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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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富豪-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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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孩子怎么都不说话咧?”身材跟媳妇一样丰润,满头银发的苗家奶奶问。

阿泰婶掩著嘴直笑,“帅哥害羞啦!害羞啦!”

“来!小子!跟大家打声招呼啊!”苗大顺忽地往他后背用力给他拍下去。

“咳咳咳——”某人直接呛到了。

“啊啊——歹势、歹势!太用力了。”苗大顺连忙拍著他的背,替他顺顺气。

“唉,这孩子身体虚啊,明天得杀只老母鸡炖中药给他补一补才行。”梅淑珠自言自语地叨念著。

火妮忍不住噗哧一笑。

太有趣了,看他那副不自在的样子,很滑稽耶。

仲凯的身材比较瘦小,衣服不合他穿,他现在身上穿的是小叔叔的衣服,人高胖魁梧的小叔叔,他的衣服对他而言显然太大,连袖子都要折两折,裤管也是,跟他的气质格格不入,份外有趣。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瘦瘦小小的苗爷爷笑咪咪地问。

火妮蓦然怔忡起来。

对厚,他失忆了耶,现在连自己名字都想不起来,不知道自己是谁,这种感觉……一定很难受吧?

“爸,这孩子失忆了啦。”梅淑珠告诉公公,“他忘记自己的名字了啦。”

“没有名字?这怎么行!”苗爷爷沉吟了一下。“这样好了,你就叫光宗吧,这名字好,这名字有前途。”

“光宗?”梅淑珠眼睛一亮。“爸,这名字取得真好!真是好听极了!”

火妮啼笑皆非的听著他们替他乱取名字。

光宗?

这名字跟他一点都不配好不好?而且他们养的那只米格鲁名叫“耀祖”耶,也是她爷爷取的,这么一来,他不就跟一只狗同辈了?

想到这里,她忍不住哈哈大笑。

“丫头啊,你在笑什么?也说出来给奶奶笑一下啊。”苗奶奶慈爱地对孙女说。

火妮的嘴角藏不住满满的笑意,她笑著摇手。“哦,奶奶,没什么、没什么啦,大家快吃饭吧!”

席间,她不时偷瞄著“光宗”,想从他的言行举止发现一点关于他身份的蛛丝马迹。

看他端坐的姿态和拿碗筷的手势,他的教养一定很好,看见每个人用自己的筷子猛往盘里夹菜时,他的眉心都皱了起来,显然很不习惯这种吃饭方式。

“来,这只鸭腿给你。”苗大顺蓦地把一只大鸭腿夹起来,直接搁在辜至美的碗里。“我嫂子说的,你太虚了,要补一补才行。”

他很担心是自己把他给撞虚了,一个长得这么好的年轻人被他撞得失去记忆,他内心实在很过意不去啊。

但他又不能做什么,只能在他还没恢复记忆之前,在生活上尽量照顾他了。

“是啊,多吃点,来,吃点鱼,这道红烧鱼可是火妮她妈的拿手好菜哟!”阿泰婶用自己的筷子夹了满筷的鱼肉往他碗里搁。

那一瞬间,火妮确信自己看到他整张俊脸变得很难看,脸上仿佛写著三个大字——不、卫、生!

啧啧啧,看起来,他真的是很不好相处耶。

“我没胃口,先回房了。”他倏地起身,搁下碗筷,走了。

“咦?怎么回事啊?”

“怎么不吃了?”

“是不是不合胃口啊?”

众人一头雾水。

恶心!

那些人怎么那么不卫生?吃合菜居然不用公筷母匙,还用自己的筷子夹东西到别人碗里,他们到底懂不懂礼貌啊?

再说,他最讨厌吃鱼了,他不喜欢腥味,他的菜单里,绝对不会出现鱼类……

他最讨厌吃鱼?

讨厌吃鱼?

这么说,他恢复记忆了?

可是为什么,他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

叩叩叩——

“进来。”他可不希望那些吵死人的乡下人再来烦他,他需要独处,他不想跟他们讲话,一点都不想。

“嗨——”火妮推门而入,她轻快地露齿而笑,扬扬手上的一袋面包。“你肚子饿了吧?这是面包,保证没有别人碰过,你快吃吧。”

面包?难道——

他不确定地看著她。“你特别出去买的?”

“当然喽。”她扬扬秀眉。“你知道最近的面包店有多远吗?整整十公里的车程耶,我来回开了快四十分钟的车出去买的,你快吃吧,可别辜负了我一番心意。”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只是可怜他人生地不熟,而又好像有某种奇怪的洁癖,所以她才会不辞辛劳的开车去买面包给他吃。

肚子确实也饿了,辜至美不置可否的接过面包,取出一个卖相颇佳的圆面包,一片一片撕著吃。

火妮好气又好笑的盯著他。“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连声谢谢都不会说吗?”

他瞬了瞬眼眸,看了她一眼。“又不是我叫你去买的。”

她双手叉著柳腰,蹙起眉心。

厚~有够顾人怨的答法,他人缘一定很差。

“就算是我鸡婆好了,但你说一句谢谢会怎么样吗?你会少块肉,还是缺条腿?”她咄咄逼人地问。

“难吃。”俊美男人忽然嫌弃地把面包搁下,不再吃了。

“你说什么?”火妮简直想掐死他了,这难伺候的家伙以前是吃鱼翅鲍鱼长大的不成?

“我说,这东西很难吃。”他面无表情的说。

她深呼吸几下,努力忍住火大。“所以说,你宁愿饿肚子,也不愿意吃这么难吃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

她咬牙切齿地瞪著他。

欠扁的家伙,饿死你好了!她真后悔没事干么出去买面包给他吃,真令人火大啊!

“你报警了吗?”他忽地问道,冷傲的黑眸望著她。

心脏咚地一下,火妮忙打了个哈哈。“报——报了啊,当然报了,这还用问?”

哎,从来不说谎话的她,说这个谎使她耳根子整片红。

小叔叔说他顶多一、两个月就会恢复记忆,真的吗?如果到时他仍没有恢复记忆怎么办,他的家人岂不是急死了?

没有将他提报失踪人口,隐身在这不起眼的小农庄中,谁会知道他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自私,对他的不满似乎减少了一咪咪,毕竟,如她小叔叔所说的,是他们对不起他啊!

“帮我换间房间,我不习惯没有窗户的房间。”他要求道。

火妮攒了攒眉。

这傲慢的家伙——他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饭店吗?

刚刚对他的愧疚又咻地一下子全飞走了,谁叫他说的话和他的态度都那么机车!

“等我的家人找到我,到时住在这里的食宿费我会付给你。”他淡淡瞟她一眼,用冷淡的、公事公办的语气说。

“不必!”火妮怒气冲冲地说:“我们这里的人都很有人情味,就算你一辈子没办法恢复记忆,我们也会一直让你住下去!懂、了、没?傲慢鬼!要换有窗户的房间,等你要永远住下来的时候,本姑娘自然会帮你换!”

说完,姑娘她给他当面用力甩上门走了!

她确定了一件事——失忆的人,只是丧失了过去的记忆,但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所以,基于这点,他不管是以前或是现在,都绝对、一定、肯定是个宇宙霹雳无敌超级难以相处的人啦!

第三章

吃过早餐,辜至美百无聊赖地走出屋子。

所有人都去工作了,连年事已高的苗爷爷和苗奶奶都因为闲不住而跟到田里帮忙,家里只剩他和几只猫狗。

看著苗家透天厝前的莲花池,他的视线在花瓣上停留了一会儿,一片枯叶从树上飘下来,掉到了他头上,他眉头一皱,把叶子从发心上拿下来,看著叶子,他瞬了瞬眼眸。

这里没有电视,没有网路,一切都陌生得可以。

上午十点的阳光暖洋洋的,空气很清新,有几朵白云在蓝蓝的天际缓缓移动,几只麻雀在院落里觅食,空气里有泥土的芬芳,他以前一定不是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因为他对这一切没有丝毫的熟悉感。

他到底是谁?

他有家人吗?为什么没有人来找他?

“娘小子,你打算在这里白吃白住多久?”凌仲凯不怀好意地晃出来,一副老早准备好要找他碴的模样。

“你刚刚叫我什么?”辜至美冷漠的和他对视。

“娘小子啊。”凌仲凯嘲讽地低哼。“长得跟娘儿们一样,不是娘小子是什么?还是你喜欢我叫你娘娘腔?”

他不喜欢这个家伙,从第一眼就不喜欢,但火妮居然收留他?

哈!他搞不懂,就算这家伙失去记忆好了,把他丢到警局里去不就好了,干么要让他住下来?凭什么啊?

他直觉的想法是——火妮被这家伙的外表迷住了!一定是这样没错!

“我跟你是不同水准的人,对我说话尊重点,不要口出秽言。”辜至美沉著俊脸说道。

凌仲凯愣了愣。“什……什‘会言’?”

他对读书没兴趣,也没那天份,高三就辍学在农庄里帮忙,也因为这个原因,他常被他姊骂没出息。

他也知道只有高中肄业学历的他,配不上拥有大学文凭的火妮,可是他就是认定了她,也因此农庄里天外飞来这么一个帅小子,他才会如此不安。

“连秽言都不懂,你有什么资格跟我讲话?!让开!”辜至美冷淡地要走。

“我偏不让。”凌仲凯展臂拦住他的去路,大声呛道:“失忆了还这么跩,你这小子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只能待在这里白吃白喝,有种的话,就在农庄里工作赚你的生活费啊!我打赌你连一天……不!你连半天都待不住!”

“我已经跟苗火妮说过了,等我的家人找到我,我会一毛不差的付清我在这里食住的所有费用。”

“哈!说的好听,谁知道你有没有家人,有没有人会来找你,如果你在这里住一辈子怎么办?一辈子白吃白喝吗?”

辜至美俊脸倏沉,怒目瞪视著他。“那么你想怎么样?”

“我不想怎么样,是你想怎么样才对吧!”凌仲凯轻视地(奇*书*网。整*理*提*供)看著他。“如果你不是存心在这里白吃白住,现在就跟我到田里去,大家都在田里干活,没理由你大少爷一个人待在屋里享福。”

辜至美冷笑一记。“带路。”

他会证明他不是一个存心白吃白住的人。

火妮一抬眼就看见两人火药味很浓的向她走过来,她稀奇地看著那两个显然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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