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真是无聊啊!明天就要早起了。”欧阳崇坐在行李上怏怏无力的发牢骚。远恒因为通知单上的成绩,神经“很受打击”,还躺在床上。这会儿伸了伸懒腰,颓废道:“你还好,我却进了那个破学校。早知道,从前就努力点了!”离殇瞧了他一眼,嘴巴动了动,本想调侃他几句,转念想想挺无味的,便咽住了,只一味的盯着天花板傻笑。欧阳崇又一阵唉声叹气,“我是铁定进第三中学了,我倒没什么,只是老头子——那是不好对付的!”说这话时,脑海里萦绕的却是良秀的音容笑貌,眼见又要堕入思念的深渊了,赶紧命令自己回神,心上还是感到刀锋掠过的疼痛。为了阻止念想一个劲地往她的身上围拢,欧阳崇便没话找话说,问他们:“哎,你们有什么打算没有?”远恒张大眼说梦话,“我希望买体育彩票中头奖,捞个几百万,一辈子不愁吃不愁穿,真爽!”离殇还在傻笑,欧阳崇一脚踹到床腿上,“智障的混蛋,快说啊!”离殇一惊,忙问:“什么?”欧阳崇翻着白眼,——“理想!”“哦!理想!”离殇依旧望着天花板,挠着下巴煞有介事的思考了一会儿,庄严道:“我的理想,就是希望我爸爸赚很多钱,然后全都给我!哈哈……”欧阳崇和远恒异口同声道:“没出息!”离殇不服气,便反问:“那么你的呢?”欧阳崇得意道:“我希望将来发明一项专利,卖许多许多的钱!呵呵……”
离家已经两个多月了,提到回家,欧阳崇虽不至于欣喜若狂,但还是有些温淡的急切和欣悦。只是揣测到父亲阴沉沉的脸,难免有点惧怕,行动磨磨蹭蹭的。在离殇两人的催促下,搞了半天,才算拾掇清向,由离殇二人架着到厂外坐车。进了市区,三人又找了家小餐馆,胡吃海喝一顿,以为纪念。欧阳崇先还担忧,经不起离殇的怂恿,心里一横,“大不了就是死嘛!有什么好怕的。”不觉胆气颇壮,但还是慑于父亲的,酒就免喝了,虽然只是果酒,但毕竟有酒气的。
“我没说养家,我只是想出去历练历练……”
“你给我滚出去!”风语“唿”地站起来,厉声斥喝道。
“快给你爹跪下,求他原谅。”何老头站在阴暗的角落里,脸上一抹诡异的微笑,兴灾乐祸地“劝”到。
“你给我滚!”风语气得全身直哆嗦。
明天一早,风语就开车关欧阳崇去第二中学报名,一路上,父子两人都沉着脸,一言不发。一个多小时后才到达目的地。两人直接进了校长室。校长正伏着看资料,风语父子突然进来,他显然不悦,头也不抬,挥手道:“现在有事,有便接客。”等风语将名片片推到他的老花镜底下,他才“咻”地从椅子上弹了起来,满脸焕光,堆下笑容,又是递烟,又是倒荼。欧阳崇看在眼里,心中冷笑:“哼!怎么像演电视剧一样!看来也是个废物!”风语开门见山,道明来意,说:“我公务繁忙,所以太子就拜托贵校帮忙教诲了。希望贵校能单独给他一间宿舍,多少费用报个价给我,明天我叫秘书送来。另外,恳请贵校对太子学业多予指教,如若不听的,就重重的责罚他,无须顾虑。”校长自然唯唯听命,又讨好道:“看贵公子的面相,定是个远到之器!”欧阳崇不理会这些,只是当听说要寄宿,暗暗的欢喜:“终于可以自由了!”及至听到“重重责罚”一段,又嘟了嘴,心里不悦道:“分明我是你拣来的。何苦这样对待!”一切交待清向后,风语领着欧阳崇回去。校长说什么也要送他们到校门口。临走,还笑容可掬的挥手道别,依依不舍的情状,仿佛几十年的莫逆之交。
一回家,就有电话来了,是找欧阳崇的。接起来一听,原来是离殇打来的。碍于风语,欧阳崇小心翼翼,轻声道:“喂,有什么事?”离殇在那边“嘿、嘿”放肆的奸笑:“欧阳崇啊,我又回到母校啦!呜呜,太感动了!”欧阳崇惊讶道:“为什么?”离殇道:“读高价嘛!哎,你猜,我跟谁在一班?”欧阳崇问:“谁呀?”“良秀啊!那空伙一个多月不见,越来越漂亮了!哎,忘了问你,你在哪儿呢?”欧阳崇心里隐隐作痛,怏怏道:“在二中啊。要寄宿了……现在有事,有空再聊吧!”
风语问:“谁打的?”欧阳崇别扭地回答道:“离殇。”风语呷一荼,道:“就是这些纨绔子弟,最好少接触。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嗯,他这次考得怎么样?”欧阳崇本在纳罕:“离殇父亲和他不是生意上的伙伴吗?妈妈和莫阿姨不是好姐妹吗?为什么他的态度怎么变得这么冷漠……”听见风语问自己,怕他又要羞辱莫离殇,赌气道:“很好,今年还在一中读书!”“哦?”风语颇为惊讶,片刻省悟,道:“读高价的吧?”
要寄宿了,欧阳崇满以为可以捞些零花钱了。却不想不仅一个子儿都没有,还要向他打听做临时工的工资。欧阳崇据实以告,说抵给离殇了。在学校,吃饭有饭卡;打电话有“IC”卡。学杂费、材料费一律由学校向秘书处支领。其他一应生活用品悉数配备齐全。一个月只留下50块钱坐公交车带应急之用。
下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欧阳崇孤伶伶的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用筷子一筷一筷地戳着饭菜,想起了好友和母校,心里一股幽幽的凄惶、凄凉,搅得他兴味索然。这时,一个女孩子端了菜,大大咧咧的对面坐了下来,然后瞅着欧阳崇看个不住。欧阳崇觉得了,十分不好意思,讪讪地把脸全红了。那女孩子见了,吃吃的笑了,露出一口整齐璨然的牙齿,朗声道:“喂!你好啊!我有那么可怕吗?只是觉得你很眼熟而已,放心,没有什么别的意思!”欧阳崇听了,戒心才松驰下来,但还是情怯不敢大大方方地直视她。偷偷瞄了几下,对她的五官有了大概的印像,长得蛮可爱的:戴一顶橙黄色棒球帽,一束乌黑垂顺的头发斜搭在肩上。也许经常晒太阳,皮肤呈健康的古铜色,但肤质很细腻。一双大眼睛清明闪亮,神彩熠熠。欧阳崇低头在脑海里努力搜寻:好像确实在哪里见过!可是为什么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像,始终看不真切呢?那女孩子呵呵一笑,又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欧阳崇突然恶作剧,道:“问这个作什么?”那女孩兴奋的一拍桌子,吓了欧阳崇一跳,她倒不自觉,欣喜道:“果然是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淳于玲啊!嗯……”
“哦!原来是你!”他乡遇故知,实在太幸运了!欧阳崇心头豁然开朗,记忆潮水一样涌上来,眼前这个率真热情的女孩子就是自己小学三年级认识的好友淳于玲!可惜四年级时,随父母到外地去了,从此音信杳然。不曾想竟会在这里遇见了,可是,这喜悦之情却又勾连到向惨荷身上——“她说过要回来的,可是为什么到现在一点消息也没有?”每当联想到她,总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是悲伤?是喜悦?是苦涩?欧阳崇自己也糊涂了。
淳于玲用高谈阔论打断了他的忧思,两个人天南地北,无所不及,聊得不亦乐乎。接下来的日子,便不寂寞了,在淳于玲的牵引下,欧阳崇又认识了许多的新朋友。
可是,晚上日子却仍然十分的难熬。一个人独对空旷的寝室,回放从前的一点一滴,尤其是当想到良秀时,心头就**辣的痛。趁这当儿,思绪乘机跑得很远——她有没有想我呢?如果有,她的心情是怎样的呢?但是即使有,时间一长呢……终有一天,缘分尽了,从此天涯沦落,各自生活。然后,慢慢的将我淡忘了,喜欢上另一个优秀的男孩子,他们结婚,生子,自己只能渐渐萎缩成为她曾经岁月的一个记号而已。甚至,终有一天,自己这个记号也会被遗忘,彼此一天天的老去,等到日薄西山,生命垂垂尽矣的时候,会在凄暗的屋子里,用干黄蜷曲的手去抚那历尽岁月昏黄模糊的旧照片,老泪纵横,还在想着——他(她)过得好不好?却不知对方或许已经墓草离离了……
想到这,不觉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心脏也似乎在汩汩的冒着鲜血,感觉将要窒息了,被黑暗一口一口的吞噬掉了……痛过了极点,又自譬*道:“即使在一起了,又能怎样!逃得了生离,又如何避得了死别呢!‘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有聚就有散,而分散则可以一辈子不见,——不是有‘最后一面’吗!趁着情未入深,将她忘了,岂不伶俐洒脱,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这世上有许多人不也是一辈子未见面,但活得好好的。倒是那如胶似漆的人,一旦离别,便捶胸顿足,涕泗交流。女子还可以见谅,换作男子,那成何体统!该学学李太白‘醒时同*,醉后各分散’。可是,又作不来那样的豪豁达观。所以还是不聚的好!”如此一想,不觉泰然舒爽。可一转头,怀想良秀的种种可爱情态,便自责,如果再上进一点,多考个十来分,也用不着这样活受罪了。不甘、不舍——又跌入万丈深渊!
良秀躺在床上,光着眼发怔,然后重重的翻身,唉唉叹气,搂了她的维尼熊,掐它鼻子,娇声抱怨道:“笨蛋!多考几分会死吗?”隔铺的端木玉侯朦胧间听到有声响,一转头,见良秀还未睡,于是下床,趿着拖鞋轻轻走到良秀床边,蹲*子,细声问:“干什么呢?半夜三更的发疯!”良秀*道:“没什么。只是想到以前的朋友,现在不知所踪,难过梗在怀里,睡不着。”端木玉侯问:“男的女的?”良秀仓促道:“女的!”玉侯会心一笑,捏了捏她的鼻子,“傻瓜,‘有缘千里来相会,无缘对面手难牵’。强求不得的,任其自然吧!”良秀脸红道:“谁想那个,你别唱歌了,去睡吧。我有些迷糊了。”翻转过身子,看着床头清皎恬谧的月光,思忖:真的‘有缘千里来想会’吗?——既然如此,那就顺其自然吧!我相信我们是有缘的!于是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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