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那些事儿 当年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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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 当年明月- 第2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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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勾盖章的权力他都没有,要知道,那是冯保的工作。

  毕竟十六七岁了,没有事干,那就找人玩,但很明显,张居正没有陪他扔沙包的兴趣,于是万历只好找身边太监玩。

  太监玩什么他就玩什么,太监斗蛐蛐,他就斗蛐蛐,太监喝酒,他就喝酒,太监喝醉后喜欢睡觉,他喝醉后喜欢闹事(酒风不好)。

  于是万历八年(1580),酒风不好的万历兄终于出事了,有一天,他又喝醉了,在宫里闲逛,遇上了一个太监,突然意气风发,对那位仁兄说:你唱个歌给我听吧。

  一般说来,在这种场合,遇上这种级别的领导,就算不会唱歌,也得哼哼两句过关。可这位太监不知是真不会唱歌,还是过于害怕,站在原地半天没有出声。

  皇帝大都没什么耐心,特别是喝醉的皇帝,看着眼前的这个木桩子,万历十分恼火,当即下令把这位缺乏音乐素养的兄弟打了一顿,打完了还割了他一束头发,那意思是本来要砍你的头,而今只割你的头发,算是法外开恩。

  换在其他朝代,这事也就过了,天子一言九鼎,天下最大,不会唱歌就人头落地也不新鲜,但万历不同,他虽是皇帝,上面还是有人管的。

  在万历刚刚发酒疯的时候,冯保就得到了消息,他即刻报告了李太后,于是当皇帝大人酒醒之后,便得到了消息——李太后要见他。

  等他到地方的时候,才知道事情大了,李太后压根不跟他说话,一见面就让他跪,然后开始历数他的罪恶,万历也不辩解,眼泪一直哗哗地,不断表示一定改过自新,绝不再犯。

  好了,到目前为止,事情还不算太坏,人也骂了,错也认了,就这么收场吧。

  然而李太后不肯干休,她拿出了一本书,翻到了其中一篇,交给了万历。

  这似乎是个微不足道的举动,但事实上,张居正先生的悲惨结局正是源自于此。

  当万历翻开那本书时,顿时如五雷轰顶,因为那本书叫《汉书》,而打开的那一篇,是《霍光传》。

  霍光,是汉代人物,有个异母兄弟是名人,叫霍去病。但在历史上他比这位名人还有名,干过许多大事,就不多说了,其中最大的一件事情,就是废过皇帝。

  废了谁,怎么废的,前因后果那都是汉代问题,这里不多讲,但此时,此地,此景,读霍光先生的传记,万历很明白其中的涵义:如果不听话,就废了你!

  而更深一层的含义是:虽然你是皇帝,但在你的身边,也有一个可以废掉你的霍光。

  万历十分清楚,这位明代的霍光到底是谁。

  生死关头,万历兄表现了极强的求生欲望,他当即磕头道歉,希望得到原谅,并表示永不再犯。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看到惩罚已见成效,李太后收回了威胁,但提出了一个条件:皇帝大人既然犯错,必须写出检讨。

  所谓皇帝的检讨,有个专用术语,叫“罪己诏”,我记得后来的崇祯也曾写过,但这玩意通常都是政治手段,对“净化心灵”毫无作用。

  想当年我上初中时,为保证不请家长,经常要写检讨,其实写这东西无所谓,反正是避重就轻,习惯成自然,但问题在于,总有那么几个缺心眼的仁兄逼你在全班公开朗诵,自己骂自己,实在不太好受。

  而皇帝的“罪己诏”最让人难受的也就在此,不但要写自己的罪过,还要把它制成公文,在天下人面前公开散发,实在太过丢人。

  万历兄毕竟还是脸皮薄,磕完头流完泪,突然又反悔了,像大姑娘上轿一样,扭扭捏捏就是不肯动笔,关键时刻,一位好心人出现了。

  “我来写!”

  无私志愿者,张居正。

  要说还是张先生的效率高,挥毫泼墨,片刻即成,写完后直接找冯保盖章,丝毫不用皇上动手。

  万历坐在一旁,呆呆地看着这一切,喝醉了酒,打了个人,怎么就落到这个地步?差点被人赶下岗?

  在他十八岁的大脑里,一切都在飞快运转着,作为一个帝国的统治者,为什么会沦落到如此境地?是谁导致了这一切?是谁压制了自己?

  他抬起了头,看到了眼前这个正在文案前忙碌的人,没错,这个人就是答案,是他主导了所有的一切,这个人不是张先生,不是张老师,也不是张大臣,他是霍光,是一个可以威胁到自己的人。

  在张居正和李太后看来,这是一次良好的教育机会,万历兄将从中吸取经验,今后会好好待人,在成为明君的道路上奋勇前进。

  然而就在这一团和气之下,在痛哭与求饶声中,一颗仇恨的种子已经埋下,八年的感情就此划上句号,不是因为训斥,不是因为难堪,更不是因为罪己诏,真正的原因只有一个——权力。

  我已经十八岁了,我已经是皇帝了,凭什么指手划脚,凭什么威胁我?你何许人也?贵姓?贵庚?

  这就是万历八年发生的醉酒打人事件,事情很简单,后果很严重,皇帝大人的朋友和老师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敌人。

  但整体看来,局势还不是太悲观,毕竟还有李太后,有她在中间调和,张居正与万历的关系也差不到哪去。

  可问题在于,这位中年妇女并非缓冲剂,反倒像是加速剂,在日常生活中,她充分证明了自己的小生意人本色——把占便宜进行到底。

  自从有了张居正,李太后十分安心,这个男人不但能帮她看家,还能帮她教孩子,即当管家,又当家庭教师,还只拿一份工钱,实在太过划算。

  对于小生意人而言,有便宜不占,那就真是王八蛋了,于是慢慢地,她在其他领域也用上了张居正,比如……吓唬孩子。

  小时候,我不听话的时候,我爹总是对我说,再闹,人贩子就把你带走了,于是我立刻停止动作,毛骨悚然地坐在原地,警惕地看着周围,虽然我并不很清楚,人贩子到底是啥玩意,只知道他们喜欢拐小孩,拐回去之后会拿去清炖,或是红烧。

  万历也有淘气的时候,每到这时,顶替人贩子位置的,就是张居正,李太后会以七十岁老太太的口吻,神秘诡异的语气,对闹腾小孩说道:

  “你再闹!让张先生知道了,看你怎么办?”(使张先生闻,奈何)

  这句话对万历很管用,很明显,张先生的威慑力不亚于人贩子。

  自古以来,用来吓唬小孩的人(或东西)很多,从最早泛指的老妖怪,魔鬼(西方专用),到后来的具体人物,比如三国时期合肥大战后,战场之上彪悍无比的张辽同志,就曾暂时担任过这一角色(再哭,张文远来了!),再后来,抗日战争时期,日本鬼子也客串过一段时间,到我那时候,全国拐卖成风,人贩子又成了主角。

  总而言之,时代在变,吓人的内容也在变,但有一点是不变的,但凡当这类主角的,绝不是什么让人喜欢的角色。

  所以从小时起,在万历的心中,张居正这个名字代表的不是敬爱,而是畏惧,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他的那位生意人母亲。

  对不断恶化的局势,张居正倒也不是毫无察觉,在醉酒事件之后不久,这位老奸巨滑的仁兄曾提出过辞职,说自己干了这么多年,头发也白了,脑袋也不好用了,希望能够早日回家种红薯,报告早晨打上去后,一顿饭工夫回复就下来了——不行。

  万历确实不同意,一方面是不适应,毕竟您都干了这么多年,突然交给我,怎么应付得了;另一方面是试探,毕竟您都干了这么多年,突然交给我,怎么解释得了。

  两天后,张居正再次上书,坚决要求走人,并且表示,我不是辞职,只是请假,如果您需要我,给我个信,我再来也成。

  张居正并不是虚情假意,夏言、严嵩、高拱的例子都摆在眼前,血淋淋的,还没干,唯一能够生还的人,是他的老师徐阶,而徐阶唯一的秘诀,叫做见好就收。

  现在是收的时候了。

  这话一出来,万历终于放心了,不是挖坑,是真要走人。按照他的想法,自然是打算批准了,如果事情就这么发展下去,大团圆结局是可以期待的,然而关键时刻,闹事的又出场了。

  生意人和政治家是有区别的,最大的区别在于,政治家是养羊,生意人是养猪。养羊的,每天放养,等到羊毛长长了,就剪一刀接着养,无论如何,绝不搞鱼死网破,羊死毛绝的事情,而生意人养猪,只求养得肥肥的,过年时一刀下去,就彻底了事,没有做长期生意的打算。

  李太后是生意人,她没有好聚好散、细水长流的觉悟,也无需替张居正打算,既然好用,那就用到用废为止,于是她开了尊口:

  “张先生不能走,现在你还年轻,等张先生辅佐你到三十岁,再说!”(待辅尔到三十岁,那时再做商量)

  这可就缺了大德了。

  想走的走不了,今年都五十六了,再干十年,不做鬼也成仙了。

  想干的干不上,今年才十八岁,再玩十年,还能玩出朵花儿来?

  但太后的意旨是无法违背的,所以无论虚情假意,该干的还得干,该玩的还得玩,张居正最后一个机会就此失去。

  既然不能走,那就干吧,该来的总要来,躲也躲不掉,怀着这种觉悟,张居正开始了他最后的工作。

  从万历八年(1580)到万历十年(1582),张居正进入了一种近乎癫狂的状态,他日以继夜地工作,贯彻一条鞭法,严查借机欺压百姓的人员,惩办办事不利的官员,对有劣迹者一律革职查办,强化边境防守,俺答死了,就去拉拢他的老婆三娘子(当年把汉那吉没娶过去的那位),只求对方不闹。里里外外,只要是他能干的,他都干了。

  大明帝国再次焕发了平静与生机,边境除了李成梁先生时不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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