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思捷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尘,似乎并没有很在意:“找不到就算了,也不是很重要,我们回去吧。”
彭思捷站在马路边拦出租车,对面的习远看着她,拿出手机拨了一个号码。电话接通,他说:“帮我查一个人。”
回到小区后,彭思捷写了一个地址给王二:“黄梅雨现在在这家餐厅做服务员。”
进了刀刀的家门,胖哥正在研究习远买的药膏:“这个好用,小时候我妈经常给我涂这个。”
习远看见彭思捷进来,招呼:“过来。”
彭思捷坐到习远身边,看着一大袋瓶瓶罐罐,奇怪地问:“什么东西?”
胖哥抢着回答:“给你买的药呗,你刚走习少就出去买药了。哎,我说你咋那么见义勇为呢,一个大男人,要是发起疯来还不知会怎么样。”
要不是有王二拦着,那个小偷真会把彭思捷打得怎么样。
习远打开胖哥刚刚夸赞的药膏,往彭思捷额头上青紫的地方涂:“这是消肿加消炎的,如果不行就找顾博予。”
刀刀和小五在做饭,此时也走出来,“彭彭,我说你跟个男人打什么,见义智为你懂不懂?”
彭思捷申明:“不是我跟他打,是他打我。”
她的力气光拽着那小偷都不够,哪里有机会还手?
习远涂好额头,问:“还有哪里?”
“胳膊,”彭思捷把把右胳膊的袖子卷起来,“胳膊好疼。”
胳膊肘上方,大块大块的青紫,血丝狰狞,触目惊心,习远的眼神一寒。
刀刀倒吸了一口凉气:“怎么这么严重?那小偷是狗急跳墙了吧?”
“去医院。”
“不用不用。”彭思捷连忙拉住习远,“你不是买药了吗,涂点药过几天就好了,有什么祛瘀活血的药?”
习远在袋子里翻了一阵,拿出另外一盒药膏,给彭思捷涂胳膊。
吃完饭回到家,已经快傍晚了。
明天准备去书城买书,彭思捷去书房打印书单。
习远站在阳台上,接到一个电话:“那人叫赵刚,老家住在一个叫西河村的地方。在W市混了有好多年了,职业扒手。今天上午刚被抓进局子里,本来关几天就可以放出来。不过警察接到匿名举报,说他藏匿白粉,去他家搜还真搜了一小袋出来,不过数量不多,暂时还不知道会怎么判刑,有后续进展了再跟你说。”
“不用了,谢谢。”
习远挂掉电话,望着远处苍茫的夜空,突然想起阿Joe的话。
这个女孩子,绝对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
白粉。
他还真是小看了她。
其实,习远一直想查的是彭思捷,从听王阿婆说她是捡回来的时候开始,只是他不愿意用这种见不得光的方式去了解她。
如果彭思捷想说,总有一天会告诉他的。
打开书房的门,彭思捷刚把书单整理好准备打印,“明天我们早点去,不然太阳出来热死了,我最讨厌W市的夏天。”
习远点头,从背后环住彭思捷的腰:“我们去东北避暑,怎么样?”
东北倒是个好地方,彭思捷问:“今年夏天的学习旅游是去东北吗?”
“那要看你喜不喜欢。”
“我都可以啊,不过我不怎么喜欢到处跑,出去旅游还不如宅在家里。”
“那让他们去,我们两个待在家里?”
“嗯。”彭思捷点头同意。
她的胳膊有点严重,点鼠标的时候都会痛,习远索性就把今年夏季的学习旅游安排在下周。当然,他和彭思捷不去。
小七笑嘻嘻地问:“思捷,你现在就帮习少省起钱来了?”
彭思捷把袖子挽起来:“我是抓小偷光荣负伤,证据确凿!”
小五因为怀孕,也没打算去,“不是我吹,我觉得我现在的拍照技术早就可以打败习少了。”
哈哈,彭思捷大笑。
七天的假期,白天太阳正大的时候,她和习远躲在屋子里看电视、看书,或者拍照片。夜晚凉风袭来,他们把凉椅搬到阳台上,一起聊天、看星星。
“习远,”彭思捷抱着一本大相册坐到凉椅上,“我从书房找到的。”
是去年夏天他们回老家时,习远给他拍的写真集。
“过来。”习远把彭思捷拉到自己怀里坐下。
两人一起看照片,彭思捷连声感叹:“习远,你把我拍得好漂亮。”
那是必须的。
她侧过头,吻了一下身边的人。
其实最初,习远以为彭思捷会有女孩子的矜持和羞涩,其实不然。
她想他的时候,就会偷偷地发短信,或者躲进厕所打电话,然后带着埋怨的语气说:“为什么现在还不下班,我好想跟你一起去买菜。”
她想吻他的时候,会踮起脚,拽下他的胳膊,亲他的脸颊;或者突然袭击,在他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吻上他的嘴唇。
甚至于在某些夜晚,她会趴在他的耳边说:“我没有穿衣服哦。”
她从来不吝啬于表达自己的感情,开心就是开心,生气就是生气,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
这么鲜活的一个人,这么让他爱的一个人。
习远抱着彭思捷,低声说:“我爱你。”
彭思捷抬起头看他,很认真地回答:“我也爱你。”
习远发笑:“有多爱?”
彭思捷张开胳膊画了一个很大的圈:“有这么爱,比宇宙都大。”
习远伸长双臂,把她的胳膊圈起来,“那我的爱就是这么大。”
“哈哈……好啊!”
彭思捷仰头笑得很开心,刚洗完的头发还没有干透,几缕发丝擦过习远的鼻尖,散发着洗发露的香味。
“思捷,我给你练了一首歌。”
“真的吗?”
“嗯,我去拿吉他。”
习远买了一把新吉他,好久没有弹过了,所以很生疏。晚上彭思捷在书房的时候,他就会到阳台上来练习。
宁静的月光下,清风拂来,在跳跃的音符间穿梭,悄悄地沁入人心。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习远坐在夜色中,轻声哼唱。彭思捷看着他专注的容颜,有一瞬间希望时间就在这一刻停止。没有烦恼,没有忧愁,就只有他和她。
不知是这首歌不适合吉他弹奏,还是因为技术不到位,整个给人的感觉怪怪的。习远放下吉他,皱眉:“看来,我应该再多练习一段时间。”
彭思捷可不管,在她心里,习远弹的比专业吉他手还好听,“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首歌?”
“当时陆成求婚选歌,我听你说过。”
两年多前的事了,他居然还记得,他们那个时候可连普通朋友都算不上。
“习远,你知道这首歌中我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的一生,最美好的场景,就是遇见你。”
当时喜欢这首歌是因为张俊辉,现在依然喜欢这首歌,是因为习远。
遇见你,是我一生中永不可求的美好。
作者有话要说:
☆、回忆
七月,是W市最热的天气,太阳光照在身上都是扎人的,公司里每个同事在出外景之前铁定会唉声叹气一番。
“思捷,你下午帮我送个样片吧,上午跑了一趟,下午再出去我都怕会流产。”
“好的。”彭思捷点头,接过小五手中的牛皮袋,“五姐,我想请小半天的假。送完样片之后还有点事,可能下班之前回不来了。”
彭思捷这样说的意思是想让小五转告习远,下班不用等她一起回去。因为她不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正规的上班时间途中,跑去习远办公室说私事。
“你要去哪?”小五问。
“找一个朋友,就我们点工作餐的那家餐厅。”
彭思捷是去找黄梅雨,和王二一起。王二去了那家餐厅好几次,但每次到门口就不敢再进去了,迫不得已只得叫上彭思捷一起。
那句话被小五转告给习远后的意思就成了,彭思捷去那家餐厅找一个人。
找人?习远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人是张俊辉。
彭思捷和王二进了吾思且饮餐厅,专门叫来黄梅雨,反正她的服务员之一。
“两位需要什么?”
黄梅雨看见彭思捷时,表情愣了一下。目光转向王二,疑惑的衍生逐渐过渡到清明,她终究是认出来了。
“你现在有时间吗?”彭思捷问,“可不可以跟我们坐一会儿?”
黄梅雨跟餐厅里一个领班模样的人说了一会儿,然后就过来了。
彭思捷点了三杯冰镇果汁,结着白霜的玻璃杯在室内温度下沥出水汽,凝成的小水珠顺着杯子流下来,划出一道一道的痕迹。
“那个,”王二开口,“我就是来问问,当初你姐姐到底是怎么死的。”
最悲伤的事,莫过于亲人离世。可十年的时光,物是人非,千兜百转,已经把当初的伤痛稀释了。
“我妈去药店买了堕胎药,我爸把姐姐绑在椅子上强迫她喝下去。后来姐姐一直流血,我求他们把姐姐送去医院。爸爸嫌丢人,不肯,后来见不对头了才送姐姐去,可那个时候已经晚了。”
当年,黄家的说法是黄梅花从凳子上摔下来,不幸小产,又失血过多所以没抢救过来。
黄梅雨抬起头,微微一笑:“姐姐临死之前,一直拉着我的手喊你的名字。”
王二看着她,眼角蒸腾起水汽。他端起桌上的玻璃杯,仰头喝了一大口。
认识黄梅花是在初中,那时各个村里的孩子都集中到镇上唯一一所中学上课。
黄梅花是彭思捷同学,也是王二的初恋女友。
彭思捷数学有点差,但其他各科都挺好,是老师眼里的优秀生。王二是那种调皮捣蛋,让老师头疼的学生。但黄梅花则属于那种默默地坐在教室的一角,轻易就能被忽略的人。
王二是怎么喜欢上黄梅花的,彭思捷不知道。后来偶然发现,就去向老师告发,因为黄梅花的成绩下降得很厉害,结果那件事情闹得满校风雨。
那个年代,在闭塞的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