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摇头,她说这里是她真正的家,她至死也不会离开这里的。
回到“白松鼠”时,天色已经暗下来了。
我们感觉到一丝凉意。旅馆的老板说,这里一年四季的气候都差不多,晚上很凉快,如果不小心,很容易就感冒了。第一层的酒场里,聚集了不少人,大家外出劳动一天,回到村庄后最惬意的就是喝几杯了。
我们看到酒场里满是孩子,一个个都显得兴致勃勃,用热切的目光望着被夹在正中央的吟游诗人。小孩子最喜欢听故事,这是他们少有的几种娱乐方式之一。酒场老板告诉我们,每当吟游诗人来到这里,“百松鼠”的生意就尤其兴旺,因为所有的小孩都会来听故事,而带着他们的大人则会一边喝酒一边小声闲聊。
孩子们叫嚷着要点播自己喜爱的故事,整个酒场那充满了稚嫩的叫声。起先我并不注意那位四处旅行的歌者,小时候我已听了不少故事。但是艾宓尔显得饶有兴趣。
“莫兰斯你听你听,好像是关于生命树的!”
哦?我被艾宓尔的话激起兴趣,和她来到孩子们的后面。
山岳、河流、花草、鸟兽都请平静下来让我倾诉众神的传说晨露洗净我的琴弦和风把我的歌声传向四方吟游诗人如此引出了故事——
走过古老的沉睡与创生纪元曾经在那瑰丽的梦幻年代诸神庇佑我们,指引我们,领导我们走过一千年,两千年,三千年大地之王诞生于我们中间他的国土连接着海岸与天边当他站立在群山之颠献上诸神的贡品神却愤怒地抖动刹那间,海水倒灌、火山爆发刹那间,河水断流、都市毁灭暗黑神说,你违背了我们的意愿提隆要毁灭整个世界他的暗黑军团遍布丘陵与平原魔族,暗黑神的忠实信徒势把人类与精灵推向战争的深渊这时候,格罗瑞亚高高举起她的光矛无数光明的战士在席罗斯顶峰集聚光与暗激战在一起无尽的战火势必燃烧亿万年终于有一天奈杰尔的后人询问战争何时结束和平何时重返人间神说:愚昧的人啊你的祖先大地之王战争的罪魁祸首是他把我们所有神祗陷害如今我们已没有能力重返人间一个孩子问起来:“为什么神灵们没法回来了?”
吟游诗人微微一笑,说:“即使是神,力量也是有限的呢!传说只有原神混沌才是一切物质与力量的本源,连光明与黑暗的诸神,都由混沌产生,但混沌却从此消失,因为他已分解成为世间微小的万物了。”
“这是屁话!”菲丝在我耳朵边小声说。我也忍俊不禁,不同的民族,关于世界的起源,都有自己不同的说法啊!
那吟游诗人把琴弦一拨,继续他的故事——
仁慈的大地女神玛蒂法要在尘世留下神的最后心愿玛蒂法从圣水湖取出金色的树种用最后的神力种植在神选的地点“玛蒂法?”我有点迷惑,旁边的赛丽丝解释说,光之阵营的地元素守护神,能拥有不同的形体。
第一枚树种在海底深邃的北之洋下……
第二枚种在席罗斯群山的矿脉是黄金树的手臂……
第三枚种在索兰尼斯的边缘
第三十二章 生命树面前的战斗
(莫兰斯的心路历程之九)
塞丽丝的那只新水晶球,可真是耗尽了我们的耐心。已经两个星期了,水晶球的魔法能量还是没有攒够。我们每天都勤奋磨练技艺,但是心中却充满着焦躁不安奇Qisuu书网。最先忍耐不住的是克丽斯汀,这天她拉着我、马可和菲丝,急冲冲来到塞丽丝的占卜小屋。
“还不能使用吗?”克丽斯汀问着,“简直太慢了,如此下去,就算我们取到了‘奇迹之果’,拿回克伊尼亚也晚了!”
“就是就是!”
塞丽丝很无奈地说:“我也很着急啊,你们不知道,一个水晶球要攒足魔力,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这是一点都急不得的!”
“老天!”我都快要昏倒了,可怜我那姐姐,不但要继续忍受全身不能行动的苦处,还须分心来担忧我们这些久久都没有讯息的人。菲丝、马可她们心急如焚的程度,可是一点也不亚于我!
“莫兰斯,我们不如先去找生命树吧,说不定运气好,可以拿到一个‘奇迹之果’呢!”菲丝提议道。
“千万不行,你们这样做太危险了!你们难道不知道,生命树是有思想的,它控制着一大片的森林,包括那里所有的动物和植物!如果你们贸然闯进去,必定激怒它,和整个森林作对可不是闹着玩的!”塞丽丝大叫起来。
“这一点我们很清楚!”我说,随即陷入沉思中。菲丝她们几个的心思我很明白的,但我也要考虑到大家的安全。国王有国王的责任,队长也有队长的责任啊!因为知道我正在左右思考拿不定主意,大家都不再说话,而是等着我开口。
想了又想,在我内心深处,对姐姐的深厚感情终于战胜了责任,我说:“我们不能再等下去了,时间不允许我们如此挥霍它,所以我们打算明天出发去找生命树。塞丽丝,你应该知道生命树所在的位置吧?麻烦你告诉我们!我们去了以后,请你继续为水晶球聚集能量,一旦能量足够,请你立刻与希斯敏联系。”“这可不是一般的决定啊,请你们一定要再三考虑!我想,如果希斯敏是我,她一定也不会赞成你们去找生命树的。”
“大姐,究竟该怎么办,我们的莫兰斯会拿主意的!这件事实在是十万火急,我们必须去找生命树!”马可叫了起来。
“塞丽丝,我决定去找生命树,不管前面的路有多么危险,我们都决定闯过去!”
“我知道了,我尊重你们的决定!”塞丽丝站了起来,走到身后的柜子旁边,从里面拿出纸和笔,“我把生命树的所在地画给你们看吧——虽然不是百分之百准确,不过大概的位置错不了。一旦你们接近那一片森林,你们就要开始格外小心,我建议你们最好是白天进去,而且在进入之前,一定要吃饱睡好,以最佳状态去迎战对手。”
“谢谢提醒!”
然后我们大家都围在塞丽丝的旁边,看她把森林的位置标出来。
要踏上战斗的征程了,我的心中尤其兴奋,但我却根本没想到,这是我做出的最错误的决定!
回到“白松鼠”旅馆,我前脚才踏进一楼酒场,艾宓尔就飞奔出来。
“怎么样了,你们和那个希斯敏姐姐联系上了吗?”
我摇摇头。旁边的马可立刻插话:“不过我们决定明天去找生命树!”
我瞪了马可一眼,真是多嘴!说实在的,我不想带艾宓尔去,不管怎样,都不能让她涉身险境!果然不出我所料,艾宓尔不假思索就脱口而出:“莫兰斯,我也去!”
“又不是去旅游,你跟着去干什么?”我故作生气。
“喂……既然我也来到了这里,我们要一起行动的!”艾宓尔的倔脾气上来了,我不想点燃战火,于是应付着答应了她。
转过背去,我就对菲丝·艾蒙德说:“这包药粉,你今天晚上放到艾宓尔的晚餐里。”
“安眠药吗?好啊,莫兰斯,你这滑头,看得出来,你对艾宓尔还是很爱惜的嘛!放完我又该怎么做?”菲丝接过药包,一双眼睛盯得我好不自在。
“呃……你先把艾宓尔麻倒了,她至少要等到明天中午才能再醒过来,那时候我们早已经出发了。你留在这儿,照顾艾宓尔,并负责接应希斯敏。”
“把我留在这里?不行,我也要跟你一起去找生命树!”菲丝很不情愿地说。
“我也没办法啊,但是我害怕艾宓尔会用绝食之类的抗议行动,如果把克琳、雪儿留下来,你说我怎么可能放心?只要你在,你就会有办法劝说她!”我解释着。
菲丝的语气中含着老大的不愿意:“好吧好吧,为了未来皇后的安全着想,我还是留在这里吧!”
我白了她一眼,匆匆上楼去收拾东西了。
第二天早上,围绕在晨雾之村周围的浓浓雾气,早早的就散去了。天气出人意料的好,好像一个穿着天蓝外套的人,用力抖一抖,全身的晦气都被抖掉一样。我们步行了几个小时,终于走出了晨雾之村的那种泥沼地形了。脚下的土地干燥而带着微微的弹性,每踏出一步,似乎都有飘然于飞的感觉——夸张了一点,不过真的好像是去郊游了!
从这里到生命树的树林,按照我们的脚程来计算,大约要走六天,途中再也没有村庄了。我们每个人的背囊里都塞着干粮,尤其大肚子的奎林,背囊几乎和他的体积一样大了。我背上的箭袋里,还有满满的一袋箭,在前一阵旅行和战斗中我几乎没有用过它们。我想把这些箭留到最重要的战斗中才使用。奎林果然是力大无穷,背着最重的行囊,脚步却依然保持着惯有的速度,有时候连我们都嫌他走得快了。他一边喝着麦酒一边高声唱歌,据说是为了让精神处于最佳状态。不过他的歌声仅仅持续到他的酒囊清空时为止。于是整个人都陷入颓唐状态中。
“所以我早就说了,你不该把酒带出来,与其喝完了酒满脸失望,还不如一开始就不那么高兴的好!”克丽斯汀走上前去,与矮人并排而行,很不留情面地数落他。
“所以我早就说了,”奎林学着她的语气,“从一开始就该雇一匹马,驮几十袋麦酒出来,这样我就可以一路上狂饮了!”
“呵呵,老酒鬼!”克丽斯汀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晚上我们捡了一处平坦的草地扎营。大家收集了一些草菇和野果,熬一锅草菇汤,和着干粮填充饥饿的肚子。第二天、第三天……一切都平静无奇。
第五天下午,我们我们一行人默默地向西行进。忽然奎林停止了脚步。
“如果没错的话,我们应该接近生命树的森林了!”奎林说,“从刚才开始,随着我们的前进,灵力在一点点地加强。”
“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马可嘟哝着。
“笨!你们人类对自然界的感觉不够敏锐!”奎林塞了一句回来。
克丽斯汀走上前,双手的手指交织在一起,吟诵道:“光之女神格罗瑞亚,请助我打开灵性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