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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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文集- 第16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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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船好吗?”我们租了一条小船,他划,我坐在船头玩水。烈日把水都晒温了。只一会儿,他的额上已布满汗珠,他把船搁浅在沙滩上,我们相对静静的坐著。这是个十分炎热的下午,风是静止的,天上的浮云好像都不移动。我觉得脸颊发烧,脑中膨胀。过了许久,他说:

    “再过不久,我要走了。”

    “走?走到哪里去?”我问,诧异的看看他。

    “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他说,避开我的眼光。

    “什么时候去?”我问,呼吸急促,我的手抓紧了船舷。

    “还没有一定,也许五、六个月以后,也可能几星期以后。”他说,淡淡的,好像在讲一件平淡无奇的事。我忽然对他萌出一股强烈的恨意,他说得那么轻松,轻松得可恶!这个陌生人,是的,陌生人!我了解他多少?相交半年,连他的姓名都不知道!我恨恨的瞪著他,说:

    “反正你是要走的,你惹我干什么?”

    他像受到针刺一样猛的跳了一下,立刻瞪住我的脸,严肃的望著我说:“你在说什么?”“我说,你为什么要到我窗口去招惹我?为什么要和我一次又一次的约会?你是什么鬼存心?”

    他的脸色变得苍白了,好半天没说话,然后叹口气,显得十分懊丧。“是的,我错了!”他无力的说:“珮容,相信我,我是把你当女儿看的,你是——你——”他困难的咬咬嘴唇,又叹了口气:“你长得太像我的女儿,我一直有个幻觉,以为我是带著我的女儿散步,带著我的女儿玩,我在给我的女儿讲音乐家的故事,教她拉小提琴……我忘了你可能没有把我当作父亲看。是的,我——错了,我不该招惹你!”

    他的声音苍凉忧伤,我注视著他,他似乎在一刹那间变得苍老了。我坐近他,激动的抓住他的手:

    “好吧,”我说,“你把我当女儿看好了,但是,不要走,行吗?”他对我苦笑,用手抚弄我的头发,就像爸爸常做的一样,他轻声说:“不行,珮容,许多事我们是不能自己做主的。”

    我默然不语,第一次领略了人生的哀愁。他拍拍我的手背,鼓励的笑笑说:“高兴起来!珮容!”我勉强的笑了笑,他的笑容也和我同样勉强。我觉得心中充满了激情和哀伤,泪水悄悄的升进了我的眼眶里,在我眼眶中打转。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抑制著,不让泪水滚下来。他握住了我的手,低声说:

    “别难过,在你这一生,这种分离总会有的。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有很光明的未来,你是个值得人羡慕的孩子,还有什么事值得流泪呢?我是流浪惯了的,从不会在一个地方久住,你问过我为什么和我的女儿分开,这也和我的流浪生活有关。那时候,我很年轻,而且很苦,我半工半读的进了音乐学院,同时我和一个富家名媛恋爱了。她的父亲反对我,甚至囚禁起她来,但,她私自来找我。为了她,我没有毕业,我们逃到远方,没有一点积蓄,也没有工作能力,我只得参加一个巡回乐队,到各地表演,这是我流浪生活的开始。她也跟著我到处流浪,一年后,孩子落地了,娇生惯养的她,实在吃不了这种苦,而我又无力改善这种生活,于是,争吵发生了。我没办法请佣人帮忙带孩子,她又要带孩子,又要洗衣烧饭,而且三两天就转换环境,这些,把她折磨得瘦骨支离。她开始责备我没有用,骂我连家都养不好,发誓不愿再过流浪的日子,甚至于骂我不是个男子汉!我在她的责备下几乎要发疯,看到她吃苦受累我又难过得想自杀。在苦闷了的时候,我就喝酒求醉,结果,我们的生活越来越恶劣,我酗酒,她骂街,孩子哭叫不停,整日几乎没有片刻宁静。一天,我醉了,她又叨叨不休的骂了起来,趁著三分酒意,我叫她滚,告诉她,如果不是因为她跑到我家里来找我,我就不会拿不到毕业文凭,更不会找不到一个正经的工作,也不必吃这许多苦。这些话伤了她的心,第二天,我表演了节目回来,发现她已经走了,把孩子也带走了!从此,我失去了她和女儿,我在灯前发誓,跑遍天涯海角,我要把她们找回来,到现在,我已经找了十七年了。”他看著我,感伤的笑笑。“珮容,你是个快乐的孩子,你不会明白人生也有苦的。”

    “我知道了,”我说,“你又要去找你的女儿了?”

    他摇摇头。“不,我已经放弃了,这次,我要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去定居。很久很久之后,她们或者也会到那个地方来找我的。”

    他抬头看著天边,眼睛中闪著奇异的光。我被他的神情所震慑,也呆呆的望著他。好久之后,他突然说:“走吧!该回去了!”他拿起了桨,向回程划去。

    在公共汽车站,我向他说:

    “我喜欢你,真喜欢你,但愿你永远不走!”

    车来了,我跳上了车,从窗口看著他,他伫立在那儿,脸色显得出奇的感动,眼睛里有著泪光。

    回到家里,给我开门的竟是唐国本,他用手撑在门上,拦住门不让我进去,瞪著我的脸说:

    “哪里去了?我等了你一个下午!”

    “让开路!你管不著!”我没好气的说,但他仍然拦在门上,微笑的看著我,好像我是个供人观赏的小动物似的。我跺了一下脚,对他狠命的推了一把,趁他身子一歪的时候,从他胳膊底下钻进了房里。进房后一抬头,才发现爸爸正站在我面前,他抬抬眉毛又皱皱眉毛,说:

    “怎么了?永远长不大!你今年十几岁了?”

    “十八岁!”我说,向自己的卧室冲去。

    “又变成十八岁了!”爸爸在我身后嘀咕了一声。

    我从卧室门口回过头来,对唐国本作了个鬼脸。

    “再见,糖果盆!我累了,要睡一会儿!”我溜进房里,带上了房门。夏天过去了,秋天来了,太阳收敛了它的威力,人们也披上了夹衫。我和“陌生人”更加熟稔,也更加亲密了。山边泽畔,我蹦跳的影子常伴著平静的他。他和我谈萧邦和李斯特的故事,讲星星的位置,讲北国及各地的风俗,讲他的流浪经历。他不再说他要远行的话,我们相处的每个时间都充满了愉悦,我常戏呼他作“老爸爸”,因为他总以老爸爸自居,他也常玩笑的叫我作“女儿”,甚至“宝宝”,说我是他女儿的化身。我们真成了一对忘年之交,听他轻哼著世界名曲,才真是人生的至乐。他有一副磁性的歌喉,嗓音柔美,感情丰富,我实在奇怪他以前的爱人怎会舍得离开他!

    那天,我们在碧山岩玩,因为不是星期天,游人非常稀少。在那小小的瀑布旁边,他唱起一支我从没有听过的歌,歌词不是中文,无法听懂,调子却婉转缠绵,回肠荡气。我问:

    “这是首什么歌?”“一首意大利的情歌,”他说,眼睛闪亮,脸上有一种奇异的光辉。“许多年前,我常唱这一支歌,这是她最喜欢听的一首歌。她常靠在我的肩膀上,要我再唱一遍。有了孩子后,冬夜,我们守在炉边,每当她不高兴了,我就唱起这首歌,她会溜到我的膝前来,把头放在我的膝上,我们的小女儿躺在摇篮里,瞪著大而黑的眼睛向我们凝视。”他深深吸了一口气:“人,到中年之后,竟会这样渴望一个家!”

    “歌词的意思是什么?”我问。

    “我们曾试著把它译成中文,”他说,忧郁的笑笑。“事实上,大部分是她译的,我对诗歌的领略力没有她高。让我念给你听吧。”他柔声的念出一首十分美的小诗:

    “春花初绽,看万紫千红怒放,

    山前水畔,听小鸟枝头歌唱,

    江南春早,莺飞柳长,

    啊,莫负这,大好时光!

    我心已许,两情缱绻,

    愿今生相守,恳再世不离,

    啊,任时光流逝,任物换星移,请信我莫疑!

    啊,任云飞雨断,任海枯石烂,此情永不移!”

    他念完了,又用中文轻轻将这首歌再唱了一遍,我阖目凝神,为之神往。等他唱完后,我热切的说:

    “教我唱!好吗?”他教了我,十分细心的教了我。然后,他说:

    “这是我教你的最后一样东西了!”

    “怎么?”我诧异的问。

    “要走了!以后,”他顿了一顿:“不知道要什么时候再见面了!”“啊!”我叫,抓住他的手。“不!你不要走!我们相处得不是很快乐吗?难道你对于我没有一点留恋!”

    “我留恋,太留恋了。”他说,神色凄然。“但是,我必须走,这是——不得已的。”他拍拍我的手背,“我走了,你要安安定定的生活,你有一个很幸福的家!”

    “告诉我,你到哪里去?离开台湾吗?”

    “是的,离开台湾。”他轻声说。

    “到哪里?告诉我,有一天我或者会去找你的!”

    他笑笑,没有说话。“你什么时候走?”“快了,下星期,或者再下一个星期。”“我要去送你。”我说,想让自己坚强起来,我向来自认为是个坚强的孩子的。但是,泪水升到我眼眶里来了,我抓牢他的手,哽塞的重复了一句:“我要去送你。”

    他突然揽住了我,把我的头拥在他的胸前,他的嘴唇轻碰我的前额。他喃喃的说:

    “好孩子,别流泪!宝宝!”

    听他叫“宝宝”,我哭了。始终,我弄不清楚自己对他的感情,对他有一份强烈的依恋和崇拜。听他用亲密的声音叫宝宝,使我肠为之折,我像孩子般攀住他,近乎撒赖似的说:

    “不要走!不要走!”“别哭,珮容,”他说,“我还会再见你一次,下星期天在植物园见!”“你一定要走吗?你是个狠心肠的人!”我叫。

    他叹息了一声。“下星期天,我等你!”

    这一天,我失去了欢乐,我们变得非常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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