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晓恩第一次觉得粉色是个很好看的颜色。
“你真漂亮!”余晓恩毫不吝啬赞美,目光灼灼的看着萧蘅。
“别这么夸我,我会骄傲的。”萧蘅标准的六颗白牙亮了出来,“不过,我一直知道自己很漂亮。”
“你倒一点谦虚啊。”余晓恩落座。
“我这是实事求是。”萧蘅摆弄着插花,“这家不错吧,好容易预订到的,几乎天天客满。”
“不错,环境很好。”余晓恩点头。
萧蘅似想起什么,在包里掏了一会,拿出一个锦盒,说:“喏,手镯还给你。”
余晓恩眯起眼睛,冷了脸,扭过头,酷酷的回:“不要。”
“这太贵重了,我真不能收。”萧蘅严肃的说。
“送你的,不算贵重。”
“拿回去。”萧蘅把盒子推到余晓恩面前。
余晓恩转回头看着她,萧蘅不甘示弱的看回去,两人斗鸡眼似的盯了半天。
“好,我拿着。”余晓恩妥协了。
“这才是好同志!”萧蘅如释重负般给余晓恩竖了个大拇指。
说话间,服务生推着餐车敲门进来,一一上菜。
余晓恩和萧蘅结束了翡翠镯子的对峙,开始聊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
午餐在愉快的氛围中进行,一个小时后,二人茶足饭饱。
在余晓恩的提议下,二人准备再次去摩天轮,观看t市白天的景色。
节假日的缘故,摩天轮等候厅的游客并不多,只有寥寥十几个人。余晓恩和萧蘅买了票,找位置坐下,等了片刻,就有广播响起,工作人员把上一批游客安全接下来后,开始安排新一批游客进客舱。
整个摩天轮可以坐几百号人,而等候的游客不足二十人。工作人员很人性化,按游客要求分批安排,余晓恩和萧蘅二人进了一个客舱。
客舱是360度全透明设计,这种效果在白天更显著,随着客舱的逐步上升,视野也越来越宽。
蜿蜒的护城河在日光下呈宝蓝色,天空蓝的纯粹,飘了丝丝缕缕的一点薄云,高远而洁净。逛过的古玩街,走过的五大道,连余晓恩住宿的酒店都历历在目。
“你看,那边的庙宇,听说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了,香火一直很旺。”萧蘅和上次一样,坐在余晓恩的对面,她指了指左侧的一个位置,对余晓恩说。
“嗯。”余晓恩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到一座宏大的庙宇,被四四方方的朱红色围墙围在中间,占地极广,主殿、偏殿和院落里的常青树都能清晰看到。
“你看那,这是政府最新规划的一个大型商场,在挖地基了,估计两三年能完工。”萧蘅指向另一个方向。
“嗯。”余晓恩点头,看了眼几台大型挖机往来忙碌中的工地。
“还有那,那一片建筑,就是我们之前去逛过的古玩街。”
“嗯。”余晓恩点头,再次调转目光。
萧蘅看他一副不动声色的样子,歇了介绍的心思,自己贴着窗看风景。
“你在干嘛!”萧蘅不经意回头,看到余晓恩正拿手机对着她。
“拍照。”余晓恩回的直接。
“拍了什么?”萧蘅转过身。
“风景。”
“我看看。”萧蘅站起来,走到余晓恩的位置,余晓恩见状把手机藏在了背后。
“给我看看。”萧蘅伸手。
“不行。”
“拍我了吧?”
“不是。”
“拿出来看看。”萧蘅动手去抢,余晓恩哪会让她得逞,把手机拽得更紧了。
“余晓恩!”萧蘅抓住了手机的一角,奈何余晓恩力气大,拉不出来。
正在拉扯间,座舱到了最高点,往下运行,舱身随即大幅度的倾斜,萧蘅一个重心不稳,跌在了余晓恩怀里。他借势抱住她,低头吻住她的唇。萧蘅一惊,正要挣扎,余晓恩及时按住她的头,不让她动,他轻而快的说了一句:萧蘅,我爱你。再次捕获了她的唇,萧蘅脑子一空,没再挣扎,顺从的接受了这个吻。
这一吻,就没再停过,直到落地,萧蘅被余晓恩扶起的时候,小腿都在打颤。
余晓恩搂着她的肩,扶她出了座舱,又一路搂着出了大厅,再没放手。
两人依偎着,沿护城河走了十来分钟,秋风凉爽,河面波光粼粼,河堤上,有寥寥几人垂钓,一切美好而安宁。
余晓恩轻轻的说了句:“萧蘅,我把d市两家公司都卖了,房子、车子也卖了。萧蘅,以后我会一直在你身边。”
萧蘅浑身一震,从鸵鸟状态苏醒过来,她拉住余晓恩的衣袖,停了脚步,抬头仰望着他。
余晓恩双手扶住她的肩,深邃的眼里繁星点点,他看着她的眼睛,缓慢而坚定的说道:“萧蘅,我爱你。请你接受我迟到十三年的告白。”
萧蘅哭了:“你怎么这么傻。”
余晓恩没说话,他温柔的擦拭着她的眼泪,哪知越擦越多,他叹口气:“傻姑娘。”然后低头吻上了她的眼睛。
第二十七章 回忆()
结束了和萧蘅的电话,顾清语一个人在阳台站了良久。om国庆节本打算和一家人去泰国玩,因为老公单位临时安排出差,计划取消,她就带儿子回了娘家。
自从再次见到靳天歌,顾清语的内心再也无法平复,她曾经以为那些都独属于自己的回忆,靳天歌居然也记了个七七八八。
如果当年自己勇敢点,是不是不只是擦肩而过?她无数次的自问,换来的是愈加的烦恼。说了又怎么样?靳天歌那么出色,那么完美,自己有什么?平凡的外貌,平凡的学习成绩在育才高中学霸满地走的学校,她只是个籍籍无名的小丫头,拿什么去获得靳天歌的认可呢。
顾清语苦笑,她觉得自己是失败的。余晓恩暗恋萧蘅的苦不比她少,可是他虽没有高中毕业,却获得了事业的成功,以平等的姿态获得了萧蘅的爱情。自己呢,在四线城市的电视台做着一份不好不坏的工作,毕业五年了还没有晋升;嫁给了家里介绍的一名建筑工程师,聚少离多,唯一的成功是生了一个伶俐的孩子。
如果,如果她和萧蘅一样选择了在外地上学,外地上班,是不是也会单着?是不是就可以等到他了
顾清语第一次见到靳天歌,是在学校文学社办公室。
每年新生入学都是学校文学社招兵买马的时候,顾清语学业虽然一般般,却很喜欢写一些抒情散文,而且她有天赋,文章经常被老师当范文在课堂上朗读。所以看到文学社张贴的征人广告后,积极的报了名,她投石问路的是一篇小诗:母亲。一个星期后,文学社在告示栏贴上了征人结果,顾清语的大名赫然在上。
那是一个中午,文学社的同学放弃午休时间,在学校特批的办公室里进行新老交替工作。高二、高三的师兄师姐因临近高考,很多人会选择在此时退出。
顾清语是个特守时的女孩,通知说一点集合,她提前十分钟就到了。刚进门,她就看到一个男生靠在打开的窗户边,穿着一件黑色t恤,水洗蓝的牛仔裤,浓密的头发微微蜷曲,遮住了半个额头,浓黑的两道剑眉下是一双星辰般明亮的眼,正午的阳光很烈,她逆光看着他,整个人一下就懵住了。
一见钟情是什么样?就是你一眼看到他,周边的人和事都自动退散、隐形了,眼里心里就只一个他。
但是,只一眼,你就不敢再直面他了。
顾清语呆滞的站了片刻,走进去和社长等几个认识的人打了招呼,然后安静的坐了下来。om
“天歌,你这才高二就退,不厚道了吧?”社长抱怨。
“这届新人很不错,我看过他们的稿子,稍稍培养就能成大器。”靳天歌避开话头。
“可你这主编才干了不到一年,你还不愿意带新人,这让兄弟很为难啊。”社长诉苦。
“王子飞,你少来这套。不就少我一个吗,不要小看其他社友的能力,我相信师弟师妹们能把文学社搞得更好。”靳天歌给社长拉仇恨了。
“得得得,说不过你,走吧走吧。趁着大伙还没到齐,省我一顿解释了。”
靳天歌闻言站直了身躯,和几个老社友打了声招呼,迈步出了办公室。
至始至终,靳天歌没有看顾清语一眼。而顾清语至始至终乖巧的坐在角落,微低着头,一言不发。
“阿蘅,我回想了好多遍,其实那一眼根本没看清他长得什么样,后面也一直没有勇气抬头看他。你说这么一眼就喜欢上了,我是不是疯了?”顾清语的这一眼,成了她整个高中的执念,而她的好友萧蘅陪着她疯了三年。
顾清语打心里感谢萧蘅,她知道这个好友对高中早恋很不赞同,但她对她的暗恋却异常的宽容和支持。
萧蘅说,一见钟情属于人类感情的变异病态,无药可救,唯有理解,并且宽宥。
顾清语的惊鸿一瞥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见着靳天歌。直到有个周末,她和萧蘅在学校小花园聊天看书。一阵清越的笛声突然拔地而起,直冲云霄
两个女生都惊了一下,萧蘅说:“哇,谁在吹笛子,这底气都能赶上我爸爸了。”萧蘅的笛子是跟她爸爸学的,她老爸客串过大型演出,如果能得到她这样的评价,说明吹笛者的水平确实不凡。
二人好奇的往笛声出处张望,一个清俊挺拔的身影正站在亭子对面的池塘边,临池而奏。
“真不错。”萧蘅赞道。
顾清语微张着嘴,一瞬不瞬的盯着那个身影,早已不知今夕何夕。
靳天歌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学生,优越的家世,兼优的品学,上等的容貌,谦逊的为人,他懂音乐、懂绘画、懂舞蹈、懂文学文能写好文章,武能打好篮球,他是太阳最炽烈的光芒,闪瞎一片凡人的眼。
喜欢上这样的一个人,顾清语只觉得悲哀。唯有的喜悦,只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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