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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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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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香。想当初,我和她可也是指天誓日过的,只不过生活的烟火让她选择了背弃。我谅解,而且由衷地欣慰。爱一个人,就是让她舒适和幸福,即使,并不能真切地拥有。    
    常敏有点欢喜又有点幽怨地凝视我,我从她的凝视中,看见了我曾经骄傲沉默地少年时代的影子。只不过几年而已,却如同已隔了几世。    
    你。。。。。。。好吗?她哑声问我。    
    恩,还好。你呢?    
    她不说话,眼里有雾气弥漫。    
    我介绍一下。压住慌乱的心,我给自己找缓冲的理由。    
    她是谁?潘琪微笑着问。    
    她。。。。。。。。我犹豫。    
    我是他的女朋友!常敏说话总是掷地有声。    
    呵!潘琪优雅地一耸肩,转身就走,临别还冲我挪揄眨一下眼,跟台湾那个作洗发水广告的女明星双胞胎一样。    
    徐栩假装用力的咳嗽一下,在我面前伸出大拇指:新欢旧爱,今儿算凑齐了。白大少爷,拜拜了您地。然后她抱着早就对我苦大仇深的鸽子消失在夜色里。    
    冤枉啊!我伸长了脖子喊。    
    旁边一间店铺的二楼窗户砰地打开,一个面相凶恶地胖子朝下边吼:半夜三更的,喊什么喊?!再喊老子揍你!    
    你丫揍我试试!我挥舞着并不有力的拳头。    
    你给我等着!楼道里响起他下楼的踢踏声。    
    我拖着常敏撒腿就跑。一直跑出很远,常敏才挣开我的手。我们都气喘吁吁。    
    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这德行?!常敏手指点我额头。    
    我后仰皱眉,表情严肃甚至是怨恨地盯着她。她成功的激怒了我。我以为我是坦荡的,胸襟广大的,以为可以真的不在乎她的背叛。我错了。每个辗转难眠寂寞入骨的夜晚,每次打败认输被人羞辱的时刻,是功成名就扬眉吐气的信念在支撑着我。不客气地说,这其中的大部分,皆是拜常敏所赐。    
    我转身大踏步往前走。世人睨蔑我自笑,来日令尔惊苏秦!    
    白水清!你给我站住!   
    我站住。你瞧,这才是我的名字。有够难听的。我更喜欢别人叫我小白或者老白或者随便什么白,常敏了解我到须发毕现,所以她一头扑进了我怀里。    
    喂,喂。我慌忙推她。你可是有夫之妇啊!    
    不要你管!    
    我郁闷得直翻白眼。为什么每个女人都不要我管?她们却偏偏能把我管?那我岂不是人尽可。。。。。。。    
    常敏哭的慷慨纵横变化莫测,最后成了无声的呜咽。像一台永不停歇的除草机。    
    我心一软,手臂搂住她。女人啊,咳!真TM麻烦!    
    奇怪的是,我的眼睛里竟然也有几滴温和的液体在滚动。我使劲睁大眼,说:别哭了,不然老得会很快。    
    她瓮声瓮气地问:再哭五分钟行吗?    
    我深吸一口气,尽量耐心地说:恩,基本上。。。。。。眼泪不是用来洗衣服的。    
    常敏噗嗤一笑,一把推开我,淬道:臭小子!这么多年死哪去了?!    
    我呈微笑状态的肌肉一时还原不了, 呲牙裂嘴像一尊泥塑或者木偶。         
    很长一段时间,我是闭塞的,除了工作就是发呆,要么独自一人去酒吧,看别人夜夜笙歌。我的思绪却汹涌奔腾,脑海里此起彼伏的,全是关于爱情的片段。关于爱情,还是李敖同志说的好:惟有恋得短暂,才能爱得永恒。原来如此。    
    喜欢谁,她占据了怎样的位置,我心里清清楚楚。只是我的心投奔那人去了,身体却还站在原地。我总和自己背道而驰。    
    然后秋天来了,与往常一样,雨丝萧条,心里的湿润也无休无止。一个星期天,我躺在床上,静静地听时针滴答响过。心里的狂乱张牙舞爪,如火苗般向四方弥散,我忽然觉得悲伤,即使我离开这间房子,身上也扛着某样东西在奔跑。我是一间奔跑的房子。    
    可是,我去哪里呢?我不知道。    
    终于无法忍受寂寞,我约了潘琪。她是这样一个女子,只在我想她到软弱的时候,才会出现。别的时间,她仿佛是一幅凝固着菊花的画,在我记忆的墙壁上闪辗腾挪,我闻不到她的香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个世界,也许,我根本就游离在她的世界之外而不自知。这很悲哀。    
    我猜不透她的心思,正如没有人完全了解我。我们的心都被层层地茧包裹,像一个坚硬的城堡。我不是她的“特洛伊木马”,找不到进入她心脏的方法。最多,我只是一只愚蠢的飞蛾,只知向着光明扑去,而不去想薄脆的后果。    
    我要去北京了。潘琪说。    
    我呆了一下,然后条件反射地问:为什么?    
    她不说话,美丽的眼睛里光彩熠熠。    
    我恍然。北京有她一直爱着的一个男子。他是她的终结者。    
    我以为我会失望,一如从高耸的悬崖泻落的瀑布,摔得粉身碎骨连思维也无,可是没有。我把目光转向窗外,阳光灿烂,一片落叶优雅地飘过。我听见自己说:祝福你。    
    除了这个,我无话可说。    
    有时也会在网上遇见徐栩。她还在上大学,总是唧唧歪歪地问我当初如何如何,不时宣扬她的英语震了全班同学,又怎么用作文抨击语文课的呆板等等。    
    偶尔她也问:和潘琪怎样了?    
    我说:问什么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小孩子不要忧国忧民。    
    徐栩就说:你去死啦你!    
    我苦笑。如果死是真的解脱,我一定愿意。胜过为情所累欲罢不能。我是自己的俘虏,不堪一击。    
    其实我明白徐栩在隐约的喜欢我。然而我不敢有任何承诺,承诺是一阵风,从天边卷起,从眉间经过,在远方消失。    
    人是会变的,变到面目全非迷失自我。以为不会变的,只有我们自己。只有。    
    常敏又失散了。很自然的,一点痕迹也不留的。那天她给过我电话,一拐弯,我就扔在了风里。有些人,这一生,不见也罢。我知道心底的某个角落,还残留着她的气息,然而再见又如何?曾经的眉锋翠展,到最后,也只是腕玉香消。我是一个纯洁的人,我觉得。    
    再过半年,我不能容忍这样存在下去。到处都是一成不变的骚动,每个人的微笑背后,都有转身之后的嘲讽。我想去流浪,虽然知道别的地方也没有珍惜我的人,也是一场场萍和水的交错。但我还是想走。    
    我去何方?    
    我只把这想法告诉了徐栩。似乎,惟一能分享我心境的人只有她。若干年后,她是否还能记得我的模样?是否,当我出现面前,会低声的说,请你走开好不好?对于未来,我不肯预测,我想我永远也算不准确。未来像一个黑幽幽的深渊,我只能坠落。                   
  我叫winci住在这个城市中的一栋楼的17层,我喜欢这个数字,所以在挑这个楼层,为了分担费用我和一个男人合租了这个房子,他是一个朋友介绍的,安静的男人很瘦眼神忧郁,做事情有自己的方法每天坐地铁上班,穿boss的套装。我是一个懒散的在电台工作的女子,靠卖嗓子来维持自己的生活,晚上的时候我的声音会以电波的方式在空中飘荡,只要你愿意打开收音机,那么你就可以听见我在讲或喜或悲的故事,虽然都很感人,但是我喜欢以分离来结束的故事,我总是觉得分离是我的宿命,别人说我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也许吧,我喜欢那样就和我喜欢冰水一样“殊途同归”我喜欢这个词语,但是结果是一样的,德国严紧的方式竟也拍出了《疾走罗拉》的片子,但是她只能选择一次,因为我的生活中不可以像她一样不停的跑,需要一击命中,否则只会伤害自己。   
    每天下班回来的时候都可以看见佳在房间中看影片他喜欢一些欧洲的大片和王家卫,他告诉我,电影是需要镜头的,捕捉是人的心而不仅仅是景物。有时我们会一起买一些东西回来做,他似乎天生就是一个会讨女孩喜欢的男人,至少他会抓住她们的胃,他从来不带女孩回来,每次当我问他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总是一笑,这样他可以很轻松的逃避我的问题,但是他总是说不要女人爱他。他喜欢自己的生活,甚至让我一直怀疑他是不是另一个星球上的产物。林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我正在配音乐和穿稿子,林是喜欢我的男人,他始终在说要我嫁给他,我太了解他了,所以我不想和他恋爱,这样的爱情让我觉得无趣,我们保持这样的关系已经有两年了在我不开心的时候他会买花给我,带我去买逛街,吃饭,直到我笑为止,我不想和他在一起还有另外的原因是因为我们也许是不合适。   
    记得在一个下雨的夜晚,父亲把我和母亲赶了出去,那时我还很小,但是我记得的画面是母亲脸上的雨水和泪水混合在一起,我们没有打伞,她手中拿了几个装衣服的大箱子,然后我们到了最近的旅馆过了那个漫长的一夜,我那时还是不知道什么叫“恨”,只是想快点长大然后给母亲一个避雨的场所。我现在可以了,但是母亲却没有机会住了。   
    林很高很瘦,但是脸上有最天真的笑容,我喜欢他对我笑的感觉,虽然我不能爱他。   
    在17岁那年,我上高中;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一个男生,他叫做峰,我不爱他,之所以会给他是因为,我觉得处女并不代表什么,这个词上面充满了无知,我从来不珍惜自己的身体,却又怕自杀的痛苦,我在来例假的时候用凉水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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