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提了提音量,我说:“就是中文系……”
“我说,楠楠,你声咋那么小了,平时的音量到哪里去了?小姑娘学绣花,也不是你这样的呐,大点声!”姑姑中气十足。
二哥跟着微微眯了眼,相当威胁性地盯着我。
我咽了咽口水,鼓起勇气,放开嗓子说:“我说,我选中文系。”
话未落音——
“混蛋!果然!你个不成器的东西!”二哥大吼。
鉴于我不成器,脑水浑浊,姑姑、姑父、二哥一致把我轰成炮灰,磨了半天,讨论半天,最后,我选了工商管理,这个好歹是当下的热门专业,背诵不如法学,外语不如国际政治,适合我这个半调子。
二哥说,就算我不成器,总还有他罩着我,他的公司会给我留个管理位置,如果实在不成器,就发配我去考硕士,弄个留校教书的名额,关在高校里,祸害下一代,间接祸害社会。
&&&&&&&&&
读大学的事情顺利解决,姑姑、姑父订了南苑机场的夜航机票,准备连夜赶回军区。
航班的起飞时间是晚上8点,确定好科系院校是下午4点多,我们还来得及聚餐,吃一顿饭。
姑姑让二哥把杜菲娜叫来,五人一道,去星级大酒店吃饭,庆祝我入读名校Z大学。
杜菲娜长袖善舞,是个很会活跃气氛的人,她不是空手来的,她带来了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庆祝我升学,蛋糕表面有巧克力的房子和小熊,还点缀有水果,并写了对我的祝福。
姑姑因为她这个礼物,乐得合不拢嘴,姑父则连连夸她,我也高兴得不得了,她太有心了,很讨人喜欢。
这餐饭,我们叫了不少好菜上桌,不用吃饭,单单吃菜都足以吃饱人。不过,我吃东西讲究适可而止,再好吃的,我也绝不多吃,吃到六七分饱的火候,我会放下碗筷。
杜菲娜见我放了碗筷,好奇地问:“小楠,你吃饱了?”
我还没答,二哥抢在我前面说话了,“她啊,是个猫吃食的家伙,胃比麻雀大不了哪里去,每次都吃一点点,嘿嘿,你可别学她。”说着,他相当殷勤地往杜菲娜碗里添了一筷子菜,“来,你多吃一点儿,稍微有点儿小肉会比较好,抱着舒服。”
不知怎么的,好心情突然没了……
我强颜欢笑,笑吟吟,“菲娜姐,你多吃些,我的未来小侄子可要靠你的营养啦。”
“小楠……”,杜菲娜喜嗔地叫了我一声,双颊如染胭脂,好像羞涩得接不下去话了。
姑姑爽朗地笑,“是嘛,的确是要多吃一点的。”
姑父这边,第一次主动给杜菲娜添菜,她受宠若惊地道谢,姑父大手一挥,“谢什么,以后都一家人了。”
满桌人,欣喜之情,溢于言表,我亦随波而笑。
吃饭的时间还是比较紧的,因为从翠微路这边去南苑机场,紧赶慢赶,道路又通畅的话,大概需要近两个小时。
怕堵车,饭吃到5:30就打住了,吃不完的打包,姑姑叮嘱我东西放冰箱,未来几天都不用和二哥另外煮菜吃,大蛋糕来不及吃,暂时放在大吉普的后备箱。
杜菲娜提出要送姑姑和姑父,因此,我们一行五人,二哥开车,风驰电掣般往南苑机场赶。二哥的开车风格,太藐视交通规则,把我们其余四人吓得不行,姑姑破口大骂,加捶打,姑父喝令他停车,将他好一顿教育,接着,他把二哥赶了,换他来开。
姑父开车安全系数高,平平稳稳中见速度,姑姑拍一记二哥的头,拍得闷闷响,让他好好学着他爸爸,别颠三倒四地丢命。
幸好一路还算得是通畅,没有出现堵车,晚上7:25到南苑机场。
依依不舍送走姑姑、姑父,时间尚早,二哥提议去KTV唱歌玩,杜菲娜同意,她说正好大蛋糕还没有吃,我们可以把蛋糕带进去庆祝。
气氛挺好的,我原本想去医院陪周子辰的念头转了,明天早上去看他,告诉他喜事不也一样嘛,因而,我没有出声反对,跟着他们俩去了一家消费偏高档的KTV歌厅。
&&&&&&&&&
二哥包了KTV的一个包厢,大蛋糕放桌上,酒水茶果点心小食由KTV提供。
我打算做麦霸,把谈情说爱的空间留给二哥和杜菲娜,于是找了不下十首的歌曲,输入点歌器。
突然,膝头的点歌本被抽走,我抬眼一看,原来被二哥拿手里去了,他呲着白牙说:“小楠,你这可不对了啊,今晚是你一人的演唱会呐?还给不给我们这些旁人点机会了?”
我白牙呲回去,“你们好好恩爱去,我开演唱会,不是正中你们下怀嘛。”
杜菲娜充当和事佬,她挽着二哥的胳膊,微微笑,“何凌,我们吃点东西吧,听小楠唱歌挺好的,我还没听过她唱歌呢。”
二哥不同意,手里的点歌本轻轻拍我的脑袋,“谁规定恩爱不可以唱歌?越恩爱越唱歌,我还想和菲菲情侣对唱呢,小鬼别捣乱!”
明明肚子里有许多话可以堵他的,偏偏到了嘴边,我一句说不出,只得示威性地哼了两声,缩到一边吃东西,一只耳朵闲着听他们俩讨论唱什么歌。
“何凌……这……”
“没事,她就这脾气,一会又好了,你要让着她,我保准你今晚连话筒的边都摸不着,咱俩来情侣对唱吧,你喜欢什么歌?”
“《相思风雨中》,你会唱吗?”
“哈哈,这有什么问题,我初高中的时候,可是班里的情歌王子,没有我不会唱的。”
杜菲娜被二哥逗得直乐,“‘情歌王子’,你可不要说大话哦,这是一首粤语歌。”
“我让你见识见识什么是学啥像啥,倒是你,行不行啊?”二哥向杜菲娜发出挑战。
“Noproblem!”杜菲娜俏皮地答。
不一会儿,《相思风雨中》的曲子响起了,二哥所言不虚,他的水准的确是情歌王子,他一北方人,唱粤语歌竟是字正腔圆,很有香港粤语的味儿。
杜菲娜与二哥犹如棋逢对手,旗鼓相当,唱得哀怨缠绵,不比二哥水准差,反而令人有种相辅相成的感觉。
我九、十岁之前生活在南方,粤语我没少接触,尽管生活在北京,将近十年没有粤语的氛围,但是他们唱得对不对,我还是听得出来的。
这人有天赋,连唱歌也要比人强么?
事事比人强……
郁闷……
“难解百般愁,相知爱意浓
情海变苍茫,痴心遇冷风
分飞各天涯他朝可会相逢
萧萧风声,凄厉暴雨中
人海里漂泊,辗转却是梦”
……
歌是老歌,由这对金童玉女唱来,居然有勾动人愁肠的本事,不经意间,翻动心事件件,酸甜苦楚,百般滋味,如石投水,涟漪层层荡开而去。
……
“抱月去化春风云外追踪鸳侣梦
恨满胸愁红尘多作弄”
……
桌上放的酒水比较杂,有啤酒、二锅头、红酒、白酒这四种,我有喝点小酒的冲动,我选了一瓶红酒喝。
红酒的塞子是比较麻烦打开的,送酒水前,二哥特意吩咐服务生先开红酒,再送过来,所以,我倒酒是省事的。
一杯接一杯,喝酒会上瘾,当他们唱完整首歌,我已经喝掉大半瓶了。
“咦,小楠怎么喝起酒来了?”杜菲娜扭头的时候,瞅见我喝酒,她关心地朝我走来,“还喝了这么多。”
“没事,这点酒还难不倒我。”我笑嘻嘻地举了举手里的空杯子。
“何凌。”杜菲娜叫二哥。
二哥一边翻点歌本,一边抽空说:“女孩子锻炼点酒量应该的,随她去,咱们继续。”
“这……不好吧……”,杜菲娜迟疑地说。
“这点酒量都没有,还配做程家人吗?”二哥看着点歌本,问:“菲菲,你会唱《当爱已成往事》吗?”
“会啊。”
“来吧,咱们对唱这个。”
“呵呵,好。”
片刻,《当爱已成往事》的开头旋律奏响,情景配合,二哥牵住杜菲娜的手,四目相对,唱得动情投入……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风雨
纵然记忆抹不去
爱与恨都还在心里
真的要断了过去
让明天好好继续
你就不要再苦苦追问我的消息”
……
嘴好苦,也许,我应该用二锅头什么的,冲一冲嘴里的苦味。
小瓶的二锅头抓在手里,不需倒入酒杯,可以直接往嘴里灌,我仰头,木然喝下整瓶二锅头。
二哥与杜菲娜唱得兴起,一首接着一首,不知疲倦,不知停歇地唱,等到他们终于有意放下话筒,我已是眼神朦朦,送出一个小小的酒嗝。
“天呀,小楠,怎么喝得那么醉?”杜菲娜吃惊地叫。
“混蛋,你喝酒没数的吗?”二哥戳着我脑瓜骂。
我不悦地挥开他的手,“滚开,不要指指点点,我要唱歌。”
“唱个屁,回家!”二哥凶我,拎住我的后衣领,粗鲁地扯着我往外走。
心里好多闷气,过多的酒水令我愈加的烦闷,还不让我吼两嗓子,今晚的话筒都被这俩狗男女霸了,还有脸说我不让人摸话筒,究竟是谁不让摸话筒的?
浑球!
我不管三七二十一,冲着狗男人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撒气叫道:“不让我唱歌,打死你,打死你,打死你……”
“何凌,你让她唱吧,等会出去还这个动静,就……”
“好吧。”二哥不耐烦地把我甩到沙发上,居高临下,站在我面前,“说,你要唱的歌名,等会唱完给我老实点,别没皮没脸地吵吵,弄得我上火,胶布封你的嘴。”
我委屈地望着他,不懂他为什么这样对我,他这个模样,我好害怕。
像小孩般怯懦,我说:“二哥,你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