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眼瞧了一下高岩,他呆呆的愣在那,大嘴咧着,很高兴的样子。
我叫道:“高大哥?”
他不回答,好像陷入了沉思……
一(1)
2003年2月14日,情人节。
对于青年男女来说,是一个重要的日子。
对于罗宇恒来说,同样也是个重要的日子。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
罗宇恒坐在车里,透过车窗,向外张望着。
“罗总,现在就回去吗?”
罗宇恒没有回答,眼睛注视着傍晚的残阳。
“回去吗?”高岩又问了一句。
“哦,那就回去吧。”
“好。”
高岩放慢车速,踩下离合,准备换挡,因为就快到前面的叉路口了。
“现在路边的椰树叶它有一整天的时间,
仰起海风吹红的脸悄悄飞去了东南边,
因为我们最浪漫的相片我又冷落了直觉,
原来冲动的情节就是和你看海……”
“阿岩,先不回去了,这首歌叫什么?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阿?不回去了,好,那您想去哪?”
“嗨,这首歌您当然没听过了,这是周迅的看海,您是听高雅音乐的人,这种歌怎么能入耳呢?”
“看海,看海。”罗宇恒喃喃的念着。
“阿岩,去海边吧。”
“哦,好的。”
高岩轻点油门,将挡位回到五挡。汽车沿着直路飞驰下去。
高级音响里继续洋溢着周迅略带沙哑的歌声。
“离开你以后才知道,
你对我是那么那么重要,
谁知道你想要的不明了,
我无处可逃,
你的心不在你总是想跑,
我只想要陪你陪你去找,
我知道你并不是不想要。”
……
高岩从车里拿出罗宇恒的风衣,给他轻轻披上。
“罗总,傍晚海风凉,您要注意身体呀。”
“咳,咳,谢谢啦,阿岩。”
“咳咳,咳咳咳,咳。”
罗宇恒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罗总,我去给您拿水。”
“阿岩,不用了,我不浪费资源了。”
“哎呀,罗总,您别这样,一定养好了,集团还等着您回去呢。”
“回去?我?”
他隔了半晌。
“对呀,是该回去了。”
“阿岩,你去车上吧,我想一个人静静。片刻后我们就回去。”
“好吧。那您可别坐的时间太久了。”
“嗯。”
罗宇恒向海面望去,海水已经退了潮,海面显得十分的平静。
“你真有一颗平常心呀。”他自语道。
“我到底是错了?还是对了?”
“平常心呀。”
罗宇恒忽然感到胸腔里一阵挤压。
“我喜欢大海宽广的胸怀,如果我死了,你把我的骨灰撒进大海吧!”
一个女子的声音,忽然在耳畔回响。
他含着一丝微笑,慢慢合上了双目。
……
“罗总,罗总,醒醒,别睡着了。”高岩摇晃着罗宇恒。
但是,无论使用多大的劲,他再也听不到那个熟悉的声音了。
高岩怔怔的站着,泪水不断的淌下来。
他心中说不出的难受。
罗宇恒。
这个他的老板,朋友,恩人,这世上唯一最亲的人。
终于走了。
他在想:他去哪里了呢,是天堂,还是地狱?”
也许,他舍不得这里,这一片海,去向海王诉说自己的故事了吧。
一(2)
“快传球!”
“断了他。别让他过去。”
“快,封死‘皮蓬’!别让他拿到球!”
唰!那个“皮蓬”接住了飞过来的球。他快速急突过了拦阻的对员,又一个漂亮的转身,突破了敌人最后一道防线。
一、二。
他,跨出二步跃起,右手一挑,将球送进了蓝圈。
“吱!”
裁判员吹出了结束的哨音。
“万岁!我们赢了!”
“‘皮蓬’,你太棒了!”
“皮蓬”用手将发梢一扫,转身向队友走去。
就这一个动作,立即引起了场下的骚动。
“于磊,我们爱你!”
“太酷了!”
“于磊,于磊,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哇!酷毙了!”
“于磊!于磊!”
……
场下观看的女同学们疯狂的呼喊出各种赞美的言辞。
一场激烈的篮球比赛就在欢呼声中结束了。
比分牌上显示着:
计算机系:法律系98:96。
看来是一场实力接近的比赛。
队员们摆脱了女观众群的纠缠回到更衣室。
“‘皮蓬’,你今天太棒了!把那帮家伙看的死死的!”
“就是,就是,我说‘皮蓬’厉害吧,你们还不信,要是去年就把他召进队里,还会输给法律系那帮书呆子。”
“是啊,三年了,我们第一次赢,不容易啊。”
“得了,得了,你们就别捧了,还不是靠大家的努力,功劳是大家的,可不是我一个人的。”
“‘皮蓬’就是谦虚,要不女孩子们迷他呢。”
“‘黑子’,你这话就错了,谦虚能迷姑娘?那是因为咱‘皮蓬’帅,帅!懂不懂。这年头,男人要不帅,女人就不爱!”
“帮帮忙,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晓得吧。”
“有没有搞错,是男人不酷,女人不爱!”
“好了,好了,大家别争了,说的我毛孔都竖起来了。”
“对,对,对,我们还是讨论一下一会上哪里吧。拿了这200块,咱们去五角场搓一顿吧。”
“好主意。”
“好。”
大家都赞同队长的意见。
只有于磊默然。
“‘皮蓬’,你怎么不说话?”
“对呀,‘皮蓬’,今天你可不能在开溜了,走吧,一起去乐乐。”
“真的不行,我真的不能去,家里有事,我必须回去。真的对不住大家。”
说完,抄起书包转身向门口走去。
“哎,真扫兴,‘皮蓬’又开溜,那我们去还有什么意思呀。”
“可不就是嘛。”
“大功臣缺席了,没劲,队长决定吧。”
“他每次都有事,也不知道到底家里什么情况。”
“不会‘皮蓬’是恋家狂吧。”
“别胡说,人刚走,你就大嘴巴。”
“算了吧,我看大家还是散了吧。”
“好吧,队长大人。”
“大家记住了阿,明天早上六点晨跑。可别起晚了。主要是你‘猴子’,别在让‘皮蓬’笑你。”
“遵命,我的队长大人。”
“yessir!”
“seeyoutomorrow!”
“bye!”
一(3)
于磊骑着自己的“破坦克”,出了复旦大学的校门向家驶去。
他的家在上海最贫困的区域——闸北区。
经过横截闸北区的铁道,就是永兴路。
住在上海的人大都知道,这条路上坐落着一所有名的中学——市北中学。
市北中学虽然是市立重点中学,但是由于它的地理位置和客观因素,使得它的位置在重点行列里是最末位的。
这就是于磊的母校,启蒙他思想的地方。
在市北中学的后面,是一片棚户区。住在这里的居民也就被人称为棚户人家。由于都是些社会底层人士,所以脏、乱就成了这里的特点。
由于房子都是解放前的,所以夏不能避暑热,冬无法御风寒,雨天潮湿、漏水更是家常便饭。
于磊家也是棚户区中的一户。
住在这里的孩子,因为父母思想和教育程度的关系,大都是些待业的、游手好闲的、有不良嗜好的,能上到高中的就已经是出类拔萃了。
于磊却考取了上海最有名的学府——复旦大学。
因此,他拿到录取通知书时,整个棚户区都炸了。
他的成功得意于自己的努力。
也是他父亲的教子有方。
古语说,养不教,父之过。
于磊的父亲是个小学数学老师,他深知知识对于人的重要性,住在棚户区这片低级世俗之地,自己的命,此生是没得选择,但是子女一定要走出去。因此,他从小就把于磊关在家里,不让他和棚户区的孩子们有一刻的接触。
于磊的童年就是这样被扼杀了,他被父亲强迫着阅读各类书籍和杂志报刊。父亲那点微薄的工资,也全部用在了给儿子添加未来希望的本钱上。
久而久之,于磊自己也就养成了不与外人接触的习惯,甚至是学校里他认为庸俗的学生。
他无疑是个好学生,从小学到中学,年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到了大学,一等奖学金也是他个人的专利。所以,实际上他心里已经有了笑傲江湖的自信。
现在,他已经是复旦大学计算机系的硕士班一年级学生,而且在计算机网络上有独到的见解。自己的前景一片光明,更助长了他自命清高的思想。
他参加篮球队,只是为了像毛主席一样,拥有一个能干大事的健康体魄。而对于篮球队的那些成员,他表面和大家走得很近,实际上,在他眼里,搞体育运动的,不过是些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所以系篮球队每每邀请他加入,他总是以各种委婉的理由拒绝。今年的加入,也不为别的,实在是因为他看不上法律系那帮家伙年年张狂的样子,一定要灭了他们的骄傲。
于磊登着车,嘴里哼着“西游记”的主题曲,转眼回到了这个被上海人称作“下只角”的地方。
他穿过满是粪桶和垃圾堆列的狭窄弄堂,渐渐到了自己的家门口。
“磊磊,回来啦。”
“哦,李大妈呀,我一会吃了饭就去给玲玲辅导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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