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真的、真的很不懂他耶,甚至有时候,她是有点怕他的,他太俊美了,无形中有股冷漠的气质,让她不晓得怎么跟他亲近,而他也总像在跟她保持著距离,连吻都没吻过她。
她当然不会相信他爱她,但她母亲说的,爱情不重要,两个人在一起,家世相配才是最重要的,家世不相配,很多价值观和生活习惯都会不同,那会很辛苦。
可是,他们之间连一点点小火花都没有,这样就决定结婚好像太轻率了,当时她被辜家最俊美又零缺点的“完美富豪”主动提亲,高兴得冲昏了头,跟他相处过後才知道,完美并不是一件好事,他实在很难以亲近。
唉,都快结婚了,想这些都太晚了,她只能安慰自己,结婚以後再慢慢培养感情吧!
可是,婚後真的就可以培养出感情来吗?
天哪!她真的要嫁给他吗?跟这么完美的人结婚,她越想越怕……
第十章
坐在婚纱公司的贵宾室里,虽然有适中的空调和香醇的热咖啡,但冗长的试穿婚纱过程仍然令辜至美感到烦躁不已。
梁芷柔不厌其烦的试穿了十几套白纱,他知道婚纱是女人一生最重视的东西,不过要他浪费时间在这里坐两、三个小时,他快要没有耐心了。
“张姊——”一名稚气未脱的年轻女孩探进头来,看见独自坐在沙发里的他,她问道:“先生,请问张姊在哪里?”
他抬眸看了女孩一眼,“你要找设计师吗?她在里面。”
“哦!谢谢!”女孩活泼的蹦跳进来,她手上提著一个塑胶袋,叩叩门。“张姊,绿豆粉圆买回来喽!冰冰凉凉的超好吃,我先替你放在冰箱里,你工作完了快来吃。”
“知道了,谢谢你啊小玫!”
“那我先下去了。”
辜至美看著她手上的提袋。“小妹妹,等一下——”
小玫眨眨眼,指指自己,“叫我吗?”
“对。”他拿出皮夹,抽出一张千元纸钞。“粉圆可不可以卖我一碗?”
“你想吃啊?”
“对。”
她笑了。“送你吃好了,反正有多买,这间粉圆很好吃哦,就开在巷尾,保证你吃了还想再吃。”
小玫搁下一碗粉圆,笑嘻嘻地走了。
辜至美瞪视著那碗粉圆良久良久,终於,他打开塑胶盖子,拿起塑胶汤匙,开始吃。
他没想到自己会用这么廉价的餐具吃这么便宜的甜点,但这味道跟他记忆中苗大婶煮的绿豆粉圆实在很像,吃完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至美,这件好看吗?会不会太暴露?”
梁芷柔喜悦地打开试衣间的门,倏然看到西装笔挺的未婚夫弯身在吃东西,而且吃的还是上不了枱面的绿豆粉圆,她傻眼的看著他,一时无法反应。
他究竟定怎么了?他对食物精致的要求程度已经是挑剔级的了,更别说每次跟他用餐时,他对餐具的优劣有多么在意,他是绝对不会用这种来路不明的廉价塑胶碗和塑胶匙吃东西的。
可是现在,在她眼前的他,活生生就在用他不会用的劣质晶吃不精致的东西啊!这不是幻影?
老天!这是不是失亿後遗症啊?
从婚纱店离开後,辜至美筋疲力尽的坐上由司机驾驶的宾士轿车,直接回到公司,他婉拒了梁芷柔一起吃晚餐的邀请,虽然不太礼貌,但今天的他真的没有心情跟她约会,他只想一个人静一静。
“尹司机,在前面的便利商店停一下。”快到公司的路上,他吩咐司机。
不一会儿——“到了,总裁。”
“你去买一手啤酒。”
“啊?”司机错愕的瞪大眼。
他们高贵的总裁叫他买啤酒?是要自己喝吗?不可能吧!
总裁他是品红酒的高手,当然,各种高级酒都有涉猎,还拥有私人酒窖,对酒讲究得不得了的他,怎么可能喝啤酒?
虽然好奇不已,然而凭他的身份是没资格过问的,他下车照吩咐买了一手啤酒。
“尹司机,你喝过啤酒吗?”路上,辜至美又问。
司机受宠若惊的结巴了起来,“啊——喝、喝过啊。”
好奇怪啊,总裁为什么问他这个问题?总裁向来是不苟言笑,不会随便跟员工聊天的啊。
“啤酒的味道不错,配鳕鱼香丝一起吃很对味,刚刚忘了叫你买。”
司机更惊讶了。
怎么回事啊?他们总裁不是向来最讨厌鱼的味道,连同跟鱼有关的零食也包含在内,可是他刚刚说鳕鱼香丝不错?
他真的是太太太、太惊讶了!
公司到了,司机在大门口把车停下来,这可是只有总裁的座车可以这么随便乱停的。
辜至美拎著一手啤酒下了车。“我今天不用车了,你回去休息吧,辛苦了。”
“呃——呃——您、您也辛苦了。”为总裁开车开了那么久,这是总裁第一次对他表达嘉勉之意耶,天啊!他真的是开心死了!
辜至美拎著啤酒走进集团大楼气派的大门内,无视於保全人员的敬礼和讶异的眼光,他坐上直达总裁室的专用电梯。
秘书已经下班了,走进办二室,他脱下西装外套扔在义六利进口的深色沙发上,顺手打开所有的灯。
霎时,室内的明亮跟玻璃帷幕外的黝黑成强烈对比,他倏然关掉室内的灯,拿起下午被他搁在桌面的手机,在落地窗的角落滑坐下来,打开一罐啤酒,像跟苗大顺畅饮时那般,咕噜咕噜的一口仰尽。
屁股接触地面的感觉是如此的好,住在苗家农庄的时候,他常跟火妮、苗大婶她们席地而坐,火妮喜欢随手拔根杂草含在嘴里,只要有鸟飞过去,她就会用手指头指著鸟,笑眯了眼,为了再平凡不过的事感到开心不已。
火妮……
他的头侧靠在柱角上,寂寥地举起手,在玻璃上头写著她的各字,心中蓦然充塞著一股柔情。
他想她,他好想她,他好想听听她的声音……
他挣扎了一下,终於还是开机了。
他老早派人买了充电器和电池,也老早换了蓄满电的电池,但他却没有勇气开机。
他找到相簿,叫出她的照片,看到照片里巧笑倩兮的她,他轻叹一声,轻轻抚著萤幕,将手机压在胸前。
她一定在怪他,她一定不会原谅他,因为他是个伪君子,不敢面对自己真正感情的伪君子。
他只想生活在他规划好的完美里,让人称羡的生活著,他不敢追求内心想要的,因为他所爱的会破坏他精心安排的完美,所以他就不爱了,他选择了安全,因为他是辜至美。
他身上背负著他父亲的期待,他的妻子只能是各方面都完美无瑕的梁芷柔,不能是苗火妮。
然而他却无法不想她,他怀念跟她在一起的生活,那些日子每天都朝气蓬勃,没有计划、没有流程,一切都是随心所欲的,睡到自然醒,吃早餐,到田里工作……不伟大,相当平凡,却让他感到他在活著。
就让他听听她的声音吧!只是跟她通一次电话不会死掉,除了婚姻他不能给她,他可以在其他方面补偿她。
比如,他可以帮助她打开有机蔬果的通路,这很简单,他可以轻易做到,只要请跟联通环球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卖场进苗家农庄的作物就行了,他老早就该想到这点的,他现在就打电话联络她!
他拨了那个老早就倒背如流的手机号码,等待她接听的分秒,他的心跳不断加快。
“喂?哪一位?”火妮含糊不清,带著睡意。
他差点忘了自己有把手机号码隐藏起来,因为他怕如果不小心开机,会不小心按到拨她号码的快速键。
事实证明,他想太多了,他根本连打开这支手机的勇气都没有。
他清了清喉咙,压抑住征跳的心,压抑住对她奔放的热情,化为简单的几个字。“是我——光宗。”
“哦!光宗——”火妮精神全来了,她立即从床上弹坐起来,她的心跳动,她的脸颊发热,她整个胸口都热烘烘的。
她的声音让辜至美绽出—个久违的微笑,回到台北的这段时间,他没有笑过,他真的没有笑过。
“你睡了吗?”他看了看时间,才九点,是台北人夜生活的开始,但在农庄里,这已经很晚了。
“要睡了,但还没,你呢?你在哪里?”她的声音满溢著喜悦之情,突然接到他的电话,这是她盼望了好久的,她真的好开心!
“我在公司里。”
“哦~”火妮拉长了音。“你已经回去上班了?你的身体都复元了吗?有没有再昏倒?”
“没有。”他的心紧紧一揪,有股热泪直住眼眶里冲,她的关心令他内疚。“我很好,你不用担心,也帮我转告大家,请大家别替我担心。”
“我知道了。”蓦然,她长叹一声。“……我好想你,你——是不是很忙?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所以忙得都没时间打电话给我?”
“对不起,火妮……”他闭起眼,头倚靠在玻璃上,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心在淌血。“我可能再也不会回去了,因为这里有……有我的家,我的责任。”
“哦——”她的喉咙哽住了,忍著泪意,她强力压制著自己那绝望的心情,“我懂你的意思,你已经结婚了嘛,当然不能丢下老婆来找我,不然她会生气的。”
他微微一怔,“你——看了新闻报导?”
他可以想像得到,当时她有多痛苦,他情愿她对他破口大骂,这样他会好过一点。
“对啊,你老婆好漂亮,好有气质,你们很相配。”火妮用手背拭掉眼泪,努力不让他听出她声音里的颤抖。
他选择了一个几较不伤害她的方法,虽然她仍然很受伤,但起码他是为她著想的,不是吗?
所以他没说,他是因为她身份不配才没选择她,没有让她太过难堪。
“你不怪我?”他的心紧紧一缩,她那故做轻快的态度绞痛了他的心脏,也抽痛了他的神经。
混球!他有什么资格这么问?他还想听到什么答案?从她口中听到祝他幸福这一类的话吗?
“不是你的错,你失忆了嘛,所以才会跟我……咳!幸好一切还来得及,就让我们回到自己原来的位置,你不要担心了,一切都会没事的。”
他举拳,一拳拳的击向强化玻璃,心绞扭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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