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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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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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色把柠檬水塞到我手里,喝下去。   
    我摇着头,为什么爱情那么快就过期?我们连这个春天都没有过完,水色,你让我怎么甘心?   
    好,我让你死心。水色坚定地说着。我抬起头茫然地看着她拿出手机,按了一个键,然后递给我。   
    你怎么会有从风的电话号码?我吃惊看着手机上一个字一个字地跳出的那个号码,那串数字,我可以倒背如流。   
    你别说话,等着听就好。水色面无表情。   
    我把手机放在耳边,水色,是你吗?我打了这么多电话你怎么不接?那个声音是如此熟悉,千万人之中我都认得出来。   
    我的脸色瞬时成灰,再也抓不住手里的手机,一寸一寸地往下滑。泪眼婆娑地望着水色,等待她来给我一个答案。   
    这就是你爱的男人,在楼梯口挡住另一个女人说他喜欢她。青衣,看清楚吧。水色拉着我的手,隐痛地说着。我木木地坐着,窗外夜色无边。   
    那一夜里,我的心在外滩的月色里一点一点地空出,一寸一寸地灰掉。抱着厚厚的被子,把身子卷成一团,死死地咬着牙。这样很安全,再没有人可以伤害我,再没有人可以践踏我。   
    半夜,突然听到水色的声音,我跑到她的床上,看见她抓着被角紧闭着双眼,反复呢喃着一句话,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箫,你不要我和孩子了吗?   
    我摇着她的肩膀,她醒来,茫然地抓着我的手,死死地盯着窗外,眼睛映现出无限悲伤。我转过头,顺着她的目光看出去,看得心里一阵悸动,忍不住用手遮住她的眼睛,紧紧抱住她,水色,过去了,都过去了。   
    不,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她用力拽着我的手,两行清泪顺着瘦削的脸庞落了下去,平添艳丽,然而,心已是如此这般千疮百孔,任它幸福以何种形式来临,也已是风声鹤唳,无力承担,不敢接受。   
    这是我惟一一次看见水色哭泣。在这个莺飞草长的四月春晚,外滩一夜无眠。   
    6。   
    两个月后,我接受了南京一个文学网站的聘请。   
    在机场,路蓝给了我一封信,昨天水色拿到设计院给我的,让我交给你,她说希望有一天你能理解她的选择。   
    我脸色微微一变,颤抖着手接过它,放进口袋。   
    连你都要走了。路蓝眼睛红了。青衣,你和水色的经历让我怎么再相信爱情呢?   
    我笑着握住她的手,傻瓜,你的永和他们不一样,他是那么爱你。而且,你也爱他,是吧?   
    她点了点头,又迟疑地摇了摇头,可是,我不知道自己能爱他多久?为什么,我总无法长久地爱一个人?   
    路蓝,到了今天如果你问我相不相信爱情,我依然会告诉你,我相信。我所不能相信的,是它的持久性。爱情总是一瞬间的事情,爱过就不要计较结果。我合起她的手,路蓝,把自己留给真正爱你的人,记住。   
    她点了点头,紧紧搂住了我,脸埋在我单薄的肩上,低声哭泣。我亲爱的路蓝长大了,知道牵挂了。   
    我含着泪昂起头,远方的天空澄蓝如海,有飞鸟隐约掠过。   
    云端之上,我放平小桌子,向空姐要了杯澄汁,放在一边。掏出口袋里的那封信,平平摊在桌上。   
    “风信子今天开花,我终于知道它的颜色了。从起初的浅紫,像我十六岁时的那件连衣裙,到最后的深紫,像那夜从我身体里流出来的血。终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坚持了。青衣,爱情在我生命里已经完成了它最后的义演,我来到那个每天送花的男人身边,用一年的相伴,得到我想要的绿卡,到我想去的国度。这世界很公平。   
    你说为什么女人一定要走这条捷径,可是,青衣,我们不同。你始终有勇气背对阳光而立,你把阴影藏在身后,可我已经走不出来了,从那夜我在杨易的怀里颤抖开始明白,我是个有阴影的女人,我无法把它带给如此深爱我的人的生命里,青衣,我只能离开。我们的幸福与不幸始终只能自己担当。   
    有时候,我会梦见那个孩子,我常在想,她离开我之后去了哪里,有没有一个更温暖的地方收留她。但愿所有的苦难都让我来承受,让她永世无忧,也算值得我如此撕心裂肺地挣扎着活过来。   
    书上说,AB血型人的爱情是类似极光的火,火焰华丽,美观而不实在,火灭时了无痕迹。    
    青衣,我在一场极光里绽放,然后终世熄灭,这样平淡的结局,我终于可以心灰意冷地接受了。你呢?   
    祝幸福。”   
    我缓缓地折好信,放回口袋里。拉下小窗子的遮阳板,靠着椅背,闭上眼睛,看见那个夏天的水色,悠闲地坐在行李上,修长苍白的指间夹着一根紫罗兰,回头看我的那一眼里,灰飞烟灭。爱情在那个季节,永世地失去了保鲜期。水色眼里的那一道阴影,永世地刻在了我心里。   
    青衣,永远不会过去,永远不会!那一夜,水色抱着我,像个孩子痛哭出声。   
    那一夜,上海的外滩下了一场流星雨,黑暗的窗外,绝望的星辰如泪一颗颗划过夜空破碎的脸,划过水色无限悲伤的眼眸。                  
  我常常想起未央,她总是不经意地闯进我的梦境,她喜欢卷着舌头,发出娇柔的声音,还有天真烂漫的表情,我想我会用这一辈子来忘记她。未央喜欢放声歌唱,全然不顾别人探寻的目光,然后吃徐锦记的糖果,总是坐在阳光下剥开鲜艳的糖纸,有时会不经我同意把糖果塞在我嘴里,我对她瞪瞪眼,她便对我展开恬淡干净的笑,一霎时春暖花开。   
    遇到未央是在一间酒吧。我是一个业余乐队的成员,靠着卖唱过日子。以前的我昼伏夜出。白天,在屋里睡觉,偶尔抱着吉他唱几首,只有音乐,能够安慰我麻木的心,给我的灵魂一个支撑。晚上,我四处赶场,和乐队在各个歌厅与酒吧之间穿梭。演出结束后,我喜欢徜徉在酒吧里,度过一个个夜晚。酒吧气氛暖昧,白领阶层的高贵淑女衣香鬓影,没见过世面的小家碧玉,另类颓废的豪放浪女,整天如云来去。长时间呆在这儿的人大多是落寞的,在光怪陆离的城市找不到位置,所以选择在这里排遣。   
    酒吧像温暖的子宫,融汇了各种迷路的婴儿。连续几天我都看到一个女人,面容生动,重重眼影浮华,却有掩饰不住的憔悴。她一个人在一张桌上自斟自饮,抽精致的七星,手指像羽毛管一样洁白剔透,在末梢的地方微微上翘,使她的动作显得更细致,一种娇憨的性感。不时有男人在她身边坐下,她都漠然无语,眼神涣散而落漠。但别人请她喝酒她都喝,一饮而尽。酒在她胃里似乎都换成了水。   
    凭我的经验,这种女子受过大的伤害,以至用酒精来麻醉自己。受伤过程大同小异,几乎都是因为感情。现在的女子大多刀枪不入,只有爱情,是小李飞刀,每发必中。有一个夜晚快要打烊时,几个花里唿哨的年轻人走过去,不怀好意请她喝酒,抽烟。末了要带她出去,她坐在那里,茫然的看着,仿佛不清楚他们的用意。我走上去斜睨他们,她不能跟你们走。你少管闲事。一个平头男人对我恨恨的说。我会报警。我镇定的看着他的眼睛。许是被我的平静威慑住,或许只是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他们相视几眼相继离去。   
    我坐下,她对我展示一个惨淡的笑容,虽然憔悴,却掩饰不住生动,曾经活色生香。我递给她纸巾,她忽然抱住头哭了起来,好一会,才平静。我递给她一杯酒,我叫长亭,长亭更短亭的长亭。你呢?未央。我带走了她。她走的时候脚步散漫,全无目的,像迷途的孩子,就这样随随便便的把命运交给了一个陌生人。   
    我住在城效的边缘,楼房错乱,街道狭窄而陈旧,白天行人廖廖,夜幕降临,华灯初上,便骤然明亮,一下子沸腾起来。我带未央进房间,打开卫生间,为她打好热水,递给她我的一件睡衣。未央看了我一眼,默默的走进去。我听到里边哗哗的流水声。我轻轻推门,走了进去。未央赤裸着身子,她的皮肤很白,是一种宁静的白,显出空茫,让人想拥抱,却又像抱住空气。洗完澡,未央和我上床。我轻轻的把手放在未央身上,她微微颤抖。   
    未央的故事我渐渐的了解。一个老套的故事,她爱过的男人不要她了,可是她还爱着他,希望他能继续回到她身边,一次两次的找他,可是他却冷酷把另外的女人抱在怀里,嘲笑她,打她,让她找别的男人。她万念俱灰,于是想到了堕落、死。她说的时候轻轻啜泣,身体战栗,我伏在未央的耳边轻轻絮语,男人都是花心的动物,都是得陇望蜀不可信任,他们不懂得怜香惜玉。我们应只相信自己。未央渐渐的平静,翻身抱住我,很快她睡着了,黑夜里我闻着她的呼吸声,静静看她的脸,依稀可见精致的五官,表情生动,微微的鼻翕。我心里暗骂那个伤害她的男人狼心狗肺。后来她还是拿了和那个男人的合影给我看,是个一般的男人,五官平淡,在大街上四处可见。可她却在为这个男人伤心,放纵自己。真是天妒英才红颜薄命。   
    我渐渐的爱上了未央,以前,我曾经有过两个女人,可是她们离开我之后,我就很快忘记了。可是现在的未央不一样,她像是上天赐于我的恩宠,长在我身上,离开她一会,我的心就疼。有时候天气好,我们会一起去买菜,不远的路,步行一会就到了。看着新鲜的黄瓜、西红柿,她会兴奋的大叫,她买水果都好色,喜欢英俊魁梧的,虽然我告诉她,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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