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终于走到她住的那栋矮小而破旧的公寓前。
和这片以肮脏和破落为特点的城区的所有建筑一样,它似乎也是用碎裂的石灰岩搭建的,四周长满粗短的扇状叶片的棕榈树。
见她到家,他踉跄着猛地停住脚步,静静地看着她走进狭窄而呈斜坡的庭院,登上布满尘土的绿色水泥台阶。
在她打开门锁时,他注意看了一眼她的门牌号码。
他迈着沉重的脚步走过去,然后颓然靠在墙壁上,开始专心致志地幻想杀害她的情景……在一间空荡荡的除了一片光和色之外毫无特点的卧室里。
咳,瞧他那副歪头斜脑、懒洋洋靠在墙上的样子,像被人捅了一刀似的。
丝毫引不起我的兴趣,不如现在就把他干掉!然而时间却一分一秒地过去。
夜色退尽黄昏的炎热,星光的闪烁越来越明亮,微风徐徐吹拂。
我和他都在等待。
透过她的眼睛,我看到她的起居室,仿佛我真能看透墙壁和地板。
她的起居室里虽然随便摆满了旧家具,但还是很整洁。
这些家具都是胶合板做的,样子笨头笨脑的很丑陋,对她也没有什么用,不过它们都被用一种她喜欢的香味油刷得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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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肉体窃贼(8)
氖光灯的光线透过涤纶窗帘照到窗外,和下面院子里的景色一样惨白而呆板,不过她有几盏精心布置的小台灯,流泻出令她感到舒服的光线。
她需要的正是这一小片温馨。
她端坐在一张枫木制的摇椅上,摇椅用难看的方格布包裹着。
一个瘦小端庄的老太太,手里捧着那本翻开的平装小说。
再次同弗朗西·诺兰一起,这是多么惬意的事情。
现在她穿着一件刚从衣柜里取出的印花棉布睡袍,那几乎遮不住她细瘦的膝盖。
她还穿着一双蓝色的小拖鞋,如同一双袜子套在那畸形的小脚上。
她把一头长长的灰白头发编成一根粗大而美丽的辫子。
在她面前的黑白小电视机的荧幕上,已经去世的电影明星正在无声地争论。
琼·芳登认定加利·格兰特想谋害她。
从他脸上的表情判断,我认为她说的确有道理。
我很纳闷,加利·格兰特这人看上去像是完全由木头做成的,居然还会有人相信他!她用不着听他们讲话,据她自己认真计算,这部影片她已经看过大约十三遍。
而这本小说她捧在手里才读过两遍,所以她才饶有兴致地重读这些还没背下来的段落。
从楼下影影绰绰的院子里,我可以辨出她那清静宽容的本性,宁静淡泊,远离尘嚣,超脱于周围,明显的低调。
她屈指可数的几样宝贝可以装在一个橱柜里运走。
对她来说,那本书和那部开启的黑白电视机比她所有的其他东西都重要。
她很清楚,它们是她的精神支柱。
除此之外,她连自己的那些实用而毫无风格可言的衣服是什么颜色都漠不关心。
我那流浪汉杀手正处在半瘫痪状态,他的脑海里一团混沌,剪不断,理还乱。
我悄悄绕到这座灰泥粉刷的小楼后面,找到通向她家厨房门的台阶。
在我的意念驱使下,门锁一下子就松开,接着门就打开了,好像我碰了它,实际上我并没有动它。
我一声不响地溜进这间铺着亚麻布地毯的小厨房。
从白色的小炉灶里冒出来的煤气臭味让我恶心,从黏糊糊的陶瓷皂盒里散发出的香皂味也很难闻,不过屋里的摆设立刻影响到我……几件中国蓝和白色的珍贵瓷盘整齐地摆在一起,煞是美观,还有几本翻旧的烹饪书。
她的餐桌洁净无瑕,上面铺着明亮的大黄桌布。
一株打了蜡似的绿色常春藤生长在一个注满清水的圆缸里,水波把一汪颤动的光轮投射在低矮的天花板上。
然而,最让我感动的,还是她对待死亡无所畏惧的安详神态,这是我僵硬地站在门前、用手指把门轻轻推上时所见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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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节:肉体窃贼(9)
只见她仍然一边读着贝蒂·史密斯的小说,一边偶然看一眼闪烁的荧幕。
她根本没有起码的警觉,注意不到临近的街上有个疯狂的妖怪正在打她的主意,也觉察不到在她的厨房里有个不朽者正在游荡。
那个杀手完全沉迷于自己的幻觉,以至于对身边的过路人视而不见,连徘徊的警车和熟悉他的那些警察对他投来的怀疑恐吓的目光也不放在眼里。
他甚至不清楚自己今天夜里会再行凶,连自己是谁也糊里糊涂。
一条细细的口水顺着他那胡须丛生的下巴淌下来。
对他来讲,一切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他白天的生活不是,他怕被人发现的担忧也不真实;只有这些幻觉产生的流遍他沉重躯体和笨拙四肢的电击般的感觉才是真实的。
他的左手突然抽搐起来,喉咙也哽咽了。
我讨厌这个家伙!我不想喝他的血。
他是个不入流的杀手。
我渴望喝的是她的鲜血。
瞧她静静独处的样子:陷入沉思默想,那么不起眼,那么知足,全神贯注于阅读那本她已十分熟悉的小说。
她的思绪仿佛飞回到最初读这本书的年代,地点是在纽约市列克星顿大街上一处拥挤的冷饮小卖部。
那时她还是名穿着入时的年轻女秘书,穿着红色的羊毛裙和白色的褶边衬衫,袖口上饰有珍珠纽扣。
那时她在一座石头盖的办公大楼里上班。
那栋大厦漂亮极了,电梯装有华丽的黄铜梯门,大厅铺着深黄色的大理石地砖。
我想把双唇压在她对往事的回忆上,想使她回忆起自己的高跟鞋曾在大理石地砖上咔嗒咔嗒地踏过,并想起自己当年姣好的形象:一边把纯丝长统袜套在光滑柔软的小腿上,一边小心不要让自己涂着指甲油的修长指甲把丝袜钩破。
我凝视她的红发片刻,似乎看见了她曾戴过的那顶奢华的黄色宽边礼帽,款式其实很丑,但仍充满魅力。
这才是值得我饮的鲜血!我感到十分饥渴,程度是我在最近数十年的生命中十分罕见的。
这次大斋节的禁食来得真不是时候,几乎超出我能忍耐的限度。
哦,上帝,我真想把她吸个痛快!楼下的街道上,一阵轻轻的咳嗽声从那愚蠢而笨拙的杀手嘴里传来。
在所有涌入我吸血鬼耳朵的杂音洪流中,唯独这一声最有穿透力,清晰可辨。
终于,这浑蛋东倒西歪地离开墙壁,先是侧了一会儿身,好像要在地上爬似的,接着晃晃悠悠地朝我们踱来,走进小院子,迈上台阶。
难道我会让他吓着她吗?这样好像不妥。
他就在我的掌握中,不是吗?但我还是让他把一根小金属条插进她门把手上的圆孔里,让他把门锁强行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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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肉体窃贼(10)
那锁链也从朽木中脱落。
他迈进屋里,冷冷地盯住她。
她吓坏了,身子缩进摇椅中,那本书从她膝盖上滑落到地上。
哈,可就在这时,他一眼看见了站在厨房走廊里的我……一个影子般的年轻男子,穿着灰色的天鹅绒套装,墨镜推到额顶上。
我也像他那样面无表情地盯着他。
他有没有看见我那紫罗兰色的眼睛、雪白如象牙的皮肤、状如一团无声爆炸的白光似的头发?抑或我只是挡在他和他罪恶目的之间的一个障碍,大煞他的风景?紧接着,他夺路而逃,跑下台阶。
那个老太太尖叫着跑过去,砰的一声把木头大门关上。
我跑出去追他,不在乎脚是不是触到地面,故意让他在拐过街角时看到我站住在路灯下作犹豫状。
我们若即若离地兜了半个街区的圈子,然后我才朝他奔过去,在常人看来像是一阵风,不值得注意。
接着我突然在他身边站住,听着他痛苦地呻吟一声拔脚又跑。
就这样,我们做着这个〃游戏〃又绕了几个街区。
他先跑,然后停下来,却猛地发现我就在他的身后。
他浑身大汗淋漓,薄薄的化纤衬衫很快就浸透了汗水,贴在光滑无毛的胸膛上。
最后,他总算跑回那家廉价旅馆,重重地踩着楼梯,朝自己住的破房间跑去。
等他跑回最高一层的那个小房间时,我已经在里面等着他。
不等他喊出声来,我就把他搂住。
他的脏头发散发出恶臭,直冲我的鼻孔扑来,还夹杂着淡淡的化学织物衬衫上的汗酸味,不过现在我也不在乎。
他很粗壮,在我的怀抱里热乎乎的,活像只多汁的阉鸡,胸膛顶着我剧烈起伏。
他血液的气味充斥我的大脑。
我听见他的血抖动着流过左右心室、瓣膜和被压迫得难受的脉管。
在他眼底下的那块柔软发红的肉上,我舔到了血液。
他的心脏怦怦狂跳,几乎要破裂。
我得特别小心,别把他挤扁了。
我用牙齿咬住他脖子上的那块潮湿而坚韧的皮肤。
嗯,滋味不错,我的兄弟,我可怜而困惑的兄弟。
不过,这鲜血是多么充沛而味美啊。
喷泉打开了,他的生命化为排水管。
所有那些老头老太都是在血流里漂浮的尸体,随着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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