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青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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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青春梦- 第5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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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有些地方采取明暗两条线交错的写法,明着大段大段的在写某某人在干某某事,其中可能有两三句看似不打紧的话,却隐藏着大量的伏笔与暗示。我这样写是为了使我的书更像一瓶醇酿,而不是一杯白开水,当然这样的写法留给书友们更多的思考与想像的空间,也使我的书更具备了可读性,所以请大家仔细多遍地阅读。如果对我的这本书有什么疑问,不明白的地方或有什么想法看法,大家可以各抒己见,可以给我留言,我特设“论梦”以供品茗。如果你的发言有一定的代表性或有独到的见解,那么你的名字和你的发言将成为本书的一部分,收录在“论梦”里与本书同在。“魔礼海”书友问:第二回中,为什么要写刘忠仁也去偷萝卜,这是否对他正面的形象有损?答:你能在第二回大段大段的描写“小老鼠”偷青中,看到只有三两句的关于刘忠仁的描写,可见你读书的用心,我在这里说声:“谢谢!”首先,我要说的是:偷青是不对的。思红不也为此被妈妈骂了一顿吗?呵呵。第二回的上半回主要是写偷青。在这里,明着是写大秦的童心。他偷青是为了玩,是觉得有趣。“小老鼠”嘛,不偷点啥,怎能行?本人觉得无须多加指责。这里同时也为第九回的部分情节作以伏笔,第三十四回也对“小老鼠”绰号的由来再作以注脚。这里暗中是写刘忠仁,这也为第十九回“踢灵灵引来刘忠仁,说鞋垫打斗左班长”作以伏笔。思红见到“小老鼠”去偷青,他有些犹豫,可见他的本分,他是没有偷过青的。而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忽然从我身边跑过一人,一瘸一拐地进了萝卜地。一看竟是刘忠仁!他竟也相当老练,三五下就挖出好几个红萝卜。”在这里对刘忠仁的描写虽然只有三句话,本人认为已恰到好处。由以上描写可见刘忠仁是偷过青的,而且他并不觉得偷青有什么大错。他的行为主要是为了证明:他虽然是残疾人,但健全人能做的事,他也都能做。虽然他偷青的风险要比别人大得多。因为如果有人来抓,他是首当其冲。谁跑了,他也跑不了。在这里表现了他的“勇”。刘忠仁的刘是文和刀的组合,也就是智勇双全的意思。刘忠仁拖着一条残腿,既敢去偷青,又敢砸车窗玻璃;还敢当面指出某些同学的不足;更对自己的心上人敢于追求;更有甚者,主动请缨去当一班之长……他这些如果还不算勇敢,还有什么算勇敢呢?至于“智”的方面,左浩首先不如他。第一次交手,他就把左浩说得丢盔弃甲,连自己心上人都不要了。第二次竟还太聪明得误解了思红的鞋垫说,于是把左浩变成了“枪”,去扎思红。第三次左浩更是连班长的位置都拱手相让了。思红同样也被他一席话说得几乎精神崩溃……遥想当年,舌战群儒,说死王朗的诸葛武侯如果有知,当含笑了。忠的方面,他是一名名副其实的共青团员。让我们来看他出场时的描写:“这时楼门一开,走进一个人来:上身穿雪白的衬衫,衬衫上戴着鲜红的团徽……”那时候,学校没有要求的话,天天戴团徽的人实在太少了。而他既然自觉地戴着团徽,就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青团员,时刻以一名共青团员的标准来要求着自己。仁的方面,仁者爱人。他乐于助人,而不因为自己身体上的缺陷来要求获得别人的帮助。这点书上已经写了很多了,就不再重复。刘忠仁是这本书中身残志坚,智勇双全的代表。他虽然腿脚不好,但他的脚印却比健全人还要坚定。我不想把他写成刻板的英雄模范形象。在我的笔下,尽可能让所有的人物都是丰满的,是有血有肉的。并不是说谁是正面人物,谁就一点错事就不能做。人都是复杂的,不可能因为他偷了一个萝卜,后来还砸了一回车,就把他所有的优点一笔勾销,将他一棒子打死。好了,今天就先说到这里,请大家仔细体会。谢谢,欢迎大家一起来“论梦”。跳至!~!



………【论梦(三)映日荷花别样红——小荷花范古文对思红的内心世界】………

    外篇论梦映日荷花别样红——小荷花范古文对思红的内心世界“魔礼海”书友问:第二十回和第二十一回重点在写的范古文可谓刁钻古怪。从开始出场的大打出手,到后来的硬为同桌,她的表演处处别出心裁。她的内心世界到底应该如何理解?答:本书早在第十一回中就提到过范古文,说她的政治小论文和思红的一起送到市里参赛。那只是一笔代过,或许有些书友并未注意。直到第二十回小荷花范古文横空出世,把思红那边本就纷乱的世界,彻底地打碎。有些书友可能不喜欢范古文。因为她是以一个“小魔女”的形象出场,一露面就斜披着衣服,手持着针管,到处给人验血。这和大家心中古来的“温良恭俭让”的女性的品德正好相反,和本书中那些或美丽或温柔的女子描写也大相径庭。可能一时之间,大家在心里还没法接受。而范古文对思红的态度,也让一些书友们不理解。按说,思红既然触怒了这么一位谁都不敢招惹的“小魔女”,应该是大祸临头了。按钱如海所说的:“还不赶快跑?”然而从范古文此后对思红的表现来看,也许多少出乎大家的预料。范古文不但没有对思红大打出手,而是主动调班,调座位,坐到了思红的旁边。从此思红的世界里又多了这么一位古灵精怪的女子。直至第二十四回,书中才点出,范古文的出现竟和第六回的于入海呼应,同时又为第三十回作了伏笔,而这一切又为日后思红抵拒“水仙花”邹美华的吸引和获得参加高考的资格作了伏笔。那么范古文到底是一位怎样的女子?她对思红又是什么样的内心世界呢?从第三十回可以看出,范古文以前也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也是所谓的温婉贤淑。可是由于于入海的变故,不仅于入海变了一个人,也令范古文改变了对人生的态度,也就从一位“淑女”变成了一个“魔女”。但是她从内心里是喜欢或是欣赏思红的。从她再见思红时的穿着打扮可以看出,她已一改先前“小魔女”的样子,而“显得那么精神,那么娇俏。”在这里,书中还特意提到她的眼睛——“眨巴着一双调皮的大眼睛”。如果各位书友细读全书关于女子肖像的描写,可以看出:全书中关于女子眼睛的描写,只有倩倩和范古文两人用了“大”字,可见作者本人对其的偏爱。从“魔女”到“淑女”如沧海桑田一般的转变在瞬间完成,可见范古文的古怪。那么是什么让她有如此的转变呢?我们首先来看范古文冲进教室验血时的行为是一种盲目的行为,不是针对思红的。她是一种心理发泄的行为,是一种心理失衡的表现。她的这种行为正是由于于入海的变化而令她产生的。而思红的表现对她犹如“醍醐灌顶”,再加上以前对思红也是闻名而未谋面,更为重要的是在思红的身上她找到了以前于入海的影子,所以她要调班,要换座位,要和思红在一起,以治疗她内心深处的创伤,所以她要改变自己“魔女”的形象,要以一种淑女的样子出现在思红身边。这时候,在范古文的心里,已经把现在的思红当成了以前的入海,所以她要为他而打扮,为他而描画,为他而弹琴,为他而歌唱,甚至为他而调皮。只可惜,现在的思红已经不是以前的思红,他的心理也早已经失衡。范古文的用心他也理解不了。落花虽有意,流水已无情,再也无法消受美人恩。就这样出现了异样的“映日荷花”,当然也是“别样红”。连载中|跳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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