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燕姿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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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燕姿时代-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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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有去了,不去,我的暑假就要活在母亲的责骂声中,我会发疯的。 

  我一个人上的火车,到的时候是傍晚,下火车,爸爸说在外面等我,也没说是哪个站,我就往人少的北门走,结果我没看到爸爸,我打电话给他,他骂我是猪头,我呆呆的没应他,等他骂够了,我说,你可以来接我了吧?我的硬币只剩最后一个了,再骂我也没钱让你骂了。他说,那你就站在那里等我,不要再动了。我说知道了后就挂上电话。 

  背着包站在出站口旁边,天空开始微微下起小雨,和各色的光交合成另一种景,我感觉自己就像是被人遗弃的小猫,可怜兮兮的在等人同情。 

  爸爸来了,开着他的奥迪,开车的是一个上了年纪的伯伯,他有一张亲切的脸。爸爸下了车边往我这走边说,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笨,你不会看哪人多就往哪走吗?真想不明白我怎么会生你这么笨的女儿,说完就牵起我的手和我一起上车。我把手狠狠的抽出来,坐到前面去,爸爸楞了一会儿,坐在了后面。这下他没有说话了,我看着车窗外的景象,和我去年来时又不一样,又变了许多,但依然是那么繁华、喧嚣,充满了诱惑、充满了色彩,让所有人都向往的色彩,也许这就是吸引很多人来上海的地方,它的色彩是要人去体会的,每个人所需要的不同,色彩也就不同,但他们都相信这样的大都市可以给他们他们想要的东西,所以来的人多了,时间长了,就构筑了永不褪色的上海,并且继续吸引着无数的人。 

  回到爸爸居住的地方,也可以说是他的家,只是他的,不是我的,这个家有他的孩子,他漂亮的老婆,和带他儿子的保姆。我在爸爸面前叫他漂亮的老婆叫阿姨,叫他的儿子叫宝宝,爸爸满意的点点头,我在他眼里虽然笨得没办法,但至少我还是乖巧的。 

  吃完饭,洗洗澡,我就躲进他们为我准备的房间,说实话条件挺好,有空调有电话有电脑还可以上网,躺在床上,抬头看天花板,雪白的一片,这时我听到一阵悠扬的钢琴声传来,我想起家里的那架电子琴,是我初一那年爸爸送给我的迟到的生日礼物,我是一个很浪费的人,喜欢买一些昂贵又不切实际的东西,我知道爸爸他买的起,我要他就会买,事实也确实如此,他带我到斯特·劳斯的钢琴专卖店买了一架娅玛哈的电子琴,三千多,买给我算是糟蹋了,至今我也只会弹类似《很久很久以前》这样简单的曲,爸爸知道的,可他买的时候眼睛连眨都没眨一下,他说,这叫该花的一分都不少,不该花的一分也不给出,我就不明白了,他给我买个电子琴都不眨一下眼,为什么给个500的生活费就是不行呢? 

  这就是大人,他们的游戏规则,我们做孩子的是不会懂的。 

第六章
回不去了(2)

  (二) 
  来上海好几天了,渐渐习惯这的生活。我住在卢湾区的一个公寓里。早晨我很早起来,宝宝也起来,这孩子总是迟睡早起的,一点都不像1岁的孩子。我会把小保姆煮的饭,再放锅里煮,让米一粒变成两粒,两粒变成三粒……直到它变成一锅糊糊,成粘稠状的物体,我就舀起来吃,起初爸爸漂亮的老婆看了还会很恐惧的说,小可,你怎么把饭弄成这样?我说这样好吃。她就摇头,和我爸低语,估计是问我有没有毛病什么的。很快,她也就习惯了。爸爸是从不吃早饭的,宝宝和小保姆在我之前吃完,她呢?早晨改吃面包和牛奶了,所以也就没人阻止我把饭弄成人见人怕的样子。爸爸的漂亮老婆在出门前,一定会把自己画得漂漂亮亮的,这全归功于她每天晚上都去学的美容美姿课。画完妆后,那就活脱脱一个绝世美女,哎!现在的人,有几张是真实的脸啊! 

  爸爸走后,他漂亮老婆也走了,200平方的大房子,只留下三个人,爸爸说了,如果我无聊可以自己出去玩,只要别走丢就好了,我也曾经尝试的走出去,走到楼下看到路口的牌子——丽园路,想七想八走了好几条街,发现自己真的迷路了,又只好往回走,走来走去,都走不回去,只好向路边的人打听,他们几乎都是同一种神情,很轻蔑的看看你,问,你是外地的吧!我说是,他们则意味深长的看你一眼,再给你指路,让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彻彻底底的乡下人,之后,好几天没走出这条街。 

  无聊的不行,就在房间里上网,在虚幻的世界,认识了一个叫咖啡杯的人,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说着话,我不太喜欢聊天,聊天是很无聊的事,现在我很无聊,我也只能选择聊天。聊了很久,他才问我是哪的?我说我是福建的,但现在在上海。他很激动,说他也在上海,还问我能不能见面。我立刻想到的是,见光死。我回答他说,现在吗?没空,等什么时候有空了再说。他说,那我等你有空。我说,你是一个很执著的人。他说算是吧!我说,我要走了,88。他留了电话给我,说,你什么时候想见我了就打电话给我。我没回复他,安静的下线。 

  爸爸回来了,带了肯德基给我吃,一个汉堡,两个鸡翅,一杯冰红茶。我诧异的抬头看爸爸,我问,你还记得我的爱好?爸爸揉揉我的头说,记得啊!本来还有两个冰淇淋,可惜会化就没买了。我拿起汉堡咬了一口,眼睛湿湿的。我记得以前来上海,爸爸常带我去吃肯德基,我每次都是点一个汉堡,两个鸡翅,一杯冰红茶,两个冰淇淋,爸爸和我点的一样。但他总是比我早吃完,那时候是常吃的,因为那时住在徐家汇那家肯德基对面的小巷子里的一个刚停办的幼儿园内,那里住了几户人,养了很多狗,我常帮狗洗澡,也常听父母的争吵,静静的看着他们,像在看电视剧一样。于是父母都忙着吵,没人给我煮饭,我就常常问爸爸要钱跑到对面的肯德基去吃。 

  都只是往事了,提了,也回不去了,我也不想回去,回去了也不能改变什么。 

第六章
回不去了(3)

  (三) 
  上海的夜晚总是很绚丽多彩,像一个妖娆的美丽少妇,风情万种,无时无刻不在吸引着你去拥抱她,没人能抗拒的了。我想起我居住的那个小城,南方的古老的小城,那里的人们安逸的生活着,但却仍然向往大都市的生活,希望自己有一天能够拥有这座城市,她吸引了太多的人,包括我的父亲,可是成功的人又有多少呢?父亲是成功的,在我看来,在很多人看来,他成功了,他拥有了自己的公司,拥有了他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子,还有漂亮的妻子,和一直都想要的儿子。可是他忘了,忘了这座小城中曾经陪着他一起度过艰苦岁月的女人,从他开始选择去上海的那天,他已经选择了忘记,人呐,有时候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曾经永恒的信念在现实面前都变得很脆弱。 

  在大人眼里我只是一个孩子,可谁想过他们给我的,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能承受的,说我是孩子,也许过于牵强了。 

  我今年18岁,在一所普通的高中读高二,成天混日子的那类人群,偶尔写一点东西,都是上不了台面的东西,登一写小文也是为了每月有更多的零花钱买我喜欢的书和杂志。喜欢沈星妤的文章,看了头想不到尾,看完了就有一些感动,一些失落,可以回味很长一段时间。曾经在上海台看到一段关于她的采访,那是一个很有城市气息的女子,时尚的装扮,可亲的面容,说起话来简洁流畅。我想她是属于上海的,那里有她生活的海域,她可以在那活的很开心,做一个生活惬意的自由撰稿人。 

  我曾经也幻想过那样的生活,当我还小的时候,那时候是爸爸到上海的第一年,我去上海,从没见过这么大的城市,我觉得这挺好,我想要的一切都有,我就给爸爸说我以后也要来这,和爸爸一样住在这里,爸爸宠溺的笑着说,当然可以,小可一定可以像爸爸一样,拥有这座城市的。那时候的天真烂漫,以为自己手中的笔,可以让自己拥有想要的。现在想想,写字只是我的业余爱好罢了,如果有一天变成了谋生的手段,我会很累的,它也就失去了对于我的意义了。我不自信自己会有沈星妤那样丰富的思维,可以创造一篇一篇曲折动人的故事,我只是用很平凡的语言,在讲述我自己的故事。 

  让故事继续下去。 

第六章
回不去了(4)

  (四) 
  宝宝还是一个可爱的孩子,我曾试着去憎恨他,可是我做不到,也许我还是个善良的人吧。宝宝喜欢黏着我,喜欢让我抱他,有一次,我抱着他,站在客厅的窗户旁,当时真想就这么把他丢下去就算了,我的手在不停的抖,差一点就要松手的时候,他突然把整个脑袋往我脖子里钻,我的心一下子开始痛起来,恨不得狠狠抽自己几个耳光。我知道这是一种血缘的东西,是我无法排斥的。 

  大半个月过去了,我哪也没去,马上要进入高三了,我拿着课本一遍遍的复习,企图要拿书本来赶走我的某些邪恶的思想。 

  不知道爸爸是不是突然良心发现,说要带我去逛逛,我当时正在写一篇小说,哪都不想去,只想马上把它写完就好了,于是我看了看表,我说,已经八点了呀!要不明天吧?爸爸听了有点烦躁,瞥了一眼电脑,说,那就明天下午了,我在徐家汇的工地,你自己打车过来,我再带你出去。临走的时候,外加一句,有时间就多看看书,别老写一些没用的东西。在爸爸看来,我的这些文字,全都是没用的东西。我看着虚掩的们,苦笑了一下。 

  小说写完,就把它贴到了“榕树下”,开了QQ,发现咖啡还在线上,他很快发了一条消息过来。 

  小可,怎么好几天都没看到你了。 

  这几天都没空。 

  你很忙吗? 

  也不会。 

  那我上次和你说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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