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就和娱乐圈内通过绯闻炒作,达到宣传的目的,原理上是一样的,不过,反向炒作是一把双刃剑,一不小心就会伤到自己。
不过叶秋的这个创意,却是不会有那么大的负面效果,想来这也是江东能够一口答应下来的原因吧。
当然了,这个创意,其实也可以随便找一个人来和江东的公司一起演一出戏,但是效果却肯定不会那么好。
而叶秋却不同,首先他是个名人,而且还有广告大师的名头在,在炒作这个事情上,有着极大的便利和反差的效果。
叶秋很快地就收到了江东那边打来的三百万的酬劳。
好戏即将开演了。
……
林琪是一名大学生,同时也是《第一次亲密接触》的忠实粉丝,她在QQ上的第一个网名就是轻舞飞扬,而在她的好友栏里面,却有着好几个“痞子蔡”。
林琪是从《第一次亲密接触》开始知道叶秋的,之后更是成为了叶秋的忠实的拥趸,而且叶秋写的那些歌,她也都很喜欢。
每天打开电脑,登陆QQ,登陆叶秋的网站,已经成为了林琪的一个习惯。
这一天,林琪习惯性地打开叶秋的网站,浏览了一遍,却没有发现什么新的东西,林琪有些失望地关掉叶秋的网站,开始在QQ上和她在网络上认识的好友“痞子蔡”聊天。
这个时候,突然电脑右下角出现了一个弹窗。
QQ弹窗广告并不稀奇,林琪也不是很在意,移动鼠标就要关掉弹窗,不过当林琪看到了弹窗上的内容的时候,却是顿住了。
她不但没有关掉弹窗,反而移动鼠标点开了弹窗。
因为弹窗的内容是和她的偶像,《第一次亲密接触》的作者,创造了脑黄金销售奇迹,创意传媒,以及让QQ一鸣惊人的广告才子,创意大师叶秋有关!
而且内容也很特别,甚至可以说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上架感言()
又要上架了,这是小黑在起点的第二本书了,这本书,开篇写的不好,之前还改过情节。
本来是10月1号上架的,可是没有三江没有强推,小黑有些不甘心啊,所以推迟了一周,感谢责编范范帮小黑争取到了强推上架。
8月7日上传,10月9日中午12点上架,两个月新书期,终于到了上架的一刻了。
可能是因为这是第二本了,所以反而没有第一本上架时候的洒脱,特别是开篇写的不好,期间有很多书友都留言说过,那个时候,一度打乱了原本的思路,修改远远比新写来的麻烦,而且,一下子很多后续情节都要修改,我当时问过其他的作者,也咨询过责编,最后还是决定改了,可是改完之后,收藏掉的越发的厉害了,当时真的有想过,是不是砍掉这本书?
上架了,意味着收费了,或许会流失很大一部分读者,不过,还是感谢你们的收藏,点击,推荐!
当然,还是希望,不差那点钱的书友能够支持一下正版。
有朋友跟小黑说,你这样不行啊,为什么不行?不懂得煽情啊,不懂得票,你得求才能有,不懂得卖萌,卖惨博同情,人家选秀节目,都是比谁惨来着,你得开单章啊,什么生病感冒流涕,还坚持码字啊之类的。。。。。。
这些小黑还真做不来,那啥,从这一点来说,小黑还算厚道吧?
所以,看在小黑这么厚道的份上,那啥,大家觉得书还可以的话,花点小钱,订阅一下小黑的书吧。
一直小黑的书每天雷打不动两更,上架了,之前就说好了会爆发一波,不过存稿不多,所以,爆发期可能不会很长,但是小黑会努力多写,那啥,再通知下,10月9日,周日,中午12点《娱乐点金手》正式上架啦!月票,订阅,打赏,推荐再一次求,再一次感谢!
俗人小黑写在10月8日晚上22:18!
第一百三十六章 虚假广告?(1/10)()
广告大师叶秋,状告“旺旺”广告虚假宣传!
这是QQ弹窗广告的标题!
很多人第一时间看到这个消息,第一印象就是,开什么玩笑?
叶秋是谁?那是玩广告的大师,那是一个创意换来数以亿计的创意牛人啊。
他居然告别人做虚假广告?你特么是在逗我玩吗?
广告大师状告虚假广告,一下子就让人产生了好奇心,到底是什么样的广告,竟然会被叶秋给告了。
然而当点进去之后,看到具体的内容之后,所有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假的吧?
起因是因为,旺旺食品有限公司的新产品,旺旺脆饼的印在包装上的一句广告词。
“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
而叶秋状告虚假宣传的理由,更是让人笑喷了。
叶秋状告理由是,自己吃了好几天旺旺脆饼,可是“吃旺旺脆饼运气没有变旺”,认为其宣传行为是虚假的、迷信的、没有科学依据的。
如果告状的人是一般人的话,或许大家更多的只会当做一个笑话来看,可是这个人偏偏是大名鼎鼎的广告大师叶秋,这下子,网友们在乐呵的同时,也不免开始思考起来,叶秋的这个理由到底是不是荒唐,是不是鸡蛋里挑骨头?
毕竟这年头,华国国内的广告界,可谓是凌乱不堪,什么样的广告都有,特别是一些电视购物广告,简直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相比之下,旺旺的这个广告词,其实并不算什么。
网络上已经闹腾开了,网友分成4类。
第一类的网友,他们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广告是否虚假本身。
网友墨月城虫子:“这肯定又是叶秋的一次精心策划的广告策略,鉴定完毕!”
网友恋恋无语:“楼上说的对,因为状告的人是叶秋,所以,一切皆有可能,而且,叶秋可是有前科的,之前气晕作家向西,结果却给对方的作品《失色》带来了极大的宣传效果,纵观叶秋以往的行事作风,嬉笑怒骂都可能是一次宣传策略,看来,这次旺旺花了不少钱啊,坐等后续!”
网友心里有梦:“以前从不吃旺旺的零食,可是看到这个新闻之后,我就去超市买了好几包旺旺的零食,还别说,味道不错,绝壁是广告宣传,效果这就出来了。”
第二类的网友是觉得不管是不是叶秋的营销策略,但是广告本身是否虚假呢?
网友蓝沫曦:“对虚假广告叫板的维权意识弥足珍贵,但需要指出的是,较真不等于找茬,举报索赔的前提是厘清艺术夸张和虚假宣传的界限。显然,“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这一广告语通过正常人的普遍认知判断,都不难看出其属于“明显夸张”的宣传方式,并不会对消费行为形成误导,因此不应该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网友狂野战车203:“不同意楼上的观点,旺旺的广告打着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如果吃了之后,运气旺不起来,那就是虚假宣传,怎么不能定为虚假广告了?”
网友会飞猪猪爱上书:“这是一种错误的引导,给人传递的信号就是,旺旺脆饼要天天吃,这其实是拉动市场消费的手段,只是这样的手段,既违背科学,也涉嫌欺诈。强烈赞同叶秋的观点。”
第三类的网友就比较有意思了,他们不关注这是不是一次广告炒作,或者营销策略,也不关心,旺旺的广告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而是脑洞大开。
网友叶落南山南:“叶秋的状告很矛盾的说,如果叶秋败诉了,那么说明没有涉嫌虚假宣传,可是在叶秋来说,他败诉了,这不就是运气不好吗?那么也就是说,他吃旺旺,运气没有变旺,也就是旺旺公司的确是虚假宣传,这不是很矛盾吗?如果叶秋胜诉了,那么就说明,运气变好了,也就是吃旺旺运气会变旺,可是这个结果却是建立在旺旺虚假宣传的基础上,胜也好,败也好,都好矛盾的说。”
网友我比较帅跟我说吧:“我倒是想到了,叶秋之前策划的广告,如易网的‘上我一次,终身难忘’,原本觉得有些夸大了,可是想要证明是不是真的,居然要用一辈子来证明……”
……
最后一类的是那种纯粹的围观的观众,就不需要多说了。
而与此同时,网络上,几大门户网站,也纷纷在首页上,开启了叶秋状告旺旺虚假广告的新闻专题报道。
这里面,有一部分是旺旺公司花钱买的,但是更多的却是自发的,因为,这个新闻网友喜欢看啊。
这一点,看那些专题下面的网友的留言数就知道了,而叶秋和旺旺公司的名字,再一次因为这个事情,而变得众所周知起来。
现实中,一些收了钱的媒体,也开始纷纷报道广告大师叶秋状告旺旺公司的广告虚假宣传的新闻。
然而是一些法学专家教授开始站出来打对台。
一方面认为,维权不应是鸡蛋里挑骨头
京城大学,法学教授曾庆:“对虚假广告叫板的维权意识弥足珍贵,但需要指出的是,较真不等于找茬,举报索赔的前提是厘清艺术夸张和虚假宣传的界限。显然,“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哦”这一广告语通过正常人的普遍认知判断,都不难看出其属于“明显夸张”的宣传方式,并不会对消费行为形成误导,因此不应该被认定为虚假广告。
诚然,任何人都有投诉举报虚假广告的权利,遏制虚假广告泛滥也需要广大消费者的主动维权,但维权不应是鸡蛋里挑骨头,而应有理有据,不能滥用这种权利造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无谓浪费。对于“吃旺旺运气没变旺”遭索赔,媒体和公众也不宜盲目追捧,否则不仅无助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还会导致维权误入歧途。”
另外一方面认为,“旺旺脆饼被告虚假宣传”不只是笑话,并非无理取闹。
华国著名律师杜洪才:“旺旺脆饼作为一种食品,却宣称“天天吃旺旺运气会旺”,什么样的情况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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