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孽,我不要做让人甘之如饴的毒,我要做一味药,一味包治百病的良药。在你愤怒的时候逗你欢笑,在你悲伤的时候给你拥抱。但是你要记得,我的心很小,我的怀抱也很小,容不得别人分享,容不得他人窥视。你若是能给我唯一,我便做你的药,一辈子不会让你寂寞、不会让你受伤的药。”泪止不出的流,这世上最难控制的便是人心,一旦坠落便唤不回了。谁说女子才是毒药,男子也可以是要命的毒药,打破了她所有的坚持、所有的努力。让她此生唯一一次想要去爱,不顾一切的去爱眼前的男子。
余清风的眸子比满天的繁星还要亮,他的笑容比相思河的河水还要柔,慢慢的俯身,在唐糖的额头上虔诚的印上一吻,烙下一辈子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二十三章
“晨露,看在妈妈的面子上,就这一回。”
“妈妈,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晨露不会见那位公子的,烦劳妈妈代为说明。”
待余清风和唐糖跟着婢女来到一处别致的阁楼,还未上楼梯,便听得楼上有人在说着什么。
余清风和唐糖对视了一眼,听这对话,婢女口中的姑娘叫晨露,却非自愿。看来此事全由游丝阁的妈妈一手做了主,当事人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原来是游丝阁的晨露姑娘,呵呵。”余清风勾唇一笑,眸中却全无欣喜之色。
“你认识?”唐糖扯了扯余清风的衣袖,颇有些好奇。
“耳闻。”
“你都耳闻过了,这个晨露应该很有名吧。”
“自然,大理国的第一美人,多少皇亲贵族掷下千金也换不得一颜。”
“那我们岂不是赚到了!”唐糖很是兴奋,水眸中漾着浓浓的笑。
余清风宠溺的刮了刮唐糖的鼻尖,笑道:“娘子颇有生意人的风范,为夫佩服。”
“那是,这世上就亏本生意不能做。”
他们不在乎楼上的晨露是否愿意见他们,其他人却不是这么想的。
领路的婢女也极懂察言观色,她见身后两人卿我无间,连忙趁此当口朝楼上唤道:“妈妈、姑娘,客人已到。”
此话一出,楼上登时没了声响。又过了片刻,那位妈妈的声音便自楼上传来:“快请客人上来。”
此阁楼的二楼被分为四部分,待客的厅堂、就寝的卧房、小憩的书房、贴身婢女的卧房。他二人自是被带去厅堂与晨露见上一面。
唐糖心知,屋内的布局就代表了主人的性格。他们一步入厅堂,她便为眼前的清雅大赞一声好。一把悠然古琴、一壶淡雅香茗、一盆高洁兰花,再无多余装点。
屋内的窗格子上爬着一簇紫藤,一双素手轻抚藤叶,只见倩影,却已乱人心境。
先前说话的妈妈是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女子,岁月在她的脸上刻画了数道痕迹,饶是用脂粉遮掩,亦是掩饰不住。
角度的缘故,唐糖正巧被余清风挡在了身后,是以那妈妈只看见了领路的婢女和余清风,却并未注意到他们身后尚有一人。她见余清风样貌俊美、衣着上层,举止更是不凡,那一双淫浸多年的毒眼自然明白眼前的贵客有多贵了。
“晨露,好生招待这位公子。”那妈妈自然瞧得出余清风眼生,心里却想,凡是见到晨露的男子无不为了再见她一面而屡掷千金,看来又有一金钱龟要上钩了。
“妈妈,只此一次。若有下次,勿怪晨露翻脸不认人。”清冷悦耳的声音自窗边飘来,正是那位只见倩影、无缘得见美人颜的美人晨露。但见她慢慢的转过身来,一袭淡青色云纱裙,裙上缀着朵朵木槿,与窗外繁星织成一副美仑美奂的绝妙之景。白皙似雪的脖子上勾勒着一株含苞待放的粉梅,眸似皎皎秋月,色如朝霞映雪,洛神之颜不笑而自带着一股不染俗的冷傲与清高,若雪山孤莲般翩翩立于尘世。
同为女子,连唐糖亦忍不住的屏息静观,如此的美,连伸手都怕碎了,只能远观,远观亦足以让这世上的男子为之倾心。她悄悄的瞥了眼身边的余清风,却发现除了第一眼的赞赏,他便再未将目光放在晨露的身上。心里微微泛起一丝甜,她的眼光果然是天下第一。
“是是是,不会有下次了。”妈妈见晨露发话了,便也不欲再叨唠下去。游丝阁能这般名声赫赫,不能不说是晨露的功劳,她亦得罪不起。陪着笑脸,她一步步的退出了门外,正欲转身离去,却忽觉这屋内多出一个人来。因为好奇,她便抬头瞧了瞧被余清风挡在了身后的唐糖,这不看还好,只瞧了一眼,那涂满胭脂的老脸登时抖了起来,微微下垂的眼睛也蓦地大了好几分。她抬起颤巍巍的手,指了指唐糖,鲜红的香肠嘴一张一合犹如溺水的鲤鱼般,却愣是发不出声音来。
半响,一声夹着无限恐惧的尖叫响彻了游丝阁内每一处。
“鬼、鬼……”那妈妈见到唐糖后显然是吓得不惊,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再无常态可言。
唐糖很是奇怪的抬头看了看余清风,随即又指了指自己的脚下,很郑重其事的说:“我有影子,不是鬼。”
岂料,她才说完,那妈妈便又吼了一嗓子:“见鬼了!”吼完,便两眼一翻昏了过去,而后便被领路的婢女手忙脚乱的安置在一旁的卧房内,随即急匆匆的唤大夫去了。
“妖孽,我长得很像鬼吗?”唐糖颇感委屈,她本来还觉得自己穿越的这身体,长相不能说顶美,却也是清秀可人,怎么就能把一大活人给生生吓晕过去呢。
“柳絮……”还不等余清风回答,站于窗边的晨露却淡淡的开了口,冷傲的凤眸不带一丝感情的睇着唐糖。虽然至始至终,那张芙蓉娇颜上都没有表情,但余清风却敏锐的注意到了,那一瞬间犹如风云变色的恐惧,被晨露很好的掩饰在那冰山美人颜的背后。
下一刻,她慢慢的走至琴边,微微欠身道:“柳絮是游丝阁里琴弹得最好的琴女,只可惜伊人早逝。妈妈许是觉得姑娘与柳絮有几分相似,再加上夜里灯暗,瞧不真切,这才将姑娘认错了。惊扰到两位,晨露便代妈妈道声对不起。晨露的琴虽不及柳絮,勉强替两位压压惊吧。”晨露的眉目间仍是一如既往的高傲与清冷,纤长的手指轻抚琴弦,就好比微风拂过一般,淡雅的琴曲静静的自指间流淌。
“无妨,就依晨露姑娘所言。娘子,听曲吧。”余清风望着唐糖安抚的笑了笑,将先前的唐突轻描谈写的略了过去,也不再追究。
唐糖带着一丝恍惚的点了点头,听凭余清风将她带至桌边坐下。只是这心却再也平静不起来了,柳絮,絮儿,不过一个晚上,她便被人误认了两次。而且李修和那游丝阁的妈妈的表情绝非作假,晨露所说的认错,也不知掺和了几分真假。
这个大理城藏着什么,她的身体藏着什么,颜氏是谁,絮儿是谁,柳絮又是谁。有些事终是一辈子不知道的好,只是,冥冥之中,命运却因为这一夜,悄悄的变了。颜氏的、唐糖的、亦或是还有别的……
余清风将唐糖的心不在焉看在眼里,却什么也没说,听完晨露的琴,便与之回了府。只当此事真如晨露所说的那般,再不提起。
两人在大理城内又逗留了几日后,便带着赐福回了丰裕朝。当他们的马车重回阳顺城时,此刻距唐糖离开已过了两个月的时间,眼瞧着便是入秋十月。凉风起,莲花谢,将夏日的炎热一并吹了去,终是到了凉爽宜人的秋日。
只是,马车还在城门口的时候,余清风便将唐糖抱了又抱,最后才不舍的道:“为夫这几日定会很忙,有赐福在你身边为夫便能放心几分。若是有事,记得让他来找为夫,莫要一个人强出头。”说着,他狡黠的笑了笑,俯身在唐糖耳边呵了口热气,咬着她的耳垂喃喃道,“待忙过这一阵,为夫便来接你。为夫既然收了娘子的休书,娘子也需等着收为夫的聘书,如此,也算是两不相欠了。”
这话说的已是极直白,饶是唐糖这等迟钝之人也明白余清风的话中之意,她红着脸,轻哼道:“谁说我要等了,你送是你的事,我收不收就与你无关了。”
余清风佯装不悦的伸手弹了弹唐糖的额头,不客气的说:“由不得你,到时候为夫就算是用绑的也将要你绑回去的。”说完,他亦失笑。
两人又说了好一阵的话,余清风这才跳下马车,转身上了另一辆早便等在城门口的马车,朝着城内而去。
而唐糖这边,则带着赐福,驾着马车回了糖果屋。两个月没回来了,天知道她有多想小彩袖和她的亲亲银子。
马车停在了茶馆门口,不等有人出来相迎,唐糖便像只兔子般的跳下了马车,顾不得赐福被她吓得惊惶失措,冲进茶馆,便朝天一声吼:“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唐糖笑得很是开心,想着彩袖应该很快就会大呼小叫的唤着“小姐”朝她扑来。她甚至已经做好准备拥抱彩袖的准备了,只是……回应她的却是一片鸦雀无声。
唐糖狐疑的眨了眨眼,她,是不是跑错地方了。眼前不见一个客人,连个跑堂的都没有,别说是清冷了,连鬼影都不见一个,一如她第一次买下这茶馆的时候。
“夫人,你该等赐福安顿好马车后再下车的。”赐福和往常一般,像个大人似的皱起秀眉,说起话来一板一眼,毫无少年该有的模样。然而,等他踏入茶馆后,也被眼见之景给撼住了。
“赐福,随我去后院。”唐糖心知定是出了什么事,她一步也不敢停留,拉起裙角直冲后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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