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都是喜欢孤独的生物,是不会在别人面前接受任何施舍的,甚至是朋友的帮助,这不是矫情,而是原则,是俯瞰众生强者的尊严与骄傲。
所有的感激只有深深埋在心里。
叶离双指如钩扣住哀号不已的猎物,一口咬在脖子上,灼热的鹿血咕嘟咕嘟的咽下去,他感到自己的功力已经在慢慢流转恢复中。鹿血乃是至阳之物,对他行功运气大有裨益。古代帝王比如康熙等等每天的早餐必有新鲜鹿血,大家想想康熙大帝一生有多少个孩子就知道了,据传说,他八岁的时候就经常把宫女搞大肚子,可见其精力之过人。
随着梅花鹿扑腾的身体慢慢静止,身体里的血液已经被叶离吸了个一干二净。
渴饮鹿血,这等在世人看来是野蛮行径的行为,叶离毫不在意,这也是他此时的最优化选择,他需要大量的能量补充身体,否则,在这个草原牧民的禁区,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
鹿血生饮,这是对所能得到食物的最优化利用。
这是赤裸裸的生存法则,最残酷,最客观。
但是也最现实。
现实已经注定了你必须这么做,至于那些对此种行径嗤之以鼻大肆鞭挞的人,只是一群从未尝到过“生存艰难”这四个字的养尊处优的白痴罢了,只不过,他们做的又何尝不是“人吃人”的行为,而且标榜在文质彬彬的伪君子面具之下。
《地藏经》《楞严经》均有云:熟食发淫,令人多欲。
我们一直以来自以为天经地义的真理,其实在本质上绝大多数是站不住脚的,是不堪一击的,是我们在自欺欺人。这也是叶离远离人世的原因之一。
就如饮食一道,我们只注重卫生,生理卫生,却很少注重它对人性情心理的影响,就比如辣椒,吃多了容易肝火旺盛,暴躁易怒,大家只要想一想哪个地方的人最喜欢吃这个并且性格如何就知道了,不用说的那么明了。
熟食,容易助长荷尔蒙,会引起性冲动,这就是发淫。
叶离升起一堆火,把鹿肉烤上,静静的坐在旁边,透过虚虚晃晃的火焰,他脑子里乱七八糟想到了很多事情。
回去后要回家一趟了,这趟出来也有一年了,虽然说家中老妈生活无虞,每天吃饱了就是坐在村口跟老姐妹们唠唠家常,侍弄着小孩混日子。但自己自从走到这条路上,生死之事就很难把握,说不定哪一天真的力不从心,岂不是抱憾终生!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是…………
天色渐渐亮了,草原上的天空蓝森森的极为开朗。叶离一跃而起,盘膝打坐四个小时后,他的功力不仅完全恢复,而且内息鼓荡充盈,修为上终于再次突破了瓶颈。
叶离舒展下筋骨,挽起黑色衬衫袖子,露出钢铁般坚硬发达的前臂,身随意走,腰身相随,打出一套太极十三势。
“绵里针”的太极拳在叶离手下施来刚柔并济,虎虎生威,身如行云不安,势若流水不息,正是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
渐渐的叶离招式豁然一变,直接,迅速,狠辣,变位更小,换位更加飘忽,招式却越来越精炼有效,这显然是一套更加适合于群殴的拳法。叶离全心沉浸于其中,感受着身体的每一个变化,招式的每一次优化。
这已经不是身随拳走,而是拳势带着叶离动作。
这就像是一套本来就存在于天地之间的拳法,一套具备灵性的拳法,在自动带着叶离不断的熟悉,不断的成为身体的本能。
叶离忽地抛出一定直拳,速度之快以至于只留下了重重残影,半空中传来“哧哧”的声音,就宛如是空气被马鞭狠狠的抽裂开一般。
叶离接二连三的打出最直接最有效的直拳,强烈的破空声练成一片,似乎空气被叶离的拳头打爆了一样。
以拳头打出空爆,这已经是武功到了绝高境界的高手才能够办到的,这种拳法具有更加凌厉肃杀的穿透力,震荡力,就好像是把“寸劲”的“透点”攻击扩大化了,不再是“点”,而是“面”。
但是这个“面”具有绝对不逊色于“点透”的杀伤力。
此时的叶离,六识的敏锐范围足可覆盖方圆一百米,只要他平心静气,就是小草的挣扎,昆虫的蠕动,甚至一片枯叶落下,也瞒不过他的心灵,何况是在这种传音效果极好的空旷之地。
他听到隐约的马蹄声传来。
叶离一个收势,气息遍布周身,冷淡的目光注视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这种由极动转为极静在他施展来却是流畅自然,没有丝毫的勉强,便似乎这两个动作本来就是合为一体一般。
慢慢的,叶离目光之中充溢了温柔之色,那是种看到心爱之人才会出现的神情。
“叶叔叔,叶叔叔……”
娇嫩清脆又柔柔的女孩子声音响起,一个娇俏苗条的红色身影从马背上直接扑到叶离身上。
小姑娘大约###岁,十足的小美人坯子,小脸上红彤彤的,皮肤没有草原姑娘的粗糙,倒更像江南女孩般细腻柔滑,头梳两个丫头髻,细长的眉毛大大的眼睛,黑如点漆的瞳仁骨碌碌乱转,高跷的小鼻子,胖胖嫩嫩的小手开心的搂着叶离的脖子蹭来蹭去,叶离的胡子大概有一个多礼拜没有处理了,浓密坚硬的胡渣刺的小姑娘“咯咯咯咯……”娇笑不止。
“叶叔叔,你这三天去哪里了,是不是不要月奴和妈妈了?呜呜…………”说着说着小丫头竟然咧开小嘴嚎啕大哭起来。“我和妈妈找了你整整两天了,呜呜……”
叶离心中泛起淡淡的酸楚,自己这岂不是又惹孽债!
“小丫头不哭,不哭,叔叔怎么会不要月奴呢?叔叔只是出来办点事,月奴好勇敢啊,怎么会跑到这里来找叔叔的?”
叶离轻柔笨拙的拍着小丫头的背,不住口的哄劝。
“大前天叔叔没来吃晚饭,月奴和妈妈就着急了,到叔叔那边一看,叔叔真坏,就给妈妈留了字条,也不给月奴留……”
叶离大窘,小孩子说话真是牛唇不对马嘴,这都哪跟哪啊!
叶离抱着月奴跃上马背:“我们回家见妈妈去啊!”
这小丫头自然就是韩雪怡的女儿明月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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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辑 不速之客
一匹小红马奔驰在清晨的草原上,初升的旭日下,宛如一团凌风而行的火焰。明月奴兴奋的坐在叶离怀里乱叫乱嚷。
这匹纯种的上等蒙古马,是叶离特意给小丫头训练出来的,马身不高,正适合小丫头的体型,但耐力持久,速度超一流,熟识人性。
最变态的是叶离驯马的手法,他带着明月奴骑着小红马隔三差五的就混迹在狼群中,宛如狼王般带领着狼群呼啸狂奔,笑傲草原,餐风饮露,与狼群一起露营,甚至一起围猎。
人家到了大草原上是遛马。
他是遛狼。
在他这种从所未有的手法下训练出来的小红马,无论胆识,战力,体力,耐力还是在草原上群马中的威慑力,都无疑是马中之王。
所以,叶离和韩雪怡才放心大胆的让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小丫头整日在草原上胡作非为。
虽然说草原上的小孩子素以彪悍卓著,但骄傲到她这个份上的还真是前无古人。
“叶叔叔,你知道我是怎么找到你的吗?”明月奴窝在叶离强壮的胸膛里兴奋的大叫。
“嗯,让叔叔猜猜来!”叶离摸着鼻子装模作样道。
“咯咯,你一定猜不出来这次,哼哼……呜呜唔。”小丫头得意的做着鬼脸道。
也难怪她得意了,在关内,在都市,这么大的小孩子还在幼儿园里过家家,排火车,还在爷爷奶奶的怀抱里娇生惯养大摇大摆的做着小皇帝小公主呢。
“是不是碰到你的大金毛了?”叶离右手温柔的抚摸着小脑袋瓜。
叶离现在的骑术,就是在那些老牧民眼睛里,也挑不出丝毫的缺陷,不用缰绳,只是双腿轻轻控马,两个人的身子却稳如磐石。
大金毛,就是那头在呼伦贝尔大草原上传说中最为神秘的狼王。
这么一头自然界食物链中的王者,到了小丫头嘴里却变成了大金毛,实在令人哭笑不得。
“叔叔你好聪明来,什么时候月奴也能像叔叔那么聪明啊……”月奴噘着小嘴。
“叔叔不是告诉过你吗,要擅于从看似不相关的事情中找到它们的规律,这个世界虽然看起来很复杂,但是它的核心都是相通的,而我们的老祖宗早就找到这种规律了,记住,月奴,无论什么时候,都要记得,一理通,百理融。”叶离郑重其事道。
小丫头似懂非懂的哼哼唧唧着点头。
叶离轻轻磕嗑小红马的腹部,速度慢下来,眯起眼睛向西方看去,柔和的朝阳下,远处似乎驻扎了一个规模不小的营帐群。
叶离记得那边压根就没有牧民居住,要说是那些吃饱了饭撑的没事干来旅游的关内人的话,这规模也未免大了点,那片帐篷足足有近百座,也就是说,最起码有接近两百人。
什么时候在自己卧榻之侧出现了这么一支人马?自己竟然不知道。叶离提高了警觉。
明月奴觉察到叶离有异,扭头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但她又能看见什么!离着还好一段距离呢。“叔叔,你在看什么?”
“月奴,那边,”叶离指着道:“那边什么时候有人住了?”
月奴站到马背上,搂着叶离,垫起脚尖使劲看过去:“什么啊?什么都没有啊!有人住吗?阿来夫爷爷没有说过啊。那是什么人啊?是不是来打狼的汉人啊?”
这片草原已经位于三国边界地区,北有俄罗斯,西有蒙古国,再往东去就是鄂伦春族的范围。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期,随着政府对草原的开发以及搭配的所谓“灭狼”行动,其实是因为狼身上的产品在内地和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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