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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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史- 第11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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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见前有关彰德的译者注。
④ 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华北农村概况调查报告》,第118页。
⑤ 实业部:《农业经营续篇》,第88—89页。
⑥ 卜凯:《中国土地的利用》,第293—294、291、306、297、295页。
① 满铁上海事务所调查室:《江苏省松江县农村实态调查报告书》,第158页。
① 明恩溥:《中国农村生活:社会学研究》,第18—19页。
② 甘博:《定县:一个华北农村社区》,第22页。
① 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中国农村调查资料五种,江苏省农村调查》,见第1、2卷附录。
② 詹姆斯·W。海斯:《九龙的古老生活方式:郑沙湾村》,《东方研究杂志》,第8卷第1期(1970年1月),第154—188页,见第154、157页。
③ 根岸勉治:《华南农业经济论》,第196—197页。
① 天野元之助:《中国农业经济论》,第1卷,第28—31页。
② 阿部良忠:《安徽土地调查日记》,《满铁调查月报》,第19卷第1期(1939年1月)第2部分,第129页。
③ 研究华北这种复杂的土地租佃制度的最佳成果是东亚研究所:《有关经济的中国习惯调查报告书:华北的租佃制度》。关于华中,见孙文裕等编:《豫鄂皖赣四省之租佃制度》。关于四川,见孟光宇和郭汉鸣:《四川租佃问题》。
① 马若孟:《清代和民国时期满洲农村的社会经济变化:若干初步结论》,《现代亚洲研究》,第10卷第4期(1976年),第591—620页,见第614—615页。
② 景甦和罗仑:《清代山东经营地主底社会性质》,见附录。
① 河地重造:《中国地主经济》,《经济年报》第18期(1965年),第48—124页② 《新湖南报》:《湖南农村情况调查》,第48页。
① 满铁北支经济调查所调查部:《华北农村概况调查报告:惠民县第一区和平乡孙家庙》,第62—63页。
① takungtien(大公田),即族田——译者。
② 陈翰笙:《广东农村之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满铁调查月报》,第15卷第6期(1935年6月),第175页。
③ 村松祐次:《近代江南之租栈》,见第5章。
④ 满铁上海事务所调查室:《华中农村的社会状况》,第17—21页。
① 内田智雄:《中国农村之分家制度》,第413—414页。
② 马杰里·沃尔夫:《台湾乡村的妇女和家庭》,第36页。
① 岩佐舍一:《北满农村大家族分家之一事例》,《满铁调查月报》,第20卷第12期(1940年12月),第66—95页。
② 熊代幸雄:《华北农家之分家和土地之转移》,《农研报告长编》,第167—266页。
③ 牧野巽:《中国家族研究》,第10—11页。
④ 费孝通:《中国农民生活》,第27页。
① 中国农村惯行调查刊行会编:《中国农村习惯调查》第1卷,第236页。
② 许烺光:《在祖宗荫庇下:中国农村的亲属关系、人格和社会流动》,见第9— 10页。
③ 同上书,第249页。
① 仁井田陞:《中国之农村家族》,第151页。
① 费孝通:《中国士绅:城乡关系论集》,见第4、5章。
② 林耀华:《金翼:中国家族主义的社会学研究》,第25—35页。
③ 费孝通和张之毅:《乡土中国:云南农村经济研究》,见第27章。
④ 马若孟:《中国的农民经济》,第153—158页;见本书第5章。
⑤ 章有义编:《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2辑,第319—332、333—336、343—367 页。
① 陈张富美和马若孟:《习惯法与中国清代的经济增长》,《清史问题》,第3卷 第5期(1976年11月),第1—32页。
② 马若孟:《传统农业中的合作及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协力耕作中的含意》,载 珀金斯编:《从历史角度看中国近代经济》,第261—278页。
① 马若孟:《近代中国的经济组织和合作:河北省邢台县的水利管理》,载《中 国之政治与经济:故村松祐次教授追悼论文集》,第189—212页。
② 森田明:《清代水利史研究》,第399页。
农业的商业化
到20世纪初,铁路修建了,口岸城市也扩大了。这些发展对农民来说,意味着新的机会。但是在20年代早期,正当农业资源的新供应(美国棉花种子及化肥等)出现,农民的观念开始变化时,农业遇到了第一次大危机。结果,这些新的投入在内地依然很少,并且难以看见,没有真正影响到大多数农村。
然而,在这个短暂时期里,贸易的增长和作物的专业化造成了上市剩余农产品的增长。二者是运输的急剧改进促成的。在1894年至1911年间,铁路路线增加了26倍。与此相对照,1911年至1927年间仅增加35%。①铁路加速了远距离交货,侵害了水路和陆路运输,在某些地点的许多定期集市消失了。②铁路不仅使经传统运输到口岸城市的贸易路线改道,而且还把新的货物带进内地,并为海运收集农产品。
对上市剩余农产品的新的需要,首先来自对外贸易。农产品的出口在1890年到1910年间,比别的时期增长更快。在1876年到1890年间,粮食和经济作物出口总值仅分别增长26%和38%。③但在1890—1905年期间,相应的数字为300%和600%。到1911—1915年,粮食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12%,而经济作物出口年增长率为11%。然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到1930年间,所有出口总值的增长率每年仅为4。8%。④新的需求,其次来自大、中城市的扩大。在世纪之交,多数大城市的人口仍不足25万。在1900—1938年间,住在超过10万人的城市里的城镇人口年增长率约2%,而中、小城市增长率更快一些。①在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除了作为省会的一些城市以外,在1895年至20世纪第二个10年末期,中心城市在其开始扩张阶段,增长速度超过了任何别的时期。在这最初阶段,城里新来的人主要是农民,特别是18岁至45岁的男性,他们是来找工作的。②由于这些家庭的食品消费模式仍与他们住在农村时相似,在此期间城镇对粮食的需求一直很大。③增强的资源专业化
如果说由铁路和外贸促成的新的需求,使得更多的农民通过出售农产品而获利,那么,在供应方面有了哪些发展使得上市的剩余农产品得以增加呢?答案在于农民资源的专业化提高了,相关的劳动报酬也提高了。下面假设的例子可用来阐明这样的发展。设想一种主要是农业而没有外贸的经济,其中城镇与农村人口的增长率相同,而粮食和经济作物以一定的组合由农村销往城市。这种经济很像铁路革命之前的中国。再设想运输改进了,外贸发展了。这些新的市场需求使某些农作物价格上涨。但是由于所有的好地都已耕种,而开垦贫瘠的土地费用又过高,农村已不能增加它们的耕种面积。因此,农民开始专门生产某种能带来较高收入的农作物,而运输和销售的改进,又使他们能以买得起的价格得到某些他们需要的货物。有些地区专门生产粮食,另一些地方专门生产经济作物。在这种专业化增强的情况下,农民劳动获得的产品数量增加了。这种经济出口初级的或经过加工的经济作物。因为新的就业机会吸引了农民到城市来,城市人口开始比农村人口增加得快了。城镇对食品的需求上升了,但是当乡村不能供应足够的粮食时,可以从国外进口少量的粮食。在这种情况下,农户增加了他们农田的总产量,同时也增加了上市的余粮的比例。甚至在生产粮食的劳力得到恒定报酬的假定下,这样的发展依然是可能的。①在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第二个10年的末期之间,中国的状况就是这样。但是在1920年以后,这个过程不断地受到破坏。19世纪70年代后,作物专业化的证据是什么?大豆的种植很快越过满洲中部;胶济铁路沿线农民种植了更多的烟草;在山东西北部、河北南部、河南北部、江苏和安徽,农民们种植花生。②在1900年至1937年间,油菜的种植面积大约扩大了五倍,特别是在四川、安徽和河南。中部和南部的省份生产了更多的桐油,河南、安徽、江苏、湖北、河北、山东和江西生产了更多的芝麻。③棉花的种植也遍及华北,特别是在山东、河北和山西。
新的市场需求,使许多地区的农民转种新的作物有利可图。弗里德里希·奥特观察到本世纪第二个10年里农村的这些发展:中国农民如果不受干扰,并且确信自己劳动的果实将属于他自己,就能相当快地注意到他们自己的利益。即使华北农民消极,也决非由于感觉迟钝。要了解这一点,人们只需提出下列事实:在胶济铁路线附近大量增加了花生的种植,或者沿满洲铁路全线大量增加了大豆和小麦的种植;还可以提出上海周围农业种植的变化:他们种植小麦和棉花替代水稻。①然而有些地区农民似乎对新的市场信息没有反映,在土地利用方面也没有什么变化。一个日本人调查了沈阳郊外的三个村庄,虽是在1939年进行的,但涉及的时间超过25年。他发现甚至在已大规模发展的城市附近,也有一些村子忽视了新的商业影响。
我们考查了土地占有关系,以及伴随的非农业劳动和农田作业的状况,把民国初期与1939年——这时农村处于城镇迅速扩大的冲击之下——之间农村的变化作了比较。与民国初期相比,近年(在沈阳周围)运输、商业和工业已有相当大的发展。
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农业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所运用的同样耕作技术继续沿用到现在。我们调查的苏家屯镇附近的村,离沈阳很近,农民们本可以把农田经营得更好一些。不幸的是,这里的粘土非常不适合种植蔬菜。目前这些农民自已还要购买蔬菜。如果农民反过来为苏家屯和沈阳供应蔬菜,我们知道他们就能够极大地增加他们的农田收入。但是,他们既不努力改进土壤的质量,也不努力提高蔬菜之外的农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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