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和妇人送了神医出去,回过来的时候,钱大小姐始终蹲在竹榻前守着呆子。她没有哭,但是,那样的表情却看着更加令人心疼。一时间,菜农和妇人都不知道怎么安慰她,只是各自叹了一口气,做自己的事情去了。他们能做的唯有把伤痕留给时间。
时间一晃,到了晚饭的时候,钱大小姐本不想要吃饭,但是推拒不了两夫妻的热情,继而又想到,呆子唯一一次用很重的语气和她说话的那次,也是告诫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也就一同随着菜农他们落了坐。
三菜一汤,很简单的样式,阿毛却吃得异常的香。他们两夫妻定然是因为她的到来,故意加了菜的,钱半城有些感动,端着饭碗,拿起筷子往嘴里送着饭,嘴里嚼着,却越来越苦涩,怎么也咽不下去,硬撑着的眼泪却越淌越多。
以为菜不和钱大小姐的胃口,两夫妻有些手忙脚乱:“钱大小姐,怎么了,是菜做得不好,不和你胃口吗?来,吃一块鸡肉,这是咱们自家养的鸡,肉很嫩,我用孩子他爹从山上挖来的笋芽儿一起煲汤做得,你尝尝看。”
越是被这样温柔地劝着,她的眼泪就留得越凶。没有了老爹,没有了呆子,从今往后何曾有人关心她的冷暖……她本以为自己早已经生无可恋的。
她钱半城看着彪悍,原来也不过是一只纸糊的老虎啊!钱半城自嘲着,离开了老爹,离开了呆子,她真的好没用。如今的她,先不说报仇,连自己维持生存都是个难事。
正劝着,屋子外面却依稀传来一阵脚步声,夫妻二人对望了一眼,立刻提高了警惕:“大小姐,你先去里屋躲躲吧。”妇人立刻收拾了多出来的一双碗筷,塞进了碗橱里。
正说着话,房门却突然被敲响了。
“来了……来了……”看着钱大小姐躲进了屋子,妇人一边出声,一边应着去开门,门外是一个身穿褐色大褂的商人,妇人喊了一声方老爷,有些奇怪,寻常没什么联系的他们,怎么会来了她家里。方老爷直截了当地表明了来意,是来接钱大小姐的。
这也巧了,他的小儿子刚好有些头痛脑热,所以请了神医给看看,无意间,家里的姬妾们谈及了钱家灭门的事情,所以就扯出了一些事情。方老爷和钱家常年有生意往来,按照辈分,钱半城还要管他叫一声世伯。
在外人看来,钱富贵和方老爷是极不对盘的冤家对头,两人同为商贾,分别是江南的首富和第二富,生意场上难免诸多矛盾,再说,这两个人只要一见面就掐架,唇枪舌战地互相不给对方面子,互相看对方不顺眼。
一方若是有什么言论和见解,另外一方定然是持驳斥反对态度的,故意和对方唱反调,怎么看都不像是朋友。其实,人这一辈子难免会遇到一个损友。也唯有互相开得起玩笑的损友,也许此生在危机时刻,才是唯一可以相信的人,方老爷就是这样一个人。
互相抬杠就是他们两个友人的相处模式。两个人虽然一见对方就争得面红耳赤,但是互相却还是敬重的,从白手起家这一点,两个人是惊人的相似。可以说英雄惜英雄。有那么一种人,即使你自己往死里贬低他,但是绝对不允许别人说一句难听的。有一种对手,叫做朋友!
神医本不是一个多嘴的长舌之人,但是,方老爷脸上自然流露的哀戚和惋惜,是绝对不会错的,所以,他就向方老爷透露了钱大小姐的踪迹。也希望方老爷能够帮衬着钱大小姐一点。
如今钱家是倒了,墙倒众人推,光靠钱大小姐一个女子,必然被人看轻。但是,若是方老爷肯帮忙,收回部分的产业还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有了方老爷的人脉,血人参的下落也能更早的得知,书生吊命的宝药就有了着落。
一听对方是方老爷,钱半城也就没有继续再躲,踱步走了出来,泪眼汪汪:“世伯。”
“世侄女啊,委屈你了……”方老爷的语气中是无尽地怜惜,“可有什么是世伯能够帮得了你的?你尽管说。”
钱半城一阵呜咽,她看得出来,父亲和方老爷虽然一见就吵,但是,父亲是真心拿方老爷当知己的,父亲果然慧眼,能在这混沌的浊世,清楚地看出一个人的本质,找到这样的患难之交。即便是钱家如今落魄,危难的时刻,他都能闻讯立刻地赶过来。
想到躺在竹榻上的钴夕照,虽然难以启齿,钱半城还是开口道:“世伯和老爹从商多年,见多识广,可曾有听过血人参?”
“血人参?世侄女啊,你要那玩意做什么?”方老爷看了一眼钱半城的脸色,看着她着急,也不刨根究底,直接回道,“说来也巧,这东西老夫还真是见过。”
“真的吗?它现在在哪里?”听见方老爷说这句话的时候,钱半城的心中升起了暖暖的希望,原来这个世界真的有血人参,那么呆子是不是有救了?只要暂时忽悠了阎王,把人从鬼门关拉了过来,依照呆子的本事,一切必然都可以迎刃而解。
钴夕照有了生的希望,钱半城有点激动,直直地拽住了方老爷的袖子,却尤不自知,直到方老爷尴尬地咳了几声,她才后知后觉地收手。
体会到了钱大小姐的迫切,方老爷继续道:“血人参确实是一件稀罕的东西,出自终年大雪覆盖的雪山,但是,寻常的雪山却断然长不出来。他生长的环境异常的苛刻,必然要在附近有岩浆的雪山才能存活。及时顺利地生长了,对成长过程中的温度却也异常的苛刻,一个不好,就会前功尽弃,枯死在雪地里。所以,千万年都可能等不上一支。”
“老夫三生有幸,曾见采药的贩子在茶楼里公开叫价,虽然个头不大,长得也不甚太好,但确乃是血人参无疑,那药贩子能够采摘到,已经实属难得,若没有猜错,此时,必然被夏家的老侯爷收藏在府中。”方老爷接下去的一句话顿时让钱大小姐变了脸色,心中千回百转,五味杂陈。
夏家,为什么又是夏家,那个把她的人生全盘打乱的家族。钱半城的脸色有一抹阴邪,她钱半城对天发誓,即便万劫不复、坠入无间地狱,也要让残杀她钱家的凶手血债血偿。钱半城铁了心,眼中的狠辣一闪而过!她要复仇,哪怕不择手段!
拒绝了和方老爷一起回去,送方老爷出门的时候,钱大小姐心里已经下定了决心,她的眼中没有了丝毫的犹豫:“世伯,可否有门路给夏家带一句话,就说,他夏家若能以血人参为聘,我钱半城答应做九爷的妻子。”
方老爷听了简直不敢置信,她想要从钱半城的脸上看到一丝作弄的笑意,但是,她却异常的认真。她的眼中没有了泪意,只有坚定:“世侄女,你可是想好了?”知道事已成定局,既然钱半城下定决心这么做,即使他不带话,她必然会找他人,方老爷叹了一口气,郑重地又问了一遍。
“恩。谢世伯的成全。”钱半城说完,对着方老爷一福,见了一个礼。没有什么比这个办法更能打入夏家的内部了。等着吧,夏家!她钱半城此生就算堕落成鬼,也不会让他好过。
三十八 世上可有忘情水
送走了方老爷,钱半城又回到了竹榻前,她侧身坐在床沿,细细地看着钴夕照的眉眼,恍惚间,觉得他们之间已经认识了千万年,要把他的一切都镌刻成永恒,泪水就这么毫无预兆地掉了下来。
做了这样的决定,她以为自己已经做好了觉悟,但是,见到她的呆子的那一刻,她的心还是疼痛地无以复加。
无论是报仇,还是为了救呆子,要血人参,她都只能出此下策,她别无他法。
竹榻上,钴夕照一动不动,狭长的睫毛覆盖着他变幻莫测的双眸,就像是睡着了,她伸手触及他的睫毛,像是瘙痒一般,真希望下一刻他就会被她骚扰得醒了过来。
记得上一次,他也这么躺在她脚上的时候,她真的以为他已经死了,一个劲地敞开心扉,唯恐一步晚了,却被他听见了很多女儿家羞人的话。她说过,她还没有为他披上嫁衣,怎么可以就这么死了,但是,今生今世,她要如何成为他的新嫁娘?
“呆子,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忘情水这样的东西,此时此刻,你是不是会愿意喝了它?这样,你就可以永远的忘记我,就好像我们从来都没有相遇过,就永远不会痛苦……没有相遇,没有交集,就不存在悲剧,你也不会被我连累,呆子,不要死,不要死……”
“若是早就知道,我们的相遇会导致这样的结局,你会不会还愿意与我相遇?”钱半城的眼泪像是断了线的珍珠,一颗颗地捶打在钴夕照的睫毛上、脸上、唇上……她伏低头,吻上他绵软的唇,突然泣不成声,“呆子,纵然这个世界上有忘情水,我也不会喝的!我爱你,我爱你……对不起,我爱你……”
她将耳朵放在他的胸膛上,倾听着他的心跳上,闭上眼任由泪水浸湿了他的衣衫。就让她最后吻他一次 ,听着他有力的心跳,感受他此刻的体温,然后永远的铭记在心里。
“呆子,得到血人参以后,一定要想方设法地活下去。一定要活得比我长久,要是让我知道你比我先走,我一定会难过的!知道吗?你不可以让我难过的,只要是我说的,你就不能拒绝!我好残忍对不对,那就忘记我吧,但是……能不能不要忘记得太彻底呢?只要一想到和你相见陌路,我的心就好痛,痛不欲生……”她安心地窝在他的怀里,絮絮叨叨地说着,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倾吐所有的心声。
她专心地说着,所以并没有看到她脑袋的上方,钴夕照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一下,蹙紧了眉头,像是及其不安稳。
又是整整一夜,钱半城就这样守着钴夕照,直到天空忽现鱼肚白,天终于亮了,而她的眼神却暗淡了下去。
她终于还是等到了方老爷传来的消息。夏家同意将血人参做聘礼,但是,如今钱家的家世已经不能和以前同日而语,婚嫁的情况就要发生改变,想做他夏家的媳妇也可以,但是不再是九爷的妻子,只能做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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