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勒指著其中一团相当大的阴影:“你看,那是甚么?这……这是……”
由于唐勒在那样说的时候,声音甚至不由自主在发著抖,所以李加就尽量向恐怖方面去想。当他看出了那团阴影像甚么时,他不禁哑然失笑,如果唐勒的紧张,仅是为了这个,那么他神经未免太过敏了!
是的,那团阴影的形状,如果加以适当的想像力,看起来很像一个人的脸。或者说,一个极瘦的人,或是一骷髅,口部张得大,像是在叫喊,整个神情,是一种惊恐莫名的样子。
李加吁了一口气,望著唐勒。唐勒指著它:“这……是一个生命,或者说,这……曾是一个生命──”
李加沉声道:“有机物在结晶之中,就形成发晶,发晶又叫‘草入晶’,里面的东西,当然曾是生命!”
唐勒又是焦急又是生气:“你明知道我所说的生命,不是那意思──”
李加也没好气:“那你是指甚么样的生命?”
唐勒茫然:“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李加叹了一声:“你太胡思乱想了,这团阴影,只不过看起来像是一个人脸──”
唐勒忙道:“是啊!”接著又道:“他……正想告诉我们甚么,看,他正在大声疾呼,要告诉我们甚么!”
李加又叹了一声:“只是看来像──这种情形太普通了,有一种飞蛾,正式的名称就叫骷髅,因为它翼上的花纹像骷髅,也有一种蜘蛛的背部花纹像人的脸,七窍俱全。大多数的所谓‘鬼照片’,都是恰好光暗对比,看起来像人脸的缘故!”
李加十分有耐心地加以解释,可是唐勒却只是摇头,看来不可理喻。而李加之所以说得那么有耐心,是由于他想到,那根本不算是甚么一回事,可是唐勒却看得那么严重,甚至刚才故意漏拍了那部分的照片,那自然要好好令他明白,那种情形实在不算是甚么。
可是唐勒的神态,也著实令人生气,李加提高了声音:“如果那真的是甚么怪物,那么更应该剖开来,看看它究竟是甚么?”
唐勒苦笑了一下:“理论上是这样,可是实际上──”
李加懒得再和他说下去,挥著手:“记住,上头的主管,只给了你三天!”
唐勒有点神不守舍,喃喃地道:“我知道!我是知道的!”
他在这样说的时候,也不知他是在说,知道只有三天,还是知道了别的甚么。
李加没有再理他,自顾自离开。作为矿务工程师,有许多工作需要处理,没有时间一直和一个神经兮兮的人一直纠缠不清。
令李加感到不安的是,唐勒一连两晚,都彻夜在工作室中,观察那巨型水晶瑙。用X光仪的时间少,整个人伏向大石球的时间多。
第二夜午夜时分,李加去看他时,甚至看到唐勒整个人伏在石球上,紧贴著石球。像是他和石球已联成了一体,看起来犹如一尊奇异的雕塑。
当时李加叫了他几声,唐勒并没有回答,李加也没有甚么进一步的行动。
第三天从早到晚,他甚至懒得走近工作室。因为他知道,唐勒再发神经,也至多三天,公司主管·绝不会宽限,精密的切割仪早已准备好了,工厂中也调来了工艺最好的技工。
把大石球从工作室运向工厂的运输工具已准备妥当,那是一架马力强大,略经改装的推土机。显然公司方面,也不再理会唐勒所说的“它会不高兴”,而准备用推动的方法去移动它。
一切准备就绪,第四天一早,李加起了一个早,准备去参加切割工作。
李加才起床,正在把一件外衣套进头去的时候,就听到外面人声嘈杂。接著,便响起了绝不礼貌的、急骤无比的擂门声。
李加咕哝了一句骂人话,打开门。看到外面聚集了十多个人,人人面色惶急惊疑,一看就知道,有甚么极不寻常的事发生了!
李加说到这里,屋主人一扬手:“唐勒和那个大石头,全都不见了?”
李加的神情古怪,显然由于他想到了事情实在太怪异,所以就自然而然现出了这样的样子:“是的,工作室的墙拆去了一边,用木板和油布掩著,全被拉了下来,显然是由那里走的。可是,怎么走的?石球有四千公斤重,唐勒绝无可能把它放进公事包中,挟带私逃!”
他讲到这里,顿了一顿,显然他此来的主要目的,是想听听这一些人的意见──他才来的时候,未必会有那样的意愿,但是在知道了看来像是一个平常的聚会,(。wrbook。)而参加的人,竟然是那么不平凡时,他自然而然,会想就那件怪异的事,听一下那几个不平凡的人的意见。
对了,是介绍一下,这时在小客厅里的几个主要人物的时候了。
这几个都是传奇性的人物,自然也在各种各样的传奇故事中出现过。如果注意传奇故事的人,一定早已知道他们的名字,和他们的传奇事迹。
但既然在这个故事中,他们都是初次出现,自然,也要作适当的、简单的介绍。
首先,自然该先介绍屋主人──当李加第一次见到屋主人时,著实吓了一大跳。尽管他有足够的修养,但是也免不了在脸上现出不可掩饰的惊讶。
不,并不是屋主人生得奇丑,如吸血僵尸或科学怪人。相反的,他十分俊美,身形挺拔,十足是一个美少年!
对了,问题就发生在“少年”,他看起来,无论如何,只不过十六、七岁。而他拥有的屋子,却是规模极大,建筑得壮观之极的大花园洋房。
屋主人的名字是温宝裕,一个非常非常特出的小伙子。他曾到过南极,是在南极有惊人奇异经历的人之中,最年轻的一个,有著用不完的精力,和充满了对一切事物的好奇心。
那个坐在壁炉前的一张白熊皮上的,是一个英俊得异常出色的青年人,双目深邃,眼中闪耀著充满浓情的光辉!
他的双手很大,手指细而长,是钢琴家,或是经常需要在人体上动手术的医生,才会有那种灵巧而满是艺术感的手指──他是一个医生,可以说是这个故事的主要人物,原振侠医生。
原振侠医生的传奇故事,若是要一一列举,那么,要比这个故事长二、三十倍,所以从略。单在这个故事中,也可以知道他是一个甚么样的人。
紧偎著原振侠的一个美女,乍一看,她偎依著原振侠的姿势,像是一头大猫──当她才进屋子,披著柔软的栗鼠皮大衣时,看来更像。
当李加第一眼看到她时,足有三十秒钟讲不出话来,那自然属于男性看到了那样美丽的女性之后的正常反应。
在那时候,这美女向李加作了一个看来很怪异的手势,把李加吓了一大跳。李加有印第安人血统,看出那手势,是一些印第安山区部落中,大祭师或大巫师所常用的。却不知那从头到脚,看来现代之极的美女,怎么会忽然向他作了这样一个手势。
在李加发怔的时候,美女已用十分动听的声音笑著说:“小心点,我是一个女巫,一个超级女巫!”
她的自我介绍,并不能算是自夸,因为她的确是一个超级女巫,真正掌握了巫术的不可思议的力量──远超过了人类实用科学所能理解的范围的神奇力量。
知道她若干故事的人,自然也知道她的名字,不过还是要介绍一下,她的名字是玛仙。
当她脱下了栗鼠皮大衣之后,里面的衣著十分简单。一条紧身裤,一件松松的运动衫,把她颀长的身体,凸显得玲珑美艳、无与伦比。
她的运动衫上,绘著色彩鲜艳,线条十分简单的一个图案。乍一看,不容易明白那是甚么,但和她的发型装饰一对比,就很容易发现,那是她的面型──由十分生动和艺术概括性极高的勾勒。
她这时的妆扮很“前卫”,眉向上斜飞,她那双本来充满了奇幻色彩的双眼,不必再加任何装饰,就有著勾魂摄魄的力量。她把头发偏向一边,把雪白粉嫩的左脸,遮去了一半,乌黑的头发和莹白的肌肤,成为强烈的对比。头发自然直垂著,却有一绺头发,不经意地束在一起,在发脚上悬著一个直径三公分的闪亮金环。
随著她头部的摆动,那金环在摇晃之中,闪起一片夺目的光采,看得人眼花撩乱。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女,一看到了女巫玛仙,就几乎连眼睛都没有眨过一下。
那两个少女不但高矮胖瘦一模一样,甚至会叫人相信,就算去数她们的头发,也一定数字一样,不会有一个多上一根。
她们穿著自头到脚的鲜红,行动十分快捷,就像是两团火,在屋子中滚来滚去──不!应该是一团火在滚动,只不过有时,一团火忽然会一分为二,过不多时,却又合在一起。
这一双奇妙无比的双生女,名字也很奇特,一个叫良辰,一个叫美景,身世神秘之极,也不知谁大谁小。她们说起话来,一人说半句,却又可以衔接得天衣无缝。她们看到了玛仙,看得眼都不眨,玛仙看到她们,也是一样。
她们看了一会,一起抿著嘴笑:“早就听说原医生的女朋友之中,有一个极美丽的女巫,可是再想,也想不到竟会美丽到这种程度──”
玛仙双手一边一个去拧她们的脸颊,忽然感叹了一句,令各人都哑然失笑。她竟然道:“青春真好!”
良辰美景握住了玛仙的手,却齐声请求:“能有甚么巫术,令我们快点长大的?”
在另一旁一直不出声,只是微笑的青年,显得很有书卷气,虽瘦而十分精神。那是屋主人温宝裕的朋友,昆虫学家胡说。
(他名字的“说”字,念成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的“说”。)
(至于一个少年人,怎么会拥有那么宏伟的大屋子,那是另一个著名的故事。)
胡说相当沉默,但绝非无趣,在适当的时候,他会说适当的话。在玛仙感叹青春不再,良辰美景又希望快点长大时,他就说:“时间是绝不受任何力量控制的,它一直在过去,那是宇宙的规律。在看不见、捉摸不到的时间逝去中,生命产生、消逝,循环不息。”
本来气氛相当轻松,忽然胡说讲了听来十分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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