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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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之诗-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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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阵子她时常去逛书店,也时常去好市多或是家乐福那种大型量贩店,IKEA更是每个礼拜都要报到,忠孝东路的SOGO地下二楼的超市就更不用说了。 

  

她突然像个妈妈。 

  

那一阵子维持了一段不短的时间,她几乎每天下班之后就会到我住的地方动锅起炉地煮一些东西,为此她特地买了好几本食谱。说到这个我不得不夸奖她一下,她的厨艺有相当明显的进步,而且是进步非常多,虽然她曾经把蛋炒饭做成黑色的,因为她倒了太多酱油。她突然很喜欢厨房这个地方,在她厨艺突飞猛进的那段时间,她觉得能每天煮东西吃是一件很开心;很幸福的事,如果我能跟她一起动手下厨,『哎呀,我真是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她就会这麼说。 

  

她在书店买回来的书不只是食谱,还有一些保健常识书,一些婴儿知识书,居家收纳书,室内装潢摆设指导书,最奇怪的是一本叫做《如何抓住你的男人》的怪书,要不是我翻过,知道那里面写得是夫妻之间的相处之道,我真的会以为里面教的是如何给自己的男人下降头或是施符咒。 

  

她去好市多买回来的大都是一些台湾普通市面上看不到的食物或是食材,或是一些美国人在吃的杂粮饼乾,通常那些东西不是太硬就是太软,有些酸得让人觉得那东西是不是已经坏了。她曾经在那里买过许多牛肉,那一片一片红得很彻底的牛肉摆在她的面前,『我想煎牛排来吃』,她一边被煎锅里的油喷得乱七八糟,一边转头挤出笑容对我说,『只是我不知道煎个牛排有这麼难。』 

  

她在IKEA花的钱大概可以抵掉我四个月到半年的房租,如果她买的那张大床也算进去的话,那肯定是超过半年了。我不知道一个女孩子的实践力有这麼强,她只不过是在某个下午茶时间,在那家咖啡馆里面无聊拿了一些居家装潢的杂志来翻翻而已,那个周末她的房间就变了样了。 

  

『我觉得我的衣橱太旧了。』 

『我觉得我的床太小。』 

『我想换个窗帘,换个心情。』 

『我想把旧的书桌丢掉,它的抽屉早就坏了。』 

『下个月领薪水我就要去买一台新的液晶电视,所以我的旧电视柜要丢掉。』 

『一个没有沙发的女性单身套房,好索然无味的房间啊。』 

  

她每说一句话就得花个几仟块,我还记得那组沙发跟那张床相加的价钱一共是三万六千九佰元,她在柜台结帐的时候像是中了乐透一样兴奋地转过头来对我说『好便宜啊!』然后就把卡拿出来刷,当她的手机传来银行的刷卡确认讯息,我的心在替她的三万六仟九佰元流血。 

  

去SOGO买菜这个习惯不知道是什麼时候养成的,就在有一次我被迫必须陪她一起去逛街的时候突然了解了她为什麼一定要到这里来买菜。 

  

「有贵妇的味道。」她说。 

  

其实当时听到这个答案的时候我没做什麼反应,不过我确定我的心里有句OS很难听:「贵妇?我还贵你老母的老母!」不过我还想活下去,所以我并没有说出来。 

  

当时她有这些行为出现,坦白说我并不觉得有什麼不太高兴的。因为我跟她虽然在一起,但我们的经济自主,她没有花我的钱,我也不会拿她的钱,她的收入足够她的花费,她对自己的财务有一套规划,她的存款曾经比我多了二十万,她有定存,她有些许的基金投资,她没有任何欠债,除了某家银行三、四十万的车贷之外。 

  

如果你问我她为什麼那一阵子会突然间有这些举动,坦白说我知道,但是我从不说破,也一直在装傻,装做一副我什麼都不知道以为她只是想花钱而已。 

  

其实她想结婚了,当时。对,这个就是答案,这个就是原因。 

  

我看过她替同事带了一整个周末的孩子,因为她的同事得出差。她无时无刻抱著那个孩子不放,而且一点都不觉得累。那个娃娃当时才不到一岁,要什麼都是用哭的,我光是听他的哭声就快要释放我的小宇宙了(不明白什麼是小宇宙的人请上网搜寻关键字:飞马流星拳),但雅芬却能在很短的时间里猜出娃娃要的是什麼。 

  

女人或许随时都有当妈妈的准备吧,我想。


我记得那一阵子里的某个周末,她要我一早就起床,然后陪她一起去淡水玩。当我睡眼惺忪的站在我家楼下等她开车来接我,而她也准时到达时,我看见她的眼里,有跟平常不一样的光茫。 

  

「如果不是要给我什麼惊喜,就是有怪事要发生了。」我坐上车之后,心里这麼预料著。 

  

但是一直到了中午吃饭时间,一切都很正常,我们搭渡轮到八里去闲晃,在那里遇到老外要求跟雅芬一起拍照,老外说雅芬长得很漂亮,而且人又高身材又好,怀疑她是不是空姐。身为她的男朋友,我理所当然地被那个老外晾在一边,一开始那个老外很有礼貌地对我说:「Hi!How are you?」但是我还没有回答,他就开始跟雅芬说话了。「Fuck!Thank you。」我在心里这麼回答他。当雅芬沉醉在那些老外的花言巧语时,我只能站在旁边安慰一个大概五、六岁大的孩子,因为我踩到他掉在地上的冰淇淋。然后我们搭渡轮回到淡水,在吃阿给的店里被阿给的味道给淹没。然后走到全台湾最靠海的星巴克买了两杯焦糖拿铁,正当我想要找个地方小便的时候,我预料的怪事发生了。 

  

『我们去看房子吧,好吗?』她搂著我的右手,笑得露出她整齐的牙齿,眨著眼睛对我说。 

  

卖房子的Sales都有一张可怕的嘴巴,我当然不是说他们有一嘴烂牙,我的意思是他们都很会说话,,而且说话如果甜不死人就要偿命一样,我觉得如果哪天这些Sales死了,身体都烂了,成千上万的蛆爬在尸体上时,那张嘴巴大概还活著吧。 

  

『哎呀!两位真是郎才女貌,佳人仙侣啊!是不是刚刚新婚呀?』接待我们的是一个有些年纪的阿姨,大概四十多岁,她脸上的粉厚得大概要用响尾蛇飞弹才能打得破。 

『喔!没有!』雅芬解释著,『我们还没结婚。』 

『还没?』这位阿姨夸张的睁大了眼睛,『你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对恩爱的新婚夫妻呀!』 

『真的吗?』雅芬上当了,『我们有夫妻脸吗?』 

『当然有,』这位阿姨继续为雅芬灌迷汤,『男的帅女的美,怎麼看怎麼像夫妻。』她笑著说。 

  

男人在这时候其实是没什麼用处的,因为Sales都很会察颜观色,这桩买卖成功与否决定在谁的身上,他们总是能嗅得出味道。相较於冷感的我,雅芬的热情很容易地让这位阿姨锁定为主要攻击目标。 

  

『先生贵姓啊?』她突然转头问我,彷佛知道自己已经把我冷落了许久。 

「我姓徐,双人徐。」 

『徐先生,你的女朋友很漂亮呢,两位快结婚了吧?』她说。 

  

哇铐!才出第一招就想致我於死地,我可是这麼简单就能撂倒的人? 

  

「这……」我很快地想出破解招式,「不是我能单方面决定的。」我说。 

『女朋友这麼漂亮,不快点娶回家,小心被人追走罗。』她说。 

  

这招比第一招弱太多了,看来她已经没有其他招式对付一个对看房子很冷感的客户了。 

  

「如果这麼容易被追走,那今天跟她来看房子的就不是我了。」我说。瞧我破解的多漂亮。 

  

大概是我的武功太高,她难以招架,在介绍建案的这一路上,她都对著雅芬在解说著。 

  

我突然想起纷飞曾经问我,如果我将来跟某个女孩结婚了,组了一个美满的家庭,那麼我会想住在哪里? 

  

「洛杉矶或是西雅图吧。」我说。 

『为什麼是国外呢?』 

「因为环境比较好呀。」 

『淡水也很好啊。』她说。 

「淡水?」 

『嗯……』她点点头,『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我能看著那片映著夕阳的海,等著我的先生和孩子回家。』她微笑著说。 

  

  

  

* 若一切都能如想像中的幸福,这世界就不会有悲剧了。*

跟纷飞在一起的那一年,是1999年,我将要升大三。我记得那是大二结束时那个五月,在我准备回家过暑假之前。 

  

其实会跟纷飞在一起,我也觉得是一件很神奇的事。因为除了散步之外,我们从不曾做过其他的事情。 

  

但请你不要想歪,我所谓其他的事不是指上床或是那方面的事情,我的意思是男生要追女生,总会有些步骤是非做不可的,例如情人节送巧克力,例如写几封情书或是e…mail,例如在已经十一、二点的深夜打电话聊聊天。总会有些地方是非去不可的。例如某家牛排馆、某间电影院、某个看夜景的山上之类的。 

  

但是我跟纷飞一直以来都只有找一条路或是找个公园散步,走个一个小时或一个多小时就回家,聊天的内容也都很平常,甚至,我们还没有很深入地谈到过感情的事。 

  

『你知道能散步是一件多幸福的事吗?』纷飞说。 

「怎麼说?」 

『那表示你生活过得不错,即使不是有钱人,你也有悠闲的时候。即使不是没烦恼,你也有暂时不去想的时候。即使不是很快乐,你也有沉淀的时候。即使不是全无病痛,你也有还算不错的身体陪著你一起走。』 

「你真的很喜欢散步,因为散步你悟出不少道理的样子。」我说。 

『是呀!』她转头看著我,步伐依然缓慢,『因为散步,我还发现两个秘密。』她说。 

「哪两个秘密?」我好奇地问。 

『第一个,你喜欢我。』她说。 

听到这话,我哈哈地笑了出来,「那第二个呢?」我说。 

『我喜欢你。』她说。 

  

她曾经告诉过我她不知道为什麼会喜欢一个小她两岁的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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