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的单身群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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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都市的单身群落-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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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承认人道主义的精髓在于对个体的人的自我选择和决断的权利的肯定,那么我们会清楚地发现道德主义者的文人的所作所为是多么地反人道主义,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消灭个体:自由自觉自主的个体,而代之以那些无个性无决断的〃群众〃。他们把道德抬高到绝对,其目的就是要无数个体放弃个性没入普遍理性和普遍意识之中。进而言之就是要牺牲无数人的个性,使他们不能成为个人,而成为道德主义者的道德容器,执行思想而不是创造思想,甚至连选择思想的权利都没有。对于世界这将是怎样一幅图景?世界之舟的最上层是道德主义者〃高大〃的身影,他们振臂挥舞,是伟大舵手,而世界上的其他人都只能在底层的船舱里划桨,对于这船划向哪里他们无权过问。他们除了划桨之外不再有任何权利。
面对道德主义者我们想对自己说:别盲信,一定要保持自己的决断,必须认清道德主义者的虚伪的面目。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点,现在我们把这个世界简化到只有三个人,这是一个简化的世界模型。假设他们三人只有一块面包作为食物,这时道德主义者会对另外两个人说:〃你们应该讲讲道德,应该将面包给有病的人吃(我就是那个有病的人)。〃而个体主义者会对另外两个人说:〃你们有权选择你们对面包的态度,但是我对面包拥有三分之一的权利,我将使用这个权利。〃第三个人,他听信了道德主义者,他说:〃亲爱的道德主义者,我听从您的教导,为了道德的完善,我将面包献给您。〃第三天我们将看到道德主义者在吃了双份的面包之后满面红光,他的道德主义说辞越发凌厉辉煌,而那个献出面包的人已经饿得两眼昏花,连说一句〃给我一片面包吧〃的力气也没有了。
一旦我们解除了对道德主义者的迷信,那么相信一种超凌于个体之上的道德规范为一种绝对的普遍有效的道德规范的信念也会跟着瓦解。人们就会从这里回家,回到那个个人的立场。换句话说,没有普遍必然的道德律,道德主义者无权充当绝对主体,无权对公众指手画脚。
3中国民众的性观念
中国民众在这样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左右之下,其思想状况不可能不受影响,特别是在性观念方面。
因为有了19世纪的欧洲哲学和社会科学,所以才有可能出现后来的金赛与福柯。和尼采的哲学研究有些不同,他们是以研究人类性文化为专职的社会学家。他们认为爱欲和性欲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都是人类的本能需求,是一种无法克制的,不可缺少的生理欲望。他们打破了将爱和欲对立,将爱赋予精神,而将欲赋予肉体的二分法。
传统中,人们认为性欲的宣泄途径是婚姻。两性之间非婚性交往是非法的、不道德的。但是,现代以来的人类学家、社会学家、性学家更倾向于将性看作人类的生命本能,既然如此,任何人都有权利得到它,即使是非婚者。这样就推翻了婚姻和性之间的必然联结。经过1960年代西方性解放运动,人们终于公开地承认甚至宣传他们的性追求了。福柯对性作了如此解释:
〃如果它(指性)未能袒露出来,这是因为有某种限制力禁锢在那里,暴力将它压了下去,最终只能以某种解放为代价将其唤出。〃承认性是必须付出代价的,这是对长期以来欧洲禁欲思想的反动。
4单身者的性途径
单身者因自己特殊的生活方式,不可能通过婚姻来获得性,同时他们中的大多数都不愿意通过金钱(妓女制度)来获得性,他们的性只能依靠社会性交往来获得。这种非婚性交往向来为中国传统伦理观念所不容。随着社会开放,中国人也渐渐懂得了性对于人的重要,大多数人不再认为单身者获得性是不道德的,在需要和被需要相统一的情况下,单身者有权获得性,性作为一种生命的必然需求获得了认可。涉及这个问题中国有学者认为:其中,性乱交也是要反对的,〃不过,肆无忌惮的性乱交所产生的神奇的力量,是由青年人好奇心和性欲旺盛所致。乱交只是部分人感情危机的表达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因此不应该过分遗害他们〃;认为〃乱交的危害比侵略性的社会危害要小得多〃。
例如张翼先生在他的《爱情之外性行为和婚姻之外性行为》中谈到了这个问题,他说:〃为了逃避爱欲的激情,性(成为)掩盖焦虑的药剂,(于是)性变成一种纯粹个人的关系。〃
张翼先生说:〃越轨的人在有规矩的制度框架中,永远是少数,正是这些人大胆地创造着新的规范和新的失范,也正是这些人品尝着常人不敢品尝的禁果,承受着常人所未曾承受的重压。〃《中国社会现象分析博士十人谈》,中国城市出版社,1998。
这些话可以用在本书的对象单身者身上。的确他们承受了常人无法承受的重压,因此他们也可能享受常人不曾享受的禁果。
围城内外婚恋心态 
葛红兵 胡榴明 
当代中国民众对待婚姻家庭的态度前面我们已经有详细的讲述,这里只是以婚姻论者和非婚姻论者两类作一个综合的归类叙述。之所以介绍婚姻论者的观点,是因为可以和非婚姻论者(单身主义者)的观点对照。
婚姻论者:
1传统婚姻论者。他们主张婚姻建立在相互之间的责任感的基础上,夫妻从一而终,相敬如宾,举案齐眉,家庭和美,子女有成。这些都是传统婚姻论者对理想婚姻的要求。这是一种传统的,带着男权思想因子的婚姻观。然而,传统的男权的家庭观念在现代社会依然有它的合理性,甚至这种家庭模式常常带来特别令人艳羡的效果。产生这样的家庭的条件是当事人受传统文化影响极深,女方性格温和忍让。
2理想主义婚姻论者。他们希望婚姻建立在夫妻间的爱情基础上,爱使婚姻关系天长地久,家庭民主管理,男女共同承担责任和义务,将家庭经营成爱的圣地。这种理想主义婚姻论者年轻人居多,对婚姻抱有浪漫幻想,试图在婚内寻求幸福生活的天堂,从而将个人幸福与婚姻联系起来。
3婚姻维持论者。他们对婚姻不报任何幻想,认为婚姻并非个人寻求快感和幸福的场所,而只是尽人子和人父的义务的场所,因而他们是尽义务的好丈夫、好妻子,但是他们对婚姻生活也不报什么激情,只是将婚姻维持着,对于他们来说婚姻是过一种常态生活的方式,是解决子嗣、住房、社会舆论、性发泄等实际问题的场所,所以他们会认真地将婚姻维持下去,而不会离婚。他们是婚姻的悲观论者,不相信婚姻会给人带来幸福。家庭对于他们等于寄居蟹选择的一个海螺壳。
将来社会可能存在的婚姻形态:实质性的爱情婚姻;承受性的维持婚姻;主从型的传统婚姻;一夫多妻的畸形婚姻(由于封建文化余毒,妇女欠缺独立意识,男性男权思想影响,部分妇女为了生活而忍受丈夫多妻或者自愿为妾等等)。
非婚姻论者:即单身主义者,与上述婚姻论者的情况相一致,他们对非婚的看法也有多种观点。
1爱情至上主义者。受浪漫思想影响,追求理想的爱情和理想的爱人,不结婚是没有找到理想的爱情和伴侣,他们憧憬幸福,渴望爱情,即使单身,对于他们来说爱和性也依然是统一的,希望性爱对象是自己真正所爱的对象,他们爱得真诚也爱得太苦。
2性、爱分离论者。他们既有传统的浪漫主义教育又有现代的性解放观念,渴望灵肉一体,也可以接受无爱之性。
3性爱至上主义者。他们对爱情不感兴趣,或者爱情就是性欲的代名词,性是他们男女交往中的惟一追求,他们任意选择性爱对象,随处征服女人,追逐的是性感,渴求的是快感,对待异性以数量论,他们以征服作为自己生活的慰藉,并因此形成习惯,如果失败就感到彷徨、空虚、难以自拔。
4禁欲主义者。他们对异性没有兴趣或者强迫自己没有兴趣,单身等于独身,生活与性隔绝。
从上述分类我们可以看出,单身者的性取向并非如我们想像的那样单一,在爱至上主义、性至上主义、性爱分离主义、禁欲主义等性取向中,真正选择性至上主义的其实是少数,相比较于婚姻论者及其婚姻实质的不同形态,如果我们承认婚姻论者其实质的婚姻形态也是多样的,而且在实质性的爱情婚姻、承受性的维持婚姻、主从型的传统婚姻、一夫多妻的畸形婚姻等形态中也存在着多种非理想的婚姻形式,我们就会发现,单身者对婚姻的拒绝以及他们的性取向就不是完全不可理喻的了。
单身者与单身群落 
葛红兵 胡榴明 
单身个体认同单身群落的程度,这关系到单身者以及单身群落的生存空间、单身群落文化的发展。那么当代中国城市单身者对单身群落文化、单身组织的认同程度到底如何呢?下面是我们在上海的106例调查数据。1完全认同者:32。4%。这类单身者认同自己的单身身份,认为单身是一种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它健康、积极,与婚姻家庭的生活方式一样值得尊敬。他们积极参加单身组织,认为单身组织给单身者提供了社会交往的空间,为维护单身者利益提供了保障。2有限度认同者:47。4%。他们感到单身是一种有缺陷的生活方式,因而没有什么值得骄傲和公开的,他们参加单身组织的活动,但是只是在那里寻找自己未来的结婚对象,他们衡量单身组织之好坏的标准是这里是否为自己提供了结婚的机会,而不是这里是否关心单身者权益,是否为单身者提供精神以及社会支持。3不认同者:12%。这类单身者感觉到单身组织都是商人的盈利机构,对单身组织丝毫没有认同感,对自己的单身生活感到自卑,认为这是自己失败的结果,他们出于感情需要对参加单身俱乐部或者准单身俱乐部非常感兴趣,但是却没有对单身群体的认同。4完全不认同:9。2%。这样的单身个体不多,主要是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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