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主的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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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的报恩-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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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色生香、□裸的艳景,吓得郁青满面通红,心口狂跳。
长这么大,从未…从未见过长得如此妖冶的人,更何况,还…还是个翩翩潇洒女儿郎。
那眉间的恣意,眼角的妩媚,云髻浸墨,白袍加身,就是看去一眼,就再难以挪开。
她就那般…那般亲密的伏在小朗身旁,手指还……郁青一时上气不接下气,喘得厉害,一个音都发不出来,不知究竟是惊讶,或者更多的是羞愧。
感到身后来自郁青的视线,常笙回头一笑,竖起指尖在唇边一比,做了个“嘘”的嘴型,她那不经意的一笑,已经堪比枝头盛开得最是艳丽的桃花……
郁青只觉仿佛漫山春花,都在瞬间绽放开来,满目皆是花瓣飞舞,绚烂至极,扰得他失了神志,失了心智…等再回过神来,白衣女子,已经不见踪迹。
史朗小憩醒来时,不光看到身上那沾着些许香气的毛毯,院子口,还有呆站着的郁青,他居然跟入了定似的动也不动,不知在想些什么。
“青青,你来了怎么也不叫起我?”说话时,史朗觉得下唇有些麻痒,不自觉拿舌舔了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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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7 。。。
007
“青青,你来了怎么也不叫起我?”
“啊!不…不是。我…我……”郁青到现在依旧沉醉在刚才那少女恍惚的笑容当中,脚站麻了居然都不知道挪动,甫一开口,又是结结巴巴,史朗见他有些奇怪,也不乱猜,便给了个台阶让他下台。
“是来看绒儿的?”
“对!来…来看看绒儿……”郁青忙不迭是地应下来,却又把自己到这儿想问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推辞道:“爹爹该叫我回去了,改天等牙牙过来学珠算,我也同他一起,好吗?”
史朗点点头,郁青道别后便匆匆回了家,只留下史朗有点不明所以。
手下的毛毯有些扎人,但是用作保暖却是极好,刚才自己在背阴处休息,却不觉得半分冰凉。
鬼使神差的,寻着那味,史朗抓着毛毯的一角,慢慢送到了鼻下。
磕上眼睑,深吸口气,细细一嗅,那种谜样的香气,更浓了……让人单单这么闻着,仿佛就会醉在温柔里,直教人梦深不知归处,纵是在波涛里浮浮沉沉,失了心,丢了魂,怕也是心甘情愿。
忽然察觉到自己孟浪的举动,慌得史朗那颗忐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当下他就是又气又急,恼得就想将手中的毛毯扔出去,将将小力甩了出去,又察觉不对,手忙脚乱的一把抢回来,紧揽在怀里,胸口堵得难受。
回屋时,他紧紧攥着手里的薄毯,脚下跺得咚咚直响,好像有些恼,却又似乎是开心?
史朗这么想着,有些泛红的脸颊,不知究竟是气的,还是羞的。
※※
燕菱既然是贸易大都,自然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什么路子的生意都有。
东江镇的生意人,托了邻近燕菱的福,占着天时地利,自然不会有人傻得只做某个固定行当。
但凡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可以拿去做买卖,他们几乎是一捞到什么新鲜玩意,就会乘船南下,去到燕菱偌大的市场上,试上一试。
“货娘”这一行,便是由此应运而生,说起这做生意的奇嘛,自然只有想不到,没有找不到。
近日众人皆是议论纷纷,说东江镇本来毫无名气的货娘丁晋,最近不知究竟撞了什么大运,就凭着许些奇特东西,往返东江和燕菱两地,大大地赚上了好几笔!
你若问丁晋她究竟寻得了什么宝贝?
乖乖,说出来只怕要吓坏人,那可是两头足足八钧有余(二百多斤),珍稀不凡的野生山猪啊!
这野山猪,其生长的环境与饲养猪天壤地别,由于长期活动的缘故,肉质较韧,烹制后口感爽脆,肉味香浓,通常可采用酱爆、红烧、酱蒸等多种方法炮制,其中是以酱焖,最能突出山猪肉的味美,皮糯肉香,叫人馋涎欲滴。
寻常人家只管知道山猪肉质鲜美,却还不通晓它神奇的药用价值。
据医书记载,野猪猪胃,性微温、味甘,有中止胃炎、健胃补虚的功效,而其肉,更是治久痔及下血不止的良药,仅需野猪肉二斤,切,著五味炙,空心食即可,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山猪会如此精贵。
野山猪常栖息于山地、丘陵、草地和林丛间,适应性极强,生存能力强大,加诸性情暴躁,几乎没有天敌,就东江村周围那些茂密的山头里,这种野兽,其实就不少见。
可听说归听说,这民风淳朴的东江,哪里又能平白出一个能手刃猛兽凶禽之人?
实际上,就算是东江本地的居民,也鲜少有人能见到山猪后又全身而退的,就算是以捕猎为生的猎户,一般在山中碰见它,多半都会选择绕道而行,更别说烹其身,啖其肉了。
但丁晋真真没想过,自己一个小小货娘,居然会在某一日摊上这么一笔奇特的买卖。
做货娘买卖,丁晋除了捞到珍稀货物,会亲自南下去燕菱呆上几日,大多数时候,为了节省舟车劳顿的费用,只能选择留守在这小小东江镇上,守着前堂是店,后堂是屋的小铺。
不比其他货娘能在集市街道附近抢占一席好位,家境普通的丁晋,只得将自家还算宽敞的房屋外堂隔出,用作商铺。
兴许也是店、家二处不分的缘故,开店关店,自然也就不像其他货铺那般固定,无须恪守日落打烊的规矩。
那日,是极为寻常的一日。
店里的生意同平常一样冷冷清清,黄昏时分,丁晋见再没有什么上门的客人,便回了后堂。
而后,她同小夫郎一同用了晚饭,这晚饭嘛,自然也是极为普通的一顿,可不知为何,这日里,丁晋的左眼皮,就是一直跳个不停。
前人道,左眼跳福,这分明就是有大事要发生的前兆嘛,你听,最好的证明就是,都说日薄西山,倦鸟归巢,可今日,这店门前树上的鹊鸟直到夜黑了,仍在啼叫!
丁晋虽不是什么迷信之人,但对自己的直觉却十分相信。
晚饭后,她愁眉苦脸,曲起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的敲着饭桌,做冥思苦想状,直叫身旁收拾碗筷的夫郎看了,开口笑道:
“哟,是什么事情,难倒了我们的丁大货娘啊?”
丁晋手托着腮帮子,抬眸瞄了自家夫君一眼,也不回答,收回视线,继续自己的思考。
看她如此严肃的神态,丁李氏当下也不敢开玩笑了,只当真发生了什么要紧事,匆匆擦完手,拉了椅子坐到她身边,用胳膊肘轻轻撞了她两下:“冤家唷,怎么了到底?看你愁的,都似老了五岁,别人不知道,怕会以为你是遥遥的娘!”
“就你贫!为妻就算敢当,遥遥是否敢喊?”丁晋假嗔,伸手在李遥遥的鼻梁上惩戒性的刮了一下,又道,“我是在想,究竟是什么事情,就要发生在我们家了…没准,我说没准啊,老天爷也看到我丁晋勤苦多劳,打算奖赏我们,让为妻和遥遥有机会,朝着富贵之路迈出极有意义的一步~”
丁晋这人,确实勤恳能干,当初丁李氏也是看中她这点,不嫌弃她长自己八岁,十五岁行冠礼后便义无反顾的下嫁于她,至今二年有余。
丁晋确实没有什么别的不好,除了偶尔会关起门,在自家说些疯疯癫癫的话以外。
今日说什么梦见狐仙下凡,明日则又说预见财神降世,最近尤是频繁,可怜丁李氏的耳朵,听得都快生茧了。
见她又在青天白梦,小夫郎哼了一声,不悦地一把打在丁晋托着腮帮子的手上,让她不留神一个踉跄,脑门差点磕到桌子上,只听他怪罪道:“亏我还担心你,又开始说胡话了不是!”剜了丁晋一眼,小夫郎忿忿转身,预备去屋外院子水井里取点水,用来净碗。
春天的白日比冬天时长,已至戌时,院子里还有些灰蒙蒙的光亮。
丁晋忙着继续做她的春秋大梦,小夫郎便只好自行去取水,这厢丁晋正百思不得其解呢,过了约莫半柱香的时间,夫郎人没回来,却从外面传来一声惊恐的尖叫!
听到夫郎的惊呼,丁晋不做多想,当即拔腿就往外面冲。
丁李氏虽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儿郎,但也胜在年轻貌美,寻常瞧不起丁晋又偷瞄上他的人,三天两头来小打小闹不在少数,虽然每次都以丁晋的鼻青脸肿告终,但好歹对于李遥遥,却从未失守,丁晋在实战中摸爬滚打,倒也练了手不错的防身本事。
正所谓光脚不怕穿鞋的。遥遥别怕,为妻来了!
当丁晋五步并一步飞跃进院子的时候,丁李氏双脚瘫软在地,后背倚着水井石壁才勉强得以支撑,脸上分明写着“惊魂未定”四个大字,连刚摇上来的水桶也翻到在地。
丁晋再顺着李遥遥直愣的眼神扫过去,独见院中立着一个利落潇洒的身影,再往下看,她脚旁地上,扔着的,可不就是一头刚断气不久,膘肥体胖的野山猪嘛!
乖乖隆滴咚,丁晋明显也受了极大刺激,忘记去扶瘫坐在地上的俏夫郎,首先伸手,狠掐了一把自己的脸蛋,疼得喔喔大叫后更是激动的喊道:“果然不是做梦!遥遥,你看,我说的财神,真的来了…”
野山猪体躯健壮,四肢粗短,头较长,耳小并直立,吻部突出似圆锥体,硬蹄,尾细短,犬齿发达,雌性上犬齿外露,向上翻转,呈獠牙状。
丁晋能知道这些,并不是因为她有多熟知山猪。
要说起缘由,只是因为镇上早先有许多猎户,抱着一夜致富的侥幸心理;成群结队的去东江村山上狩猎,寻那浑身是宝的野山猪。
几次轰轰烈烈的入山狩猎,皆以空手而归告终,更有甚者伤亡惨重,缺胳膊少腿的不在少数,叫人简直不忍直视,而这些惨案背后的凶手,便是后来被人们传得神乎其神,力拔山河,横扫千军的山猪。
现在,忽然出现在自家院子里的这头,没有雌性显著的外露犬齿,体格也略显小,看是应该是一头极是适合食用的雄性山猪。
虽然已断气,后脖颈上,还立着一排硬如松针的黑色鬃毛,丁晋知道,这鬃毛,一般只在山猪异常愤怒和激动时,方才会显现,想要拿下它,果然非要经历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恶仗啊…
可再看来人,根本…根本还是一名未达及笄的少女!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之泡男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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