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人家林峰根本不需要怎么动手,就这么大手一扬,刚才那道诡异的金色闪电就会将他干掉,而他也会跟着之前那四个人一样倒在地上,没有任何的声息。
杀死几个人,那小子甚至连脚步都没移动一步啊,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啊,这是多么恐怖而诡异的事情!
恐怕他即使和这小子拼命,也没办法伤到这小子一根毫毛,毕竟躺在地上死去的几个人,每一个的内家修为都不比他沈朋军差。
可他们通通都死了,即使沈朋军再怎么狂妄自大,也不会认为自己是林峰的对手。
丁董更是吓尿了,尿得很厉害,几乎整个裤子都湿了,简直比他还是婴儿的时候还厉害,堪称大小便失禁。
没办法不害怕啊,旁边就躺着几具尸体,鲜血淋漓,敌人就在前面面无表情的站着,这种恐怖的场景,让他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不害怕?
有的人就是这样,平常能够想出很多狠毒的计谋来害人,但是当这种痛苦轮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往往就是最先崩溃的。
“我什么我,既然你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就去死吧。”林峰淡淡道,在他的眼里,什么狗屁沈家大少就只是一坨狗屎,甚至是沈家也不被他放在眼里。
如果惹恼了他,就将他整个家族铲除!
噗通!
最先崩溃的不是沈朋军,而是那狗腿子丁董,他跪倒在地上,泪流满面,哭声凄厉:“大哥,不要杀我,求求你不要杀我,我丁董上有老下有小的,如果我在这里死去的话,他们就没有活路了,请你饶我一命吧。
都是这家伙的错,都是这个卑鄙无耻沈朋军的错,如果不是他这种肮脏之极的想法,也不会造成今天这个局面。你要杀人,就杀他,他才是罪大恶极的罪魁祸首啊。”
为了给自己脱罪,丁董毫不犹豫的卖了自己的老板沈朋军,这一手出卖的绝活,耍得那个炉火纯青,令人叹为观止。
沈朋军差点气得吐血,手指颤颤巍巍的指着丁董,咬牙道:“你、你这个卑鄙小人,亏我对你这么信任,有我吃的就有你喝的。
可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居然无情的背叛了我,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简直是人人得而诛之,令人发指。”
他简直快气疯了,谁能够料到一个自己最相信的狗腿,却是选择在这个时候背叛自己,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危险当中,根本就是落井下石。
沈朋军发誓,如果今天能够活着出去,一定要活剥这个卑鄙小人。
丁董完全没把这当一回事,冷笑道:“沈少,别人不知道你,可我丁董不了解你吗?你完全就是那种宁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的那种无耻之辈。
说难听一点,就是薄情寡义,许多为你效过犬马之劳的人都被你一脚踢走,如果你不是沈家的人,早就被人打死了。”
沈朋军气得要命,怒骂道:“你这个吃里扒外的杂种,算是瞎了我的狗眼,老子今天就算是拼了老命,也要把你给干掉……”
啪!
他从身上掏出一把四五式手枪,朝着丁董准备就来一枪。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沈朋军的脸色却忽然一变,就好像川剧变脸似的,从怒气冲冲的面容化为阴谋得逞的得意。
那黑洞洞的枪口,居然不是指着丁董,而是掉头转向林峰,他的司马昭之心,都已经是路人皆知了。
“愚蠢!”
林峰眼神一闪,后发先至,大手一扬,小金就嗖的一声冲出去,它的速度比子弹还快上数倍,所以在人的肉眼就只是看到一道闪电。
噗嗤!
母蛊虫小金瞬间就穿透了沈朋军的喉咙,鲜血飞溅出来,它还在空中转了几个圈,才回到林峰的身边。
“这、这……”沈朋军原本还在得意的眼神,瞬间就变得惊恐起来,这是源自于对死亡的恐惧。
啪的一下,手枪掉在地上,他的双手捂住自己的喉咙,想拼命的阻止血液的喷出,但是却没有任何的用处。
“呃呃”他想大声的说话,但是脖子已经漏气,却什么话都没办法说出来,他的眼神流露出对生的渴望。
死了么?就这样死了么?不甘心啊,真的不甘心啊,我沈朋军可是堂堂的沈家大少,居然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去,能甘心吗?
他的内心是无尽的后悔,要是不招惹这样变态的人物,或许今天他依然能够过着潇洒的纨绔生活。
但是,这一切已经太晚了!
噗通一声,沈朋军的身体彻底的倒在地上,他的身体已经慢慢的死去力气,眼睛逐渐的失去神采,再也没有任何的声息。
“真是愚蠢!”
林峰看着倒在地上的沈朋军,他知道沈朋军和丁董之所以忽然吵得那么厉害,互相大声的谩骂不已,就是故意营造出一种和自己亲信手下内讧的气氛,企图麻痹自己的神经,从而寻找到一击必杀的机会。
只要能杀死自己,他就能活命!
不得不说,这是个极好的方法,也足够聪明,可惜这小子遇上了他林峰!
第五一零章 身家丰厚()
等沈朋军死了之后,林峰抬头看着正准备鬼鬼祟祟逃跑的丁董。
“不,不是这样的,我根本不知道这沈朋军会干出这种事。这、这完全都是他个人的做法,我、我也是被他利用了。”丁董看着林峰冷漠的眼神,不由吓得浑身的哆嗦,连忙对着林峰求饶道。
林峰根本不和他废话,母蛊虫小金再次飞去,噗嗤一声,瞬间就穿透他的喉咙,彻底灭杀了他的生命。
对于这种两面三刀,满嘴谎言,吃里扒外的叛徒,他也是看不惯的,说不定这绑架的毒计就是他说出来的。
这样的阴险小人,必死无疑!
“要将这里全部毁尸灭迹,要不然肯定会引起不小的麻烦。”林峰心里暗暗想道,母蛊虫小金心领神会,再次冲了出去。
它贪婪的飞到这些尸体上,虽然这些人的精血比不上地级古武者,但好歹也是玄级古武者,身体的能量也是比较充沛的。
更加不用提沈朋军,他本身就是从药罐子当中长大的,小时候不知道吃了多少名贵宝药,体内积蓄了大量的生命能量,这正好对于母蛊虫是大补之物,天然的唐僧肉。
不多一会儿,这些人的尸体全部消失得一干二净,就连地面上的血液也被吞噬得干干净净,找不到任何的踪迹。
“咦?这是什么东西?”林峰走到沈朋军消失的地方,却是出现一个白色的袋子,打开一看,却是发现里面有三四个白色的瓷瓶。
啪!
林峰扒开其中一个盖子,顿时一股幽香飘了出来,里面躺着起码二十颗圆圆鼓鼓的丹药,赫然就是玄级古武者经常使用的合气丹!
“天啊,这小子果然是大款,身上居然有那么多的丹药。合气丹这里起码有四十颗,水韵丹有三十颗,而稍次一点的养元丹也有六十颗!”林峰看得眼睛都亮了起来,心中无比激动,他倒是没想到沈朋军身上居然有这么多的丹药。
不过,认真的想想似乎也正常,因为沈朋军身在一个医药世家,家族本身就是个炼丹世家,身为沈家大少有那么多丹药在身上也是一件不奇怪的事情。
可人比人真的是气死人啊,人家朱雀组的人辛辛苦苦的完成危险的任务,也只能是每次得到几颗的丹药。
但是,这纨绔子弟随随便便身上就带着几十颗,完全就是移动宝药库,要是哪个古武者抢了他的身家,保证成为巨富。
“可惜这些丹药对现在的我没太大的用处了,不过或许可以给张川等人吃这些低级丹药,应该能很快的增加他们的内家修为。”林峰想了想,就算这些丹药不能增强自己身上的实力,也完全能够增加自己身边人的实力。
因为他现在已经达到玄级顶峰的境界,这些丹药对于突破瓶颈没有太大的作用,也唯有之前得到的增阳丹才有效果。
不过,仅仅是一颗对于林峰来说,根本就是杯水车薪。
他的底蕴实在是太强了,这也造成他的瓶颈比别人更难突破,需要的增阳丹比寻常人多十倍,起码要十颗增阳丹才有足够的效果。
所以,林峰在思考或许能够在朱雀组找到得到这些丹药的办法。
嘀!嘀!嘀!
忽然,房子响起了一阵滴滴的声音,林峰定睛看去,却是忽然看到一个刚才沈朋军的位置还躺着一个手指头大小的机械物品。
“这、这不就是gps定位器吗?似乎张川身上也有那么一个,对了,这沈朋军也是有钱人,当然也可以安装。”
林峰忽然觉得麻烦大了,因为这gps定位器是和人类的心脏连接在一起,要是主人死亡的话,那么这个心脏停止的消息也会传回到数据库当中,被其他的亲人知道。
也就是说,他原本以为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死沈朋军,从而不被沈家人知道的计划,差不多已经破产了。
不过,幸好的是,即使沈家人知道沈朋军死去,但是也未必知道凶手到底是谁,也找不到任何的证据。
“事不宜迟,得赶紧消灭这里的证据,然后迅速离开才行,要不然肯定会被沈家的人给堵上。”林峰眼神一闪,立刻做了各种善后的动作,将他留在这里的痕迹全部消除。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拍拍屁股离开。
而当林峰前脚刚刚离开,后脚警察局的警察就匆匆的赶来这里,将附近的道路全部封锁,一些黑西装的保镖也是凶神恶煞的出现在这里。
这些人,赫然就是沈家派来的手下。
可无论他们怎么找,都没办法找到沈朋军的尸体在哪里,仅仅是知道屋内可能经过激烈的搏斗,却不知道对方是死是活,也找不到任何凶手的痕迹。
总之,这件事惊动了整个沈家,甚至是整个华国南方势力!
…………
林峰回到别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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