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小心有了女友_作者: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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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有了女友_作者:高波-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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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静静的站着,好像在欣赏自己的杰作,我还感到在这寂静的马路上,那几个食客和小吃摊的老板都一动不动的看着我,目瞪口呆,那一刻,我像变了一个人,冷静异常。  
我扭过头,看到张萌萌表情异样,目光呆滞,六神无主。我拉住她的手,朝远处走去,走出了这条街,打了一辆车…………  
我对司机说:去经院。  
张萌萌却说,去东直门。  
我诧异的看她,她眼神中闪着异样的光芒。  
她解释说去东直门的原因是因为她家那里有套房,并且没人住,只有她平时偶而去那;她还问我,学校大门关了,你现在还浑身是血,怎么进校门,我没说话…… 
我~默认了她的提议,就这样,我麻木的坐在车里,平静异常,内心充满的只有压抑。不知不觉间,一个柔软的身体,靠在了我的身上……              
 
   
 
 
第二部分 
第13节:血脉泵张~ 一夜缠眠…… 
              
            没过两天,有天深夜,我写了上面那些文字,完成时突然间感到了一阵兴奋。我完全不明白那天晚上和人打架后,我为什么毫不兴奋,只是觉的一切像呼吸一样那么自然,似乎这并没有什么。直到写了这些文字时,我才忽然觉的我简直是烂酷无比,甚至怀疑自己上辈子是个一剑藏空,千里不留痕的大侠。于是,我在当晚就把上面这段文字发到了张萌萌的邮箱……  
第二天晚上,我接到了张萌萌的电话,我告诉她,传给她看是想让她成为这段文字的第一个读者……  
张萌萌说她看过了,觉的是模是样的,就是写的有点像武侠小说或是科幻小说。  
我反唇相讥:没品味,这叫浪漫主意,不懂了吧。  
张萌萌说:行,本来想给你留面子,你既然敢这样说我,哼哼……  
接下来张萌萌说了件叫我倍儿感尴尬的事。照她的描述,那天晚上我打趴了两个人之后的情形和我写的有点出路:  
我一酒瓶砸在那人脸上,水光四溅,然后拉起她的手,向这条街外走去,这是条不长的短街,越向前走灯光越暗,张萌萌无比紧张,紧张的想哭,她说幸好有我拉着她的手。她还说她不敢回头,可是又怕后面有人追来,不过看到我无比自信的不慌不忙的走着,她忽然觉得我可以依靠。走了几十米,我们渐入黑暗,最后,她觉得我们已经走到了没有亮光的地方时。忽然我握她的手一紧,然后我拽着她往前玩儿命的跑,像耗子一样,拉着她穿了好几条胡同,最后跑上大路,拦了辆出租车,她说上车之后她忍不住大笑,她说她才知道原来我心里也害怕,却还装的跟黑社会老大是的,用她的话说:你这混蛋,吓死人家了!她还说那晚是我说不回校了,说去找个朋友,那朋友家有个地下室。然后我还对她说:和我一起过去。当然,用张萌萌的话说,她豪不犹豫的拒绝了,可是我却攥着她手,一言不发的看着她,目光无比坚定。最后,她妥协了,她说,那还不如去我家,我家东直门有套闲房…… 
那晚到了张萌萌的家,我不名原因的欲望强烈。  
照着一般小说的正常顺序,我由于失恋,满是发泄自己的冲动,而一个女孩子,能让一个能给她强烈印象的有好感的男孩儿到她家,恐怕结果也是不言而喻。 
于是,就在我看到张萌萌从浴室里只披了浴袍走到我面前时,我把她扑倒在了床上。  
我粗暴的脱掉她的睡衣,粗暴的吻她,丝毫没想过要怜香惜玉,我只有一种本能的冲动,积蓄已久的压抑不吐不快。 
我不明白为什么文艺社那会儿我会对她毫无杂念,我不明白眼前这个秀色可餐的美丽女孩儿,为什么曾经没给我带来欲望,我们曾经暧昧的相处,却相互没有激情。 
我依旧无法明白,如今这幽暗灯光下的女孩儿,却为什么让我有了前所未有的激情,她的每一寸肌肤都仿佛泛着诱人的光芒,让我血脉泵张~ 一夜缠眠…… 
在未来的岁月中,当这个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当我如果按照正常的时间顺序进行表述,故事将近结束的时候,深深的忧伤总是充斥在我的心头,一种莫名其妙的感情好像一根丝线一样从我的身体里慢慢的想外抽离,每抽出一分,就让我的痛苦愈加清晰一份,我在彷徨之中无数次的想起这个夜晚,想起张萌萌那清秀的面庞,幻想她那柔滑娇嫩的身体,我才知道我是那么的对她痴迷,我才知道我是那么的希望可以回到那个夜晚,回到她的身边,回到东直门那间温暖的小屋…… 
那晚和张萌萌一夜缠绵,第二天早上,我被张萌萌唤醒,她告诉我她去上课了,准备了早饭给我,临走亲了我一下。然后我就昏迷过去,直到中午艳阳高照。  
我坐在张萌萌的床上,茫然四顾,一件干净的衬衣摆在床头,上面一张字条:脏物已被我销毁。  
 看着她给我准备的早餐,我不知所措。  
看着衬衣,一个念头跳进我的脑海:这是男式衬衣,这是她那个高年级男友的衬衣。  
对此,我毫无感觉,我仅仅是以一种逻辑似的思维得出一个结论。 
我还得出一个结论:他们,常常躺在这张床上做爱。  
那之后,我没有吃那些精心制作的早餐,穿上了曾经是他男友的衬衣,下了楼,临走之前,没忘记把门撞好。 
从张萌萌家出来之后,我在东直门闲逛了一阵,找了个服装市场买了件T…恤换上,随即就把那件衬衫扔在了垃圾筒里。  
那一刻,我觉的自己上大学后仅有的一点激情灰飞烟灭,再也见不到踪影。  
那天中午,我离开了张萌萌的家,漫无目的的走在路上,看着车来车往,忽然感到一阵失落,丁灵离我而去了,张萌萌其实也不属于我,我并非一个沉迷于感情的男人,可是真正投入后的毫无收获,是一种另人倍感失败的事情,比一个老农由于棵粒无收而感到的失落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我马上结束了无所事事的闲逛,因为我想去个地方,一个我克制不住想再去一次的地方……             
 
   
  
 
 
第二部分 
第14节:该开始新的生活了 
              
            我溜溜达达的走在北京东北方向的马路上,直到走累了才打了一辆车,于是几十分钟后,我又看到了丁灵的字,那几个歪七扭八的字,那几个刻在树上该死的破字儿。为什么会再来这,我也不知道,或许我骨子里是个优柔寡断的人,或许我真是个受不起打击的人,说好听点,或许我是个重感情的人。可是。重感情屁用也不管。  
我没再心绪不宁,没再情绪激动,我平静看着那几个字,一时间看呆了。  
我一动不动的思考,一丝不挂的透视着自己,其实和丁灵分手后,我一下子变的懦弱起来,我无比彷徨,没有自信,我躲在了自己的世界,就像躲在了蚕茧中一般,简单的说,我在作茧自缚。不过,不知是什么时候,我在茧中已慢慢成长,我学会了冷静的思考问题,更多的,我的思维方式在发生变化,某种意义上说,我已经不再是个小男孩,我在不知不觉的成为男人,只是我没有勇气面对自己,我始终没能破茧而出,面对那个丁灵生活着的世界,那个世界对我意味着痛苦。但是只有在丁灵身边时我才能客观的看待自己,如今我站在这棵破树前面时,总会感到丁灵的存在,刻骨铭心的存在,那树好像触手生温般维系着我与丁灵的两个世界。  
那个下午我站在那里好久好久,忘了时间忘了自己。 
黄昏的时候,我告诉自己,我该重新生活了,我在自己编织的网里已经很久了,哪怕是体验生活也该告一段落了。其实我早该站起来了,我并不是不勇敢,我只是在折磨自己,借痛苦来减清对丁灵的思念,我爱你,丁灵,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我要走了,保重,祝你幸福……  
那天黄昏时,我沿着故宫后门,走过五四大街,顺着东四大街,一路朝学校走去,走着走着便加快了脚步,不知不觉跑了起来,我茫然的跑着,越来越快,越来越快,跑过了朝阳门,跑过了东大桥,超过了无数的自行车,和无数的行人擦肩而过,我跑过了呼家楼,跑过了小庄,越跑越是轻松,我的悲伤都随着汗水排出了体外……  
以前看王家卫的一部电影,我记的男主角每次失恋后都会去跑步,台词也烂酷无比。当时我觉得描写的过于夸张,失恋也不至于没命烂跑啊,总觉的傻傻的。 
如今我依然不知道王家卫为什么跑个不停,因为每个人都有他跑个不停的原因。  
可是我,现在的我,至少知道自己跑个不停的原因:我要找回自己,我要从新生活。  
只是我并没想完全忘记丁灵,我知道那样做只能是自欺欺人,一段感情,是不可能从记忆里抹去的,我根本忘不了丁灵,谁也不能让我忘记我爱的女人,包括我自己。  
不知过了多久,当我看到经院大门时,连我的鞋子里都已满是积水…… 
每个学校,都会有那么一种人,他们在校园里混迹,游游荡荡,没有小的圈子,学校就是他们的圈子。 
第二天早晨昏昏沉沉间,被一阵敲门声弄醒,迷迷糊糊的看了看,所有人都躺在床上。 
郭晓磊歪歪扭扭的直起了身子,刚把锁拧开,门就开了,一个大脑袋噌的一下探了进来,硕大的脑门和牛铃般的大眼一看就是住旁边宿舍同班的刘兵同志,丫一向没有时间观念,从来都喜欢在别人早晨梦乡的时候破门而入。 
我们几个郁闷的看着他,心想:听那独特的敲门声,就知道是他,不过不给他开门又不成,他能一直敲门敲一上午,直到把你敲醒为止。 
刘兵喜欢串宿舍,当然他更喜欢散播小道儿消息,串宿舍的目的也是如此,比如晚上你在床边洗脚,肥皂泡沫有些发暗,第二天,你的洗脚水都成了紫色的消息就能在整个学校传播起来。 
他说各种消息总是绘声绘色的,属于那种被人当场揭穿也能面不改色的骨灰级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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