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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野蛮落后的食人族,火就是他们的神,是上天赐给他们的圣物,而我能凭空“创造”出火来,在他们看来我可能也就是神了,我满意地看着他们瑟瑟发抖的熊样子,心里产生了一阵快感,既是嘲笑他们的愚昧落后,更多的是死里逃生的喜悦。
就连族长和大祭司也纷纷跪倒在地,高声呼喝:“圣兽庇佑,火种重生,缪斯之幸!”
呼喝声不绝于耳,和刚才的喊杀声一样的强烈!
我慢慢地走向行刑台,站在上面高傲地俯视这一群愚昧无知的野人,我闭上双眼,享受着这一刻,我来到莽原森林这么久,从来没被人正眼瞧过,也算吃尽了人间苦楚,而这一刻,我仿佛成了王,一个高高在上的王!
我向铃儿招了招手:“铃儿,过来。”
不知道怎么了,连她好像也在害怕,迟疑不动,我又重复了一句,她才慢慢地走过了,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一把勾住了她的肩膀,说道,我们走。
我们像一对金童玉女一般从众人膜拜中缓缓地走下邢台,那些人乖乖地跪着让出一条道来,我走这条道的感觉竟然有点像新人牵着手从仪式亭甜蜜地走向舞台一样,兴奋所致,我还腾出手来叼了根烟在嘴里,叼着烟,搂着姑娘,这短短的一条路,却是我活了二十年以来走过的最开心最霸气的一段路。
待我们走远,我回头看了一眼,他们还是趴在地上不敢起身,我嗤笑一声,回头却发现眼前的铃儿眼神中对我充满了恐惧和敬畏。
手中的打火机连续工作了太久,等到拇指被烫到了我才发觉,情急之间将打火机抛到了地上,铃儿突然一下子跪倒在我的面前,跟那些人一样,双手伏地。
一个没抽惯烟的人是不可能把烟叼在嘴上很长时间的,在食人族的面前我都强忍着,现在我的眼睛已经被熏出了泪水,鼻子也憋的难受,我赶忙吐掉香烟,扶起铃儿,关切的问道:“铃儿,你怎么了?”
她抖如筛糠,看样子是吓得不清,看得我心疼得很,我一把将她抱在怀里,轻轻抚着她的背,安慰道:“不怕不怕……铃儿。”
经过我的一番安慰,她心绪也平复了许多,看着她刚才被吓得惨白的脸,心中不免好笑,就这么一个强悍的女孩竟然会被一只一块钱的打火机吓成这样,也真是耐人寻味。
她总算是开了口:“风,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假装沉思片刻,然后又假装认真地答道:“我是上天派来改变你们族群的人。”
铃儿竟然点点头,对我这种瞎话表示相信:“果然是这样,我就知道你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你是住在天上的,对吧!”她问我的口气是试探性的,很认真的那种,生怕触动到了我的底线,让我大发雷霆。
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点头附和:“是是是,我是住在天上的。”
她得到我的答复后这才真正放下恐惧,突然间变得很俏皮,她问我什么时候能带她去天上玩玩,我说可以,等到我找到家的时候就带她去。
现在的铃儿又变回了之前的之前和我单独在一起的时候的样子,她一会儿冷漠一会儿俏皮可爱,有点让我摸不清套路,我问他为什么要救我。
她认真地回到道:“我觉得你很勇敢,勇士是不应该死在邢台上的。”
我诧异不解,自打我出生开始到现在就没和勇敢这个字眼搭到过边,其实我一直是一个懦弱的人,打架全靠朋友,遇事能躲就躲,也没有什么正义感。
“勇敢?”
“对啊,你要是不勇敢,为什么会为了保护火种而被外族人打成那样呢,一定是你拼死守护火种,不过双拳难敌四手罢了,我说的对不?”
我尴尬地笑了笑,随即敷衍道:“是啊是啊。”其实心里却在想:“要是你知道我是中了美人计,差点牡丹花下死,估计你也不管我是人还是神,拿起你的鞭子就要往我身上招呼了吧!”
为了避开这个话题,我假意问道:“铃儿,为什么你现在的样子和平时的样子都不一样呢?和我单独在一起的你,你活泼开朗喜欢笑,可和族人在一起的时候你却是冷冰冰的,也从来不笑,到底哪个才是真实的你?”
铃儿嘟了嘟嘴,样子可爱至极:“你以为我不喜欢笑啊,做人开开心心的多好,可是人多的时候我一定要装出高高在上的样子,让人看了感到高不可攀,不由得产生敬意!”
“可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铃儿的回答却是轻描淡写:“没办法啊,我是族长的女儿,也是缪斯族未来的族长,我当然要树立威信,不然将来拿什么服众,我娘说,这是驭人之术!”
我不由得大吃一惊,铃儿竟然是缪斯族族长的女儿,怪不得野牛这些人对她颇为忌惮,卡卡族的女族长也能给她几分薄面。
我说:“原来是这样,那么刚才千方百计要杀我的就是你娘咯?”
铃儿脸色一变,慌忙替她娘开脱:“不是这样的,我娘她身为族长,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她这么做也是为了平复众怒,你千万不要怪她!”
“你娘要杀我,而你却要救我,你不怕你娘责怪你啊!”
“我是缪斯族未来的族长,她不会把我怎么样的,最多就是关几天罢了。”
“那……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我这话问得突兀,铃儿显然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回答,她沉思了片刻,才喃喃道:“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你不应该就这么死了,你是一个特别的人。”
“特别的人……恩……你是不是爱上我了?”左右也是无事,我便随口调侃了一句,调戏女孩子是男孩天生的技能嘛。
铃儿一双大眼睛扑腾扑腾的,她问我:“什么是爱?”
“爱就是男人和女人想要永远在一起。”这是我对于爱最粗浅的翻译,希望铃儿能听懂,可是她让我失望了,她说:“我娘说,一个男人要是想一个女人在一起,就会把她打晕拖进山洞……”
她的话彻底颠覆了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观尽毁,只好无奈的说了一句:“好吧,你娘的口味还真重。”
“什么叫口味真重?”
“就是喜欢吃盐。”
“什么是盐?”
“……”我实在是无言以对了,这个鬼地方哪里会有盐这么高级的东西,然后想了半天才说道:“盐是一种东西,它的味道就和眼泪的味道一样。”
就这样我和铃儿足足聊了一整夜,当然更多的时候她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我也解释不清。
缪斯族人对我的态度自昨天晚上开始有了质的变化,他们开始敬我、惧怕我,甚至尊称我为“火神”,言语间也不敢有一丝的不尊敬。
可是,我能感觉到,他们还是没有彻底接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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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钻木取火
我不用干活分食物时他们也不会少我一分,我安安静静地继续守护着我重新点燃的火种,其实说守护还不如说是在玩火,我有打火机在手,火灭了重新点起来就是了,所以并没有把火种当回事,就这样安然无事地度过了大半个月。
这大半个月里我想的最多的就是在山洞里写下这些繁体字的人,我多么希望能够遇到他们,然后跟着他们返回家乡……
缪斯族人还是对我充满了恐惧,我发现他们都不敢对视我的眼睛,就连野牛看到我也是目无焦点,仰头避开,整个缪斯族都拿我当异族看待,除了大祭司和铃儿。
铃儿自不必多说,至于大祭司,我曾问过他,为什么他不怕我。
他说:“虽然我信仰上天,崇拜神灵,但却从未见过,可我认为你绝不是神,你只是一个带着神的智慧和技艺来到这片森林的普通人!所以……”
我问:“所以什么?”
“所以……我觉得,你更像一只兔子,虽然你没有兔唇和长耳朵!”
兔子,我都记不清是第几次听到这个词了,显然它所代表的东西远远不是我能理解的。
“兔子?”我皱起眉头。
大祭司诧异道:“你不是说你从小就生活在兔子那边吗?难道你不知道兔子是什么?”
我赶忙圆谎,说道:“是是是,我当然知道……当然……我刚才是回忆起了在兔子那边那些不开心的往事了,所以……”
大祭司倒也没有怀疑什么,只是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点,他都要做他应该做的事,好事也好,坏事也罢,这是天神赋予的使命,完成是生命终止,没完成也是生命的一种终止。
按照我的理解,大祭司要说的无非是每个人在每个时间每个空间都有他的历史使命,既来之则安之,顺其自然,顺应天命,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时间又过去了大约十几天,我每天都有在藏火种的山洞墙壁上刻“正”字,所以还能算得出时间,一切风平浪静,唯一要命的就是打火机的燃料好像少了一些,长此以往下去可不是我想要的,一旦打火机失去作用,而我又不小心熄灭了火种,就会被一下子被拉下神坛,再次成为案板上的鱼肉,任由缪斯族人打杀。
再三思索之下,我决定学会用最原始的方法生火,那就是钻木取火,据我所知这片森林的所有原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