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以前的老朋友陈啸林登门拜访,又一次提起女儿的婚事,李存舟和陈啸林的关系不错,碍于情面,也不好当面拒绝,况且人家上门求亲也是出于好意,无故拒绝,未免太不近人情。陈啸林也是一个老江湖,察言观色,看出李存舟的为难,于是细加询问,这才明白原来老友是担心女儿不乐意,哈哈一笑之后提出一计——既然李茹男想要自由恋爱那就自由恋爱好了,当父母的不能直接干涉,还不能给双方创造认识交往的机会吗?随便找个由头,让两家的孩子在一起吃个饭,聊个天儿不就行了?双方互相看上了眼固然皆大欢喜,即使谈不到一起,那也是无伤大雅,谁也不丢面子。
听了老友的建议,李存舟眼睛一亮,马上想起再过几天女儿的生日不正是一个绝好的机会吗?于是当即决定替女儿把生日聚会做大,把那些年纪相仿,家境相当的年轻人也找来凑凑热闹,说不定女儿就能看中哪个,了却自已一桩心事儿。
现在,自已的盘算被女儿觉察,李存舟心里暗自打鼓,生怕女儿一发脾气,连生日也不过了。
眼珠转了几转,李茹男也动起了心眼儿——老爸是一个很好面子的人,以前反对自已搞生日会除了老观念作怪外,还对自已请来作客的那些同学好友的身份很有意见,觉得那些人配不上自已,此时主动提出替自已办生日会虽说有私心在内,但主要目的也是为了自已好,况且就算老爸找一些富家子弟来参加,搭理不搭理他们也是自已的事儿,怎么说这也是正当的社交活动,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没什么不好的。
“嗯,好,看在这次是您主动交代的份儿上,我就不计较了。”甜甜的一笑,李茹男表现的很大度。
“咦?”这回轮到李存舟感到意外了。
“咦什么?怎么了?”李茹男不解问道。
“今天怎么这么痛快就答应了?心情很好?”李存舟端详着女儿还略带红晕的脸好奇地问道。
“嘻嘻,您看出来了?对呀,我现在的心情可好呢。”
顺势坐在老爸地腿上,李茹男开心地笑道,她不是一个心里藏得住事儿的人,有了高兴的事儿,一定要找到人和自已分享。
“哦?因为什么这样开心呢?说出来让老爸也高兴高兴呀?”李存舟笑着问道。
“嘻嘻,您知道吗,今天一天,我们侦探社连着破了两个案子,两个!”右手伸出两个手指,李茹男起劲儿地在老爸面前晃着,得意的样子,就好象刚刚考试拿了全班第一名的孩子在等待父母的夸讲。
“两个案子,呵呵,不错呀。这次是帮谁找到走丢的小狗,还是发现哪家老爷包养的外室?”李存舟笑着打趣道——的确,以前贝克侦探事务所接到的任务大多属于此类性质,不过一天两件总比什么都没有强吧。
“什么呀!老爸,你也太看不起人了吧?你女儿就那么没用吗?!”李茹男撅起了嘴,气鼓鼓地把脸扭向一边。
“呃?不是吗?我说错了?呵呵,对不起,对不起,是我错怪了我的宝贝女儿了,我道歉,我赔礼,不生气了吧?”李存舟笑道,他晓得这是女儿在耍花枪,并非是真的在发小姐脾气。
李茹男哼了一声,随后又露出了笑脸,“嘻,不和您一般见识。告诉您吧,今天这两件案子可不是那种鸡毛蒜皮的小案子,一件是酒楼投毒案,一件是预谋杀人案,怎么样,够不够份量?”
“什么?快说说,怎么回事儿?”李存舟真的一惊,他是真没想到女儿能接手这样的大案,而且还能把案子破解。
“嘻嘻,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心下得意,李茹男把自已知道的案情经过添油加醋地讲述一遍,情节曲折,表演生动,饶是李存舟见多识广,也不由得连连赞叹。
“嗯,不错,不错,这位江大侦探还真有两下子,女儿,不如这次生日也把他请来让老爸见个面,认识一下?”听完女儿的讲述,李存舟对一天连破两件大案的江大侦探颇感兴趣,有心想要见上一面。
“没问题,您就是不提,我也想请他参加呢。”李茹男高兴地答道。
………【第一百一十二章 赶稿】………
北方的初秋天黑得很早,九点刚过已是银钩倒挂,繁星满天,街上,除了一个卖馄饨的挑子还在吆喝着招揽生意几乎连一个人影都没有,街边店铺差不多都已关门歇业,漆黑之中,却有淡黄色的灯光从一座二层小楼的一个窗口透出,显得是格外的醒目,假如视力足够好,依稀可以看到楼顶上挂着的招牌《燕京时报社》。wWw.23uS.coM
这就是燕京时报社的所在地,而大半夜仍在办公室里挑灯工作的正是记者胡小燕。
论规模,影响力,《燕京时报》在北平只属二流,有道是‘没伞的孩子跑得快’,正因为如此,所以报社的员工才更加努力。
胡小燕是一个很有责任心的人,为了让报社经营的更好,尽快进入一流报社的行列,每天都是尽心努力地跑新闻,写稿件,希望抓到震憾性的独家新闻,让《燕京时报》在同业中打响字号。
今天的运气不错,连着发生的两个案子自已都有亲身参与,特别第二个投毒案,那可是真正的独家,不会有任何一家报纸的记者会比自已了解的更多,更详细,所以胡小燕下定决心,一定要抓住这次机会写出一篇视角独到,内容详实,引起社会大众关注的文章。
报社主编得知胡小燕跑到独家新闻也非常重视,特意指示责任编辑留下预先留下版面,只等胡小燕的这边稿件赶完,那边马上排版印刷,明天一早发行,抢在其他同业之前显显自已的实力。
领导的重视,使得胡小燕身上的使命感更重,向主编汇报完自已今天一天的行程和收获以后,她便在自已的办公桌上奋笔疾书,埋头赶稿,为不耽误进度,她甚至连过了晚饭时间都没有留意。
门被轻轻推开,一位年轻人从外边走了进来,二十五六岁的样子,脸上的皮肤很白皙,比起女人来也未必逊色多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厚厚的镜片后是一双略显狭长的眼睛,发型是三七开的分头,油光可鉴,梳理得是整整齐齐,一丝不乱,上穿一件雪白的尖领衬衫,下穿一条深灰色的西装吊带裤,手里端着一个白瓷茶杯,里边是冒着腾腾热气的黑褐色咖啡。
这位年轻人名叫柳权宇,他是燕京时报的一名编辑,专门负责报纸社会新闻版面的编排,这次因胡小燕有重要稿件没有完成,所以他也得留下来加班。其实,除了这篇稿子以外,其他版面都已排好,字数方面的问题和胡小燕早以说好,多点少点,有经验的排版工自然会选择适当的字体以确保文章的完整,完全没必要让他留在这里盯着,但他还是主动留下了来,一方面固然是出于责任心,但另一方面也不是没有自已的私心在内。
无论从哪一个角度来看,胡小燕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漂亮女人,不仅年轻靓丽,而且有文化,有知识,有思想,在报社工作的人大多是站在时代前端的人,柳权宇也不例外,而对于这样的年轻人来说,胡小燕这样的年轻女性无疑是最佳的心仪目标。受新潮思想影响很深的年轻人不似过去的文人书生,追求的是自由恋爱,自已的幸福要靠自已把握,所以柳权宇毫不隐藏自已对胡小燕的爱慕之心,只要有机会就会表现出来,虽然胡小燕似乎并不领情,完全是以正常同事的态度应对,但柳权宇坚信,只要自已一直坚持追求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水到渠成,铁树开花,赢得美人芳心,所以,遇上胡小燕加夜班的机会他怎么能够放过?不要说胡小燕所赶稿件是自已负责的版块,就算不是,他也一样会找借口留下来相陪相伴。
“怎么样?还差多少?”进到屋里,见胡小燕只是抬了下头又继续埋头写字,柳权宇轻手轻脚走到旁边问道。
“差不多了,把结尾再修改一下儿就好了。”胡小燕答道。
“哦,咖啡。”把饮料放在胡小燕案头,柳权宇在旁边的椅子上坐下,“噢,对了,你拍的照片已经洗出来了,看看,效果还满意吗?”他从衫衬口袋中取出一个信封递过去。
“真的?呵,太好了,你已经看过了吧?拍的怎么样?”胡小燕忙接过来,一边掏相片一边问道——她是文字记者,摄影是进了报社以后才开始学习,初学乍练,技巧很不成熟,甚至曾经有过拍了半天照片,回来一看,却原来镜头盖儿没有打开的事情发生,至于拍了下巴没拍脑门儿,虚影之类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故此,她对自已拍的照片向来没有自信,而好的照片对文章而言就象是人的眼睛,如果辛辛苦苦写下的稿件却因照片的问题不能做到完美,那岂不是很大的遗憾?
“呵,还好,有进步,至少有两张可以用。”柳权宇笑着说道——如果是别的记者,这样底片使用率他早就厉声训斥上了,但因为是胡小燕,所以即使是不应有的失误也会被当做工作中的花絮。
“呃,这是在夸我吗?”胡小燕把脸一沉,不满地反问道。
“呵,当然是了,总比一整卷底片一张没用上强吧?”柳权宇笑道。
被揭了老底儿也没有办法,谁让那是事实呢?不过有两张照片可用总是好消息,胡小燕给了对方一个白眼,鼻中哼了一声,低下头忙着检查相片去了。
柳权宇说的没错,洗出来的十几张照片果然是什么样子的都有,或许是拍照时过于心急想抢到最好的镜头,结果按下快门儿的瞬间手不够稳定,造成影像发虚,这样的成像质量如果印在报纸上,大概会有人以为见到鬼了吧?
所说的两张可用照片是在贝克侦探事务所所拍,在那里不需要怕有人抢镜头,而且被拍摄的对象会很配合地摆出姿式,气定神闲,心中不慌,所以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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