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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独自一个人坐在书房想了很久之后,肖军终于拿出手机回了一条信息过去。
只有寥寥的几个字:说地点,我马上就到。
发完消息,肖军很快来到客厅,他走到沙发上坐在自己老婆身边,轻声问道:“儿子睡着了吗?”
长相温婉的妻子点了点头,回道:“刚刚睡着,咱们坐一会也去睡吧!”
肖军愣了一下, 干笑道:“我还有点事需要出去一下!”
他妻子转头盯着他,愣了许久,在这个女人心里,貌似结婚这么多年她好像从来都没见过肖军这么晚还出去谈事情的,所以这次让她感到很意外,只不过作为一个很善解人意的女人,她也并没有说什么,反而还很关心的说道:“行吧,那你早去早回,我在家等你。”
肖军点了点头,立即站起身准备出门。
只是在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转头跟自己的妻子说道:“你还是先睡吧,我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说完这句话,也没等他婆开口,肖军拉开门径直走了出去。
他站在门口深吸一口气,心里无比的忐忑。
而谁也想不到,这一别,却是永别!
作为南京道上最近一批新起之秀中的佼佼者,小白觉得自己很生不逢时,奋斗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在南京站稳了脚跟,并且是好不容易得到了齐爷的重要,可就在这关键时候齐爷出事了,这对小白来讲当然是个巨大的打击,眼看自己就要慢慢爬起来却没想到在最后直接摔了个狗吃屎,尽管他知道自己就算摔得再惨,也肯定比以前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好很多,只是他也知道这种好日子只是暂时的,麻烦也肯定会慢慢越来越多。
果不其然,就在昨天晚上那位据说是齐文丰钦定的接班人就来他的场子闹事了,虽然心里很不满,可是表面上他还是得装作配合的样子,因为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去做那种落井下石的事情,齐爷培育了他这么多年,他也不可能会在这种时候来做白眼狼,就算要做那也要光明正大的,所以他现在保持中立,并不是因为他害怕谁,他只是想着等有一天赵志远爬起来的时候,能够真正的跟他正面交锋。
可是,现实总是不如意的,他自己可能会觉得自己做的很正确,但是刘瘸子可不这么认为。
于是,也就是今晚上,他的这家酒吧来了一位不速之客,杨鲲鹏。
面对着这位很不要脸的白眼狼,小白只觉得很厌恶,要不是看在这些年一起都在为齐爷做事的份上,他可能早就把这老家伙给赶出去了,而杨鲲鹏今天来的目的很简单,所以他一开口就很直截了当的说道:“就在刚刚半个小时前,肖军死了。”
小白一听到这个消息,猛然皱眉问道:“死了?谁下的手?”
杨鲲鹏耸了耸肩,轻声道:“这个还重要吗?齐爷也就我们这几个手下,我跟弥勒佛比较有先见之明的站在了刘瘸子那边,你可能会骂我一句白眼狼,不过没关系,我不生气,谁都是出来混口饭吃,谁也没有资格说谁做的不对,另外一个谭运华因为固执的不肯配合刘瘸子,所以他死了,肖军因为不肯表态,同样也死了,而现在就剩下你一个了,小白,我可以给你个机会,只要你今天点头,我不会杀你。”
生着一张小白脸的小白额头上青筋暴起,心里已经隐隐作怒了。
一直沉默了几分钟后,他才咬着牙一字一句道:“今天是谁死,还说不定!”
杨鲲鹏很无所谓道:“那就是没得谈了?”
小白猛然站起身抓起茶几上的一个烟灰缸就朝他砸了过去,杨鲲鹏很快躲了过去。
而就在这时,办公室的外面突然冲进来一帮人,可没想到这帮人竟然都不是小白的手下。
杨鲲鹏缓缓站起身,阴狠说道:“不好意思,你的那些手下其实也没你想象中的那么忠诚,既然你不想谈那就不谈了,你还是去 下面找齐爷谈吧!”
说: 第二更。
第158章 张莎莎的日记()
在黑寡妇住进医院的第二天晚上,我来到了她在玫瑰园的住处,是一套将近两百平米的房子,按照现在南京的房价这套房子起码也要值个四五百万,房子的装修还是如黑寡妇的那间办公室一样,到处都是粉红色,就连墙壁都无一例外的刷上了粉色,刚进来还真有点不适应,估摸着也只有黑寡妇才会喜欢这个格调,只是很可惜,她这辈子或许都不能再住进这里了。
余文风是跟我一起走进房间的,我坐在沙发上独自发着呆,余文风就站在阳台上抽着闷烟,过了一会后,我起身来到那间卧室,一张两米的席梦思大床,上面铺着粉红色的蚕丝被子,甚至还有两个粉色的毛绒玩具摆在枕头上,我几乎能感受得到得到,看似风韵成熟的黑寡妇其实内心里还是很向往那种童话王国的,我也很难想象一个在道上混了这么久的女混混竟然还会有如此童真的时候。
我站在房间的那一块巨大的镜子面前,脑子里稀里糊涂就想象出了黑寡妇穿着一套红色长裙站在这面前照镜子的样子,再来到大床旁边的梳妆台,看着上面摆满了的各种牌子的口红,我也能想象得到黑寡妇在每天早上出门前涂抹口红时的样子,直到如今,我虽然很难在脑子里勾勒出黑寡妇那张妩媚的脸庞,但她嘴上的那一抹嫣红却牢牢的在我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来到大床对面的一排粉色衣柜面前,我愣了一会后,然后把所有的柜子全部拉开,除了第一个柜子里挂满了清一色的红色内衣内裤之外,其余的几个柜子挂满的全是红色长裙,并且还是同一个款式,没有任何logo,很显然,这些裙子应该都是黑寡妇找裁缝师专门定做的。
在走出房间的时候,我无意间看到了放在床头处的一本书,被枕头遮住了大部分,只露出一个书角,我倒回去把书拿了出来,竟然是一本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的《菜根谭》,封面很新,想必黑寡妇应该是刚刚看没多久,其实这本书对有些人来讲是心灵鸡汤,但也有人会把这本书奉为人生哲学,一般来讲,前者大多都是因为看不懂,而后者大概都是把这本书给研究了个通透,就是不知道黑寡妇到底是属于哪一类的读者。
在随意翻开看了两页后,我又把书放了回去,走出卧室后,紧接着我就来到了那间我最向往的书房,让我大感诧异的是书房并没有被他弄成粉红色,起码墙壁还是白色的,书柜书桌椅子也都是上等的檀木制成,有点失望的是书柜上的书并不多,并且大部分都是一些没有太多营养价值的管理类书籍,偶尔有两本比较深层次的书籍,但也是那种最喜欢被女孩子拿来装的烂大街的书籍,更让我忍俊不禁的是,书柜里面甚至还放了一套女性网络小说,一看封面我就知道是属于那种女孩子最爱的总裁文。
在书柜上捣鼓了一番后,之后我就坐在书桌面前,上面除了一台苹果笔记本电脑之外,还有一个很精致的笔筒,里面只放了两只钢笔,拉开最左边的一个箱子,里面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但在中间的一个柜子里有一个笔记本,封面是粉色,我犹豫了很久才下定决心拿出来。
翻开第一页,上面只有张莎莎一个名字,下面写的日期是12年5月5号。
第二页有一篇日记,不过记载的却是12年8月15号的事情。
不得不说,黑寡妇的字当真写的是不怎么样,可看笔迹能看得出来她是在认真写了。
只有寥寥的几篇短日记,我却看了很久很久。
农历12年8月15号,天晴。
今天是中秋节,应该是一个很好很团圆的日子,可我却没心思去外面看月亮,甚至连站在阳台上看的勇气都没有,我知道我其实是一个很害怕孤独的人,但是我也知道每个人的成长都必须要经历这一步,所以我一点也不后悔走上了这条不归路,虽然看不到尽头,甚至是很有可能看不到明天的太阳,但对我来讲,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么多年来,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连我自己都不认识的女人,我又何必去奢求别人的同情?
12年10月3号,阴雨。
就在今天,我终于决定要资助一批山里的贫困学生了,之前我一直挣扎了很久,怕被人知道骂我虚伪,也怕自己半途而废,而此时此刻,我是真的下定决心了,不为别的,就因为我想让自己过得心安理得一点。
我不奢望我这辈子能有什么好报,但如果有下辈子,我希望我能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女人。
13年9月1号,天晴。
今天是学生们开学的日子,想起自己没读过几年书,再想起远在山村里那群我至今未谋面的贫困学生,我打算要出一趟远门,我想去看看那群孩子到底过的如何,是不是还像我以前一样连饭都吃不饱?是不是每天要起早摸黑的帮着家里劈柴烧水?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就在今天。
13年9月16号,大风大雨。
除去一来一回的坐车时间,我在那个四面朝山的村子里待了整整十天。
在那里,我仿佛找到了小时候的回忆。
孩子们很喜欢我,他们都叫我张阿姨,我也喜欢这个称呼。
希望下次能有人再陪我去一趟。
14年6月5号,天晴。
赵志远,很好听的一个名字,长得很像他。
我想把他当成他,可是我哪有那个资格?
估计那一句“我喜欢你”,恐怕都把他吓坏了吧?
14年7月10号,天晴。
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