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道:“他把外套的拉链拉得很紧,但还是从下摆那里露出了一点里衣。”他拿出拢在衣兜里的手,看也不看便随手捉了我一只手过去塞进兜里攥紧,面上不动声色,“我注意到他里衣上面有一块水渍,应该是刚刚洗过,又不想被人发现,所以才藏得严实。”
幸运的是肖警官并没有留意他这个小动作,仅仅是挑了挑眉梢,“血迹?”
不轻不重地应了一声算作回应,秦森仍在直勾勾地盯着那一处,神色淡漠仿佛只是在自言自语:“今早的抢劫是他临时起意,行事匆忙,回到家首先想到的是销毁作案工具。恐怕他事后发现身上有血迹的时候,警方已经到他家开始搜查。”停顿片刻,他稍稍抬了抬眼睑,“他借口去找他母亲,路上要处理衣服,大概是没带钱,只能把沾血的地方洗干净。”
难得他语速这样缓慢,我也猜不到他究竟在想些什么。被他抓到兜里的手早被捂热,却不见他松开。我只能捏一捏他的掌心,好让他松手。
没想到他忽然抬高了视线,眼神恢复一片清明,转头微挑下颚对上曾启瑞先生的眼睛,不仅没松我的手,还毫无征兆地捏紧它加快了语速,仿佛突然之间就从某种思绪中抽离:“你们要套他的话很简单,先唬他说就算把里衣上面的血洗掉,外套内侧应该也会沾有血迹。如果这时候他翻供,告诉你们外套是毛文窦今早给他的,你们就可以把真相告诉他了——衣服上的血迹即使被洗掉,也能检验。并且不只能查出血迹,还可以提取样本进行DNA比对。”
语毕,他牵动嘴角扯出一个没有半点诚意的笑容,“相信他的表情会非常精彩。”
“那么……”沉默两秒,曾启瑞先生深吸一口气,视线来回在秦森和肖警官之间,似乎打算布置接下来的任务。可惜秦森再一次打断他:“我跟我妻子还有别的事,先行告辞。”说完便拉着我转身。
曾启瑞先生一惊,“你不留下来一起审讯?”
这时候秦森已经拽了我走出两步,听他的话才猛然顿步,侧过身回应得理所当然:“我以为这是警方的工作。”他凉凉瞥一眼肖警官,“肖警官应该也很需要这次的功劳。”
还来不及看清肖警官脸上的表情,我就被他猛地一拽,继续朝公安局大门的方向快步离开。好在我对这里并没有多少留恋,上车之后不觉得气恼,只揉了揉被秦森拽得有些发疼的手,边系安全带边问他:“晚餐想吃什么?”
他没有回答。
我转头看他一眼,才发现他合了眼缩在那件不再合身的大衣里,两手也如常拢在衣兜中,正在小憩。解开安全带从后座捞来备着的小毛毯,我替他盖上,再打开车里的暖气,防止他感冒。
回到家以后他又把自己关进了书房,换下身上的衣服,卷了蝉丝被在沙发上补了午觉。我以为他的精神状态又开始走下坡路,便不去打扰他,自己慢吞吞地做了些家务,等做好了晚餐才去叫他起床。
结果却见他一早开了客厅的电视,窝在沙发上看新闻。
于是我们一起在餐桌前享用了晚餐。他连着两顿饭都清醒的时候很少,我给他倒了杯椰汁算作奖励,他却只是抬眼稍瞥,不甚在意。晚餐吃得简单,煎了两份牛排,再加上两份意面裹腹。我专注于切盘子里的牛排,听到他冷不丁开口:“不打算在我脑子还清醒的时候问么?”
问题来得突然,我愣了愣,抬头看他,只见他半垂着眼睑驾轻就熟地切割盘中的牛排,举手投足从容不迫,察觉到我的目光才口吻平淡地补充:“你说你想再要个孩子。”
看来除夕那晚我的确把那句话说出来了。
“嗯。”我垂首继续手里的动作,“我也已经三十五了,再晚些生的话,对自己对孩子都不好。”
“就算孩子可能会变得跟我一样?”他问得平静,却还是叫我忍不住去看他。
“这个问题我们之前不是讨论过了吗。”我说。
“那个时候我还没有疯。”懒于抬起眼皮,他将自己那盘切好的牛肉推到我面前,又把我那盘端回他自己跟前,熟练地切好。我想起从前他也是这样,即便自己是个天才,也从不在这些小问题上过分苛刻地要求我,反倒会在我完成得不够好时顺道帮我一把,似乎从来都觉得这些细节无足轻重。
不过他对他的学生和对我的要求终归是不一样的。现在回想起来,大概也是因为他以前对我有些过分溺爱。
“你很好。”拿餐叉叉起一块切好的牛肉,我告诉他,“我爱你,也会爱我们的孩子。”
他手上的动作顿下来,片刻才重新开始。他浓长的眼睫掩去了漆黑眸子里藏着的情绪,从我的角度看不到他的表情。我把牛肉送进嘴里,等他有所回应。
“那是以前。”良久,他才缓缓启唇,“你只有以前才知道什么是感情。”
餐桌上方的顶灯将光线打在他棱角分明的脸上。前几天我刚清洗过灯罩,因此灯光要比以往干净些。但此时此刻他坐在灯光里,身影却不如往常真切。
我不再搭腔,觉得牛排有点腻,便推开盘子,拉来了我那碟意面。
接下来几天,秦森的状态都不错。他从前的学生打电话来拜年,他也难能可贵地同他们多聊了几句。仍旧是从前那副不苟言笑的模样,却不吝于口头一本正经的玩笑。我偶尔经过书房时听到他的声音,都会有种他从来没有病过的错觉。
只是孩子的事我们都有没再提。我多少猜得到他的态度,自然不会自讨没趣。
年初七一早我独自出门买菜,刚离家不到一里路,就听见有人在我身后急急忙忙地喊:“小姐,小姐!”等我停下脚步回过身,便见一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女人朝我跑过来。她脚步匆忙,应该是刚从别墅西面的小径那儿抄了近路,停到我跟前的时候却已经气喘吁吁,不忘指一指那幢别墅,“小姐您好,请问您是这栋别墅的主人吗?”
我没有回答,只问她:“请问有什么事?”
她抬手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仪容,向我亮出脖子上挂着的工作证,友好地一笑:“是这样,我们电视台正在做一个关于‘敲头魔鬼’毛一瑞的专题节目,请问您知道最高院已经核准毛一瑞的死刑了吗?”
回她一个微笑,我如实道:“不好意思,我没怎么关注。”
“没怎么关注?”女记者挑眉,丝毫不掩饰眼中的怀疑与不可置信,“可是六号那天我在A区医院见过您,那个时候您和一位先生在一起,声称是公安工作人员。”她仔细注意我的眼睛,不想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那位先生是您丈夫吧?我们听说这次敲头案的告破,专案组里的一位私家侦探功不可没,那是不是就是指您的丈夫?”
“你可能搞错了。”我对她笑笑,随意拉了拉肩上的包带,“我丈夫身体不适,春节以来都没有出过门。我也只是偶尔出去买菜。他是个自由撰稿人,不是私家侦探。”
见她张张嘴还想说些什么,我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丢给她一句“抱歉,我还有急事”便径自离开。只有在这种时候我才能体会到,秦森的傲慢无礼在某些情况下非常实用。
所幸女记者不像陶叶娜那样锲而不舍,这个插曲过去后,一路上再没有任何突发状况——至少是在我拎了青菜和鱼准备回家之前。
我从菜市场出来,遥遥望见肖警官站在一台黑色沃尔沃边,抬到胸前的左手指间夹着一只香烟,烟头的火星忽明忽灭。他应该一早就看到了我,只是没有吭声,等到我发现他才略一颔首,掐灭了手中的烟头。
像是要让我知道,他在等我出现。
☆、第十章
肖警官打算送我回去。
考虑到回家的途中可能还会遇到记者,我向他简单道谢,就随他上了车。车里开着暖气,后座两侧的车窗微敞,让车内的温度和空气都处在了一种合适的状态。我一面系安全带,一面听他不疾不徐地开口:“我在X市受过胡局长的多次照顾,也听说过秦先生的一些事迹。”
“真巧。”我随口一应。
的确十分凑巧。胡太峰局长从前和秦森交往甚密,在工作方面算得上是多年的合作伙伴。但据我所知,自从我们迁居到V市,除了以前比较看重的学生,秦森几乎不再联系任何友人或是工作伙伴。其中就包括胡局长。
“听说秦先生的家族有精神分裂病史。”没有介意我敷衍性的回答,肖警官避开人潮将车拐上了更宽敞的马路,嗓音清冷如常,“魏小姐是一开始就知道吗?”
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他一眼,我翘起嘴角笑笑:“我们结婚之前他告诉过我。”
得到我的回答,他再开口时依旧面不改色,修长的十指不轻不重地搭在方向盘上,平静地目视前方的模样就好像他注意力一直集中于前路:“精神分裂症发病率最高的年龄段是16到35岁。秦先生刚好是在34岁开始不清醒。”还是上班高峰期,前方有些堵车,他手肘一动,换档降下了车速,“在知情的情况下决定和他结婚,之后又毫无怨言地照顾了他三年……不得不说您确实很令人尊敬。”
可惜我没法从他脸上看出真正的尊敬。因此我礼貌地一笑,没有接他的话。
不同于秦森那种带刺般拒人于千里的态度,肖明虽然鲜少流露出自己的情绪,但并不吝于与人交流。更令人钦佩的是,他似乎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气质,哪怕是再平静不过的提问,也会叫多数人不敢生出撒谎或者顾左右而言他的念头。这对他的职业生涯不无好处。
当然,前提是他懂得分寸,不会自寻死路。
等待片刻却见我陷入沉默,肖警官瞥了眼后视镜,而后再次主动道:“那天你们离开之后,我和曾警官按照秦先生的说法,找到了新的证据。毛一瑞最后全部如实招供。”他说,“让我们比较惊讶的是,他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哪怕是对于他父亲替他顶罪这件事,他也完全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