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计说。
“他呀,一看就知道是那种坐办公室的书呆子,你还是不要把希望放在他身上比较好。”眼见菜叶又被虫咬得坑坑洞洞,凌仲凯一直在旁边说风凉话。
看见他们失败,他是唯一幸灾乐祸的人。
他当然也希望农庄的收成好,火妮心心念念的有机作物可以种植成功,可是如果成功了,功劳却是在那娘小子身上,那他情愿有机栽种永远不成功,就算这样火妮会伤心,总比火妮崇拜那小子好啊。
“仲凯,我不喜欢你这样随便的批评别人。”凌仲芳无奈的看著弟弟。
她知道仲凯喜欢火妮,可是他们根本不可能,别说仲凯比火妮小,对现在的火妮来说,感情不在她眼内,她一颗心都专注在有机农业上。
“苗火妮,你试过育苗吗?”辜至美不理那个对他一直敌意很深的家伙,思索了一会儿後问火妮。
在农场也住了将近一个月,他没有实际到菜田里工作,但他天天用心观察,屋里也有满多相关的书籍可以参考,他大概知道流程是怎么一回事。
“育苗?”火呢瞪大眼睛,本来要夹酱瓜的手停住了。
餐桌上,所有人的眼睛也都在同一瞬间瞪向辜至美,好像他头上长出两只奇怪的角似的。
“哈哈哈哈哈~不要笑死人了!”凌仲凯马上很不给面子的捧腹大笑。“没有知识也要有常识,没有常识也要看电视,虽然我们这里没有电视,但青江菜育苗?哇哈哈哈哈哈……真的是太好笑了,我从来没有听过青江菜要育苗的。”
蓦地,苗大顺给他从後脑勺打过去。“有那么好笑吗?我怎么不觉得。”
“阿顺叔!你干么又打我?”凌仲凯既哀怨又忿忿不平。
本来就是嘛,一个正著看、倒著看都很欠扁的小子,为什么所有人都那么偏袒他?就因为他长得俊美吗?不、公、平!
“植株在育苗场长到大约十公分时,比较有抵抗力。”辜至美不理凌仲凯的嘲笑,继续说下去,“不但能防虫,也可以顺道解决撒种和发芽率的问题。”
“光宗说的很有道理,可以试试哦。”身为“资深农民”的苗家爷爷说。
“对呀对呀!我也觉得我们光宗头脑一级棒,这方法一定可以成功啦(奇*书*网。整*理*提*供)!”梅淑珠也连忙声援未来女婿。
“吼!伯母!”凌仲凯不满的抗议著,“这小子什么时候变成“我们光宗”了?你很奇怪耶!”
火妮没理会他们的吵吵闹闹,她在想这方法的可行性。
虽然知道他说的有道理,但育苗……一些如高丽菜的中长期作物才需要育苗,育苗场会答应她这个奇怪的要求吗?
火妮到育苗场拜托人家一整天,对方好不容易才答应她的要求,她欣喜若狂的回到家想要跟某人分享,他却不在,直到晚餐都没看见他。
“奇怪了,光宗到哪里去了,有没有人看见他?”苗大顺一在木头餐椅坐定就开始伸长脖子找人。
“对啊!光宗到哪去了?”阿泰婶也感到奇怪,每天六点是吃晚餐的时间,他应该已经知道了啊。
“哼,不出来吃最好,少一个人吃饭。”凌仲凯小心嘀咕著,怕说太声,又被劈脑袋。
“我去看看。”火妮搁下碗筷奔到他房里找人,叩门之後没回应,自行推门进去,他也不在房里。
她里里外外的找了一遍,还是不见他踪影。
“光宗不见了!”火妮喘息著跑回餐厅里。
“不见了?”苗大顺第一个跳起来,他的视线和火妮一交会,两个人都很紧张。
“那个——会不会是——恢复记忆,走掉啦?”苗奶奶说。
听她这么一说,火妮跟苗大顺更不安了。
如果他恢复记忆,那么就会想起来那天晚上他被撞的事,如果他去报警,那他就会知道,他们根本没替他报警,所以才会都没有人来找他。
真是越想越给他不安,两个人都毫无胃口。
苗大顺倏地站起来,“你们先吃吧,我去外头找找。”
“我也去找。”阿泰叔和阿泰婶也跟著起身。
“我这把老骨头还走得动,老伴,我们也去找找。”连苗爷爷和苗奶奶都站了起来。
“我也去!”梅淑珠当然说什么也要去找未来女婿。
“伯母,我们一起走,到果园那里看看。”懂事的凌仲芳马上说。
父母印刷厂的生意失败後,丢下他们姊弟自杀了,如果不是火妮的爸爸收留他们,他们就得在外面流浪,她早已当苗家农庄是自己家,跟火妮更是无话不谈的好姊妹。
“好,我们到果园那里找。”梅淑珠忧心仲仲的念念有词,“人生地不熟的,光宗如果走失了,可能就真的回不来了。”
一时间,餐厅只剩下凌仲凯。
“吼!”他愤怒的搥著桌子洩愤,把碗盘震得都跳了起来。“大家为什么都对娘小子那么好啦?!”
天色已暗,火妮骑著脚踏车在田野间找人。
她不担心他恢复了记忆,然後跑到警局去报警,她比较担心的是他真的迷路,找不到回家的路。
虽然村庄不大,但他是外地人,平常都在家里跟田间走动,再远一点的地方,他就没去过了。
她很担心他遇到那几个外地来的流浪汉,就是在他被撞的那—天,把他全身衣物,包括内裤都洗劫一空的那几个流浪汉。
有人说他们已经离开村庄了,可是她还是不放心啊,毕竟他看起来那么斯文,一点都不像可以跟人家比拳头的样子。
话说回来,他到底到哪里去了?
要出门可以,好歹也留张纸条说一下啊,他都不会想想,别人会担心他吗?
还是,这又是他的本性,一个不会考虑他人感受的人?
“光宗——”火妮边骑边焦灼的喊著,声音都快喊哑了。
然而同一条路,她都已经绕五遍了,还是不见他的人影。
莫非他真的突然恢复了记忆,已经自己联络到他的家人,走了?
就算是找到他的家,要走,起码跟他们说一声,大家相处了一个多月,难道都没有感情吗?
等等——
他会不会——会不会到树林那里去了呢?
根据她对他的观察,他是一个很细腻又很挑剔的人,每次吃饭前,他都要把他的碗筷拿到厨房去再洗一遍,真是有够龟毛的,也为了配合他,现在大家都用公筷母匙,他很伟大,是不?
所以,这样心思缜密的他,或许会想看看他被发现的地方……
她连忙掉头,奋力朝树林骑去。
“光宗!光宗!你在哪里?”一边骑,火妮边用铃铛制造声响来吸引注意,或许他会听到铃铛声跑出来……
当她看见树林那头好像有抹人影,顾不得会不会是坏人,她赶紧骑过去。
“光宗——”她扯著喉咙朝黑摸摸的人影大喊。
“我在这里。”
老天!真的是他!
她有种喜极而泣的戚觉,脚下踩踏板的速度更快了。
她在他面前煞车停下来,喉咙乾得难受,浑身都是汗,呼吸也喘得要命,心脏更是怦怦跳得不像话,可是看他一派没事人的样子,一股怒气倏地从脚底直冲上来,忍也忍不住。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双眸燃著怒火,瞪著他,用右食指戳著他的胸口,一字一字,清清楚楚的说:“你不知道我们大家会担心你吗?你怎么可以连句话都没交代就跑出来?”
辜至美蹙著眉。
好……好熟悉的感觉,他感觉到好像在哪里看过这样的火妮,也是生气的戳著他的胸口……
不,好像不是戳著他的胸口,是戳著别人……是谁?他想不起来……头好痛……
“你怎么了?”火妮见他抱著头,一副痛苦的样子,吓得她立即住手。
是不是她出手太重了?
“我……我以前真的不认识你吗?”他眉心纠结地看著她。“为什么……你会在我记忆里?”
“我在你记忆里?”火妮也蹙起眉。
这是不可能的事,在他出现之前,她根本不认识他啊!
“你是不是想起什么了?”她小心翼翼地扶著他。“别想了,想多了你会头痛头晕,还是顺其自然吧!”
在这一刻,她真的是为了他好才要他顺其自然的,看他每次想到什么的时候都那么痛苦,她的心也会揪紧。
没办法,她从小就很有同情心,看见路上没人要的阿猫阿狗,甚至是受伤的麻雀她都会带回家养,看他的表情好像有人正在剖开他的脑,她真的很不忍心。
“我……我好像认识你……”
火妮阻止道:“好了,别想了,把眼睛闭起来休息一会儿,这样好了,我唱首歌给你听,你专心听我唱歌,然後什么也别想……”
她可是自认歌喉还不错哦!
天空的雾来得漫不经心河水像油画一样安静和平鸽慵懒步伐押著韵心偷偷的放睛祈祷你像英勇的禁卫军动也不动的守护爱情你在回忆里留下的脚印是我爱的风景我要送你日不落的想念寄出代表爱的明信片我要送你日不落的爱恋心牵著心把世界走遍你就是庆典你就是晴天我的爱未眠不落的想念飞在你身边我的爱未眠……
奇异地,头痛渐渐离他远去,他不再感到头痛剧烈,也惊讶平时大剌剌的她,歌喉会如此悦耳动听。
“我好多了。”
“太好了!”嘿嘿,看来她也是“愈疗系”的哦。“反正不赶时间,你再休息一下,我先通知家里人已经找到你了,免得他们继续找。”
她打手机给苗大顺,要他告诉其他人可以回家吃饭了,大家都松了口气。
然後,她陪著他在大树下休息了好一会儿,两人听著宁静黑夜的沙沙风声,许久之後,他脸色总算恢复了。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火妮看著他,心里想著,会不会跟她猜测的一样呢?
“阿泰婶说我是在树林里被发现的,所以我想来看看。”他眼睛看著地上说。
“厚!被我猜对了!就算情有可原,你可以找我陪你来看啊!”她的声音飙高了起来。“我快急死了你知不知道?全家人连晚饭都还没吃就一个个出来找你,连爷爷奶奶都出来了,如果他们在找你的途中有什么事,你心里会好过吗?”
辜至美徐徐抬眸望住她,“对不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