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他不禁感到有些疑惑,疑惑自己到底是怎么长大的,疑惑自己为什么会出生在这个世界上。难道他的出生,只是为了这场战斗吗?
若是如此的话,等战斗结束了,他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到时候他是死是活又有谁会在意呢?每个人都去忙自己的事了,哪里还会有人再记得他?
死,只不过就是解脱罢了。将自己丢进轮回,重新开启一个新的人生。
一阵沉默,吴翼悠悠道:“如果说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就是我的墓地问题。如果我死了,你们就把我的尸体带回去,如果没留下全尸,随便带点儿东西回去也行,然后把我埋在当初我们一家三口住过的那间小木屋里,那地方你们的父母应该都知道。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和你们说这样的事了,你们一定要记好了。哪怕我只剩下一缕烟,也要把这缕烟送回我的故乡。我不想一个人留在战场里,我怕孤单。”言罢,瑟缩着抱起自己的双臂,似乎只是想一想那种孤独徘徊的感觉,他便会冷。
落叶归根。这,应该是他最后的愿望了吧。
龙进听后,长长呼出一口气:“行,你放心吧,只要我们还能有活着出去的,就不会把你一个人留在那里。”似乎听吴翼还有遗愿,便是件让他无比高兴的事。
不管是生是死,总要有个想法支配着,才能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行了,我们休息得够久了,该出发了。”吴翼起身拍拍裤子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故作轻松地转移话题,“等会儿别忘了,一定要踩着花跳上去。”言罢伸手抠住灯盏底座上的一处凸起,用力一掀。
“咔咔”的机关声响起,九枝灯缓缓旋转了起来,灯底座上顿时洒出一片柔光。九枝灯上的莲花花苞似乎受到了柔光的滋润,微微颤动着金花瓣,按照从下到上的顺序,“咯咯”扭转着舒展开薄如蝉翼的花瓣,露出了其中镶嵌满夜明珠的玉莲蓬。
吴翼深吸一口气,脚下一点,轻轻巧巧地落在了最下面那朵刚刚绽开的金莲上。轻点几下确认金莲不会那么容易便被踩碎,吴翼方才回身对等在下面的三个人道:“没事,上来吧,这莲花踩不坏。”纵身一跃,已跳上了另外一朵莲花。
四人在金莲上蹦跳着,几个起落便登上了最高的那朵金莲。四人不敢贸然落足于金莲的花心上,而是选择落在了大花瓣上,然后探头向莲心探出了头。
只见莲心一片平坦,明亮如镜,光可鉴人,上面还散发着淡淡的光华。那光华随着莲花的绽开凝成一股粗壮的光柱,似乎已穿透神殿穹顶,直照射到高高的天空中去了。四人探头到光柱中向上看去,目光竟也投过了穹顶,直望到了森罗门第三层中的景象。
遥远的天幕间,隐约可以看到轻纱的帷帐北风轻轻扬起,似美丽流彩的虹,摇曳出绚丽的身姿。
吴翼试探着踏上一步,将全身都沐浴在金色的光柱之中。一股清凉从身体的毛孔中钻到了身体里,带来一阵舒畅。紧接着吴翼便感到自己的脚似乎已经离地了,低头一看便发现他正在金光的笼罩下,向上面隐约露出帷帐的地方飞去。其余三人跟在他的身后,也缓缓向上升去。
仙人飞升,就是这个感觉吧。
这是四人在进入到森罗门的第三层之前,最后浮现在脑海中的念头。(未完待续。。)
001喧马故人临旧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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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长安城,作为中国历史上历时最长、建都时间最早、朝代最多的古都,是中国历史上影响力最大的都城,乃是中国四大古都之首。而唐代的长安城更是世界历史上第一个达到百万人口的大城市。唐长安的人口中,除居民、皇族、达官贵人、兵士、奴仆杂役、佛道僧尼、少数民族外,外国的商人、使者、留学生、留学僧等总数不下3万人。当时来长安与唐通使的国家、地区多达300个。唐的科技文化、政治制度、饮食风尚等从长安传播至世界各地。另外,西方文化通过唐长安城消化再创造后又辗转传至周边的日本、朝鲜、缅甸等国家和地区。唐长安成为世界西方和东方商业、文化交流的汇集地,实乃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国际大都会。
只不过,如今的长安已不复昔日繁华。在2012年的天空下,这个十三朝古都已经有了另外一个名字——西安。
2012年12月20日凌晨,正是一天中最黑暗的时候,西安附近的某个寂静的郊区,忽然出现一阵嘚嘚的马蹄声。马蹄声又急又促,踏在薄雪后的高速公路上,却是无比的稳健,显然这马是匹难得一见的神骏,正以最焦急的姿态,如风般在公路上疾驰。
一辆奔驰中的轿车呼啸而过,明亮的车灯洒落在公路上,驱散开一片黑暗。正将那匹在公路上狂奔的骏马清晰无比地映照出来。不过。对向而行的一车一马。速度都十分的快,轿车中的司机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曾有一人一马从他的头顶上越过,奔向身后浓郁的黑暗。
骏马越过轿车,只微微一颠,重又回复到之前平稳的行进状态,而马上的白衣男子却若有所思地回头看了看之前从他脚下钻过的轿车。天空中的浓云微微散开一些,几颗调皮的星星从浓云缝隙中探出头。不偏不倚地将自己微弱的光亮洒在了白衣男子俊朗的侧脸上。
黯淡星光下,白衣男子回头看着身后远去的轿车,眉心微微蹙起,眉尖那两点朱红挨在一处,倒像是多生出来的一对眼睛。白衣男子凝思片刻,似乎并没能搞清刚才从自己身下窜过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只是自嘲地一笑,重又回过头,将注意力全都放在前方的道路上。
千年未见,这长安城竟已变做了另外一幅景象。好在他并不靠古老的标志性建筑认路。否则的话恐怕真的找不到家门了。
还有一天的时间,他必须要快一点了。
骏马一声清越的长嘶。头一偏转而向公路旁的山路奔去。按着这个方向再前进一盏茶的工夫,便能够到达目的地了。想到多年前的故园就在眼前,白衣男子真是恨不得瞬移过去,下一秒便推开阔别已久的大门。
只可惜,他不能这样做,他不能引起太多人的注意,暴露自己的行踪。
白衣男子胯下黑马似乎感受到了主人内心的焦急,瞬间加快了速度,四蹄在草叶上也只是轻轻一点,看上去都像是在草上飞一般。说起来,它也已有千年未曾像这样欢脱地狂奔过了,如今既已摆脱束缚,岂有不跑个痛快的道理?
一人一马疾如巽,不多时便已到达了目的地,却是一片空荡荡的草地。白衣男子翻身下马,伸手一招,一把乌黑的方天画戟便出现在了手中。
白衣男子找准方位,执着方天画戟用力向空气中一刺,如同拧钥匙一般轻轻将方天画戟一拧。只听“喀”的一声轻响,空气被拧出一个漩涡,轻轻旋转着凝出一扇古朴的大铜门。
望着熟悉的铜门,白衣男子轻轻伸出一根颀长的手指,顺着门上雕刻的花纹细细描过去,描出一朵繁复祥云的图案来。这门上的每一处花纹,他闭着眼睛都能重绘出来,如今再想起当年用方天画戟镂刻铜门花纹时的场景,似乎他的身后,依然立着那个娇艳如花般的红衣女子。
恍惚回首,身后只有陪伴自己多年的战马欢快地扑着天上晶亮的雪花,哪里有那熟悉的红色倩影?白衣男子自嘲地笑了笑,星子般的双眸中,氤氲出点点钻石星辰。
裳儿,我已先一步到家了。待我打扫过我们昔日的家园后,就去接你回来。
轻轻推开大门,门后是熟悉的青石板路。一间一间房屋看过去,白衣男子的脑海中立时便浮现出这里昔日繁华的景象。左手边那个酒肆的老板是个虎精,常将自己的指甲泡到酒里当做虎骨酒出售;右手边那家脂粉铺的老板是个狐妖,虽说他是个男人,但装扮起来绝不比一等一的美女差;再前面那间屋子里住的是一户人类,男主人曾是某个名门下的优秀弟子,却因怜悯刚刚出生的妖魔而被逐出师门……
只不过,现在只剩下了凄冷的一片,以及浓郁到令人作呕的血腥气。那石板路上密布的红梅,便是这里刚刚经过战争洗礼的铁证。
白衣男子长叹一声,轻轻拍了拍身旁的黑马:“我们,终究还是来晚了。”
黑马若有所思地侧头听着白衣男子的话,忽然长嘶一声摇了摇头,好像在对主人说一切都还来得及。白衣男子笑了笑道:“好,既然你觉得来得及,那便来得及。老朋友,我放不下昔日的部下,先行一步了。”
黑马点了点头,扬起前蹄,就像是在和白衣男子挥手道别。白衣男子哈哈大笑着拍了拍黑马的脖颈,足下一点,如大鸟般向着石板路的尽头飞掠而去。
轻车熟路地绕过复杂的古城街道,白衣男子踏入城中那座高高的楼台。他记得,当年曾在这里换过衣物,楼台上的箱子中应该还保留着千年前自己只穿过一次的黑色深衣。
那件衣服,乃是心爱女子亲手为他缝制的。每一针每一线中,都倾注着满满的情意。
找到角落中的镂空红木箱子,白衣男子轻轻将盖子打开,那套用金线绣满吉祥图案的黑色锦缎衣衫便映入了眼帘。白衣男子抚摸着衣服上繁复的花纹,嘴角噙着笑,似乎又看到了那个聪慧勇敢却不通女红的倔强女子,为了送他一件自己亲手制作的生日贺礼,强拉着贴身侍女学习刺绣时的场景。
还有两天,他们便可以团聚了。千年后的重逢,却不知该是个什么样的场景。
套上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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