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过人和没杀过人的区别就在于,亲手杀死过第一个人,亲眼看到过死者那怨恨不瞑目的仇恨眼神,扭曲挣扎的表情,亲耳听到过濒死前的哀嚎惨叫,感受着血液喷溅的场面。心理上,生理上,都会遭到血腥的洗礼。
以后再次杀人的时候就会少一丝紧张,多一分随意。心性也逐渐变得冰冷僵硬。遇事镇定,不会慌,也就意味着不会因为其他变数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像是唐宁这样徒有压倒性的战力,没杀过人,没亲身经历过死亡是怎么回事,一旦对上真正杀人亡命,武力很有可能敌不过对方的杀心。先天就处于劣势。再加上在场的无辜民众过多。这又多了一份限制。
可以说,如果这个时候的唐宁跟那两个人起了冲突,在生与死的刹那间,经验,心性,下手果断与否都是决死的重要因素。而这些东西正是现阶段的唐宁恰恰欠缺的。其结果就是唐宁有可能会死。
过了十多分钟,检票口开始排队检票。唐宁拎起背包,扛在右侧肩膀上。慢慢的融入逐渐排好的队伍里面,说来也巧的很,排在他前面的人正好是那两个引起他注意和忌惮的男人。
两人依旧将帽沿儿压得很低,大衣领子竖着。除了那双眼睛以外,完全遮住了面孔。通过检票口,在登上车的时候,唐宁手指微动,悄悄在那两人背上弹入了两道灵气。
第一卷东北小城 第二十四章客运站
更新时间:2012…09…14
对于怎么去事发地点。单肩扛着背包走在路上的唐宁还没有拿定主意。
想过打车去。出门的这几分钟。已经打发掉了好几拨上赶着搭讪的的哥。这年头儿谁活着都不容易,况且现在的唐宁多少有些底气。还真想照顾一下这些哥们的生意。
而且差点就坐上其中一辆车了。可后来想了想。自己是要在半道下车的。万一以后出了什么事情的话。一旦调查起来,以政府强大的辐射量。估计很容易就能顺着出租车这条线索进而排查到自己身上。
不安全,不保险。
那走着去?不行,耽误时间,也是傻逼干的事情。
还是去客运站吧。
想来想去。唐宁决定了这个最简单,最直接,也是最笨蛋的主意。但他最保险也最安全。
从县里出发,一路上沿途有好几个私人承包下来的山场,自己这身打扮,扛着个大包。棉服自带的帽子遮住了大半个脸。堪比成年人的身材体型。从外表上看去很像那些在各个山场干活的民工。
这样一来,即使在半道下车也有情可原了。民工都是拿一把子力气赚钱。因为赚得不容易,所以花钱的事情很谨慎,说白了,就是抠嗖。一分钱都想摔成八瓣去花的主儿。想让民工打的去山场干活?白坐蹭车占便宜可以,如果要为此负担几十块钱的车费,那还不如杀了他们。
客运站,距离县火车站将近二百米。从唐宁家里步行到客运站需要半个小时左右。不过,以唐宁的脚力,十五分钟足够了。这还是他不敢放开速度的原因。即使这样,看到他扛着大包,匆匆而过。一路上的行人还是对着他的背影指指点点。
“这孙子力气真大。扛那么大一包儿。走的比哥们骑车都快。”
“一看就是给那个山场老板干活的。没把子力气,那还挣个屁钱。这年头儿没点手艺,没个正式工作。只能靠力气吃饭了。得嘞,咱也甭扯了,赶紧的,别迟到了。万一被单位领导开了。估计还不如那扛包的哥们呢。没人家那力气。老婆孩子都得跟着喝西北风。”
“孙姐,你看前面儿那个扛包的,那身板子,那力气。如果放在床上准保超过三十分钟。要不,把你家那个孬货蹬了。去勾搭勾搭他怎么样?”
“你个骚蹄子。自己咋不去勾搭?我家的是孬货,怎么着也得比你家那个一二三强吧?”
“一二三?什么意思啊?”
“咯咯,一下进,二下退,第三下就射了呗。这都不懂?还是跟姐姐我在这儿装小姑娘呢?”
“要死了呀你,你家那个才是一二三呢,是不是每天晚上都喂不饱你?心里猫抓似的,一天到晚的竟想着勾搭野汉子了。咯咯……”
习武之人都耳聪目明,感官比常人敏锐十几倍。身后议论调侃,都没逃过唐宁的耳朵。让他不得不再次加快脚步。那俩老娘们唠嗑太猛了。刚才经过她们两个的时候,唐宁还在心里暗赞过体型很漂亮呢。没想到长得有模有样的,说话这么有料。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如果以后的小姑娘们结了婚,都变成这德行。唐宁真是想想都不寒而栗。
客运站等车的人不少,也有七八个和唐宁身高个头差不多的汉子,也都扛着大包,头戴狗皮帽子,一身沾着油污的破旧棉袄。蹬着翻毛大头鞋,棉胶鞋(东北话也叫棉胶唔落)。土黄色装着行李卷的大包也都脏兮兮。看来这些人才是真正上山场干活的民工。
距离最近一班车还有二十多分钟。唐宁从售票口买完车票。一面心里祈祷姚爸爸能多撑一段时间,一面就近找了个地方等着检票。
随着时间慢慢流逝,候车室的人越来越多了。其中有两人引起了唐宁的主意。同时还有一丝丝兴奋和警觉。习惯性眯起来的眼睛里的异光越来越亮。
是两个身材高大雄壮,穿着草绿色崭新军大衣的男人。戴着棉帽,手套,躲在不引人注意的角落里低声交谈。
倒不是说他们穿着打扮出色,另类,气质特别,高人一等。相反,因为他们两个帽沿儿压得很低,几乎盖住了眉毛。带着口罩,大衣领子还竖着,遮住了大半个脸,唠嗑交谈的时候还刻意低着头。所以看不清楚面貌长相。
衣着普通。外表平凡无奇,混在等车的人群当中,很难引起别人的注意。
可这样两个男人偏偏就死死地吸引住了唐宁的目光,引起了他的注意。
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气血。没错。比常人浓郁几倍的浑厚气血。
不是军人就是习武之人,只有着两种人的身上才会有如此浓厚的气血。为了不引起两人的察觉。唐宁观察的很小心,谨慎。很快,他的出了结论,这俩家伙是军人可能性大些。
因为他们身上气血虽然比常人浓厚几倍,但体内没有“气”的存在,纳气入体,转化为劲。这个世界虽然没有内力,内功这一说,但内家拳法中练气化劲是真实存在的。
非但如此,唐宁还从他们两个身上感觉到了煞气。
杀人之后,受到血气的浸染而又转化不掉的话,就会在体表形成一层常人看不见的煞气。
风水行当里,有句话叫做血气化煞。意思就是说,杀得人越多,被死亡的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怨气缠身,煞气就越浓厚。
久而久之,这些化解不掉的煞气就会影响人的心性。转化为嗜血的杀人狂魔。犯罪心理学上的解释就是非自主性杀人妄想症。
即使他们明知道这种行为不对,但还是会连续不断的去杀人,就跟吸毒人员差不多。一旦毒瘾犯了。将很难控制自己的行为,思想。活在妄想之中,会在血气刺激下享受那份快感。
除非能有高人替他们化解掉煞气,否则即使不被政府镇压,待精气神耗尽崩溃之后,自己也会疯掉,继而死亡。
眼下这两人身上的煞气已经形成了规模。那就代表他们的手里有了不少人命。
“杀了这么多人?难道他们两个真是那个部队的现役军人?可也不对呀。军人是国家机器。行驶的是国家权力,本身代表着正义,神圣。死者的怨气、血气化煞很难附体的?可如果不是军人的话,气血不能那么浓厚,手上也不可能沾染上那么多人命。难道是……”
唐宁心脏不受控制的咕咚一下,眸光猛地大涨,因为他忽然间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第一卷东北小城 第二十三章出发
更新时间:2012…09…13
没有让急得把心高悬在嗓子眼儿,眼泪都要掉下来的大壮失望。也没有让他多等。前后沉吟思忖了不到一分钟,唐宁就答应了他的请求。
随后跟大壮一起回了一趟姚家。因为使用风水堪舆之术施展术法寻人,姚爸爸身上脱落的毛发或者贴身所使用的物品必不可少。
在姚家楼下与大壮分手之时,大壮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感激和内心矛盾的心情,只是狠狠的拥抱了下唐宁,泪水弥漫的双眼怎么也隐藏不住深深的愧意。反倒是唐宁无所谓的淡然而笑。轻轻的留下一句:“相信我,到时一定带着咱姚爸爸一起回家。”
“好,等我爸爸回来。我请你。县里的馆子随你挑。到时候咱只喝五块钱以上的啤酒。”
我请你!咱只喝五块钱以上的啤酒。
这句话听上去好像很幼稚,可笑。分量也没办法与唐宁将要做的事情相比,但这是大壮唯一能做到的承诺。也是他目前唯一能表达的感谢方式。
当然了。或许有人会说唐宁狂妄。认为他在装逼。
原始森林是什么地方先不说,单就那俄罗斯军靴和弹壳代表了什么意义,相信他不会不知道。就算是只有一知半解,但联想也该联想得出来。
这种情况下,他还敢应承下来,不是装逼是什么?难道他不珍惜自己的小命?
还是说他可以为别人舍弃自己的生命?
唐宁会点东西不假,但他也是有血有肉的凡人一个。思想还没有高到舍己而为他生的境界。
之所以有胆子应承下来,一个是姚爸爸确实是好人。对自己一向都不错。姚妈妈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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