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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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天堂- 第1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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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所当然地认为书是非读不可的,却已无此定力,尽管经过阅历强化了的自制力在不停地催促我读书。
读书最能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和喜好,我显然已蜕化成为一个实惠的人,虽然我内外仍在激烈地斗争尚分不清胜负。——长篇,我是不敢问鼎的,只要多看了几页,就会头昏脑胀,最喜欢的当然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明一个道理的东西,譬如漫画,夸张风趣,道理却绝对地寓意深刻,尽管自己说话的时候仍免不了要啰嗦。岂不知长篇有长篇的信息量,非短篇所能涵盖。这便是碎读现象?
反正,我已没有认真地读完一本书的耐心,短小精悍最对我的口味。偶有闲暇,泡一杯茶,静静地品,一个或几个道理,实是难得的享受。无疑地,短小精悍永远无法让人领略险峰的感受,积少成多滴水穿石难道就不是一种风景吗?
我在顽固地为自己辩护,阅历已经让我成为一个重实用的人,而世上万物存在必有存在的理由,辩护原不过是重实用的人下意识的自卫行为。
我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战战兢兢地生活是我最高的准则,因为小心驶得万年船,尽管累,偶尔的成就却无疑助长了我的这种观念。
说到这里,按照以往的风格,经营家显然该结束自己的讲述了,但他瞟了一眼大家,又画蛇添足地加了一句,原以为能够突破前面的两位,却不料又坠入了两位设定的套路,咳,真是莫名其妙。说着,遗憾竟溢之于言表。
这时候,乡丁插话了,根据我的理解,这次的话题原就没有严格的规定,只不过话题绝不能突破读书,企图通过读书来反映人的一个侧面。
大家立即表示了同意。
但乡丁却又自相矛盾地说,没有规矩当然好,繁文缛节最拘束人,但凡事总得有个规矩,无规矩不成方圆,岂不要乱了套?
大家便催他,不要感叹,快开始自己的讲述吧。
他清了清嗓子,便开始了自己的讲述。

(四)
更新时间201065 7:03:12  字数:12740

 1
乡丁说,我知道,咱们的话题,应该是针对成人层次的读书,但我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题外话,只要是受了激发,人的思维经常有不由自主的时候。
人是有七情六欲的动物,单从这一点儿上看,或许跟其他的动物没有多少差别,但因为其必然地要受到情绪的感染,所以才会复杂。
由于提及了读书,我这时候居然记起了政治家曾提及的譬如师生、战友、同学之类的圈子理论,不觉深有同感。
不过,我在这里关注这些圈子的焦点自又与政治家不同,而是这些圈子之所以能够容易地结成一体,除了根本利益一致之外,对于纯真年代诚挚交往的怀念和留恋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或许我的看法有些偏执与自私,但只是因为有那么一段交往,远远地看见,无论年代的久远,也不管当初是否存有芥蒂,都隐隐地会有一股感动涌上来却是个不争的事实。
在那个年代,同学之间除了因为学习上的差别偶尔会存有嫉妒之外,没有根本利益上的冲突,看待对方的目光应该是清澈的,完全凭着由于性格上差异而产生的个人喜好,即使因为嫉妒或者喜好而产生的芥蒂,只要赶紧地走上前双手一执,常常就坦然而笑,反有一股甜甜酸酸的感觉。
但美好的记忆只能留待回忆,回忆往往能够把这种美好无限地扩张。
倘若重又凑到一起共事,感觉便不一样了:由于利益的加入,嫉妒会更炽烈,进而便是互相倾轧。
所以同学之间恰如政治家所说最不能共事,譬如我和我那位做副书记的同学。
我们在思乡镇镇的邂逅应该是一件十分值得庆贺的事儿,毕竟有十多年的时间未见了,我们打小就是一对吵吵闹闹不停的冤家:
总是因为一件不值一提的诸如你多用了我二分钟橡皮我多用了你一张验算纸之类的小事儿而吵闹有时候甚至会拳脚相交大打出手,之后便是长期地因为觉得对方丑陋而彼此互不搭理,见了面,轻者故意地把头一歪装作看不见,重者甚至要重重地吐一口痰以示厌恶。
起事的总是我,因为我是强者,胜利者总是我。所以,他总在躲避,尽管他同样不缺少玩伴,或许因为成绩的原因,他比我更有感召力,闹过之后,不少玩伴便会跑到他身边去。
孤独是对人的一种折磨,绝非孩子所能承受。我想尽了办法,甚至不惜把自己珍爱的所有小人书拿给人看,虽偶尔也会有人跑回到我的身边,却只是短暂的,待他们厌倦了小人书,又会毫不迟疑地跑回到他的身边去。
他显然在跟我搞对抗,他是个聪明的且心灵手巧的人,玩具总是花样翻新,今天折一只小船,明天又会叠一个元宝,尽是一些我无能为力的花样。我不服,便动用武力。
噢,对了,在这里顺便提一下,我是个早长的人,小时候是班里最高大的男生,或许由于过早占尽了风流,现在反而其貌不扬了。
武力未免不是孩子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只找茬儿整治了一个班里的倒数第一,便有不少人回到了我的身边。
千万不要以为孩子的心幼稚不懂得轻重,初试牛刀的目标的选择,我是经过认真权衡的,因为要孤立他,我必须一招制胜。
倒数第一,虽说是个丝毫不逊于我的大个,但对孩子来说,打架不能只看个头,只要成绩不好再加上家长不强梁,难免便要落个受欺侮的境地,而且受了欺侮还不敢告诉老师,因为他的成绩差老师原就不待见,稍有问题就容易把错误引到自己身上,倘若成绩差不多,则要另费思量了。
这正是最关键的一点儿,无论如何不能让老师知道。倘若老师知道了,体罚还是轻的,最怕的是老师告诉家长,那将真变成了风箱里两头受气的老鼠了。所以,最能在同学中立威的,还是既要打得赢又能不让老师知道的措施。
然而,武力只能镇住一时而不能镇住一世。由于那位学习成绩虽不怎么样但爹老子却是生产队长的小个子捣乱,我的自豪感还没来得及充分享受,已经开始人心浮动。如果要想完全控制住局面,必须要镇得住小个子。
我实不知他用了啥招术竟让小个子如此俯首贴耳,为什么我就没有这样的朋友?我搞不懂,无法也不想搞懂,嫉妒却似火。
但孩子们之间没有仇恨,喜欢逞强且不计后果只不过是孩子的天性,因为在他们的世界里,逞强是赢得尊重的唯一手段,而且逞强必须要有能够站得住脚的理由,经过了一番精心策划,某一天放学,我故意倒退却赖他踩到了我的脚便大打出手打破了他的鼻,在我看来,他就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小个子,任我怎么引诱都不愿回到我身边的小个子。
喜欢逞强的人外表往往都是强大的而内心却是虚弱的,及至见了血,我和小个子都呆了,随着围观孩子的叫嚷声,他“哇”地一声跑去找老师了,而我则跑回了家,闷闷不乐地吃着饭,心里却千遍万遍地想着自以为极为充分的理由,却仍难免要惴惴不安。
要不是班主任住院,我立马就要挨尅。立马挨尅总要强过惴惴不安,之后的几天,我都在垂头丧气,毕竟做了错事儿,总担心随时就会有麻烦上身。那日子绝不能算过,绝对地熬。
熬过了几天,原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我爹却找上了我,他显然已知道了真相。
我爹对我甚是严厉,所以我只要见了他就会心里发怵,幸好这次他没有打我,但严厉地训斥了我,要我注意团结。
后来,我才知道,我爹那时正因为队长的不廉洁而跟他斗争。
小个子是个鬼头,我爹虽没有打我,但他却召集了一帮小子听我家的墙脚。
我爹训斥我的事儿自然全被他们听去了,小孩子崇拜强者原没有过错,这不仅是个让我颜面丧失殆尽的事儿,而且我的朋友全都跑光了,因为在我爹训斥我的时候,我示弱了,示弱是最让孩子瞧之不起的事儿。
我自然要暗暗发恨,但孩子的恨因为没有冲突是不会持久的。或许便如我娘所说,屁大的时辰,只有在远处孤单地看着他们玩的我,忽然觉得他是那样的可爱,或许只因为他穿的那条裤子,那天他穿的那条新裤子无论怎样看都让人觉得顺眼眼馋。
之后,我便谋划着跟他和好。他是个灵活的从不与人吵架的孩子,我先是常胆怯地加入到他们玩耍的行列,他显然没有反对。
玩耍中必有碰面的机会,我的心思不在玩耍上,碰有机会就与他搭讪,他先是爱搭不理,后来便渐渐地应了。
孩子们之间的吵架与和好就这样不需要理由,即便他是个记恨人的孩子,也经不住温语和免费用钢笔的诱惑。他用了我一个下午的钢笔,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这只是我们分分合合中的一例,即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便是我们之间真实的写照。
准确地说,我是肉体上的胜利者,而他却是精神上的胜利者,因为尽管起事的是我,首先服输的也是我,或许我们之间原就没有胜负,即使在学习上也互有上下。
但我们并没有因为值得庆贺而庆贺,甚至连一丝重逢时该有的感动也没有,因为此时已不再是即使在学习上也互有上下的朋友与对手,而是一位副书记党委的三把手和一个糟糕透顶的倒霉蛋之间的重逢。
他依旧是胜利者,脸上带着志得意满的笑,这笑里暗藏着逼人的傲气;而我则依旧是失败者,却并不因此而沮丧,脸上同样带着笑,只不过这笑里洋溢着顽固与倔强。
如此两个人之间的交往,必然地要一波三折,前面的讲述中已有提及,在这里,话且从我们刚一见面说起,显然地,彼此已清醒地认出了对方,他却故作不识似地仰脸而去,这无疑让我突然涌上来的那股感动消失殆尽,原准备相认的话刚到嘴边就被硬生生地咽了回去。
小子因何发狂?我忿忿地想。——那时,我是一个自恋的极善用对比来克服沮丧的人。——小子原不过是一个畏缩的没有任何主见的见了谁都“好好,是是”的主儿,恰恰便是我最瞧之不起的那种人,这样的男人也能算得上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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