,她拉起阮珍秀的手,看到阮珍秀手上刚套上的钻戒,皱眉,把它拉扯下来,随手一扔,“你怎么戴别人的戒指?”她拉下阮珍秀的长手套,看见阮珍秀手上还套着她的戒指,笑得像个孩子那样高兴,“小阮,你还带着我的戒指呢!这样,就不用再戴新的戒指了,那就算了。对了……小阮……”傅明歆伸手从黑色的裙裤兜里掏,掏出了一把锋利的小刀,打开,往阮珍秀手上一划,血瞬间的飙涌,阮珍秀痛得惨叫,却是哑叫,傅明歆却笑得很开心,“小阮,你知道吗?人家说这是姻缘线,断裂了就不会再有因缘了,我把你的划断了,你就不会再嫁人了!”她往自己手掌也一划,“我把我的也划断了,这样我们都不会结婚,你不会,我也不会!”她把手掌合到同样是血流不止的阮珍秀手掌上,笑得天真动人,“你看,这样我们的血也可以流到一起了,你的血流到我的血里,我的血里也有你的,多好啊!”
  阮珍秀终于感觉到傅明歆的不对劲。她的眼神她的表情她的心理,全都不正常。
  “傅明歆,你疯了!”她轻轻的说,发烧和流血的疼痛感,让她有种轻飘飘的眩晕感,要晕过去的感觉,她快要撑不住了。
  “小阮,你这样好漂亮,流着血鲜红的样子——”傅明歆轻轻的呢喃着,流着血的手掌撑在她头颅边,低下头温柔的吻着她,仿佛说最深情的情话,“小阮,我好想杀了你……那你就永远只是我的了!小阮,是不是?”
  她闭上眼睛,如果说我爱你需要证明,如果说——就像你说的,没有比生命更珍贵的证明……
  “那你……杀了我吧!”
  她冰冷的双手轻柔的放到了她脖子上,就像她做梦梦见的那样,她孩子气的笑着说,“那我杀了噢!”
  她轻柔的说,“嗯!杀吧!”




100章 love me less love more


  1
  半年后。
  阮珍秀回了X市。林幽幽也是。林幽幽求阮珍秀和她一起回去的。
  林幽幽和白霜一起开了一间门面很精致漂亮的蛋糕店,只买蛋糕和蛋糕配对的饮料。生意很好。
  林幽幽说要独立生活。在阮珍秀附近租房子住。说要独立生活,却是每晚准时到阮珍秀家里吃饭。刮风下雨雷电闪鸣就住阮珍秀家。却从来没说要跟阮珍秀住一起,阮珍秀让她搬过来住,别费事来来往往了,她也不肯。也没说原因。只是很坚持。
  肖凤生任她折腾。肖凤生放话,只要你没死,就随你喜欢干什么干什么,你杀人了,我也会让人帮你收尸!
  萧盈已经是X市的市长了。有时候,她会出现在林幽幽住的地方,安静的看着,没说话,就是站着看着,林幽幽却是从来不见她的。林幽幽说,她喜欢站岗,那就让她站好了——淡淡的笑着说,脸上却是不带表情的。仿佛与己无关。阮珍秀也从来不置一词。
  阮珍秀去大学应聘当老师。一周上3-5节课。教西洋美术史。依旧有很多学生、老师暗恋、追求,依旧跟任何人保持距离。她住在大学附近的小村子里,租用的房子,房子靠近公路,两层,高度比路面稍高半层,道路原先有公共汽车通过,后来车道改了,就剩下村里的人还在使用了,大体算很安静,房子主人在顶楼搭了通道公路的通道,她都是从二楼到地下——一层。门前有一个葡萄架,夏天的时候爬满了绿油油的可爱叶子,什么阴凉,可是就是很少见长出葡萄子。阮珍秀很喜欢这里和现在的生活,安静、恬适。她觉得已经把许许多多的事安然的遗忘了。
  只是,只是一直不肯忘记、忘记不了,那时候,她快要陷入昏迷的时候,她听见她哭泣的声音——又哭了,哭得那么的凄惨,眼泪一滴一滴的落在她的脸上,比手上的伤还要灼痛人心,她心里一直叫她不要哭,她死了也没关系,她愿意把她的命给她,却是她却一个声节也发不出——
  她只是一直一直听到她在她耳边问:
  不是说好了永远在一起的,为什么要离开我?
  是啊,说好了老了也在一起的,怎么就。。。。散了呢?
  好心痛!
  她在梦里仿佛流了好多的眼泪。眼睛好痛。心好痛。
  她醒来的时候看到了S。
  S说,她昏睡了两天。
  S说,事情闹得很大,张家、傅家、龙家还有肖家合力才把所有事情压了下去。
  S说,阿歆说她差点就杀了你。她觉得自己疯了!
  S说,阿歆精神也许出了一些问题了,你走后,她神经就绷着、悬着。她也知道自己不对劲,所以她打电话给我,说你要死了,叫我快来救救你,我没有办法,只好报警了。
  S说,她哭着说的!哭得很惨!我都快被她折磨死了!
  S说,我不知道她会那么疯狂——爱到极致,就好像疯子一样!
  S说,她自己自愿去瑞士看病的。她说她病了,病得很厉害,她要去看心理医生!她让我跟你说对不起。她说她一点也不想你死,她只是疯了。
  S说了很多,她却记不起了。
  只是有些东西,如同掌上结疤、泛白的痕迹,一直留了下来,留在了身体、留在了记忆,一辈子也抹不掉了。阮珍秀常常在想,那时候她其实是不是在期待她出现、觉得被她杀死也无所谓甚至暗暗开心呢?她是不是在想死在爱自己的人手上比为自己不爱的人死幸福呢?她是不是也病了呢?她是不是也该去看医生了呢?
  原来我们都病了!病态!病入膏肓!
  我为你死一回,你为我疯一次,我们,傅明歆,我们不曾亏欠了。
  我们清了!
  林幽幽说,小阮,我想开一间蛋糕店,我不知道去哪里好,我们回x市吧,霜霜也在那里,她只能在那里,因为肖凤生在那里,她要跟我一起合伙,所以,你也和我一起回去吧!好不好?
  所以她回了X市。
  曾经的城市。被攻陷的城市。过去的城市。
  所以说,不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太久,停留太久了,就会有感情的,有感情了,离开的时候会心如刀割。会心痛。
  说不出的心痛。
  
  2
  那天傍晚,落霞漫天。林静之说带傅明歆去兜风,把她载到了不知道什么地方的偏僻小道上,林静之指着不远处天台开满花的房子,天台上,有人在专心致志的浇花。
  林静之说,“那是小阮住的房子。”
  傅明歆漠然的说,那与我有什么关系?眼睛却发直的看着。
  林静之看着阮珍秀愣愣的看着她们,四目交接——
  林静之微笑,没有关系那我们就走吧!
  油门一踩,飞速而去。
  
  3
  那天傍晚,落霞漫天。
  阮珍秀在天台浇花。
  林幽幽盘着腿坐在天台角落的长藤椅眼巴巴的看着她、等她浇完花做饭。
  阮珍秀浇完一盆文竹,回头,看见公路上的车和人。
  瞬间,阮珍秀整个人触电一般的惊呆了。
  她痴痴的看着,傅明歆,你回来了?
  只一会儿,她还没有回过神,车风驰电挚的开走了,人,也消失不见。
  阮珍秀愣愣的,她是不是幻觉了?
  可是,我以为我看到的是真的你!
  林幽幽懒洋洋的问,小阮,你发什么呆啊!
  阮珍秀低头,轻轻的说,没什么!
  继续浇花。
  眼泪却悄悄的滑落一滴。
  
  4
  傅明歆痴呆了一天。林静之视若无睹。
  陆鸿明问傅小姐怎么了,林静之笑嘻嘻的问,陆厂,今晚歌舞剧院上演《哈雷姆特》要不要看?我有票,给你两张,和夫人去看?
  陆鸿明摆手摇头,不不不,那玩儿不适合我!没意思!不怕跟你说,我上次陪那女人,去了没几分钟,差点没睡着。那环境适合睡觉。
  林静之噗哧的笑。怎么没意思?to be or not to be(生或死)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说不定我今天能看两场!
  傅明歆忽然收拾东西说要回去,回H市。林静之说,是吗?那慢走。祝你顺利。我就不送了。
  陆鸿明说,刚好我有空,那我送吧!
  林静之叫住他,不对,陆长,你约了客人你忘记?
  陆鸿明莫名其妙,没有约啊?
  林静之肯定、坚持的看着他,约了!
  陆鸿明有点糊涂的看着她,那我回去看看行程表。说不定我忘记了。
  林静之挥手,去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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