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什么?”我俩同时说道,“你还不如我们呢,嘟嘟!小狗的名字。”我笑着说道。
嘟嘟开始追着我,绕着自行车跑。
“好了,你们俩反正都是动物名儿,谁也别说谁。快走吧。”说话间,她已经登上自行车开始骑了。
我俩也停止了胡闹开始骑车追赶,可是……她骑得太快了!我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快要赶上她了,我俩都已经双腿发软了,这时前面的路口变成了红灯,我暗想,终算赶上了,不由得加了加劲,可是淼淼二话不说,车速不减,一下冲过马路。我和嘟嘟大惊,双双捏扎,由于停得太狠车差点扔出去,一看淼淼已经消失在对面人群中。
“这是,要亲命啊!”我感叹道!一边揉着自己发酸的小腿,于是,我们第一天的行程就改成了追逐战。
之后的每天,我放学回家由休闲变成了体育锻炼,还要有敢于冒险的执著精神,我和嘟嘟在那学期剩下的时间里,加强了一下我们薄弱的体力。
年底的时候,每个学生都很开心,因为班里的联欢会,恐怕也不全是,但总之,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喜悦的笑容。那天,我的同桌从班里剩下的布置材料里拿回了几张白纸,在那一个人折着,那么大的男生折纸,我大概得有十年没见过了,我好奇的看着,不一会,他竟然折成了一个小兔子,胖胖的身子,还真挺可爱的。我大喜,开心地说了半天,就是没敢动,因为了解他的脾气。没想到,他把小兔子摆到了我的桌子上,什么话都没说,笑着继续折第二个。
我惊得张大了嘴:“你这是,送给我的?”我有点不太相信。
“啊!”他回答道。
“哇塞,谢谢!”我挺开心,但更多的是惊喜。我对他说,我想学学,他也很爽快地同意教我。
于是,那天成为我们那一年接触最多的一天,之后虽然他还是很沉寂,但我总觉得,我们已经挺熟的了。
一学期很快就在紧张的学习中度过了,一年级的最后一段时间,大家都在为高二分文理的事情而讨论着,我和父母经过了细致的分析研讨后,达成了共识。
学理工的好处显而易见,因为本来大家已经读了那么多年的数理化,已经很熟识了,而学文就要重新接受两门未知的学科(因为以前没人认真学习过历史和政治),所以存在相当大的未知之数。但这不是主因,主要原因是:理工科的大学招收率和文史相差太多,招收理工的远远多于文史,也就是说为了能够使自己上大学的路一马平川,学理是明智的。
但是,学文的人,通常会说,自己喜欢在文学的海洋中畅游,或是酷爱名著,喜欢创作。或是信誓旦旦的说未来要当法官、当律师、当记者云云。其实这些原因都不是那么重要,最根本的原因是:学文的人要么数、要么理、要么化,总有一门或多门不好,或者说很次。本人就是因为化学才崩溃的,但凡海淀考生都知道,海淀区化学不参加中考,所以初中几乎没有任何化学底子,所以一上高中,我是从没入门,从没明白过,一切只能从零开始,可是一年后差不多还是零。除了能背元素周期表,我对它的理解等同于背语文的古诗,还是特文言的那种。所以,我们一家达成了共识,学文!
回到学校和嘟嘟一说,简直太开心了,她也决定学文,她是属于哪门都不是特次,但都不怎么好的那种,所以我们很开心,可以继续在一起了。
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大家刚刚相互熟识了却马上就要分开,重新组成一个全新的集体、全新的同学。好在有嘟嘟,我也就不那么郁闷了。只不过,偶尔会想起我那个闷闷的同桌,他刚刚好像可以和我相处了,却又要分开了。
新的学期很快到来了,一个新的开始,我又走进了一个全新的教室,将要面对全新的同学。我照旧在黑板上寻找自己的名字,发现在黑板中间的位置写着个米字,名字已被涂掉而旁边则写了个周字,名字也已被涂掉。只为凑成了个米粥。
我无语了,我走向自己的座位,刚走过来好多同学都笑了起来,懒得理他们。不愧是文科班,刚来就玩这手。我一边等着看那个周的到来,一边在班里找着嘟嘟。只见她在离我很远的地方,朝我咧嘴笑着,一边用手指着黑板。连她也起哄,我冲她做了个一边玩儿去的眼神。
这时,一个男生风风火火的冲了进来,都快走到教室中间,突然怔了一下,发现周围的人都很陌生,这才猛然想起换了班,急忙回头去找自己的名字,周围的人笑了起来。更逗的是,那老兄属于那种近视但平常不戴眼镜的,所以他走回到接近讲台的位置,才看清座位表。找了半天,他也没找到他的名字,他自己有些蒙了,丛书包里拿出眼镜,带上仔细查找。班里很多同学都被逗乐了,几乎所有的人都看着他。
他终于好像找到了自己的名字,但似乎更迷惑了,用手挠了挠后脑勺,然后转身向我旁边的座位走来。我晕!是那个周!完了,这下连我一起要被大家笑了,我暗想道。这时他已经过过来了,我看清了他的长相,他长得让我觉得特别眼熟,但好像又不认识,我正在想着,他已经走到了我的旁边,也一直盯着我看。于是,我俩就这么一个坐、一个站的静静看着对方,终于,我俩同时大喊道:“米雪!”、“周杰!”我俩同时哈哈大笑,我站起身和他在空中击了一掌。周围的同学已由看热闹的表情变成了错愕的表情。从那天起,也许就注定了我们这几年都会成为同学们茶余饭后谈论的对象。但在那时,我们的确很开心。
周杰,我儿时的邻居,我们俩家在我们幼时是对门,我俩同在一个幼儿园,一起吃、一起玩,整天在一起亲如亲兄妹一般。不过我们五六岁时,他就搬家了,我着实郁闷了一阵子,再后来我也搬家了,彼此间就再也没有了联系。没想到十年之后我们还能再见面,并且成了同班同学而且还是同桌,这个世界还真小……
说起邻居,我后来搬走以后,楼上也住着一个和我同岁的小男孩,很快我们也成为非常要好的玩伴,而且他也在我们班,这是我早就知道的。因为,我们所就读的学校在当地非常有名,大概是学习好或家境好的孩子天下,所以整体氛围都很融洽,能有这么多老相识汇聚于此也并不奇怪。
我正沉浸在与儿时伙伴重逢的喜悦中,这时我好像听见嘟嘟在叫我,我看向她,发现她正一边朝我挤眉弄眼,一边指向大门,我抬头朝门口一看,又吃了一惊,胡天明走了进来,再看黑板,在米的左面赫然写着胡天明三个字,只不过我一直没有发现。这可真是太巧了!
这时,他已经向我走来,脸上竟也露出了难得的笑容,我刚要打招呼,周杰却大喊了一声:“葫芦娃!”我吓了一跳,扑哧一声乐了出来。“你叫他什么?”我笑着问周杰,心里却暗想,这外号也太贴切了。胡天明瞥了我俩一眼,什么都没说就坐回自己的座位了。
我觉得周杰这么叫胡天明简直就是自讨苦吃,人家果然不理他。
“你们认识?”我问周杰到。
“认识?开玩笑,我俩从小学三年级开始就是同学,一直到现在。同班同学!”
“奥~”我猜想着如果上大学时,我和胡天明还是同学的话,他也会这样对我的。
“葫芦娃!葫芦娃!”周杰隔着我,不停的对胡天明大喊大叫,“你怎么学文?你物理不是很强的吗?”
胡天明嗯嗯啊啊的不置可否,我笑着推了周杰一把:“行了吧你,啰里吧嗦的。”
“嘿!你个小丫头,见面就说我。”说着话,他像儿时一样,用手胡噜了一下我的头发。
我的心里顿时一跳,连脸都有些红了,我赶紧趴在桌子上别过头,好像不愿在理他的意思。心里却嗵嗵的跳个不停。于是,第一天开学的安静祥和气氛就彻底被我们几个人破坏了。
高二的学习是最艰辛的,因为那一年有N多门会考,不管你是谁,总有一两科你所不擅长的科目,而我最崩溃的就是化学还有生物,但生物比起化学来讲,就如同所学的东西一样明显,你是对叶子更了解些?还是对大气里那些东西都是由什么组成的更了解?答案很明显!
我曾经在开学时问过周杰:“你的化学怎么样啊?我完全不明白”
“化学其实很简单。”他认真的说道。
我简直激动了,一脸认真的求教道:“真的吗?那你快教教我。”
“化学很好理解嘛!就好像糖水就等于糖和水,盐水就等于盐和水,二氧化碳就等于两个氧和一个碳……”
我无语了,他在逗我玩儿?仔细想想似乎还真是那么回事,但这样的解答完全没有使我崩溃的化学成绩有丝毫的好转,这也是一定的。
高二的生活虽然紧张困苦,但文科的生活却别有一番滋味,看着那些公式越写越长的理科生,我们就显得诗情画意多了。偶尔还吟诗作赋一般,除了大家普遍恐惧的数理化以外,别的课大家都朝气蓬勃的。但每到这几门课尤其是避之惟恐不及的理化生,大家顿显得有气无力,无精打采。只有在老师叫人回答问题时,大家才有些精神(因为都不会,所以赶紧慌忙的问周围的人。)结果还是都不会。
每当这时,周杰总会隔着我朝胡天明大声喊叫,(问他怎么答,)而老胡同志还是趴在桌上装死。这时,周杰就会猛捅我,叫我去问,于是乎,在我的手碰到胡天明的一刹,老师把我叫了起来。我这个恨那,要不是大家都看着我,我真恨不得一手一个将这哥俩都胖揍一顿,我站起来,脑筋飞转,呆立半天。
同学们大多向我投来或同情或庆幸的眼神,只有老胡还趴着不动,周杰在旁边飞快翻书,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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