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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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之城-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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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还经常想起排队时的焦灼心情,恨不得全世界就剩我一个,那样我前面就没有人啦。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2
我觉得幽默是一个人最应该有的本领。对此可能有人会有不同意见,我不在意,把这也看作是幽默。

  虽然我的主题是悲观,但还有找乐的副题,所以我认为自己还是有点幽默感的。

  我以前在宿舍楼的墙上看到这样几句话: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把这一发现告诉了陈云,陈云说他就是一匹还没被发现的千里马。我反驳他说被发现的才能叫千里马,没被发现就是普通的马,怎么会有没被发现的千里马这种说法?

  原来这个世界上真有很多人认为自己怀才不遇,遇不上伯乐。也许是因为现在社会上都是伯乐他儿子孙子辈的,只懂得按图索骥的缘故吧。我把我的这一想法也告诉了李樱。她的回答竟然也有些幽默的成分,她说她对写那些字的人很感兴趣,还说他肯定只记住了《马说》里的这一句。

  那些字是用很细的笔写在墙壁上的,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我对随身带支笔到处乱画的人也很感兴趣——这么有幽默感的人小时候这样做肯定没被父母骂过。

  我小时候就知道天底下最没幽默感的人都是大人,在他们面前我只好也变得没有幽默感,规规矩矩地坐在小板凳上一言不发。而我在学校里胡闹的事最终被我爸妈知道后,我也准备让他们好好地教训一顿,因为他们一直以来都是那样做的。但他们竟然什么都没有说,让我很难受。

  事实是这样的:我当时低着头一言不发,准备随时挨训。周围的气氛也很合适,静悄悄的,我以为暴风雨随时都可能爆发。但是我忘了我在学校里对生活感到厌倦,父母对我却也感到厌倦——他们急于让我毕业找个工作脱离他们。

  所以我的担心是多余的。我所做的一切也都是多余的。或许我也是多余的。我想:他们现在真是幽默。

  我在假期的时候去我舅舅的养猪场喂过一次猪,是我妈硬逼我去的。她说我整天呆在家里无所事事,还动不动的就彻夜不归,有必要让我吃点苦头。虽然我很想说在家里就是让我吃最大的苦头,却因为突然联想到了《一只特立独行的猪》和《会说话的猪》,竟然鬼使神差的答应她了。我到养猪场后发现那完全是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交通极不便利。想出去的话必须得步行半个小时才有车坐。好在我是一个甘于寂寞的人,所以就不觉得寂寞。

  我对交朋友的态度是谈得来就是好朋友,谈不来就滚他妈的蛋。因为这个原因,很快我就和猪是很好的朋友了。有一天我看着猪圈里冲着我嗷嗷大叫的猪,感觉自己就像一个猪司令,面前的每一头猪都得听从我的指挥。我最终忍不住放声大喊了一句:促进养猪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我敢说那是我最有成就感的一次,远远胜过之前发生的一切。

  在学校里,我最好的朋友陈云,还有他那个身材高挑的注重饮食的女朋友,他们两个人过来说要投奔我的时候,也完全一副猪的摸样。我那时也很豪放,大手一挥,说要请他们吃一次火锅。他们也很豪放地就答应了。

  我该说一说陈云的女朋友。

  陈云的女朋友在陈云心里是绝对的权威,她的话陈云没有不照做的。因此在我眼里,她是一个霸道蛮横的女人,陈云却说她是“小可爱”,听得我直发腻。我曾经对陈云分析过他们的性格:陈云随和,忍让,有受虐倾向,所以是M;他女朋友则热情,火辣,可能有*倾向,所以是S。谁知被他女朋友知道了,竟然很喜欢这个说法,还说她的身材就是S型,好得不得了。

  李樱问过我为什么要叫陈云的女朋友S,我向她解释道:S就是Sadi*,*症。

  没想到她说:我还以为是S是Shi nve zheng的缩写呢。——这是一个外语学院的人的思维吗?

  但就是我这样一个天才,英语竟然过不了六级。李樱说她没有好好帮助我,是她的错。我不这么认为,却也劝她多帮助我一点,尤其多在*的时候教我学一点单词。

  我,陈云和他的S女友三个人在学校附近的一家吃火锅。S一点不顾及女生的风范吃得大呼过瘾,我不由很好奇的问她:你是不是四川人啊?这么能吃辣。

  S说:你不知道吗?我和陈云是高中同学,我们都是湖南人啊。湖南人也很能吃辣的。

  我换然大悟,才隐约记起陈云是湖南人。不过火锅据说还是四川的好吃,湖南的倒没怎么听说过。

  我把整盘的羊肉倒进锅里,没等多久就可以吃了。S狼吞虎咽的样子很是惹人怜爱,看到她我想起了李樱。李樱吃东西从没有那么夸张,她不嚼完嘴里的东西绝不抬头。这是她的优点,却也缺少了点什么。

  世界因不同而美丽,女人因不同而各有魅力。我不知怎么就想出了这么一句话。 。 想看书来

3
有一年冬天我没有回家,和周平待在他租的小房子里过了春节。周平已经好几个假期没回过家了,他需要好好努力,然后考某美术学院的研。

  我们买了很多酒就着些吉利话从白天一直喝到夜里,喝得晕头涨脑的。周平喝完酒没一会儿就打着欢畅的呼噜睡着了,晾下我一个人毫无睡意,又有点烦躁,就决定出去走走。

  我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只有不停地走来走去才能让自己暖和一点,却因此更加焦躁不安。一阵冷风吹过,呜呜的声音好像是女人在哭泣。我屏气凝神,想听清楚风在向我哭诉着什么。可是风却不愿意向我敞开心扉。我被寒冷所困,心里面想着能够令自己温暖的东西,却依旧无济于事。

  我觉得我就像料峭寒风中的一只麻雀,在树枝上瑟瑟发抖,憧憬春天的来临,然后自己被绿叶包围,没成想却被风吹到雪地里打个滚死去。我对李樱说我就是这样过年的。

  我经常把一些别人说过的很经典的话挂在嘴边,说着说着就以为那是自己的了。李樱在电话那头听着听着竟然哭了起来。她说她不应该让我一个人那么孤单。我没想到她反应那么强烈,我只是想向她表现一种悲凉的感觉、说想和她一起吃火锅。

  她说她很想和我在一起,想和我度过以后的每一个春节。

  我知道这只是说说而已,并且不这么说她心里会不舒服。

  和李樱在一起时我还想到了以前遇到的别的女生。

  那时我还是个孩子,对于怎样把一个女孩从处女变成一个真正的女人没有一点经验。当然现在也没有什么说得出口的经验。

  那个女生说她很喜欢我深沉的、一言不发的样子,并说她已经深深爱上了我。被人喜欢是一件好事,可还有个缺憾就是没有问一问当事人愿不愿意被你喜欢。我觉得她的那些话很不可信,并且如果不阻止她的话还会说出更荒谬的话来,所以我选择了粗暴的推开她。

  她显然没有就此放弃的意思,甚至走过来把我的手放她的乳房上,让我听她的心跳声。我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同,只是接触的地方很柔软。

  我对她说,这证明不了你喜欢我。她又说她可以无条件的为我做任何事。我却开始觉得事情可疑:一个人做一件事,总是冲着这件事带来的好处去的,做一件没有好处的事就容易让人怀疑;如果说她做一件事的只是想让我知道她喜欢我,那这也不能说是好处,相反坏处还很多,因为她并不真正知道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以后会对她做什么,这样就使我越来越不敢相信了。

  我还由类似的事情得出过一个结论:原来很多人喜欢表现自己是如何爱一个人,喜欢表示爱的过程当中的美好,喜欢爱本身,而不是喜欢爱的那个人。虽然有时这种表现只是勇敢,却往往可以令双方都沉迷其中。

  后来我问李樱,是不是爱我就要为我付出。她回答是,要不怎么表现我爱你。我听了她的答案后很不满意,对她说:你爱我,我知道就行了,不用再表现出来给我看。她看着我说不表现出来她就不觉得她爱我。

  我又得出结论:其实爱一个人我是会的,只是不擅长喊口号、表现出来而已,还有,更多时候表现只是为了让自己相信。

  但是我依然知道:结论只是用来得出来讲给别人听的,对实际生活没有一点意义。或许,也包括这句话。

  我对宿舍的同学是这样阐述我的恋爱观的:

  见到一个漂亮女孩,对她表白,成功和不成功的几率各占一半。

  你解一道数学题花二十分钟,说我爱你则用不了一分钟。解出来一道还有更多的题目在等着我,但是说我爱你成功的话却可以省下很多说我爱你的次数。所以你应该对别人说我爱你而不是整天解数学题。

  我说上面一段话,是想提醒自己就读的专业是数学。而李樱是外语学院这一点,则能具体体现在她和我*时朗诵马丁&;#8226;路德&;#8226;金的《I h*e a dream》上。当时她坐在我身上俯视着我异常兴奋,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

  在胡闹之前,我对她说:不能太频繁了,身体吃不消。她听了无动于衷,在我身上胡乱摸了几把,只说了一个字:脱。这情形还不错,所以我一直记得。

  后来我躺在床上看着她的胸部上下摆动,紧接着就听到了那个著名演说。她的语调抑扬顿挫,听得出来十分投入。她演讲的声音很像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我至今仍记得该同学在一次语文课上的朗读。

  那次语文课上的朗读绝对是我听到过最精彩的。全班男生也无一不被她富有感情的声音所征服,个个张大了嘴巴,摇头晃脑投身其中。并且在她读完很长一段时间后,我们才回过神来热烈地为她鼓掌。后来她参加过许多演讲比赛,都没有那次那么富有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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