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相濡以沫的依赖,叫“周朗”(01)
更新时间2010…12…30 14:47:32 字数:4031
窗外的天光渐渐暗下来。起身拉上窗帘,屋子里的最后一丝光线被黑暗渐渐吞没。
我静静躺在床上,黑暗的狭小空间,许多张面孔突然从我眼前一晃而过。
模糊的。清晰的。陌生的。熟悉的。
他们对我哭,对我笑。对我冷嘲热讽地谩骂,对我无限怜悯地叹息。
我看不清,也不愿看清。
恍惚间只听见这些声音宛如地狱的丧钟一般在我脑海中轰鸣而过。
声嘶力竭。哀婉决绝。
周朗坚定不移地紧紧握住我的手,“默默,你记住,只要有我在,我就永远不会让你受到任何伤害!”
吕筱然看着我,表情里没有丝毫的歉疚,她说,“林默,知道么,我能感觉到季晓录的心意,不论是从前,还是现在。每当他多爱你一分,多想你一次,我这里就像被刀割一样,往死里疼痛十倍。”
苏漠北一巴掌狠狠甩在我脸上,面目狰狞地冲我低吼,“林默,**在这给我装什么贞洁烈女,啊?!老子就是作践你就是强奸你了怎么着吧!”
吴希悦笑容嘲讽而又冰冷地看着我,“当了婊子还想立贞节牌坊?林默,你少他妈恶心我了!”
我十几年来未曾谋面的父亲微红着眼眶拉着我的手说,“默默,再给爸爸一次机会,让我重新弥补你好不好?”
季晓录从后死死抱住我,声音低哑而绝望,他说,“林默,你相信我,我跟她什么都没做!”
……
最后的最后,就只剩下面如死灰的苏莫南死死拉住我的手,哭得歇斯底里,“林默,我终于相信了那句话,因果皆有报。出来混,都是要还的!”
那么多的声音,那么多的脸孔。我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又浑浑噩噩地醒来。
有人说,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是最好的。经历的太多了,会麻木;分离多了,会习惯;恋人换得多了,会比较……到最后,你不会再相信爱情。
你会自暴自弃,你会行尸走肉,你会与你不爱的人结婚,你会这样满心遗憾地孤单一辈子。
可是周朗,我压根就不相信这句话。
如果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我又怎么会在那么多次的遇见后才握住你的手?如果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我又怎么会在彻骨的失望和伤心中寻找到你的陪伴?如果一生只谈一次恋爱,我又怎么会在兜兜转转之后才懂得你的包容你的好?
然而,万水千山,当我终于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杯茶,老天却给我开了一个荒诞的玩笑。
我依然鼓起勇气,相信爱情,可爱情却给了我致命的一击。
手机的荧光屏还在闪个不停,看着周朗的发件箱内发出的最后一条短信,我捂住嘴,眼泪终于无可遏制地流了下来。
他说,林默,知道么,自从爱上你的那一刻起,我便已经封死了自己所有的退路。
呵,莫非人类都是如此后知后觉的高等生物?总是想着从他人身上获取更多的温暖,肆意索取,却不懂珍惜。
你爱我的时候,我的心尚未敞开;可当我爱上你的时候,你却已经离开。
那个阳光刺目的中午,当我赶到医院,看着周朗浑身鲜血地被推进急诊室时,我就知道,一切都太晚了,来不及了。我无法前进,亦无路可退,我什么都为他做不了,就连他留给我最后一丝光亮,也在这场不眠不休的角斗中消失殆尽。
失而复得是幸运,得而复失是毁灭。只有感受过阳光的温暖,才会如此眷恋安好的人间。
周朗永远都不会知道,当我远远遥望着他如婴儿般沉睡的苍白容颜时,我心底的那盏灯,突然间便熄灭了。
苏漠北,如果还能回到三年前,如果还会遇见你,我想,我大概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抛下一切去爱你,然后,等待你毫无保留地将我遗弃。
我并不想这样,可是爱情来临的时候,很多事情真的身不由己。
吕筱然安慰我说,哪个女孩青春年少的时候没有犯贱般地爱过一个人渣?没事,犯完贱了能吸取教训,更懂得爱惜自己就行。
我总是笑,用一副自嘲而又落寞的表情。
那个时候的我卑躬屈膝,那个时候的他不懂珍惜。
漠北,当你用最残忍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地凌迟着我卑微的尊严,我所有的勇气和力量便在时间的幻灭中渐渐透支。
我无力再陪你耗费这些宝贵的青春了。
我已经走得太远,再也回不来了。
周朗接到电话赶来的时候,我刚结束一场惊天动地的肉搏战。
说是肉搏,其实也不过是场“激情澎湃”的分手仪式而已。
周日上午,我一边听着电话那头苏漠北敷衍的声音一边自顾自地逛街,刚扭过头,便看见星巴克的玻璃窗内,一个熟悉的身影正满面春风地为对面的女生搅拌咖啡。
女人的嫉妒心是很可怕的。于是我当场就怒了,二话不说冲进星巴克就要给这对狗男女好看。而当我看清了那个女生的脸时,小宇宙顿时就爆发了!
吴希悦,又是这个贱人!
相识十几年,我跟她的渊源就只能用两个简单而又深奥的词语来形容:天雷地火,不战不休。
这丫凭着自己一张狐狸精似的脸蛋和暴发户般的家世到处勾引人,明明就一副小三相,还老觉得自己是奥黛丽·赫本,全世界的男人都该拜倒在她裙下。
“吴希悦你丫要不要脸,当个小三还这么嚣张,我都替你爸妈觉得丢人!一天到晚不务正业,不练上剑练下贱,不练金剑练淫贱,我看你什么时候练成绝世好贱,你这辈子就圆满了!”
我觉得人类真的是一种很神奇的生物,明明心里气得要命,却还能在这里气壮山河地逞口舌之快。然而,一句话未说完,我便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祸从口出。
因为,我刚刚的勇猛在引来了众人好奇抑或不满的侧目之后,还为自己迎来了一个清脆的大耳光。
尚未从口水战中反应过来的我一脸震惊地接受着这个狐狸精赤裸裸的挑衅,站在原地呆愣的空当,就听见面前的女孩一脸鄙夷地说,“我就是抢了怎么着!上次的事你不记得了?这才几天的而已,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忘了啊!哼,看什么看,你男人就是稀罕我,就是吃我这套怎么着!”
看吧,从说话的口气来讲,我们还是很相像的。如果俩人脾气都不这么冲,或许我们还能勉强做个朋友。可缘分这事就是这么玄妙,很多时候,两个人明明是同类,可也偏偏是仇敌。
我实在搞不懂,作为一个小三,她气焰为何比我还要嚣张?!突然想起《我的青春谁做主》里钱小样那句话: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礼让三分;人再犯我,我还一针;人还犯我,斩草除根!
那一刻,我心底突然就爆发出一句话:老子从来不打人,老子打得都不是人!
当这句话被我催眠成功后,我终于跳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便与她歇斯底里地撕打起来。
我的脸肿了,头发也散乱了。可仍是一副英勇就义的表情,挺着自己瘦骨嶙峋的小身板打算继续与敌人抗衡下去。
再看吴希悦,那叫一个悲剧。头发被我揪下一大撮,衣服从领口被全部扯开,露出白花花的玉肌和带着蕾丝边的黑内衣,那张曾经引以为傲的脸蛋被我用指甲刮得惨不忍睹鲜血淋漓。现在正一副海藻附体般的小三嘴脸楚楚可怜地抱着自己的双臂小声抽泣,完全没有刚才跟我对峙时的坐地炮姿态。
而从始至终,我亲爱的男友苏漠北竟然一副事不关己的表情站在一旁看着这场精彩的二女夺夫武打片,将他这个罪魁祸首撇得一干二净。
末了,估计是看得无聊了,他终于缓缓上前拉开我们,将那个被我挠得满脸开花的吴狐狸轻轻揽入怀中。那样淡漠迷离的眼光,像一把刀,狠狠刺痛了我的心。他说,“林默,我们还是分手吧。”
内心忽然就有一丝类似于疲惫的叹息。我和苏漠北分分合合三次,每次保持两个月,然后为了某个小三大吵一架再分手。可是过不了多久他又会回来找我,理由总是难得的一致:他还是放不下我。
苏漠北总是这样,从来不肯为某一个人停留许久。纵然在乎,也会找出许多冠冕堂皇的理由,不让自己的心被彻底束缚。他说,他这是追求内心对于爱情的信仰,要保证每段爱情的质量,所以才需要保持绝对的新鲜感。
呵,多么自私的男人,我却一次又一次舍下自己卑微的尊严,忍痛陪他笑看沧海桑田。
我上前去拉他,用那副一成不变的无奈而又包容的表情。我说,“漠北,算我求你,安定下来好吗?别再这样了,你这样,我……”
苏漠北定定站在与我相隔一米的地方,那么近,却又那么远。他依旧是那副面无表情的鬼样子,他说,“林默,你也不是那种死乞白赖的女孩子,咱好聚好散吧,何必呢?”
何必呢。
一句话,轻巧击破了我所有的不甘和纠缠。
是啊,林默,你明知他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结局也早已明了。都已经三次了,你还想怎么样呢?
记得上周末晚上10点的时候我突然收到苏漠北的短信,他说,宝贝,我喝醉了,来酒吧接我。
我套上外衣打车直奔Paradise,刚进包厢,却看见令我肝胆俱裂的一幕。
那个刚刚给我发短信的男人正倒在一个穿着吊带装的女孩怀里,两个人的姿势那么下流,昏暗的灯光像投影仪一样打在他们身上,狠狠刺痛了我的眼睛。
那个女孩是吴希悦,当她抬起头时,我看见了她得意而又炫耀般的笑容。无奈地扯扯嘴角,突然心生无力。
吴希悦从小就爱跟我争这争那。我俩从幼儿园起就曾为了一朵小红花争得不可开交,后来上了学也是争第一、争三好,凡是我有的她都要有,我没有的她争取也要有。现在,她居然又把主意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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