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轻人,正是邵健。如果说以前的邵健让人感觉像一把锋芒毕露宝刀,可是离开ZG两年的他却像插在剑鞘里伺机而动的宝剑。如果以前的他是个刚刚晋升的贵族,现在的他则是一个相当优雅的皇族。而他身后的两人,则是在美国带回来的。
男人名叫黄晓毅,是在美国街头被邵健捡回来的。黄晓毅的父亲是个侦察兵,相当优秀的侦察兵,强横的家传绝学让他的在侦查兵生活如鱼得水。可是黄晓毅的母亲却丝毫没有对他的理解,忍受不住丈夫长期不在家里的寂寞,便跟黄晓毅的父亲离了婚。他跟随了母亲移民到了美国华盛顿。可是母亲却根本没有尽到一个作为母亲的责任,母亲是个工作狂,每天把他放在家里,一放便是一天。每天,偷偷溜出门的黄晓毅蹲在街道的角落里看着和自己丝毫不一样的异国小朋做游戏,眼中总是充满羡慕,可是却不敢参与其中。烦闷的回到家里苦练父亲教给他的家传武艺。在他十七岁的时候,他再也忍受不住没有亲情的痛苦,离开了那个冷漠的家。在纽约城流浪。
身的钱转眼便已经花光,他不会去偷去抢,可是丝毫不敢忘记父亲那句“正然只有两个字,却深深的刻在了黄晓毅的心里。那天,他再也受不住饥饿的折磨,昏倒在了破旧的贫民窟街道旁。这时,邵健正好从那里走过,便救下了他。从他的言行举止,邵健看出他身怀武艺,便和他切磋了一番。从那之后,黄晓毅便一直跟随邵健。为邵健在美国的征途立下了汗马功劳。
女人名叫夜玫瑰也是个美籍华人。正如她的名字一般,她是很美,美到无法比喻,她是整个美国黑道的一只玫瑰,一直带着毒刺的玫瑰。敢触者,必死无疑。她原本是纽约黑道的一枝花,可是却在邵健的征途中,被彻底打败,很彻底。而她,也被邵健让人嫉妒的魅力折服,但是,并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美丽的女人,有的人只是欣赏而已。邵健便是这样一种人。对于美丽的东西,邵健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得到,可是女人,却从没如此。在一次邵健醉酒之后,她犹豫很久终于决定把自己的女儿身献给邵健,可是大醉的邵健却突然清醒过来,拒绝了她。在被邵健拒绝之后,夜玫瑰一直跟随邵健。不俗的武艺让她在几次危险的时候救下了邵健。
看着人头攒动的机场,邵健的眼角居然湿润了。如果身后的两人看到的话,必然会大吃一惊。因为,即便是身受重伤濒临死亡的一刻,他们也从没有看到过老大流过一滴泪。可是,在这一刻,邵健确实流泪了。因为他在感叹,感叹自己活着回来了,感叹自己再也不用看那恶心的金发碧眼满面皱纹的外国佬了!
一直没有说话的夜玫瑰前一步,微妙的离邵健的身体二十公分,道,“老大,这就是你的家乡吗?”声音很柔,很媚,如果不认识她,不知道她的心狠手辣的男人听到了,肯定会当场射掉……
可是邵健认识她知道她,所以邵健并没有任何冲动,缓缓道:“不,这里还不是。”虽然这里离家乡并不远,可是,这里却没有自己的记忆。自己的家乡,不是这里。
夜玫瑰露出神往的眼神,到底他的家乡是什么样子?为什么会养育出有这样可怕的存在?
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晚手拿利刃却在持着枪械的大汉中杀人如探囊取物的潇洒,永远也忘不了那血红色的眼睛里散发的寒光,永远也忘不了那鲜血四溅的宝刀,永远也忘不了那满身伤口的熊躯……那一天,自己的玫瑰苑,败了。一败涂地。
“走。”邵健淡淡的说了一句,便向前走了。
黄晓毅依然一言不发的跟在邵健背后,留下还在发呆的夜玫瑰。
想起那狰狞的眼神,夜玫瑰不禁一个激灵。抬头一看,邵健和黄晓毅已经走远。跺了跺脚夜玫瑰撅着嘴跟了来。
买了两张发往家乡那座县城的车票。邵健坐了回家的车。
为什么是两张呢?因为车并没有发现黄晓毅。做侦察兵所传授的家传武艺,最为强大的功效则是隐匿身形。并不是隐身,而是把自己的身形移动在所有人视觉的盲点中。小时候,他从没有坐过车,因为他那时候没有机会离开家。而跟随邵健之后,更没有人发现他坐过车,因为他一直都在那些人视觉的盲点中。像一头隐藏在黑暗中的狼,一旦有人对邵健不利,立刻发出让人措手不及的致命一击。于是,他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影帝”。这个“影帝”可不是奥斯卡,这是影子中的皇帝的意思。由此可见,黄晓毅的隐匿功夫着实了得。
现在,这里并没有敌人,他的功夫又有了一个新用途——逃票。在邵健买票的时候,他阻止了邵健要第三张票的意愿,习惯于在邵健身影里的黄晓毅选择了隐匿自己的身形。
看着窗外飞驰而退的景物,邵健不禁望眼欲穿。五年中,每当闲下来的时候,邵健总是在想家乡的样子,不敢忘记。可是每当想起家乡,他总是会莫名的心痛,于是,邵健并没有像一般黑道大哥一样让手下的兄弟去拼杀,而是在兄弟们之前冲杀,用杀戮的快感,来麻痹自己的心痛。每次都冲在最前面的邵健,也把那些兄弟所折服,对他忠心不二。而邵健,在换来麻痹和地位的同时,也得到了一身的伤疤。
关于美国那段,这本完本之前,我会写一篇外传。大家用鲜花砸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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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归来】………
第一百二十四章归来
从车走了下来,邵健不禁感觉到一阵冷意,现在是初春,刚刚过完春节不久,天气还是很冷的——虽然现在已经接近中午,可依然会被阵阵的寒风吹到。
夜玫瑰更是冻惨了,这就是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典型代表。
“老大,你们这里真冷……”又是一阵寒风吹来,夜玫瑰不禁打了个寒颤,“在美国哪有这样的天气?”
邵健轻笑道:“这里,就是我的家乡。”眼神飘渺的看向远方,却不想被远处的楼房挡住了视线。
“这里,变化真大……”邵健喃喃的道。
夜玫瑰笑道:“难道以前这里很破吗?”一脸的不相信,因为她不相信一个破败的县城会养育出这样的人。
邵健轻轻的道:“以前,这里虽然不能说是破败,但也差不到哪里去。没想到,仅仅是五年的时间,变化如此之大。实在让我始料未及。”
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惹来走过的行人一阵鄙夷的目光。
邵健不禁苦笑。他当然知道这鄙夷的目光是什么意思。因为以前自己也是这样。这里因为没有太多的生财之道,所以有不少年轻人选择了外出打工,以前自己也出去打过工。在普通话的世界里,难免会养成说普通话的习惯,可是邵健回到家乡之后,却从不说普通话。而且遇到在家乡讲普通话的人,他总会非常鄙视。因为他不是一个忘本的人。可是夜玫瑰和黄晓毅却不会说家乡的语言,自己只能说普通话。没想到自己却成了被人鄙视的对象。
夜玫瑰和黄晓毅当然不知道邵健苦笑的原因,如果知道了的话,肯定会把那些人痛打一顿,甚至杀掉。因为,在他们眼里,邵健,从来不是一个被鄙视的对象,如果有人那么做,那么,他的一只脚,就已经踏入了地狱的门槛。
但是黄晓毅虽然不爱说话,但是却也不是傻子。看到那些人的眼神,和眼神射向的方向,黄晓毅的眼神中闪出一丝森然的目光,那人看到黄晓毅野兽一般的目光的时候,整个人便像坠入了冰窟一样,浑身发冷。此时邵健正好转过头来要说些什么,当他看到黄晓毅的眼神时,不禁拉住了黄晓毅的手臂,因为他知道,每当黄晓毅射出这样的眼神的时候,便是他发怒的前兆。
想起那次黄晓毅被自己派出执行任务而自己遇袭身受重伤,黄晓毅的眼神也是这样。阴森寒冷。自己躺在病床,而黄晓毅则转身走了出去。两个小时之后,他把袭击自己的人的头颅带了回来。眼神依旧寒冷。又转身走了出去,再次回来的时候,带来的是另一个头颅,这个人便是幕后指使。
“这里是大街,中国,不比美国。美国的大街可以杀人,中国的大街,不行。”如果在熙熙攘攘的大街杀人的话,即使黄晓毅本事再大,也逃不了,邵健可不想麻烦师兄跨省帮自己捞人。
在邵健的阻止下,黄晓毅终于收回了自己森寒的目光,无奈地看着邵健。
邵健笑道:“都老实点。呵呵……等下跟我回家。”想到家里的父母,邵健不禁一阵沉默,五年没见,不知道老实巴交的父亲和温柔贤惠的母亲还会不会接受自己这个离家五年却从未回来的孩子。
夜玫瑰和黄晓毅则惊奇的看着老大,因为他们虽然经常看到老大和美国那些流人士说笑,可是他们知道,那只是勾心斗角的皮笑肉不笑而已,他们从未见过老大如此发自内心的笑。
“老大,去买辆车。”一直没有说话的黄晓毅开口道。
邵健苦笑:“你还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啊,难道坐公交车不好吗?”
黄晓毅苦笑道:“隐匿的功夫用来逃票,实在难受……”从邵健遇到黄晓毅,便基本没有见过他发笑,没想到,黄晓毅笑起来还是很帅的。
“晓毅,你也是影帝了,多笑笑,你笑起来还是很帅的。妈的,都二十多了,还没个女朋,我都替你着急。”邵健哈哈一笑,便向街道走去。
黄晓毅翻了个白眼,“老大不是也没有女朋吗?”
话音刚落,邵健的身体不由一震。但是随后便恢复了正常,“走,跟我去买车。不过这里的车可没有好的。”以前坐的车是特级加长林肯,可是这里小地方,怎么会有那种高级汽车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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